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2022-04-08高辰颖黄江松
文_高辰颖 黄江松
(作者分别系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讲师;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 胡秀荣)
消费是国民经济循环的终点也是新起点,集中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十四五”时期,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全面促进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自2021年7月份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天津市、重庆市五个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以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正迎来高标准战略定位、高水平资源供给的新局面。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长期战略,我们应对标国际一流,找准短板弱项,并自觉运用系统观念,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这项日益重大而迫切的工作,不断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优势注入新动能。
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主要特征
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一方面能有效满足本土及国内外消费者的个体及公共服务消费需求,充分释放潜在消费能力,实现消费驱动型增长;另一方面能以消费的提质增量促进产业升级,并引领形成更高端、更创新、更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供需双向促进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一般消费城市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突出特征。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集聚了众多的国内外消费品牌企业,是全球高端品牌“引进来”、本土知名品牌“走出去”的桥头堡,能够以顺畅的“买全球、卖全球”消费格局提升消费能级。如美国纽约作为重要的高端、时尚商品的集散中心,不但吸引了绝大部分的世界知名品牌,同时本土名牌也占据了较大市场。这些本土品牌包括起步较早的经典时尚品牌以及近年创立的新兴潮流品牌,共同构成庞大的时尚品牌矩阵和多层次的产品体系,充分满足全球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的时尚消费需求。这些品牌吸引全球消费者集聚的原因,一方面是因“只有纽约独卖,店面独特非逛不可”,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它“带有纽约基因,寻求独特文化认同”,这些独特性增强了城市的商业魅力。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除了具有“购物天堂”的功能外,还能以高水平、国际化的服务供给创造独特的消费体验,形成巨大的消费吸引力和整体优势,实现消费的规模效应。如英国伦敦作为欧洲文化消费对经济贡献最大的城市,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在91.5%左右,形成了以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为主的服务导向型经济,政府重点扶持影视、设计、游戏等高增长的新兴服务行业,推动旅游、商贸、会展、医疗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包含多元业态的商业集群,为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创新消费体验。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伦敦剧院每年的演艺消费带来多达20亿英镑的旅游收入。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既是传统消费的制高点和长青地,也是新型消费的先行地和策源地。法国巴黎作为世界顶尖的时尚贸易中心,以高级定制时装业的发源地奠定了时尚先锋的地位,每年举办的50多个时尚类贸易展会吸引了全球的时尚企业和买手参展,巴黎还以艺术节、文化展、贸易展会及打折季等积极吸引消费者,为传统的消费活动拓展更多增长节点。据统计,巴黎每年举办400多场贸易展览会、1200场大会,各类活动数不胜数。除了深耕时尚领域的传统消费,巴黎时尚业还积极利用科技赋能新型消费,各个时尚品牌和设计师通过数字平台这种新展示渠道和模式呈现作品,紧紧抓住时尚消费领域的“创新前沿”,牢牢把握引领全球时尚消费风向标的主动权。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发展路径因资源禀赋和社会背景差异而不尽相同,但优越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是必备条件,特别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的内容和方向日益多样化,层次分化,更加依赖开放包容的制度环境和完善的政策体系。如巴黎近年来致力于优化升级营商环境、优惠政策与消费服务,通过实施研发税收抵免以及对创新活动税收补贴等一系列激励政策,不断吸引创新研发项目,日益成为众多集团总部、研发中心、科创企业及世界级高竞争力集群巨头的落户首选地。截至2020年,巴黎已成为法国吸引外资企业、研发中心最多的地区,主要外资公司数量在欧洲排名第二。巴黎还为消费者提供系列的配套服务,以高效的纠纷调解、便利的海关退税、快捷的支付理赔、完善的售后保障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国内外消费者获得极致消费体验,树立起巴黎良好的消费口碑。
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空间布局看,在城市内部,有享誉全球的商圈和多层次、广覆盖的商业网络;在城市外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无一例外都是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以广阔的辐射腹地和市场空间形成消费的规模效应。如日本东京都中央区的核心商圈——银座,主要以奢侈品牌和高端百货为主,商铺年租金每平方米约8.37万元,商圈由八个街区组成,多条地铁线和高速公路线贯穿于此,与新宿、涩谷、品川等新兴商业中心共同构成东京首都圈的商业网络。东京都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奠定了其在东京湾区港口城市群中的核心地位,成为日本最大工业城市群和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交通中心、商贸中心和消费中心,并辐射带动湾区城市互动发展,形成特色错位且十分鲜明的全域消费空间。
二、我国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存在的短板
目前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35.9亿元,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但消费品质的提升与消费规模的扩大尚未同步。由于国际知名品牌渗透率不高、国内自主品牌发展水平偏低,一些大型中心城市,目前享誉全国乃至全球的本土品牌均处于数量相对不足的状态,难以满足中高收入群体对中高端品牌产品的消费需求,有效消费供给不足导致消费外溢现象突出,极大地削弱了内源性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有一些中心城市在品牌建设过程中对本土文化资源的挖掘不足,难以创造出一批现代科技与历史文化相融合,且具有较强标志性、引领性和创新性的特色消费品牌,难以吸引外源性消费的流入。
我国正由物质型消费社会向服务型消费社会跨越。2021年上半年,服务性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达52.5%,且文娱教育、医疗健康等享受型和发展型服务消费占比不断上升,智慧家居、智能汽车等商品性消费服务化的趋势也相当明显,由此可见,多元融合的服务性消费将是我国消费升级的方向。但目前我国一些服务行业发展不完善、不充分,低端、同质化服务供给过剩,阻碍服务性消费扩容提质。如在养老服务消费领域,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仍存在政策落实难、准入审批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养老服务企业在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等方面还有欠缺,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的品牌化意识不强,由此造成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不愿消费”“不敢消费”。
