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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
——基于CGSS 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2-04-23贺寨平

长治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公共服务

李 娟,贺寨平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380)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乎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社会各界紧密关注的焦点问题。1982 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纳入到国策,成功地控制了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实现了人口增长模式的转变。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进入21 世纪以来,老龄化加剧、生育率越来越低、人口红利优势逐步下降等等都给我国今后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了促进经济与人口增长的协调发展,“单独二孩”政策于2013 年开始实行,开启了我国相对宽松的生育政策时代,2016 年“全面二孩”政策开始实行,我国出生人口攀至1786万人,创2000 年以来峰值,2017 年出生人口为1725 万人,这一系列数据都说明生育政策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但国内的出生率并未达到预期。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总和生育率是1.3,低于国际社会通常认为的警戒线1.5,被认为有跌入低生育率风险的可能。面对人口出生率持续低迷的状况,2021 年5 月31 日,我国开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并提供相关配套支持。

宽松的生育政策与低迷的人口增长速度反映出居民较低的生育意愿,而这是何种原因造成?为什么会有“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的感叹?这些问题都使得生育意愿降低这一现象引发了人们更多的关注。一般认为,生育水平的变动取决于人们的生育行为,而生育行为又与生育意愿相关联。[1]因此为了提高居民的生育积极性,刺激生育意愿,可从公共服务角度切入,通过国家和政府对民众的生育意愿造成影响。结合我国目前需要进一步提升出生率的现实,尝试从公共服务的视角分析生育意愿具有必要性。

生育意愿是人们对生育这一行为的态度和看法,主要包括意愿生育子女数量、意愿性别和生育时间三个维度。[2]本研究主要从意愿生育子女数量层面,探讨公共服务满意度如何影响居民的生育意愿。文章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以公共服务为出发点对居民生育意愿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丰富,更多是集中于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第二,以往研究文献中大多针对特定地区或者某类群体进行数据调查,本研究使用更具代表性的CGSS 2015 年数据,从实证角度研究公共服务满意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将公共服务与生育意愿联接起来,为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一定支持。

二、文献综述

(一)生育意愿的现状

国内关于生育意愿现状的研究多集中于人们的意愿生育数量、生育性别偏好等,且现有研究更关注特定人群的生育意愿以及群体间生育意愿的差异。王朋岗、曹萌提出当前青年出于对结婚与初婚双重经济压力、育儿与工作双向时间压力、父母与自身的双重养老压力的避让性选择,青年群体普遍具有少生晚生的生育意愿。[3]陈蓉、顾宝昌以上海这一典型的低生育率地区为例,探讨人们生育行为的独特规律,对所观察到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趋同性”“倒挂性”“偏低性”以及婚姻和生育两个事件间的“脱钩性”分别展开讨论。[4]贾志科、罗志华等学者对“双独”、“单独”和“双非”夫妇的生育意愿及行为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双非”夫妇的多生意愿更强,现有孩子数量也明显高于其他两类夫妇;“1 男1 女”是三类夫妇最普遍的性别组合偏好,但“双非”夫妇“女性偏好”相对较弱,因此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的差距上,青年生育意愿存在进一步释放的空间。[5]

(二)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生育意愿始终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二孩政策”的实施时间较长,文献多集中于对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其因素主要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个人因素,即育龄群体的性别、户籍、教育、收入水平、现有孩子情况等。相对于男性,各变量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更加强烈。[6]相较于城市,农村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更高,且农村女性生育二孩的意愿更加强烈。[7]关于受教育水平与居民意愿生育子女数量的关系,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成反比,比如张冲等通过研究指出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其生育意愿显著低于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女性,但受教育水平为中学和大学的女性其二孩生育意愿无显著差异;[8]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受教育程度与居民二孩生育意愿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正如王记文基于CGSS2015 年数据分析得出育龄群体的文化程度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呈现V 字型分布。个人收入是经济状况最直接的指标,关于收入与生育意愿的的关系,王记文学者认为二者之间呈现倒“U”型分布,收入较高的群体其生育意愿更高。[9]马良、方行明等学者基于CGSS2012 年数据,采用Logit 模型探讨发现,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会对父母的再生育意愿产生显著影响,独生男孩对父母的二胎生育意愿抑制作用更加明显,且这种影响对城市家庭和父亲更为敏感。[10]

