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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北清代的火神信仰与演剧活动

2022-04-07

关键词:重修西北地区火神

唐 霞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文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火神信仰是豫西北一种重要的民间信仰。火神庙遍布城乡,祭祀活动历史悠久、丰富多彩,每逢正月还多有火神赛会。2015年武陟县的火神祭祀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年来,笔者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量记载火神祭祀与戏曲演出的碑刻,结合各县的方志记载和访谈资料,我们发现豫西北地区清代以来火神庙林立,且不断有重修的记载,为祭祀火神修建戏楼,并举行献戏酬神等戏曲活动。

一、豫西北地区的火神信仰

民间信仰“是一种在特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以鬼神信仰和崇拜为核心的民间文化现象”[1]。关于民间信仰的本质,恩格斯关于宗教本质的界定同样适合:“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2]在民间信仰中,人们顶礼膜拜的是超自然、超人间的鬼神,这些神灵又总能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找到原形,所以,他们洞悉人们的社会生活,洞悉人间的一切,具有神秘莫测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所以,民间信仰“关注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呼声,给人们精神支柱。在民间信仰中,人们根据各自的需求,找到相应的神明”[1]。

火神信仰源于先人对火的敬畏,源于古老的火崇拜。火是一种重要的生活能源,原始初民经历了对火的畏惧到逐步利用自然火再到人工生火的过程,从使用火开始了对人类文明的最初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火崇拜不断演化,崇拜对象由自然物逐渐演变为人格化的火神。由于生产力和认知水平的低下,人们需要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来庇佑自身,从而祈求火神的保佑,最终形成了火神崇拜。在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火神的特征、形象各有差异,比如在我国北方的鄂伦春族传说中,火神是一位古老的女性;满族神话传说中,英雄少年托阿从天火库盗来了一葫芦火种,并告诉人们用撞击石块的办法取火;西南一些地区则认为燃烧的火焰或火塘是火神的化身[3]。具体到豫西北地区,奉祀的火神、祭祀时间等也有自身的特点。

(一)奉祀对象

从文献记载来看,汉族地区民众祭祀的火神各不相同。《史记·五帝本纪·正义》:“神农氏姜姓也,……长于姜水,有圣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4]《左传·昭公十七年》中说:“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5]《汉书·五行志第七上》载:“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6]从各种历史文献来看,所祭祀的火神有炎帝、祝融、阏伯、吴回(回禄)等。

河南地区火神信仰非常盛行。赵天改先生《明代以来河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一文称“如同关帝为山陕的标识,禹王为湖北的标识,许真人为江西的标识一样,火神信仰成了河南的标识。”[7]豫西北地区尊称火神为“火帝真君”, 至于所祀火神究竟是谁,碑刻资料及民众口头有不同的说法。如清咸丰六年(1856)《创建火德真君会馆碑记》记载修武西板桥火神庙所祀火神为燧人氏,辅神为祝融。碑文记载后(西)板桥村于咸丰六年正月在社首及首事倡议下,捐资购买庄基地六分五里“南北俱系九弓三尺,中长十六弓一尺二十五”计三楹,并创建火神会馆,花钱壹佰零二千八佰一十一文。碑文开头提及“粤自燧人氏作享□之□兴火德之有□于天下也久矣,是以吕氏春秋,于夏月祀□□,配以祝融报神功也。”(1)清咸丰六年《创建火德真君会馆碑记》,现存于修武西板桥村委会。

博爱沈鹿宿火神庙祭祀的火神为“炎帝祝融氏”。乾隆二年(1737)《创建戏楼碑记》(2)清乾隆二年《创建戏楼碑记》,现存于博爱沈鹿宿火神庙。载“火神庙为火帝真君栖神之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重修火神庙碑记》碑文云:

