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的有效性探究
2022-04-03刘涛
摘 要:文章以阳泉煤业集团五鑫煤业有限公司作为案例,针对其产能过剩的问题提出了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企业稳岗、鼓励企业开展转移就业安置、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创业载体建设、鼓励职工自主创业、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运用公益性岗位援助措施、托底幫扶等解决措施,希望可以对该企业提供有力的帮助。
关键词:去产能;再就业;职工分流安置;煤炭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0-0119-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0.119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煤炭行业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隶属于基础性的产业,处理产能过剩的问题和大部分工作者自身的经济效益具有最为直接的联系,影响范围极为广泛。去产能是顺应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式,在实际开展去产能工作的过程中,安置好员工是最为重要的部分。现阶段,阳泉煤业集团五鑫煤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安置情况较为稳定,但是仍存在部分问题,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基于此,文章从以下论述着手,提出部分有效的解决措施。
1 支持企业内部分流
针对煤炭企业根据多方位经营、转型生产、辅业改革以及主辅分离等方法多路径安置分流职工的,针对分散重组之后新型企业吸纳分流职工在30%以上的,和个别企业吸收处理产能过剩企业分流职工并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能够在就业转型资金里面根据一个人一千元的制度给予安置职工的企业一次性吸收就业补助。这部分资金需要企业向当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在进行申请的过程中需要准备资金申请书面报告、吸收职工人员名单、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就业登记报告等材料。之后再让二部门通过相关的标准实施审查,最后就可以将这部分资金入账[1]。针对已经缴纳五年或者是五年以上的企业,在针对自身产能过剩的问题实施处理的过程中,就可以根据本年的安置人数自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一次性转岗资金补贴,根据相关的标准以每人三千元为准。在申请这部分资金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向相关的保险机构进行申请,并准备好需要转岗的人员花名册以及转岗去向等资料,之后再由保险机构向当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由这几部门的严格审查之后进行拨款。与此同时,企业自身还具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以及一次性安置转岗补贴的权利,在两者之中只可以选择一项执行。
2 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企业稳岗
针对上一年已经把失业保险缴纳完成或者是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补贴的煤炭企业,以及还没有进行职工安置和安置率低于当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安置补贴,金额为上一年该企业所缴纳失业保险总资金的70%。针对没有缴纳五年以上失业保险的煤炭企业和部分由于自身运营出现重大障碍导致保险费用没有及时缴纳不超过三年的企业,以及上一年没有进行职工安置或者是安置率低于当地失业率并且已经签署欠费补缴合同的企业,也可以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职工安置补贴资金,金额为上一年总共缴纳失业保险总数的50%。在材料齐全并已经通过相关部门核实之后就可以领取相关的资金[2]。
3 鼓励企业开展转移就业安置
鼓励企业按照去产能改革制度实施专业化的就业安置服务,以及跨地区、跨业务、跨单位转移就业安置服务。去产能企业当地政府的人力资源单位需要辅助该企业共同完成跨区域就业数据收集、宣传、职位对接、措施咨询、上岗教育以及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已经缴纳五年或者是五年以上失业保险的煤炭企业,以及引导安置员工成建制专业并且已经签署六个月或者是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就可以根据实际的员工安置数量在失业保险金额中为被安置员工支付一次性的安置补贴,每个被安置员工可领取的金额为3000元。针对部分无法满足申请转岗安置补贴需求的企业,可以在结业转型资金中为被安置员工一次性支付安置资金,每个被安置员工可领取的金额为1000元。针对部分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比较集中、就业范围较小的区域和资源较少、独立等地区,需要把员工安置工作分配到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区域中。针对部分人力资源单位引导被安置员工到其他企业上岗的情况,可以在就业转型资金里为其支付职业介绍资金。具体的金额为:在当地其他企业上岗并已经签署6个月或者6个月以上劳务条例的,每一人支付300元费用。在区外企业上岗并已经签署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劳务条例的,每一人支付500元费用。在其他省区企业上岗并已经签署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劳务条例的,每一人支付800元费用。针对部分参与跨地区有规模劳动输出的安置职工中年纪较大的(男性50或者50周岁以上,女性40或者40周岁以上),可以在结业专项资金中为每一人报销交通费用。这部分费用的支付标准为:在省内就业的人员每一人支付500元;省外就业的人员每一人支付800元。相关补助由组织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
4 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
针对部分对转岗分流具有需求的员工,企业就需要运用所具备的培训教育资源,针对每一个员工的转岗需求为其实施培训教育。若是企业自身所具备的培训教育能力无法满足员工需求,就需要与本地的职业教育机构提出合作,让其对员工进行有偿教育,教育费用需要由企业自身承担。通过教育培训,获得相关资质和已经完成转岗安置的员工,需要为其每一人支付1200元的培训费用。若是在接受培训教育的员工中有隶属本地扶持对象的,就可以向本地的职工困难扶持机构索要培训补贴,所支付的费用按照员工自身的困难程度决定。在面对部分自身具有自主创业意识的员工,企业需将其整合在一起,并对其进行筛选,之后再和本地的创业教育机构进行合作,让其对这部分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之后,若是员工取得相关的创业资质,那么就需要为每人支付1800元的创业培训资金。转岗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直接补给企业,由培训机构和企业自行结算。每一人每一年只能领取一次转岗技能培训补贴,且在企业去产能过程中创业培训资金每一人每一年也只能领取一次。在企业申请补贴的过程中,需要向当地政府的人力资源单位、社会保障单位以及财政单位申请,并提供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转岗培训人员名单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的申请材料,之后再由两部分通过自身的流程进行审查,最后将资金支付到账[3]。
5 支持企业创业载体建设
企业可以把专业能力强、管理能力强的资源整合到一起,构建一个企业实体,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吸纳就业补助等创业就业政策支持。激励企业针对现阶段所具备的闲置场地以及种种设施充分的运用将其价值最大化发挥。根据合作、改造以及完善等方式,构建出多样性的企业诞生系统、创业基地以及创客平台等,为企业中具有创业想法的员工提供有力的支持,提高其创业的成功率。针对园区以及基地企业安置创业实体户达到总人数30%以上的员工,对创业诞生基地通过创业实体数根据每一户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相应的资金补贴;对创业基地通过创业户数根据每一户5000元的标准为其一次性补贴相应的创业补贴。这部分资金关键就是为初步创业的员工提供最初的启动资金。在申请这部分资金的过程中,需要企业自身向当地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并将创业基地以及创业园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创业人数名单以及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提供给这几个部门,之后再由两部分根据相关的程序实施审批,最后为其支付账款。
