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认知现状调查与探讨
2022-04-02廖娟LIAOJuan王世民WANGShimin袁毅YUANYi杨柳YANGLiu
□ 廖娟 LIAO Juan 王世民 WANG Shi-min 袁毅 YUAN Yi 杨柳 YANG Liu
科研诚信广义指科研工作者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狭义指在申报、开展或评审科研项目过程中应用诚实、可验证的方法,提交的科研成果报告应遵守相关的规章、条例、准则和公认的职业规范或标准[1]。
近年来,学术界的科研诚信问题屡亮红灯,国际杂志的大规模撤稿事件频频爆发。2015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撤回了41篇来自中国作者的论文;同年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撤回了64篇中国作者论文;2017年,国际学术期刊《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一次性撤回了中国学者发表在该刊上的107篇论文,以上撤稿事件的理由均为涉嫌同行评议造假,并且被撤稿的论文大多来自生物医学领域[2]。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修订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该规范明确了医学科研人员在医学研究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界定了“是与非”的边界,突出了医学研究机构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并且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范(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有序衔接[3]。
医院科研人员作为从事生物医学研究的主力军,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贯穿到病患治疗和科技攻关中,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本研究拟通过调查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的认知,对医院科研诚信教育、诚信制度建设等科研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为提升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水平、加强我国生物医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提供研究数据支持。
资料与方法
1.调查对象与方法。2021年4月—8月对浙江省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科研人员进行科研诚信认知现状调查,被调查者以匿名方式填写问卷,共计发放问卷58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100%。
2.调查内容。问卷主要内容包括:(1)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2)对科研诚信行为的认知;(3)对科研诚信建设可开展措施及其必要性的认知;(4)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的认知,第2、3、4部分的答案均用Likert五点量表表示。采用内部一致性方法对问卷进行信度分析,问卷中对科研诚信行为的认知、对科研诚信建设可开展措施及其必要性认知两部分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942、0.927,其分半信度良好;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对问卷进行效度分析,KMO值为0.939,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3个公因子累计解释的变异量为72.855%,结构效度,内容效度良好。
3.数据统计。本研究数据通过问卷星APP的问卷调查平台进行实时收集,计数资料通过频数和百分比表示。
结果
1.被调查者基本信息。被调查的585名医院科研人员中,男性204人、女性381人;学历以硕士研究生为主,占总人数的51.97%;职称以中级为主,占比52.82%;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达77.78%,高达95.04%的人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从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来看,各项调查内容分布较全面,所调查数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详见表1。
表1 被调查者基本信息[n(%)]
2.对科研诚信行为的认知情况。医院科研人员对学术不端的核心内容——伪造、篡改、剽窃[4]的界定,表示“非常了解”和“了解”的人数占比分别为51.11%、43.76%,知晓率高达94.87%;其次是对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的界定认知,知晓率达92.14%;而对于作为研究生导师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动物实验中使用动物的伦理问题,知晓率却低于80%,详见表2。
表2 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的认知情况[n(%)]
3.对科研诚信建设可开展措施及其必要性的认知。超过60%的医院科研人员认为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定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处罚条例、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以及对违反科研诚信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仍有少数人员认为开展以上科研诚信建设措施可有可无,甚至完全没必要,详见表3。
表3 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建设认知情况[n(%)]
4.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原因及其影响的认知。医院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原因的调查结果见表4,高达87.18%的人员认为课题、论文与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挂钩是导致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其次为个人因素,如职业道德和自律性不够、追求自身成就和利益,占82.39%。对于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影响,超过90%的医院科研人员认为科研诚信问题会影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学术团体、学术领域的声誉以及社会公众对科研工作者的信任度,详见表5。
表4 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原因的认知情况[n(%)]
表5 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影响的认知情况[n(%)]
讨论
1.医学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诚信认知现状分析。虽然论文发表已成为医院科研人员的常规科研工作之一,但并非所有科学研究均涉及伦理问题,因此对于人体试验中关于受试者以及动物实验中使用动物的伦理问题,其知晓率有待提高;作为高校附属医院的研究生导师,医院科研人员具有导师和医护人员双重身份,繁重的医疗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任务并重,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导致其对作为研究生导师应承担的责任不够了解。此外,有少数人员认为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措施可有可无,甚至完全没必要,究其原因,本研究进一步对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展开了调查,发现课题、论文与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挂钩以及个人因素是导致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可见,该样本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认知还需进一步提升,全面的科研诚信教育、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指标和机制、健全的监督奖惩机制以及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的作用,方能营造良好的医院科研环境、促进医院科研诚信和学术作风建设工作的发展。