昔先王之制,祀典也,有功于民则祀之。夫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而火之功为尤巨。自炎帝祝融氏始变生食,使民无灾疠夭札之患,又为笵金合土济水柔木成器械,以前民利用焉,利于民者,民敬之。(3)清光绪三十三年《重修火神庙碑记》,现存于博爱沈鹿宿火神庙。

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还收集到一种说法:祝融是远古时期的官职名称,豫西北所供奉的火神实际是弟兄三人,即重、黎和吴回,他们先后担任过此职。因此豫西北地区火神庙传说有“老大在艾曲、老二在新店、老三在常庄”(4)意思是指豫西北地区的三座火神庙分别供奉着火神兄弟三人,艾曲火神庙位于修武县西村乡,新店火神庙位于焦作市中站区新店村,常庄火神庙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的说法。

从碑刻资料来看,豫西北地区所供奉的火神为燧人氏、祝融、炎帝等。武陟地区民众还流传祭祀的火神是传说中的阏伯,供奉的火神像面色赤红,六臂,手持风火轮、宝剑、弓箭、水葫芦等[8]。

(二)祭祀时间

豫西北地区火神祭祀的时间有正月、二月和六月,具体时间各不相同,如武陟大封镇司马岗村火神庙是正月初六,修武高村乡北睢村火神庙是正月初七,焦作市新店火神庙和沈鹿宿火神庙、修武东关火神庙等是正月初八,其余也有正月初十、正月十二、正月十六、正月十九和二月十二的。民间相传正月初八为火神生日,而官方祭祀则在六月二十三,祭祀也以这两日最为隆重。如清化镇清嘉庆七年(1802)《重修火神庙碑记》的捐资名单中出现“正月初八会首”和“六月二十三会首”,碑文载:

正月初八日会首:高介尔、王树业、胡全容、原绍孔、胡玉章、张名标、路心广、轩盛号、王陶公、王公顺、桑抡元、何有金、逯永林,以上共捐钱十七千一百九十一文。

……

六月二十三日会首:文兴店、郝康年、高士莹、胡良友、原致堂、路登魁、萧同聚、刘位先、高中兴、大顺店、公太号、三盛号,以上共捐钱四千文。(5)清嘉庆七年《重修火神庙碑记》,现存于博爱清化镇大王庙。

从碑文记载来看,每年的正月初八和六月二十三的会首人数较多,从中可以看出这两天的火神祭祀规模应该很大。

(三)火神庙林立

寺庙是宗教信仰的一种外化形式,区域社会中庙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往往能反映出当地信众的数量和信仰的普及程度。豫西北地区火神庙林立,明清时期所属各县的地方志记载了当地建有火神庙。详见表1。

表1 豫西北方志中所载火神庙一览表

从田野调查的情况来看,现存规模较大的有焦作常庄火神庙、新店村火神庙,修武艾曲火神庙、东关火神庙,博爱沈鹿宿火神庙、清化镇火神庙、白马沟火神庙,武陟付村火神庙等。从田野调查收集到的碑刻资料来看,自清康熙年间开始,豫西北当地就不断有创建或重修火神庙的记载。如博爱沈鹿宿火神庙现存有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金妆火神老爷圣像碑记》、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火神庙增修山门碑记》、清乾隆二年(1737)《创建戏楼碑记》、乾隆三年《重修桥梁碑记》、乾隆十五年(1785)《火神庙拜殿粉饰及铺地碑》等十余通碑刻,大体可以推知火神庙的修建与重修的过程。再如修武艾曲火神庙清康熙二十七年(1689)《修醮三年完满碑记》、清道光二年(1822)捐资碑、清宣统元年(1909)捐资碑;博爱清化镇火神庙清嘉庆七年(1802)《重修火神庙碑记》等。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在明清尤其是清代以来,豫西北地区基本上各县均建有火神庙,有些县还不止一座,火神信仰遍布城乡。

