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领域风险的现实表征、生成逻辑与治理之道
2022-04-02管志利
我国在快速转型与发展中步入高风险时代,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成为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的优先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防范化解七大领域重大风险(包括社会领域风险)作出深刻分析,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防范和化解新时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必须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对社会领域风险的科学认知与深刻理解,切实承担起社会领域风险高效能治理的政治责任,不断谋求先手、善用高招,有效防范社会领域各类风险连锁联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社会领域风险的现实表征与生成逻辑
1.社会领域风险的现实表征
社会领域风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转型发展期具有全球流动性、系统性、复杂性、易变性、非平衡性兼具关联性、扩散性等突出特征,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失序或社会动荡,严重削弱人民群众生活品质。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这要求我们从存量和增量两个维度开展风险治理。从社会领域“存量风险”看,教育、就业、社保、医卫、住房、治安以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诸多不稳定风险,这些领域的风险隐患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從社会领域“增量风险”看,人们各种需求的新变化、新业态、新职业、新技术、新灾害的涌现以及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制度变革,均可能引发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社会领域潜藏着“既有风险延续空间、新兴风险生产空间、新旧风险交织空间”,社会领域的重大风险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风险源头多、治理任务重。在后疫情时代,社会领域风险具有跨界性和区域化并存、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化、自然与人为交叠、风险建构明显、潜在风险更趋长期等突出特征,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风险成为当前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内容。
2.社会领域风险的生成逻辑
社会领域风险的生成绝非一朝一夕,它源自于经济、科技、外部环境等领域,并受到其他重要领域的显著影响,有着深刻的结构性根源和功能性根源。由于阶层、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对经济社会结构带来复杂的不稳定风险,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可能带来不同层次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这些社会风险的存在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人类社会有机体的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体来说,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失衡(包括基础结构、经济活动结构、关系结构、规范结构等方面的失衡),会造成社会功能的调整和失调(如社会隔阂加深、价值迷失、社会冲突、认同削弱等),从而出现结构与功能之间的不协调,进而导致个体与社会共同体的关系陷入异化困境,极易在外部因素的激化下加速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爆发。社会领域风险包括传统风险和非传统性风险、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等基本类型,而社会阶层结构分化和利益结构重组将成为未来我国社会重大风险的主要源头,被剥夺型风险、弱幸福型风险、弱安全型风险作为三类基础型重大风险,它们之间的互相组合亦可形成复合型风险。
二、资源动员: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必要前提
社会领域风险的复杂性及其生成机理,决定社会领域风险治理必须在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的基础上,以动员并用好风险治理资源为前提,把安全发展贯穿社会领域发展的全过程,方能牢牢把握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主动权。
1.动员并用活“存量”治理资源
社会领域风险治理必须正确看待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增量风险处理滞后可能变成存量风险,存量风险蔓延升级可能产生增量风险,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基于此,必须做好社会领域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应对工作,盘活存量风险治理资源。一要坚持党对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全面领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基层政权能力建设和“三治”结合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社区组织、基层网格和基层综治中心等)。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自治机制织密风险防控网络,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以法治机制维持风险防控秩序,加快社会领域立法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执法司法的利益分配作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以德治机制助推风险防控效能,发挥社会规范的利益调整和行为约束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现民意、法律与道德相得益彰。
2.动员并用够“增量”治理资源
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大,潜在风险可能集中暴露,使得传统风险控制的手段受到挑战,我们应该继续重视防范和治理各领域风险,以“四治”联动防止社会领域风险交叉性感染。一要坚持源头治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形成从源头到末梢的完整风险治理链条;二要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纳入风险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思想范畴,形成覆盖全面、触角灵敏、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社会领域风险治理格局;三要坚持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在法治程序下推进和扩大公众参与;四要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心治相结合的联动治理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和社会稳定有序统筹起来。
3.动员并用好“变量”治理资源
