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人鬼恋故事对旧有观念的颠覆
2022-04-02陆斯琦
陆斯琦
内容摘要:干宝的《搜神记》是自《列异传》出现人鬼恋题材的故事后,记录人鬼恋故事数量最多的书籍。本文将对《搜神记》中的人鬼恋故事进行探究,对书中的女鬼形象和女性婚恋观进行分析,得出其颠覆了传统鬼怪形象、传统女性婚恋观和男性与女性间不平等的爱情地位的结论。
关键词:《搜神记》 人鬼恋 旧有观念 颠覆
中国的志怪文化,源远流长。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人们生活朝不保夕。人们假借鬼神故事以泄心中不安,解释种种怪异现象,寄存心中期盼。志怪小说也在这个时候兴起,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为干宝。他所撰写的《搜神记》成为中国志怪小说的滥觞。
《搜神记》全书凡二十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杂糅佛道,隐藏作者阴阳术数之学和浓厚的“天人感应”思想。书中记载了很多在人身上发生的怪异事件或是自然界中出现的奇异现象,干宝与世人把这些与当时的人事得失、国家兴衰、政治成败联系起来。在这些模式相似的故事中,人鬼恋的故事别具一格,数量虽不多,但最富浪漫主义色彩,与时代传统观念相离,又不过于离经叛道,可以窥探出作者与当时社会,试图对传统鬼神印象与传统婚恋观一些旧有观念做出的颠覆的尝试,对女子追求爱与为爱付出的认同。
在《搜神记》前记录在册的人鬼恋故事数量不多,据考证,最早记载人鬼婚恋小说的是三国魏文帝曹丕《列异传》中的《谈生》。[1]接着仅有西晋陆氏《异林》中的《钟繇》,以及西晋张华《博物质》中的《肖思遇》和《崔书生》这三篇故事与人鬼恋相关。而当时大多数与鬼怪有关的故事,仍保持着对鬼阴森恐怖,夺取人命的负面形象描写。干宝的《搜神记》是《列异传》以来,记录人鬼恋故事数量最多且带有鬼怪正面形象描写的书籍,共有十篇,分别是《谈生妻鬼》《王道平妻》《贾文合娶妻》《紫玉与韩重》等,其笔下的女鬼温婉善良,突破了在传统鬼怪故事中阴森的鬼形象。
一.从恐怖到温婉的形象转变
固有印象中的鬼怪世界充满着阴郁凄凉、让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氛围,人们印象中的鬼是青面獠牙、阴森恐怖的象征,如西王母作為上古冥府的统鬼者,其外貌被描绘成:“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太平广记》中也对鬼的形象做出描述“长丈余,色黑而眼大”。[1]如此形象令人望而生畏、寒毛卓立。但在其中加入了爱情的因素,却意外让其出现了人间温情的色彩。
人鬼恋故事中的女鬼大多淡化了鬼性,更多体现的是人性的特征,与阳间男子相恋的过程也具有人伦性和人情温度。而人鬼恋中的女子通常容貌姣好,外貌上与人无异,女性的魅力在其中得到了充分地彰显。《搜神记》里《谈生妻鬼》中的妻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紫玉与韩重》中,紫玉“年十八,才貌具美。”《钟繇》中的女鬼“美丽非凡”,无一不是相貌出色的美女子。
女鬼除了拥有美丽的外表外,在行为上也和传统的鬼怪迥乎不同。传统的鬼的形象有多种类型,如遭人迫害,鬼魂夺取害人之人性命者。《左传》中述:
“人生始化曰魂,既生魄,阳曰魂……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2]
此为子产对鬼神问题做出的论述,其认为人死后灵魂不会立刻消散,如果是自然去世,生前气息已若,死后魂魄也会渐渐消散,如受害意外离世,魂魄仍为强盛,即变为厉鬼。其次有魅惑男子,取人性命者。此类型的女鬼与男子交欢,吸取男子阳气,令其气尽身亡。如《搜神记》中述“后汉时,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止宿,辄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3]再有偷取他人物品,扰乱他人正常生活者。如《搜神后记》所录之事,乐安刘池苟家常现一偷米鬼,刘家人畏之而无计可施。吉翼子无畏,遂来刘家骂鬼,结果遭至鬼的报复,在人前颜面尽失,鬼的无赖与难缠遭人痛恨。也出现败于人的愚蠢者。最著名的就是《宋定伯捉鬼》。在众多与鬼有关的故事中,鬼的形象皆为负面,不难发现人们对其憎恶流露其中。