当地人们对于火神的信仰已经不仅仅是单纯感念火祖带给人间熟食和光明的功德,祈求禳除火灾,福佑众生。人们视火神无所不能,主要集中于保境安民和祛病救人。修武艾曲火神庙清康熙二十七年《修醮三年完满碑记》:“火神行宫尊居其上,虔保安下土,威震八方,所有奇病难医诚求药,无不灵应。”(6)清康熙二十七年《修醮三年完满碑记》,现存于修武艾曲火神庙。

(四)火神会

豫西北当地“会”是一种基于共同的信仰而形成的民间组织,往往由虔诚信徒首倡,出于一些共同的目的,如祭祀、朝顶、修缮庙宇等而形成,其活动和职能多是围绕信仰而进行的。如祖师圣会、关老爷圣会、老君会、火神会、山神会、金顶会等。豫西北各县各村多建有火神会,组织献戏和相关祭祀活动。如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济源南姚《火神会献戏、买地碑记》碑文载:“南姚镇旧有火神会,……”(7)清乾隆五十二年《火神会献戏、买地碑记》,现存于济源南姚汤帝庙。清道光五年(1825)《南姚火神会演戏酬神捐资碑记》载:“南姚镇火神会由来久矣……”(8)清道光五年《南姚火神会演戏酬神捐资碑记》,现存于济源南姚汤帝庙。

清代火神信仰对现代的火神信仰依然有重要影响。关于火神信仰的现代社会功用,有学者指出,火神信仰是构建民众精神需求的重要方式,是增强村落认同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地方社会整合文化资源、传播地方文化的重要途径[9]。豫西北的火神信仰同样具有相同的社会功用,而且是通过火神会的形式发挥作用。

田野调查中发现,火神会现在仍然存在。如武陟圪垱店乡安庄村现仍有火神会。据《安庄火神会谱》记载,元末明初,豫西北地区饱受战乱煎熬,瘟疫横行,疾病猖獗。正月初八,有一赤脸老汉走家串户,送药治病,老者还告知人们在元宵之夜在门前燃烧烟火可驱邪治病,谓之“旺火”。正月十七人们宰牲备酒酬谢老者,老者化为一道红光而去,百姓顿悟“此乃火帝真君”[10]。博爱北张村火神庙2007年所立的《重修张村火神正殿碑记》记载:“为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历史文物,以张村苏全然、牛太敬等人为首的一届火神会首顺应民意,几经研讨,议定逐步重现火神大庙壮观。”可见火神会在豫西北一些农村仍然存在,并在庙宇维修、祭祀等活动中发挥作用。

二、基于火神信仰的演剧活动

民间传统多有演戏酬神的习俗,尤其是对于火神,民众认为火神执掌天下无情火,报应世间不良人,可惩恶扬善、趋吉避凶,多喜演戏谢神。据1924年《续荥阳县志》记载,其境内“敬神之风,愈演愈奢。火神、土地等会,无村无之,而于火神尤丰,且多演戏,有一会演戏三台至六台者”[11]。可见河南各地多有基于火神信仰的戏曲活动。

(一)创修戏楼

豫西北民众以火神诞辰为期聚集,至火神庙敬香,同时搬演戏曲。如果未搬演戏曲,则聚集进香之人多为火神会成员,若演戏,则进香之人必当更多,信仰涉及的范围亦当更扩大。因此,在修建火神庙的时候,用于娱神和娱人的场所——戏楼的修建必不可少,从碑刻资料中也可窥见一斑。清乾隆二年博爱沈鹿宿火神庙《创建戏楼碑记》载:

火神庙为火帝真君栖神之所,而戏楼独阙,所以侑神者其典未备也。岁丁已,沈君思欢等谋剏建之,纠众募化,远近响应至千三百余人焉。庀材鸠工,不日告成,台耸基峙,鸟革翚飞,固神德之感应者,速亦人心虔敬者诚也。(9)清乾隆二年《创建戏楼碑记》,现存于博爱沈鹿宿火神庙。