当前我国以线下渠道、传统销售模式为主导的传统消费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传统消费大多陷入增长瓶颈,亟须用技术赋能产品创新、场景创新、模式创新,但目前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智能交互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创新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与传统消费内容、业态、场景深度融合不足,消费者体验感仍然有待加强。同时,线上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远程医疗、线上娱乐、线上社交等新型消费不断涌现,但其目前仍然处于成长期,与居民不断升级的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相比,新型消费发展仍然受到技术创新突破不足、行业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等因素的影响,阻碍了其有效满足需求和高效促进增长作用的充分发挥。
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一些中心城市在营商环境、消费环境上还存在明显短板。如部分服务行业还存在垄断,新型服务性消费行业发展不充分主要是由于部分政策制度供给与实际发展需求之间不匹配不契合,准入限制不规范、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凸显,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在消费端,特别是新型消费领域近年来乱象频出,如“直播带货”的井喷式增长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引发了虚假宣传、伪劣产品、售后无门、维权困难等问题。2020年,“直播带货”投诉举报诉求同比增长357.74%。消费领域的立法、司法、执法体系与社会监督机制仍需完善且支撑力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还缺乏规模体量大、辐射范围广、国际影响力强的世界顶尖级商圈,以及定位差异明显、目标消费群体明确且具有较高通达性的商业网络体系,难以以点带面形成对国内国际消费资源高度的聚集效应。就广域的消费空间来说,目前我国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尚未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清晰明确的消费特色定位,各地消费的特色优势尚未完全彰显,难以形成区域消费资源自由流动、优势互补的全域消费格局,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消费能级提升的辐射带动作用也难以有效发挥。城市群全域消费有机联系不足的背后与产业支撑基础有关,如京津冀城市群,中心城市对跨区域产业协同的引领带动作用偏弱,难以构建起基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区域一体化格局。
三、系统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重点从集聚全球高端品牌和培育壮大本土品牌双向发力,构建品牌汇集、品质高端、品位独特的供给体系。具体来讲,要瞄准三个着力点:一是加大国际高端品牌产品的引进力度,从制度创新、开放合作、规则对接、平台打造、供应链创新、环境营造等多方面努力,吸引品牌企业首店进驻和新品首发,鼓励已有品牌企业创新发展体验店、旗舰店、定制店等;二是打响一批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拥抱新技术、新零售、新国潮,积极探索老字号品牌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三是培育孵化新消费品牌,构建起完整的品牌价值体系来提升本土消费者对国潮、国货的文化自信和消费自信,打造自主品牌展示平台,拓宽免税渠道推动国货精品加速迈向国际市场。
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聚焦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增供给、促融合、扩开放”多渠道促进商品消费和扩大服务消费。一是进一步放宽消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和经营范围限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营文旅、教育、医疗、体育、会展等消费领域特色服务产业,并推动行业间深度融合,强化多元的新兴服务消费供给。二是适度发展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在中高端消费产品中融入增值服务,开拓商品消费新领域。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托对外开放综合试点,有序放宽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提升国际服务资源的融通链接与高端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以“新场景、新模式、新生态”升级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并加速两者互补融合,实现消费前沿的创新突破。具体来说:一是抓住数字经济的发展前沿,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领军企业,以新技术的集成式创新应用引领跨越式、颠覆式的新型消费发展,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医院等覆盖面广、类型丰富的新型消费应用场景;二是鼓励企业采用反向定制、柔性生产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产品体系“更新换代”,以模式创新引导传统消费向智能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升级,并以夜间经济、体验经济、二手经济、节庆经济、会展经济等新经济形式推动传统消费扩容增量;三是鼓励新型消费企业搭建开放平台赋能传统消费业态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融合发展,形成传统与新型、线下与线上高效融合的消费新生态。
我国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需要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促发展”“优监管”“补短板”三管齐下营造开放包容、安全诚信、舒适便利的环境。一是从“促发展”角度看,着重扶持新型消费业态发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通过提升消费免税力度,创新消费金融,优化出入境消费便利度等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二是从“优监管”角度看,建立市场秩序和商品服务质量综合监管体系。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创新对新兴消费业态发展的监管手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消费纠纷解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构建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三是从“补短板”角度看,构建服务国际消费的以空港、海港、高速铁路为主要支撑的综合交通枢纽,完善适应超大城市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教育、体育、医疗、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域国际化、人性化公共服务场景。夯实“城市大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文明、智慧的消费城市服务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