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三孩”配套政策大力提振居民生育意愿
2022-04-03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社会调查课题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社会调查课题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我国人口结构、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5月31日会议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6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配套政策,确保居民生得起、养得起。本报告基于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社会调查课题组2021年6月关于“三孩生育意愿”线上调查结果,分析我国居民对于三孩生育意愿、原因及对“三孩”配套政策的意见等。
一、关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意愿
调查显示,理想子女方面,在不考虑任何因素限制的情况下,受访者理想的子女数量为2个,占比63.79%,1个孩子占比18.56%,3个孩子仅占比8.2%,4个及以上孩子占比3.08%。交叉分析表明,男性、70后、小学及以下、农民、农村人群选择3个理想子女数量比例较高。生“二孩”或“三孩”的意愿方面,有23.19%的受访者考虑生“二孩”,仅4.94%的受访者考虑生“三孩”,56.18%表示不考虑生“二孩”或“三孩”,生育“二孩”或“三孩”意愿较低。交叉分析表明,女性、90后及以后与60后及以前、高学历、企业管理或技术人员、直辖市城区、低收入人群生“二孩”或“三孩”意愿较低。全面放开生育政策的意愿方面,仅31.36%的受访者希望国家全面放开生育政策,47.33%表示无所谓,21.31%表示不希望。交叉分析表明,男性、70后及以前、文化程度低、农民、农村、人均月收入低的人群意愿高于其他人群。综上,约2/3的受访者认为理想的子女数量为2个,超1/2的受访者不考虑生“二孩”或“三孩”,仅约1/3的受访者表示希望国家全面放开生育政策,表明我国居民生育意愿较低。
二、制约居民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压力、没有时间照护小孩、房屋空间不足成为受访者放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见图1),受访者放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主要原因依次是“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夫妻两人都要上班,没有人照护小孩”“房屋空间不足,换房压力大”“不能给未来的孩子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婚育假期、生育津贴、女职工就业保障等政策不健全”,占比分别为80.32%、55.19%、39.92%、37.75%、34.06%。与此同时,受访者表示当“家庭收入明显上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能在照顾孩子的同时兼顾工作”“生育后有收入補贴”“有可靠的人(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保姆等)照料孩子”等条件满足时,会考虑生育“二孩”或“三孩”,占比分别为68.15%、50.61%、50.44%、46.53%、39.27%。
(二)教育、住房、花费精力成为当前养育孩子的主要负担
调查显示(见图2),受访者表示“教育负担、住房负担、花费精力”成为当前养育孩子的主要负担,占比分别为85.35%、53.67%、36.48%。家政服务方面,如找保姆、月嫂等照护小孩,受访者认为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服务价格高、混乱,存在随意涨价现象”“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总体偏低”“对服务人员的资质、服务质量、诚信等缺乏监管”,占比分别为73.98%、66.34%、60.64%。
三、关于“三孩”配套政策的选择
(一)受访者表示较为迫切的“三孩”配套政策涉及教育、生育休假与保险制度、住房、婚恋观、优生优育服务等方面
调查显示(见图3),受访者认为“三孩”配套政策中,较为迫切的是“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占比分别是58.66%、44.67%、44.27%、42.95%、40.25%。
(二)受访者表示要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质量
调查显示(见图4),为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受访者认为重点工作是“落实产假、育儿假政策”“加强新生儿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防护等服务”“多发展一些专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托儿所等)”,占比分别为64.86%、47.02%、29.71%。针对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受访者认为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公办幼儿园入园难”“师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民办幼儿园收费高”,占比分别为68.44%、58.19%、48.43%、46.44%;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课外辅导泛滥、费用高、管理不严”“优质的教育资源太少”“教育资源区域、城乡、校际分布不均衡”,占比分别为49.56%、44.11%、45.43%。
(三)受访者普遍关注优生优育、生育配套和保障政策
调查显示(见图5),优生优育方面,受访者认为迫切需要加强的是“产前检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营养改善”“孕前保健及相关知识培训”“婚前保健”,占比分别为67.28%、58.25%、49.94%、49.70%、44.56%;生育配套和保障政策方面,受访者认为“延长女性产假”“增加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延长配偶的陪护假”较为重要,占比分别为61.25%、54.30%、46.15%;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受访者认为有效措施是“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全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夫妻合休产假政策,缓解女性生育压力”“加强性别平等宣传,消除用人单位重男轻女的偏见”,占比分别为70.14%、63.14%、55.37%。
(四)约2/3受访者赞同“恋爱的目的是为了结婚”、不赞同“结婚必须要有高彩礼”,赞同与不赞同“结婚必须有房、有车”的受访者各占1/3,超过1/2的受访者赞同“家庭比事业重要”