碑文述及乾隆二年沈思欢等人感念火神庙戏楼独阙,于是积极谋划募集资金,远近响应至千三百余人焉,反映了民众的踊跃,即表明火神信仰在当地的普遍。

清化镇嘉庆七年《重修火神庙碑记》碑文记载了从嘉庆四年(1799)秋开始,一直到嘉庆七年(1802)六月历时近三年火神庙的重修。三年间重修了大殿、拜殿、东西配殿,并两廊、两山门以及舞楼,“规模虽不加大,其壮丽有再倍于旧而未止者”(10)清嘉庆七年《重修火神庙碑记》,现存于博爱清化镇大王庙。。资金主要为花炮业众商集资而成,集资历时13年,集资达6 000余两。清化镇是历史上豫晋交通的要道,商业繁荣,经营范围包括四大怀药、竹器、鞭炮、烟叶、布匹等,商人群体的崛起,尤其是花炮业的发展,使得花炮商人成为此次重修活动的重要捐资主体。

清同治六年(1867)博爱沈鹿宿火神庙《火神庙创修群房院碑记》载:

因鉴大殿之西有客房三闲、北禅房两闲,风毁雨蚀,恻然心悯,而且屡年演戏并无戏房,殊觉不便,于是仰住持源隆邀请村众,大为聚议,无不跃踊其事以为谋之甚臧,惜乎素无积储,为之奈何?因公同议定三年之闲,不为演戏,仍照常例收,蓄为集工之资,且愿为捐施者广为搜积,筹划已定,分排执事。(11)清同治六年《火神庙创修群房院碑记》,现存于博爱沈鹿宿火神庙。

该火神庙因为原来没有戏房,每年演戏非常不便,因此商议三年内照常收取戏金而不演戏,蓄为集工之资。

(二)献戏酬神

信仰与戏曲的关系十分密切,民俗信仰在我国传统戏曲存在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豫西北广大农村火神信仰盛行,使这一特定的文化区域内各种品类的戏曲文化在这块沃土上花开四季常年不谢。

1.正月初八、六月二十三演剧。豫西北地区祭祀火神在正月初八和六月二十三。相传每年正月初八为领羊会,农历六月二十三为火神生日(也有说正月初八为火神生日),每年的火神祭祀活动以这两日最为重要,通常在这两天举行祭祀活动并献戏酬神。沈鹿宿火神庙《火神庙创修群房院碑记》也提到了每年正月初七八日的祭祀火神活动,碑文载:

如余沈家鹿宿村东南隅旧有火神庙一所,不惟为一村之保障,且以为四方之灵应也。历年正月初七八日邻近村庄牵羊献饩者不知凡几,虽曰此不过迎神赛社之土风,而究之皆灵应所感通焉。③

除了碑刻资料之外,明清和民国时期豫西北地区的方志中有很多关于正月初八日火神祭祀的记载,道光九年(1829)《武陟县志》载“正月初八日,火神会,俗称‘行水’”[12]。道光二十年(1840)《修武县志》“八日,鼓乐、旗伞祀火神,岁丰醵钱赛会”(12)清冯继照撰修《修武县志》,王保成,校注.清道光二十年版,2002年2月印刷(内资),第144-145页.。“行水”一词在豫西北当地方言中意思即奉神出游。清人顾燮光曾在《河朔访古随笔》中记载他在河南见到碑刻中的水官之称:

水官之称,河内、济源、孟县各元碑碑阴题名往往有之。盖旧俗凡祷雨有应,必作会报赛,奉神出游,谓之行水。《河内县志》云:“旧俗凡祷雨有应,及岁时神诞,必作会报赛,奉神出游,谓之行水。于会中择数人妆演官像,骑马前导,谓之水官。[13]

