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涉外法律谈判人才培养
2022-04-02
团结 2022年1期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出访拉美四国前接受四国媒体联合采访时,提出三个“更加积极有为”,其中包括“更加积极有为地参与国际事务,致力于推动完善国际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随着我国国家发展,深入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全球秩序规则重构、应对贸易争端、全球气候谈判等重大挑战的必要性、迫切性不断加强。参与国际治理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国际谈判,我们需要一支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国情、具备全球视野和多语言能力、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队伍。但当前,我国涉外谈判人才队伍建设与需求仍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