第二类影响居民生育意愿的因素是居民所处的外在环境。生育成本和生育观念会对居民生育意愿产生影响,而公共服务可以通过降低生育成本或改变生育观念进而对生育意愿产生积极作用。[11]李婉鑫、杨小军等学者提到阻碍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集中在婴幼儿照料难问题上,加大对公共托育的投入,提高公共托育可及性能够有效提高居民生育意愿。[12]公共教育对促进居民的二孩生育意愿具有积极作用,如田丰基于对北上广三个城市中产阶级的调查发现,在中国父母普遍重视子女教育的社会大背景下,子女高昂的教育抚养成本给育龄群体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进而对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具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13]关于社会保障和生育意愿二者之间的关系,阮荣平、焦万慧等人认为社会养老保障一方面冲击了如“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它减轻了城市居民对“在经济上依赖别人”的养老之忧,[14]降低了二孩生育意愿。国内外研究普遍认为住房保障能够通过减轻育龄群体的经济压力进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如葛玉好、张雪梅在研究中指出,住房是结婚和生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房价带来的巨大压力不仅会影响到未婚群体的初婚年龄推迟,降低未婚群体的初孩生育意愿,还会在已婚群体中造成生育焦虑,抑制已婚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15]医疗服务水平能够减轻育龄群体的生育直接成本,从而提升二孩生育意愿。梁城城、王鹏综合利用CGSS2013 年和CGSS2015 年的数据,考察发现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不同,但其满意度都会通过居民的幸福感这一变量对二胎意愿产生作用,且公共服务满意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年龄差异和城乡差异。[16]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对当前生育意愿的现状以及影响生育意愿的多种因素进行了分析,但仅有少量研究从公共服务的养老保障、教育保障方面解释生育意愿,以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为视角实证分析生育意愿的文献较少。为此,本研究将使用2015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探究九类公共服务的总体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 。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文章使用的是2015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其 已成为研究中国社会最主要的数据来源。CGSS 系统、全面地收集社会、家庭、个人等多个层次的数据,此次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10968 份。根据研究需要,剔除相关缺失变量,最终得到有效样本共8732 个。

(二)变量描述

1.因变量。因变量为意愿生育子女的数量。根据问卷中受访者对问题“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的回答进行设置。如表1所示,居民意愿生育子女的平均数量为2.07个。

2.自变量。自变量为公共服务的总体满意度。根据问卷中受访者对问题“综合考虑各个方面,您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九项基本社会服务的满意度如何”的回答进行设置,受访者对这九类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分别进行0-100 分范围之内的评分。本研究考察公共服务总体质量,将受访者对这九类公共服务的打分进行加总,同时为考察公共服务满意度对生育意愿的非线性影响,文章引入了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平方项。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个人年收入和地区。如表1 所示,其中,年龄的均值为49.72 岁,标准差为16.65,表明被调查者存在的年龄差异较大;性别的均值为0.48,表明48%的被调查者为男性;婚姻状况的均值为0.89,表明89%的被调查者为已婚;以受教育年限对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进行赋值,样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标准差为4.70,即受访者的平均学历为初中,且受访者存在较为明显的文化差距;个人年收入的均值为34737.21 元,标准差为223118.07,表明被调查者存在的收入差距较大;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均值分别为0.40 和0.24,表明受访者主要分布于东部和中部地区。

(三)模型构建

本研究以居民对各类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评分来判断该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探究公共服务满意度会对居民的生育意愿产生怎样的影响。具体的模型设定如下:

fertility=α+β1satisfy+β2X+μ

其中,fertility 代表居民生育意愿,α 为常数,satisfy 代表受访者对公共服务水平的满意度,X代表可能影响居民生育意愿的其他外生变量,μ是随机误差项,β1 和β2 分别是公共服务满意度和控制变量的待估系数。

四、结果分析

(一)居民生育意愿总体情况

通过表2 可知,我国居民的生育意愿目前处于比较理性的状态,在没有政策限制的情况下,65%的人希望能有2 个孩子,16.9%的人希望有1个孩子,不想生育或者生育3个以上的人数较少。由此可见,人们的生育意愿既没有因为政策的放开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也基本没有因丁克、女权等新型文化的出现而选择不生育。

表2 意愿生育子女的频数分析

(二)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

由表3 的回归模型可知,显著性小于0.05,证明假设检验是有效的,同时也说明至少有一个自变量和生育意愿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因此文章的回归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3 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方差分析表