但《搜神记》人鬼恋中的女鬼形象非但没有谋害生命,破坏家庭,还给所爱之人生儿育女,给予宝贵之物,甚至荣华富贵。打破了人们对鬼怪形象的一贯态度。《紫玉与韩重》的紫玉“取径寸明珠以送重”;《辛道度》的青衣女子与辛道度共度三宵后,“取金枕一枚,与度为信。”青衣女子生母秦妃偶知此事,将辛道度封为驸马都尉,赐之金帛车马;《谈生妻鬼》谈生与其鬼妻“与为夫妇,生一儿”,然谈生不遵照妻子嘱咐,在半夜用火来照其妻,致其妻不能复活,然其妻并无责怪,更无加害于其夫,离去之际,担忧其夫与其子不能自给,遂“以一珠袍与之”,谈生妻之生父发现此事后,将其当作女婿,上书朝廷荐为郎中。这些故事中的男子在和女鬼相恋后,均获得物质上的富足,得到了世人所追求和渴求的财富与地位。女鬼的形象有点偏向于女仙形象,她们是奉献与付出的一方,造福人类的代表。《搜神记》的人鬼恋颠覆了传统鬼怪形象,跳出了鬼害人的故事模式框架,进一步发展了鬼怪故事结构类型。
二.从被动婚恋到主动婚恋的转变
干宝笔下的女鬼之所以让人过目不忘,除了有美丽的外表外,也因为她们拥有着美丽善良的心灵和追寻自由爱情的精神。
在传统思想中,尤其是在儒家思想盛行的朝代,妇女地位低下,以男为尊,女子为卑,从父从夫,女子要明妇顺、倡妇德、讲贞节。[4]《礼记·内则》曰:“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5]369;“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臬,治丝茧,织红组刎,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莫。”[5]399女子活动的范围被严格限制在家庭之内。[6]各种举动都会受到约束。
干宝笔下的女鬼并没有遵循着传统对于女子行为的各种要求,她们大胆追寻喜爱之人,充分地展现出了一种在禁锢女性思想传统男权社会下,让感情和欲望释放的特征。作者此类书写与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有一定关系,魏晋时期社会较为动荡,加之少数民族大规模南下向内迁移,给汉文化带来了冲击,同时讲求尊卑等级制度的儒家思想根基也受到动摇。稍微宽松了的社会环境与思想环境,让女性的地位有上升的趋势,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得到喘息的机会。一些在魏晋以前被视为女子不可为之事,在魏晋时期都得到了允许。在《晋书·列女传》中就出现对聪慧好学的女子的称赞。前人对女子的看法是延续香火,相夫教子,农村妇女还需纺织耕种,读书一事向来不在女子中推行。然而女子读书一事被列入《列女传》中,证明该行为得到认可甚至赞扬。女性只要有才能,是可以得到社会认可的。而世人对女性的看法更增加了她们是否具有智慧的一面。[6]曾改嫁的妇女也被列入《晋书·列女传》中:gzslib202204021041“有道妻严氏,字宪,京兆人也。贞淑有识量。年十三,适于杜氏,十八而嫠居。子植、女靴并孤藐,宪虽少,誓不改节,抚育二子,教以礼度,植遂显名于时,靴亦有淑德,傅玄求为继室,宪便许之。”[8]2509
在魏晋较为宽松的风气之下,女性的在婚姻和自己人生等选择方面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她们不用被迫为了贞洁二字赔付上自己一生的幸福,[7]这是对传统婚姻观的颠覆与进步,而在《搜神记》中体现为人鬼恋故事中女鬼们对自己的婚恋的主动选择与追求。
如《紫玉与韩重》中,紫玉和韩重两人两情相悦私定终生,但由于两人门第差距,遭紫玉父母的阻扰,紫玉怨气积聚,抑郁而终。后韩重求学归来,在紫玉坟前恸哭,紫玉的魂魄从坟中走出,唱出自己始终盼望着韩重迫切的心声,并邀韩重来到墓中完成夫妻之礼。生前对自己的爱情做出选择,死后仍然坚持自己的对韩重的爱,并弥补了生前不能与韩重在一起的遗憾,紫玉的选择是对传统封建思想对女子婚姻自主选择权封锁的突破,与此相似的还有《辛道度》中主动提出要和辛道度成为夫妇的秦姑娘;《谈生妻鬼》中主动接近谈生,提出要与其结为夫妻的一位“姿颜服饰,天下无双”的女子等。人鬼恋故事表现出在一定程度对女性自主选择婚恋对象的肯定,传递出对敢于决定自己人生,主动追求爱的女子的钦佩,完成从被动婚恋到主动婚恋的转变和对封建礼教的突围。
三.女性爱情地位从低下到平等的转变
1.以“形而上”的方式获取慰藉
在权力掌握在男性手中的封建统治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不具有话语权,并且要严格遵守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要求,闺中从父,出嫁从夫,遵守礼教道德等。葛洪《抱朴子·疾谬》中描述了晋代之前的社会礼法制度:“在礼,男女无行媒不相见、不杂坐、不通问、不同衣物、不得亲授。”“妇人送迎不出门,行必拥蔽其面。”[9]由此可见,女子在婚恋上要听从父母的安排、并经由媒人的介绍撮合等符合礼法的行为。此外,女子抛头露面会被视为不雅不德的行为。而《毛诗》也在《关雎序》中传达出了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女性价值观,“言后妃有关睢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10]1其认为“窈窕淑女”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德行,是美丽善良、坚贞专一的好女子。