6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
鼓励企业构建出被安置员工在固定的时间之内自主离岗创业的制度,和之前企业职工一同享受档案工作提升、社会保险以及职称评定等权利。企业需要针对离岗创业的工作者实施全方位的分析,明确其实际状况,和其更改劳务条约,明确其权利以及义务。针对这部分离岗创业的工作者需要通过当地等级失业人员制度为其实施教育培训、资金以及物力方面的支持,促使其創业成功率得到显著地提升。针对部分自身具有创业想法的员工以及失业员工达成创业目标的,根据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自就业专项资金中为其支付三年以下的社会保险资金,资金支持的标准就根据创新吸取就业困难员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实施。针对自主离岗创业员工社会保险扶持资金,企业需要向当地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扶持申请,并将自主离岗创业人员名单、资金申请书面报告以及营业执照提供给这几个部门,由两部分通过相关的程序实施审查,最终将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再由企业转付给自主离岗创业员工[4]。
针对创立小型企业以及个体企业租赁运营场地商铺的,需要在创业资金中每年为其支付2000元,持续3年时间。运营场地租赁资金扶持由小型企业法人带有自身身份证、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报告以及场地租赁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财政部门进行扶持自身申请,之后再由两部门通过相关的程序进行审查,最后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手中。
7 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针对法律规定退休年龄在五年以下的、重新就业难度较大的员工,在员工自愿以及企业方面申请统一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其实施内部退休养老制度。在这期间,企业需要负责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缴纳,以往需要员工自身缴纳的部分同样需要由自身来完成。这部分员工需要在企业员工安置计划通过时一次性确定。在针对这部分员工发放退休金的时候,其不能少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80%。基础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医疗保险费用,需要将其控制在员工内部退休之前的12个月本人的平均收入。如果其每个月的平均收入少于当地平均收入的60%,那么就需要按照当地人均月收入的60%计算。针对这部分员工,企业或者是个人则不需要再继续缴纳失业、生育以及工伤等保险。持续到这部分员工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企业需要按照制度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保障其退休之后的生活质量[5]。
内部退休员工由于破产等因素,导致没有企业并且没有出资控股企业的,和以往就职企业停止劳务条例,就能够自愿选择接受经济补助资金或者是生活费用。针对部分资源预留生活费以及社保资金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的预留应当按照破产时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每一年增长10%左右,并根据标准费率一次性预留出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养老费用以及医保费用。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进行预留,每一年增长10%左右,预留的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划入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生活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内退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负责后续管理。
8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针对部分拒缴失业保险费的煤炭、钢铁企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接收符合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并根据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确定享受待遇时间的长短,确保其按规定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有求职意愿的企业分流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办理失业(求职)登记,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纳入国家及省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不同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含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帮扶、转移就业、人事代理等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从事灵活就业、被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对一次分流人数达到100人以上且人员较集中的,由企业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各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补助[6]。
9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煤炭行业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隶属于基础性的产业,处理产能过剩的问题和大部分工作者自身的经济效益具有最为直接的联系,影响范围极为广泛。去产能是顺应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式,在实际开展去产能工作过程中,安置好员工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因此,现阶段煤炭企业在开展去产能工作的过程中,就需要根据上述的措施一一完善,不但可以有效地缓解企业负担,促进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在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显著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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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晓亮,史江波.煤炭企业去杠杆有效性研究——以山西省焦煤集团为例[J].会计之友,2019,611(11):74-78.
[5]田军.如何做好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中的思想政治工作[J].企业文化(中旬刊),2020(4):143.
[6]李胜,黄慧.去产能背景下国有煤炭企业人力资源困境及解决策略[J].人文之友,2019(8):10.
[作者简介]刘涛(1984—),汉族,山西阳泉人,经济师,本科,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