表4 报告了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影响的估计结果,其中模型1 是基准模型,仅添加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模型2 是在模型1 的基础上加入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回归结果;模型3是在模型2 的基础上添加公共服务满意度平方的回归结果。

表4 居民生育意愿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回归分析

模型3 表明,公共服务满意度平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意愿生育子女数随着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高呈现“U”型分布。①“U”型曲线的顶点坐标为(728.5,1.65)。在“U 型”曲线两端,居民的生育意愿高,而在“U”型曲线中部,居民的生育意愿低。这表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公共服务水平出现分化,进而影响到生育意愿使其也存在着一定的城乡差异。

在曲线左端,公共服务满意度整体较低,这种情况多出现于农村地区,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因此在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存在缺陷,没有所谓的养老院或养老组织分担养老压力,依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仍然影响着农村居民,认为养育孩子是一种重要的养老资源,父代可以通过前期育儿成本的投入实现养老,另外,老人主要生活来源于成年子女的转移支付养老,且生育较多的孩子会使其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17]因此在农村虽然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人们对其的满意度也比较低,但人们的生育意愿反而比较高。

在曲线右端,公共服务满意度整体较高,这主要发生于发达的地区,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很高,社会保障制度也相当完善,个人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并不担心养育孩子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认为自己完全有能力承担,因此这部分居民的生育意愿也比较高。

而在曲线的中间部分,公共服务满意度处于中等水平,但居民的生育意愿却很低。原因在于这部分地区的公共服务处于中等水平,居民可能生活在县城或地级市,相比农村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家庭养老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优质健全的公共服务缓解了居民养老焦虑,完善的社会保障降低了老人对子女赡养的依赖程度,进而也降低了民众的生育意愿。其次,价值观变化导致人们对生育重要性的认知下降,居民强调自我价值实现,公共服务的完善更是为其解决后顾之忧,生育不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们开始注重自己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生价值的体现,少育成了一种流行的观念。最后,城镇的育儿成本高于农村,一个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抚养成本居高不下,远超出社会保障所带来的短时期的经济效益,特别是该地区的居民对子女的教育期望高,除了基本的学校教育投入支出外,课外辅导班和兴趣班的投入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但这部分居民的收入仅处于中等层次,多子女的教育成本对他们来说会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所以该部分的居民处于低生育意愿的阶段。

(三)控制变量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

由模型3 和模型1 的对比发现,各控制变量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均没有发生变化,表明控制变量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稳健性。年龄显著正向影响生育意愿,年轻人的生育意愿低于中年人;受教育程度显著负向影响居民的生育意愿,受教育程度越高,民众的生育意愿越低;婚姻状况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民众的生育意愿,表明已婚群体的生育意愿更高,这源于已婚群体拥有更多的育儿资源,且他们仍然受到“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孩子是婚姻和家庭的保障。同时相比于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东部地区总体的生育意愿更低。而性别、收入对二孩生育意愿影响不显著,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五、总结与反思

文章基于CGSS2015 年数据,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生育意愿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关系呈现“U”型分布,在曲线两端,居民的生育意愿高,在曲线的中间部分,居民的生育意愿低。这缘于公共服务水平低的农村地区,居民出于养老的考虑选择多生育,公共服务水平高且收入高的发达地区,居民没有经济压力也选择多生育,而公共服务水平中等的城镇地区,“养儿防老”观念淡化、价值观变化及育儿负担重等使得居民处于低生育意愿阶段。另外,年龄、婚姻状况对生育意愿发挥促进作用,受教育程度和所处东部地区对居民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

根据研究结论,文章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改善农村与小城镇地区的公共服务,缓和城乡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促进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高,发挥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生育意愿的积极作用。第二,优化公共服务的质量,解决居民的迫切需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福利,发展0-3 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缓解父母的婴幼儿照料压力,促进居民生育意愿。第三,加强对适婚青年婚恋观、生育观的教育引导,不断推进女性劳动保障法规的完善,给予女性群体职位稳定化的保障,激励并转变高收入、高学历女性的生育观念。最后,虽然三孩政策逐渐放开,但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二胎已经是极限。政策对于生育意愿只能起到导向作用,在政策推行时相关的配套设施也要跟上。人口是社会的红利,生育是整个社会的集体责任,因此随着政策放开,也要完善生育家庭的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生育待遇以及妇女就业权益等政策,合理规划相关资源,减轻家庭生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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