通过上述记载,我们可以得知,清人顾燮光认为当地奉神出游称之为行水,这种活动和祈雨有密切的关系。在今豫西北地区,行水不仅仅是祭祀求雨之后的奉神出游,而且可以指称各种民间文艺汇演。如丁永祥先生在其《仪式的力量——豫西北民间祭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关系调查研究》一文中曾提到河南武陟地区的火神祭祀活动,指出“行水”是火神祭祀中最隆重的内容。[14]可见行水已经脱离了早先与祈雨的关系,但是仍与祭祀有密切关系,仍是一种奉神出游,以火神信仰为内核的一种活动,不过在活动中,民间文艺汇演的所占比重更大,更像是一种民众狂欢活动。

2.其余民俗节日演剧。民俗节日是在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活动内容的时日,例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乞巧节、中秋节等,民众多选择在一些重要的民俗节日进行戏曲演出。笔者曾对山西省明清时期的舞台题记进行过统计分析,发现有很多题记记载了特定民俗节日举行戏曲演出活动。在豫西北地区的火神信仰演剧活动中,也表现出这样的特点。从碑刻资料来看,除了正月初七初八和六月二十三日之外,豫西北当地也多有在元宵节或整个春节期间进行火神祭祀和戏曲演出的。如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济源南姚《火神会献戏买地碑记》碑文载:“南姚镇旧有火神会,会首尚文素等所积会钱乙百乙十肆千乙百叁拾柒文,乾隆五十二年正月十六日献戏化钱乙拾肆千玖佰玖拾伍文。”(13)清乾隆五十二年《火神会献戏买地碑记》,现存于济源南姚汤帝庙。清道光五年(1825)《南姚火神会演戏酬神捐资碑记》载:“南姚镇火神会由来久矣,每年元宵节演戏酬神诚盛事□。”(14)清道光五年《南姚火神会演戏酬神捐资碑记》,现存于济源南姚汤帝庙。从碑文可以看出南姚镇火神崇拜由来已久,当地还举办火神会,元宵节期间多举行献戏。

此外,新年及中秋节也多搬演戏曲。清化镇清嘉庆七年《重修火神庙碑记》在记载了火神庙重修的经过及捐资数目之后,记载了议约二条:

一议:庙前市房两间所得房赁若干,半为元旦献戏使费,半为庙内完纳粮差使费,余不得擅用,腊月初一日至正月十五日神前灯油在内;

一议:兴工使费外余银二百八十一两六钱五分,除给住持银一百四十两以作养膳之资,下余银一百四十余两为中秋献戏使费,余不得擅用。(15)清嘉庆七年《重修火神庙碑记》,现存于博爱清化镇大王庙。

从碑文内容可知,除了正月初七八日和六月二十三常见的火神祭神演出外,清代,豫西北当地也有在元旦、中秋等重要民俗节日祭祀火神演出的现象。传统民间信仰中,火神信仰非常普遍,各民族都有信仰、祭祀火神的相关活动。豫西北地区的火神祭祀在当地民众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仪式独特丰富,时至今日仍然广泛存在,反映了当地的信仰文化。信仰与戏曲,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刘文峰先生在《论传统戏曲与民俗的依存关系》[15]中指出,戏曲从形成之后,有两条发展道路,其一是以民俗信仰为契机,在寺院广场、庙台为广大民众进行演出;其二是在宫廷、官府等为达官贵人服务。车文明在《中国古代剧场类型考论》[16]将中国古代剧场分为商业性剧场、神庙剧场、宫廷剧场、临时性剧场,其中神庙剧场是中国古代剧场中绵延不绝、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剧场类型。从中也说明神庙剧场是民众戏曲活动最为集中的地点,戏曲与信仰的关系也从此可以窥见一斑。从豫西北地区的火神祭祀和戏曲活动也能说明戏曲与信仰二者密切的依存关系,火神信仰和民众对于戏曲活动的痴迷共同推动戏楼的创建和献戏酬神活动的进行,民众在祭祀与戏曲演出中获得心灵的慰藉和精神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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