“化解存量风险和防范增量风险”是要通过重塑风险治理模式以保卫公共生活安全,是在坚持系统观念基础上对如何实现社会领域风险高效能治理的有力回应。但同时必须用好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加快构建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赋能社会多元需求、拓宽风险治理渠道、优化风险治理方法,充分发挥技术治理(如项目制、清单制、网格制等)在社会领域风险治理中的优势效应,实现科学范畴中的高效能治理。由于社会风险治理智能化存在滑向“技术利维坦”的潜在风险,必须同时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以实现社会领域风险治理中不同维度之间的合作。gzslib2022040218004.动员并用足“能量”治理资源
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以及“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常常超过我们的风险抵御能力,要求治理主体不惧风险、主动学习乃至拥抱风险。改变政府单一主体模式,从道、术、技、器四个层面,健全以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风险治理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社會安全防护机制,有效防范、监测、预警以及缓解社会风险,最大程度地分散风险、降低危害。风险治理主体要不断增强对社会领域风险识别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风险治理专业化水平,让专业的组织、机制、人才、技术解决专业性风险问题,科学预见风险态势和潜藏的风险挑战,在风险处置中不断整合提升风险感知、资源统筹、真相调查、舆论引导、科学决策、改革创新、应急处突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将风险化解在基层第一线,形成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强大正能量。
三、协同治理:社会领域风险治理的有效路径
社会风险治理理论是一个连续统,必须充分吸纳多种理论模式优势,建构一个系统化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各类风险治理主体应在合作共治的基础上,强化理念协同、要素协同和制度协同,走出一条高效应对社会领域风险的治理之道。
1.理念协同:坚持反脆弱的共同体思维
社会领域的新型治理风险以及“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常常超过我们的风险抵御能力,呼唤构建一个如塔勒布所谓的“反脆弱结构”,以便不断利用随机事件和不可预测的冲击压力和波动,在不断自我修正、自我发展中实现自我再生,在不确定性中提高洞察风险、驾驭风险和治理风险的能力。社会领域风险不仅需要社会领域采取平衡的治理策略,也需要其他各个领域在治理策略和行动上予以积极回应,更需要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出发,从存量和增量两个维度科学梳理社会风险,总结风险治理路径和方法,加快“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创新和政策设计。然而,在复杂社会的大部分领域, 浪漫地追求回归到一个紧密的共同体是不可能的。为克服风险分配中科学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各自局限,未来应对社会领域风险必须打破社会“中心-边缘”结构,实现社会结构的“去中心化”,人们才能真正合作起来应对风险。
2.要素协同:重点整合五个关键要素
根据社会领域风险类型、生成机理和国际上成熟的风险治理理论,建构一个适应社会领域“风险性质”和“环境特征”的高效能治理结构,必须重点整合五大关键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科学的“思维方法”,立足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运用辩证思维和历史思维把握社会领域风险演化规律,实现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碎片化治理”向“整体性治理”、“静态治理”向“动态治理”的治理模式转向,以防范社会领域一般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综合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第二个要素是共同的“价值建构”,夯实价值共同体意识和责任共同体意识,通过价值观引导、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预期引导、网络舆论引导等方式,构筑一种新型的群体认同来引导公众行为方式,从而达到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风险的目的。
第三个要素是高度的“社会整合”,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从群众利益诉求出发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针对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失衡继续调整和完善人口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优先政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针对社会隔阂和群体歧视创新沟通整合机制,针对社会矛盾冲突规范和畅通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纠纷解决、矛盾化解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品质。
第四个要素是合理的“责任分配”,根据社会领域风险的等级类别与风险治理主体的意愿能力之间的耦合关系划分风险治理责任,将相关主体责任“内在化”而非拒绝承担责任或将责任归于“他者”,从而重塑国家、政府、组织、个人的责任主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防范社会领域风险治理中出现“有组织地不负责任”现象。
第五个要素是严密的“机制协同”,要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治理机制,以完善社会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尽可能降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风险治理科学手段的干扰,实现常态治理和应急治理同步推进,传统治理与科技治理有机结合,制度治理与情感治理有机融合。
3.制度协同:构建风险治理的协同制度体系
再精密复杂的治理视角及其机制也会带来脆弱性,必须系统研究风险社会形成的复杂性机制和社会风险治理的思维逻辑,构建风险治理的系统化协同制度体系。
一是构建风险决策和协商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也要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社会力量作用及其各类代表的参与和协商作用,落实风险治理决策协商机制(包括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采取运用正式的圆桌辩论和非正式的日常对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治理体系。
二是构建风险沟通与回应机制。通过及时沟通化解矛盾和了解实情,在规范约束的前提下实现专家、决策者等多种能动者之间的公开对话沟通;同时,通过实时回应民众要求体现善治要素,增强风险治理效果。
三是构建技术治理与政治引领机制。通过作为治理机制的技术治理,比如项目制、清单制、河长制、网格制等,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以技术治理优势实现风险治理流程再造;通过“再造政治”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全面提高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能力。
四是构建风险治理激励与问责机制。风险治理要求建立风险治理激励问责机制,既要有纠偏、问责与惩戒,也要有物质、制度与情感激励,以倒逼和激励领导干部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五是构建风险防控与维护稳定机制。必须准确把握灵活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辩证法,正确认识和处理稳定与发展、变量与常量、危机与契机之间的关系。既要大力抓风险防控应对,又要抓经济社会发展,在统筹中协同推进二者联动发展;既要鼓励创新又要加强监管,以实现风险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