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演员”的终局
2022-04-13王志刚
王志刚
对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的“公司人”来说,把自己“演没了”首先并不是丧失任职资格的问题,而是丧失了作为董监高人员应有的诚实信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基本人设
从上市锣声敲响的那天起,甚至是从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出现在证监会网站的那天起,在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聚光灯下,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就注定是证券市场这个大舞台上重要的角色,注定要演出一场场财富与人生的悲喜剧。有的公司成为股票市场的明星,有的公司黯然退市、董监高被公开谴责,有的公司高管成为资本圈的名人,有的人却从企业家变成了阶下囚。人生百态,世事沧桑。作为“公司人”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这个舞台上应当如何展现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和自己服务的公司不是在资本市场中只有昙花一现的“高光时刻”,而是公众心目中名副其实的“金牌高管”“最具投资价值公司”,委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在刚过去的2021年,乐视网和被称为“乐视第二”的暴风集团,这两家立志打造产业生态的明星公司,其创始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贾跃亭和冯鑫,都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终身市场禁入,与中国上市公司董监高职位彻底绝缘。
查理·芒格老爷子最欣赏的金句是英国著名演员塞德里克·哈德威克爵士的话——“我入戏一辈子,把自己都演没了。”
当身穿黑T恤牛仔裤的贾布斯,在巨幅PPT背景前侃侃而谈,为梦想而窒息的,或许不光是一脸虔诚的乐视网董监高,更有看台下的一众投资者。贾跃亭的乐视打造了互联网及云、内容、体育、大屏、互联网金融、汽车七大生态体系,各个子生态之间的闭环和化学反应,就是贾跃亭首创的令人不明觉厉的“生态化反”。贾影帝的一次次产品发布,乐视网股价的一步步攀升,乐视网的公司人深度入戏,为了梦想放飞自己……
然而,在投资者看不到的舞台另一端,贾跃亭组织、指挥着乐视网财务总监、副总裁等一干人马进行着长期的系统化财务造假,从2007到2016的10年期间,每年以假合同虚构业务、以虚假资金循环虚增业绩,在IPO申报文件及上市后的年报中充满着虚假的财务信息,虚增利润最少的2012年虚增超37%,最多的2015年虚增利润5倍以上,2016年靠虚增收入才实现盈利。2017年7月贾跃亭辞职、出走美国;2019年5月乐视网股票暂停上市;2019年10月贾跃亭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2019年12月深交所对贾跃亭公开谴责,且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处分。2021年3月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相关董监高人员处以罚款,对贾跃亭和财务总监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入戏太深的贾跃亭终于把乐视网和自己演没了。
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出任相应职务,是经过审查的,既要具备相应的资历和能力,也不能出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禁止的情形。这些“公司人”在上市后的表现,也仍然是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约束的,那些“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演员,终将在日趋严格的监管下原形毕露,惨淡收场。
要成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根据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五种情形、不得是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董监高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应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法》第六章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人员的情形有五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关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这些对于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任职的禁止条件,从个人能力和品行上做了一个底线性的规定,也是对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基本保护。
市场禁入的法律依据来自于《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证监会2021年6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规定了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和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的身份类禁入。根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证监会规定的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3-5年、6-10年乃至终身的市场禁入措施。对于违法者被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或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或故意隐瞒信息和造假的,或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特别严重的,或5年内曾经被处罚2次以上或曾被采取身份类市场禁入措施的,或是组织、策划、领导、实施重大违法行为的,规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彻底从资本市场扫地出门。证券交易所既是一线监管者,又是市场的组织管理者,交易所把纪律处分与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相挂钩,以公开谴责和公开认定不适格为主要方式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职产生直接影响。交易所上市规则中把公开认定不适格列为董监高任职的禁止条件之一,对于直接负责与资本市场对接、与监管机构对接的董事会秘书,除规定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之外,专门规定了两条禁止任职的情形:最近3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2020年共发出公开谴责43份,同比增长7.5%;公开认定47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同比增长88%;2021年,上交所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不适格人选公开认定处分有上升趋势。
公司法的禁令、证监会的市场禁入、交易所的不适格认定,都是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的消极条件,体现的是“不作恶”之类法律所能反映的最低道德标准。事实上,上市公司更需要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出选贤任能的积极条件,“能立业”才是公司选、用、留董监高人员的真正标准。这需要在一个健全的法人治理体系中,由股东来推动董事会建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评价标准体系。如果贾跃亭这样的表演派“公司人”,不是在东窗事发后被交易所处分和证监会处罚,而是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现问题弹劾罢免,那就说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确实是有效了。
或许,对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的“公司人”来说,把自己“演没了”首先并不是丧失任职资格的问题,而是丧失了作为董监高人员应有的诚实信用、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基本人设。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在面对投资者的交流中,一次又一次不断重复着符合自己利益诉求的谎言,终于自己也信了。贾跃亭为乐视网编织了一件愿景宏大、经营良好的华丽外衣,久而久之,贾布斯仿佛穿上了這件外衣,坚信自己就是开创一个新时代的伟人,直到乐视网曝出高达138.8亿元的亏损……而最新消息是,北京金融法院受理2000名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22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索赔总额高达45.71亿元。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翻阅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的2021年度21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人”长袖善舞,隐藏关联关系、转出公司资金虚增收入、少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的竟超过半数。做一个“人前风光、人后恐惶”的“股市演员”,还是做一个坦诚正直、恪尽职守的“真我公司人”,并非命运的安排,是“公司人”自己的选择——想想面对四十多亿索赔的贾布斯和乐视网原高管,所有的“公司人”应该明白:如果一个公司的梦想令你窒息,那么你一定就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