2.科研诚信问题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与培训。科研诚信教育理应贯穿于每个医学科研工作者的不同时期,一项关于“医学研究生科研诚信行为和知识现状”的研究发现,有关科研学术规范和医学伦理学的相关课程虽有开展,但仍有部分学生表示不清楚学校是否有科研诚信教育或否定学校曾开展相关课程或学术讲座[5]。另一项关于“护理学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施情况”的研究显示,虽然91.8%的研究生认为科研诚信重要或非常重要,但仅有45.0%的研究生接受过相关培训教育[6]。而医学生工作后,则偏重于专业技能的学习和临床经验的培养,系统的科研诚信教育与培训更是鲜有机会接受,因此医学科研诚信教育的施教范围、宣讲内容、宣传力度都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推进。
建议可将科研诚信设为医院新职工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入院培训的必修课,面向全院科研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及行政管理人员,举办科研诚信相关讲座、培训、讨论会等,涉及内容可包括科研诚信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论文写作和发表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还可借助新媒体进行传播, 如进行钉钉会议直播、微信公众号推送、院内网设置科研诚信专栏等,从根本上提升医院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
2.2 营造诚信氛围,开展自我审查。为督促科研工作者学习诚信相关的最新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一附院对全院人员下发相关文件及学习通知,并督促科室人员学习后提交亲笔签名的学习回执,医院伦理委员还会定期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培训,并将GCP作为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必要资质[7]。可见,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需要全院人员的共同努力。对于涉嫌向第三方公司买卖、同行评议过程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科研管理部门应要求论文作者主动申请撤稿;所有研究人员必须做好实验记录、保存原始数据资料,在申请各类科研成果和科研奖励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人员及其团队内部应做好自我审查,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为主体,认领论文,明确责任,对自己认领的论文做出承诺并在单位备案[8]。同时,营造允许失败、宽容的学术文化氛围也是必要的,对于阴性研究结果需给予应有的肯定[4]。日常科研诚信管理举措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最终目的是提高医院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使其真正做到“知”与“行”的统一,医院才能在整体科研实力提升的同时,拥有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科研学术环境。
2.3 改革并完善学术评价指标和机制。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截至2020年10月),我国科技人员共发表国际论文301.91万篇,排世界第2位,但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却只有11.94次,与世界平均值13.26次有一定的差距,且在22个科技论文累计超过20万篇以上的国家(地区)中,按平均每篇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序,我国仅排第16位[9]。虽然我国对医护人员的晋升和考核评价主要体现在课题的数量和级别、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因子(或分区)等定量标准,但以上“SCI热”现象其实对我国科技成果的创新和发展是不利的,易使医护人员一味地追求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数量而忽视了质量,也容易导致科研诚信问题的产生,有些科研人员为了完成科研任务、更快发表学术成果,获得职称晋升、科研奖励和提升个人声誉,不畏触碰科研诚信这条“红线”。可见,改革并完善学术评价指标和机制,避免评价指标的单一性、片面性已势在必行,建议在医学科研成果评价中,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同级别科研成果可采用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不盲目加入学术成果的阈值,去除“重结果、轻过程,重数量、轻质量”的方式;将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改为对科研团队、研究小组的考核,既能保证科研成果的产出水平,又能减轻科研人员过大的科研压力[10];建立以代表作为主的学术评价机制,结合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在社会服务中所占比重及应用价值,进行多维度平衡评价等。
2.4 建立健全的监督奖惩机制。对于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如由科技部等联合印发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然而仍有不少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一项关于某大学附属医院研究生的诚信现状调查结果不容乐观:分别有17.9%和16.3%的人员可以接受“添加没有实质研究贡献人员的名字”和“引用非权威渠道的数据或者观点”的科研不端行为[11]。由于存在毕业与工作压力、奖学金压力、科研任务过难、未收集到有效数据、时间不充分等科研压力,甚至有部分研究生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应“视情况而定”[12]。可见,对于科研诚信的监管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很可能呈蔓延之势。
建议医院学术委员会联合纪检、财务、人事、科研、教学等行政管理部门,对科研不端行为建立监督、调查、评判和行政处理的内部审查机制及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成立科研审核小组、对拟申报课题和投稿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数据进行讨论并记录,尤其是对学科交叉形成的成果要做到事前知情同意,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定期抽查审核记录[13];对于不同年龄段的科研人员,从物质层面、科研环境、工作环境、荣誉表彰方面给予不同的奖励。对出现的科研诚信问题采取“零容忍”,具体措施包括追回已资助的科研经费、回收因该科研成果获得的一切奖励、在一定年限内取消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暂停专业资格的晋升等。
2.5 发挥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的作用。要让学术团体中的各个成员遵守科研诚信和规范,能够制定团体规范并确保其实施的关键人物是科研活动中处于上层的管理者,如医院临床科室的学科带头人、课题组的研究生导师[14]。临床科室主任往往具有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双重身份,更要切实担起诚信至上、以身作则的榜样职责;作为学科带头人,应在科研团队内做好表率作用,对将自己署名为通讯作者的文章要亲自审稿,并对实验数据进行核实,不能只署名却没有参与和实质性贡献;作为研究生导师,对其研究生的指导应是专业技能、学术精神和科研诚信的综合培养,在日常培养工作中,关心研究生的实验进度、论文发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适当安排科研任务,同时帮助其树立科研诚信意识,使其不会因为未收集到有效实验数据、科研任务过重过难、影响毕业时间等原因导致科研诚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