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际经贸规则重塑,培养“法商”复合型国际谈判人才
2022-04-02宏结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面临更严峻的外部经贸环境。如何避免对抗,通过协商达到互利共赢,通过谈判为我方谋取利益诉求,获得话语权,承担起大国责任,是必须长期面临的挑战。而要迎接这种挑战,必须培养大量、高水平的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
一、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亟需捍卫国家利益的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
(一)美国主导重塑规则,“政策规锁”中国态势明显
中国得益于“入世”,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在2008年金融危机全球重新洗牌后,迅速成为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第一大进出口国。随着中美之间实力差距缩短,经贸产业链逐渐由互补性逐渐演变为竞争性,美国越来越觉得自己老大地位受到挑战,于是从奥巴马时代就有了抛弃WTO,通过TPP另起炉灶,重塑国际规则,“政策规锁”中国的战略布局。而所谓“政策规锁”(张宇燕,2018)指的是美国弃用现存国际制度或体系,代之以一套更具针对性和严厉性的新规则,来“规范”中国行为并把中国锁定在全球价值链内的中低端位置的做法,因为中美之间竞争最后争夺的是科学技术的制高点。拜登上台本质上是延续了奥巴马“政策规锁”中国的战略构想,不仅如此,拜登还以价值观为导向,拉拢欧盟、英国、加拿大、日本、五眼联盟等,以美国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域外法权为武器,经济上联合制裁,制度上重塑规则,“政策规锁”中国的态势已经十分明显。
(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中美贸易争端加速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中美贸易争端已经有了“脱钩”的迹象,加之新冠肺炎疫情重创全球价值链,二者叠加加剧了全球价值链重构,中国面临“脱钩”与被“脱钩”的风险, 全球价值链“断链”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跨国公司海外布局选择,全球价值链将逐渐呈现“短链化”“区域化”“知识密集型”的重构趋势,与此同时,“价值观”考量超越经济利益,在国家产业链安全与经济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贸易和规则重组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各方博弈的焦点。因此,进入后疫情时代,更多问题需要多方协调,规则重塑需要更多懂商务、懂法律的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参与到大国博弈角逐的谈判中去。
(三)国际贸易新规则话语权的争夺亟需国际商务谈判人才
客观的讲,国际贸易新规则也需要规则重塑。这是因为,随着国际分工由产业间分工到产业内、产品内分工的发展,对外投资方式由水平一体化向垂直一体化转变,国际贸易与投资模式发生了转变,全球价值链和国际生产网络正在替代传统的贸易与投资模式,国家之间、不同经济体的边界正在变得模糊,国家间相互依存与融合性正在加强,于是维护公平贸易的国际规则也发生了变化,由限制成员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边境措施,发展为限制成员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边境内措施,高质量、高标准的新国际经贸规则孕育而生。国际贸易新规则一方面包括目前在谈的WTO“多哈发展议程”(DDA)中尚未达成有关协定的议题,比如竞争政策、劳工标准等;另一方面,包括未在WTO的谈判与磋商框架内而只是在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CPTPP)中达成条款或正在谈判中的议题,比如:电子商务,国内管制一体化等。这些议题的特点是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而一旦达成协议对我国经济体制又极具挑战性。此外,在一些中国有优势而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则的领域,比如跨境电商、平台经济、数字贸易这些领域亟需新的法律法规、新的国际规则,各方都在争夺话语权的竞争和博弈中,因此,亟需有国家责任担当,商务、法律专业素养高,能为中国诉求发声的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
二、中国国际商务谈判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大国竞争,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大量的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迫切需要谈判高手,这样讲究谈判技巧。我们能够看到,在美国用规则、用法律对我们步步紧逼的时候,在谈判桌上,美国有大量的律师,大量的谈判专家和专业人士,相比较而言,我方出面的是官员,专家少,更缺乏国际商务谈判专家。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对谈判理论研究起步较早,已经发展为一门学科。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成立了全国性的谈判学会,其中哈佛大学谈判中心不仅负责政府部门、公司和企业高级谈判人员的培养,并且常常参与重大的国际谈判活动。而中国国际商务谈判教育是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入世”对外经贸往来增多开始的,起步较晚,规模小,发展还不成熟。相比强大的市场需求,中国国际商务谈判教育极其薄弱,这与中国国际商务教育滞后有很大的关系。
(一)中国国际商务谈判教育起步晚,规模小,教育水平比较初级
中国一直没有设立国际商务本科专业,直到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利用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设立了教育部专业目录以外第一个国际商务本科专业,在培养方案里设置了《国际商务谈判》选修课,同期或较早时期对外经贸大学等财经类国际贸易专业本科也设立《国际商务谈判》选修课,但总体看开设学校不多。因为,2012年以前国际商务一直作为专业目录以外专业,所以,设立国际商务本科高校也就50多所,没有形成规模,重视程度也不够,教育水平比较初级。
(二)培养层次低,严重缺乏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培养
国际商务谈判一直没有研究生层面的培养,直到2011年随着国际商务专业硕士(MIB)学位点设立,《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规定的必修课,开启研究生层面国际商务谈判教育,但是,截止到2021年,全国具有MIB招生权的高校也就121所,相比中國将近3000多所大学,培养规模有限。从2011年算起,研究生层面开设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也不过刚刚10年,与培养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要求相去甚远。
(三)对国际商务谈判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淡薄