调查显示(见表1),婚恋观方面,65.58%的受访者对“恋爱的目的是为了结婚”表示“赞同”,16.33%的受访者表示“一般”,16.57%表示“不赞同”,1.52%表示“无法选择”;彩礼方面,69.65%的受访者不赞同“结婚必须要有高彩礼”,仅6.88%的受访者赞同,21.40%表示“一般”,2.08%受访者表示“无法选择”;结婚是否有房、有车方面,35.67%的受访者赞同“结婚必须要有房、有车”,33.69%表示“不赞同”,29.39%的受访者表示“一般”,1.25%表示“无法选择”。家庭观方面,53.48%的受访者赞同“家庭比事业更重要”,仅15.86%的受访者不赞同,28.81%表示“一般”,1.85%的受访者“无法选择”;同时,仅15.34%的受访者表示“事业比家庭更重要”,41.33%的受访者不赞同,40.54%的受访者表示“一般”,2.79%的受访者表示“无法选择”。
四、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結论
1、生育意愿低体现在出生人口持续走低
我国居民生育意愿弱体现在新生人口数量持续走低。2015年,我国正式放开“二孩”政策后,新出生人口出现短暂高峰,由2015年的1655万上升到2016年的1786万,增长7.92%,而后逐年下降,从统计局数据看,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近五年的跌幅高达32.81%,已引起高度重视。
2、经济压力、没时间照护孩子、高房价、育儿预期不确定等成为制约我国居民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
调研显示,经济压力主要体现在教育、住房、医疗、日常生活费用等方面的负担较重;“没时间照护孩子”体现在25至29岁生育第一胎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城市双职工家庭在时间与精力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房价方面,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房价收入比先下降又攀升的趋势,由2011年的7.5逐渐下降到2014年的7.1,后由2015年的7.2迅速攀升至2020年的9.2,远高于4—6的合理范围;育儿预期方面,当前我国居民育儿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单纯“多个娃多副碗筷”的观念转变为注重育儿品质,育儿成本持续走高。
3、应落实教育、生育休假和保险制度、住房、优生优育服务等“三孩”配套政策
教育方面,当前我国托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都明显存在优质资源不足、区域分布差异较大的特征,很难满足居民的实际需要;生育休假和保险制度方面,由于缺乏法律制度保障、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公民维权意识薄弱、政府监管责任缺位等,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优生优育服务方面,产前检查请假难、排队难,产前诊断执行区域差异较大,孕前保健及相关知识培训重视程度不高,婚前保健形同虚设,都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4、受访者持有较为正确的婚恋观与家庭观
调查显示,我国居民已基本树立了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方面,超过1/2的受访者赞同“家庭比事业重要”。当然,家庭与事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事业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事业的港湾,只有将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发挥家庭作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作用。
(二)对策建议
1、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切实降低居民教育负担
婴幼儿照护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部署,切实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与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方面,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的质与量,创新学前教育产品,鼓励幼儿园利用现有条件提供各类托育服务;义务教育方面,通过扩增量、提质量、优布局等方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真正做到就近入学、满意入学、学有所成。
2、加大保障性住房力度,逐渐降低居民住房负担
一是继续增加住宅用地的供给,充分披露住宅用地信息,让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形成合理预期。二是继续通过共有产权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保基本作用,规范二手房交易与租赁市场,加大住房供给,推行租售同权等,一定程度上解决供需矛盾。三是积极推进“大学区”“教师轮岗制”等,剥离学区房捆绑的教育资源,打破学区房“硬通货”魔咒。
3、落实卫生计生惠民项目,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的宣传教育,将婚前保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服务有机结合,着力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咨询与指导,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二是加大妇幼保健医疗资源供给,缓解孕妇建档立卡难、产检排队难等问题;加大妇幼保健医疗资源优先向基层地区、中西部地区倾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能力与水平。三是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继续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婴幼儿疫苗接种、免费体检等惠民项目,加强儿童健康管理、营养改善。五是重视孕妇心理疏导,缓解产后抑郁。
4、扎实推进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
一是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二是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到1个月,且父亲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三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补贴的水平与享受生育津贴员工的数量挂钩。四是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五是探索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
5、加大对农村居民生育政策扶持力度
针对农村居民生育意愿高于城镇居民的现实情况,建议加大对农村居民生育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出台针对生育“三娃”的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如优先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下沉,畅通农民孩子升学通道等。
(课题负责人:银温泉、胡杰成。执笔人: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