在以“仁”为核心、“礼”为形式的社会共识,两性地位不平等的现象在文学作品中被折射出。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品,经常会被男性从道德至高处,对其行为进行或褒或贬的评判,如《晋书·列女传》中对妇女们为了贞洁和礼义选择自杀的行为进行了高度的赞扬,如愍怀太子妃王氏、梁纬妻辛氏、苻登妻毛氏等。她们的死亡原因不一,但大多是出于维护名誉及女性节操等封建思想的情感大于对维护爱情的情感。[11]在男权社会中,这种行为记录在文学作品中被推崇,单纯从女性自身的独立性来看,这是一种绝对不公的对待,但在一种女性应为夫君、家族、荣誉等舍其自身利益的社会风气下,这种迫害被视为正常行为而推崇。此外,在有关爱情的文学作品中,女子或是成为爱情的牺牲品,如《诗经》中的《邶风·谷风》,诗中妻子婚前婚后对丈夫忠贞不二,患难与共,但在妻子辛苦操持下,贫苦的生活状况慢慢改善后,丈夫另有新欢,并将糟糠之妻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狠心将妻子抛弃。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毛诗·关雎序》中也赞美了后妃为操劳国事的夫君积极寻找妾媵的高尚品德,但如果女子在爱情中或婚姻中别有他心,将会受到世俗伦理的谴责,沦为世人唾弃的对象,以悲剧收场。女子在爱情中卑微的地位,让她们对爱情的述求与欲望常常被忽视或只能压抑在心中,她们在爱情方面的所受到的悲痛和压抑需要需要以一种“形而上”的方式的用以发泄和获取慰藉。于是把渴望美好爱情与逃离世俗批判控制的精神寄托在虚幻的故事之中,作家们也开始探寻丈夫为人,而妻子或为鬼、或为仙、或为妖等形象模式来描写世人眼中离经叛道之事。
2.《搜神记》对女性爱情地位低下状态的颠覆
魏晋南北朝有关女性的文学基本以“幽怨”“悲凉”“伤痛”等为主旋律,整体上沿袭了前面朝代以及《诗经》中关于妇女在爱情中的悲痛遭遇,将情感付诸于内心世界表达的写作模式,展现出女子在爱情中的不公待遇。而《搜神记》选择了“人鬼恋”的故事模式,让女子在“鬼”这一角色中展现自己的情欲,以“形而上”的方式慰藉在现实中不能释放自己情欲的女性。故事中的女鬼及鬼妻不能算作是完全意义上的女性,她们虽然形态上与女子无异,但在生理性质上看,不能算作是完整的人。“鬼”的这种形象特性正好便于女子展现在爱情上的真实渴求,面对负心男子时果断刚脆的勇气,而在世俗层面又可以摆脱道德法规、礼法制度等的束缚,不受世人的谴责。在这些“人鬼恋”的故事中,女性和男性的爱情地位是平等的,女子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如《辛道度》中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男子并与之结合的秦姑娘;面对着违背承诺的男子,也有着不需任何顾忌就能与之脱离关系的勇气和权利,如《谈生妻鬼》谈生不遵照妻子嘱咐,在半夜用火来照其妻,致其妻不能复活,其妻只是平静离去,心里并无寻常女子那般因爱被负的伤悲和幽怨。人鬼恋故事中,女子在爱情中观念的转变使其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颠覆了女性地位低下的传统印象。
《搜神记》的人鬼恋故事是对三国的《列异传》人鬼恋故事的进一步发展,人与鬼相恋的故事模式是一种艺术和文化的创新,体现着人的丰富想象力,在礼法森严的封建社会里,探寻出了一种把现实、渴求、欲望隐藏和寄托在鬼怪形象中的巧妙方式。在《搜神记》中,虽仍有描述女鬼害人的故事,保留对鬼的恐怖印象描写,但更多地描述了女鬼温婉善良的一面,颠覆了旧有鬼怪形象。其次,人鬼恋故事中,虽然鬼妻仍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任务,但是可以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动求偶,颠覆了传统女性婚姻观,同时也打破了在爱情婚姻中男女不平等的地位。
《搜神记》中对鬼怪传统形象的突破,发展了新的鬼神故事结构、情节模式;借女鬼形象对传统女子婚姻行为的做出大胆的颠覆,曲折表现出对女子自主行为的肯定,让干宝笔下的鬼神故事生色不少,形成了它独特的魅力。其中那些为了爱情的敢于表达、执着追求的女性鬼怪形象,给予了男性和女性在性欲极度压抑的社会中一种“形而上”的慰藉,同时也折射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魏晋南北朝对生命的不断思索和女性个体意识的觉醒,蕴含着深刻的审美意趣和人生内涵,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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