大部分人,包括很多老师,甚至是法学专业老师都不认为谈判是一种需要学习的技能,更不会想到谈判是一个学科。还有人认为,谈判不过是商业买卖问题,即使学习商务谈判,也不过是小的谈判技巧,难登大雅之堂。但事实上,谈判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政治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国际商务谈判作为世界经济交往的重要环节,是各个利益主体为了达成交易和协定进行协商的过程,它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决定着交易的成败、企业的兴衰,在国家主体谈判中也决定着国家利益的实现,而谈判本身,也成为大国博弈、利益相争的“战略制高点”。因此,中国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度重视培养高级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并把之作为国家人才战略的一部分。gzslib202204021328(四)“双师型”型教师缺乏,国际商务谈判教学和研究水平滞后于实践的需要
国际商务谈判教育在中国刚刚起步,虽然,开始有部分教师认识到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但是,因为国际商务谈判的實战性太强,授课教师没有相关实践经验,并不知道如何讲好国际商务谈判课程,很多老师把国际商务谈判讲成了语言类、商务礼仪课程。而实际上,国际商务谈判更需要教师运用所有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分析商业实践,找到对决的解决方案。好的国际商谈教师必须是有商务谈判实践,同时又有广博商务专业知识,视野开阔的“双师型”教师。而现有机制并不利于“双师型”教师的成长。此外,鉴于国际商务谈判强实践性,更需要产学研合作,这也是高校办学的难点。就国际商务谈判教育来讲,目前,缺师资,缺教材,缺案例,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总的来说,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精英型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培养体系。
三、“法商”复合型是打造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必然选择
(一)国际商务谈判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谈判是指参与各方基于某种需要,彼此进行信息交流、磋商协议,旨在协调相互关系,赢得或维护各自利益的行为过程。国际商务谈判并不是一项单一的活动,而是整体性活动,分为微观谈判和宏观谈判。微观谈判是指个体之间的谈判,通常只涉及买卖交易活动,这是大部分人对国际商务谈判的理解,微观国际商务谈判是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宏观谈判则是组织之间的谈判,今天的国际商务谈判不仅涉及到公司之间的谈判,更涉及到公司与政府的谈判,甚至是政府之间的谈判,其实,随着经济全球化,每个国家政府都是最大的商务主体,所以,有人讲美国最大的海外经销商其实是美国政府。宏观谈判不仅规模宏大,而且极其复杂,不仅涉及到双边,还涉及到多边,既有公司、也有政府、第三方代理,甚至还有NGO组织,涉及的议题也广泛,有单议题,更有多议题。国际商务谈判面临的挑战也远高于国内谈判:
1.不同的政治法律环境加深了跨文化沟通障碍、达成协议的困难。文化的差异表现为语言的不同,行为习惯的不同,思维方式的差异,这些都是需要长期学习克服的,而不同政治环境、不同法律制度是国际谈判最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也对谈判人员法律素养有了很高的要求。
2.面临更大风险,更复杂的环境,更高的谈判成本。相比国内谈判,国际谈判面临风险更大,不确定性更多,问题的复杂性更高,花费的时间更长,谈判成本也更高。对谈判者把控风险,把控窗口期的能力要求也更高。
3.涉及到的商务问题、学科知识更广泛,要求更高的专业能力。国际商务指的是跨越国界的经济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劳动力的流动,跨国公司是国际商务研究的主体。国际商务学科是一个经、管、法、人文交叉,具有跨学科特征的新兴学科。能够从事国际商务的人,不仅要通晓至少一门外语,还要精通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懂金融,通晓国际规则,法律法规。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国际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期间涉及的商务问题、学科知识,专业能力要求必然高于国内的谈判,加之国际商谈的国际化特征,因此,精英教育是高端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必然的选择。
(二)“精商明法”是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必备的特征
从国际商务的跨学科性,到国际商务谈判的跨文化性和复杂性,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的国际商务人才应该具有:开阔的国际市场视野、广博的知识和开拓国际市场,勇于创新的能力;精通国际商务谈判理论和谈判策略,熟悉商务礼仪,并具有很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特别是能娴熟地运用一门以上的外语开展商务谈判的能力;通晓国际经贸规则、国际法律和惯例,国际合规意识强,并具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精通国际商务运用规律和实务;心理素质好、情商高,善于观察,很强的敏感性、判断力、决断力和意志力;熟练地运用电脑和各种现代化工具搜集信息、处理信息、有效运用谈判分析工具的能力。
由于国际商务活动是按照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运行的,商务活动双方只有相互遵守彼此的法律法规,尊重彼此的利益关切,协议才有可能达成,国际商务谈判不可回避的问题及就是法律,是否“合规”是国际商务面临的最大风险,因此,“精商明法”是对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最核心的要求,法律是国际商务谈判博弈的工具和策略。“法商”复合型是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当然,能够成为精英人才,还必须有国家责任感。中国目前最急需的是能够进行宏观国际商务谈判的栋梁之才。精湛的专业能力加身,同时具有国家责任感和使命感是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最高要求。
四、创新培养方式,打造“精商明法”精英型国际商务谈判人才
培养“精商明法”精英型国际商务谈判人才,任重道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将培养高端、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作为国家战略一部分,从上到下予以高度的重视。
二是在商科教学体系下,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国际商务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的优势,推动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培养“精商明法”精英型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建议在具备法学或商学优势学科资源的高等科研院校,开展国际商务谈判人才的试点创新。可以在法律专业硕士或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等学位点下,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在一些优势资源丰富的法科或商科院校,打造中国精英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培养基地。以相应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培养基地为基础,与商务部、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等实践部门加强对在职高端人才培训,以解燃眉之急。
四是健全制度,积极推动国际商务谈判学科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