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2022-03-17孙璐
孙 璐
(南京审计大学 纪委办公室,江苏 南京 211815)
高校基层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与学生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影响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也会直接影响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关系到学生的权益保障,关系到整个校园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也关系到高校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目标的实现。
一、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
我国高校当前基层学生事务的管理,大部分采用以下形式:校党委设置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校党委下设置相关二级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在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二级学院或书院实施,主要由辅导员开展具体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明确提出:“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决定了其与专业教师不同,跟学生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辅导员一方面需要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学生交心,建立深厚的友谊;另一方面,需要在学生事务管理中做到公平公正、铁面无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但是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公开、公平、公正,辅导员与学生的知心朋友关系难免会影响到选拔和推荐工作的公平性。除此以外,学生干部作为学生群体的骨干力量,也承担了一些基层学生管理工作,在学校和班级的事务开展中扮演着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在师生之间起到了纽带作用,或多或少拥有一定的“职权”和资源优势,若这些“职权”和优势被不正当利用,也会出现廉政风险。因此,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几个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点。
第一,在党员推优、班干部选拔以及各类荣誉奖励的评定工作中存在不规范和腐败行为。这类评选虽然有一定的制度依据和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需要辅导员进行裁定的情形,评选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度。一些辅导员可能会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将机会分配给自己关系更好、更“知心”的学生。另外,还有个别辅导员因为个人自律意识不够,在评定的过程中谋求私利,收受财物或接受宴请,无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第二,学生资助工作中涉及经济困难生认定、助学金评选等环节的不规范操作。一是申请材料初审不严格,部分学生提供的材料与真实情况不相符或滞后,可能会造成有些已经家庭脱贫的学生仍然继续享受经济困难生资助的情况。二是评定程序不规范,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经济困难生认定,比如没有通过多种途径深入了解申请学生的真实生活消费情况等。
第三,部分学生干部利用岗位职权或者本身的资源优势去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的行为。在基层学生管理事务中,学生干部在各级学生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班委、团支书等,堪称辅导员的“左膀右臂”,在一些班级评优、打分环节,他们往往是具体流程的执行者,甚至可能对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学校不能监督、教育到位,个别班干部可能会滥用“职权”,故意“操纵”评奖评优打分的结果,从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将严重危害其他学生的权益。
二、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廉政风险的成因
一是管理人员自身的道德风险。个别辅导员放松了对自己思想道德的约束,导致风险防控意识和纪法意识薄弱,不能抵御金钱和权力的诱惑,违背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对个别学生区别对待,破坏了公平、公正,影响了学校行政管理秩序。同时,部分辅导员将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全权委托给学生干部执行,且缺乏对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导致个别学生干部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定型,面对诱惑时迷失了方向,以权谋私,从而损害了其他同学的利益。
二是学校制度和岗位设置的缺陷。由于岗位设置的特点,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直接面对学生,掌握了大量的评定权和分配权,如学生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奖学金评定、推优等。在实际工作中,这类评定和选拔的制度仍有待完善,评选流程存在很大的灵活性和可操作空间,会出现很多需要辅导员进行裁定的情形。
三是监督和考核机制尚不健全。首先,在大多数高校中,相较于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教师,辅导员受关注的程度不高,辅导员队伍的监督不是高校党风建设的重点,大部分高校也没有专门针对辅导员的廉政考核和奖惩制度。其次,部分高校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够。从选拔环节上看,多数高校更侧重于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忽视了对思想道德水平的考量;从履职过程看,多数高校没有专门针对学生干部健全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通常侧重工作业绩,没有将纪律作风方面纳入考核范畴,造成廉政风险隐患。最后,绝大多数二级党组织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仍有待加强,很难形成完整有效的针对基层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网络。
四是高校廉政教育的不到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象主要是中层以上干部,针对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廉政教育仍然匮乏。从廉政教育的内容上看,大多只是流于形式、内容陈旧,缺乏新意和吸引力,学生的参与度不高。从顶层设计上看,大部分高校还停留在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和重要职能部门的阶段性廉政教育,没有长期、常态化的整体规划,课堂作为学校廉政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外部环境的不良影响。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东西方文化的碰撞,来自外部环境的诱惑越来越多,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思想在年轻一代中滋生蔓延,高校在校生和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辅导员在这样的冲击中容易迷失方向。另一方面,在人情社会的环境中,一些家长为了自己孩子的发展,妄图利用各种手段去影响辅导员的工作和评判,而个别辅导员由于廉洁意识淡薄,选择“卖个人情”“给个面子”,最终有失公平、公正。
三、高校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基层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因此,防范基层学生管理中的廉政风险,要从多个角度入手,既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也要加强管理者的廉政教育,从根本上树立廉洁意识,做好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一)规范工作制度,优化管理模式
梳理关于奖学金评定、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经济困难生认定等涉及学生权益的工作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制度并制订详细的流程图。在评定和选拔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涉及学生表现评定和选拔推荐的,应当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班级同学的意见,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表现,客观研判;涉及经济困难生资助的,应当广泛征求学生所在班级、宿舍同学以及任课教师的意见,了解学生日常真实的消费水平。针对异议的处理,应有相应的流程规范,由学工部门专人负责事后解释和监督,为学生反映异议畅通渠道,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
(二)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提升监督管理质效
一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基层学生管理工作的专项监督,对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工作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事前监督并做好事后信访回复,对学生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做好梳理,对于一些苗头性及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学生党员的日常监督作用,通过民主互评、学生参评的方式,督促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形成有效的基层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网络。三是加强对辅导员的考核监督,将廉洁自律作为辅导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辅导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挂勾,并将辅导员的师德师风和廉政表现纳入二级学院(书院)党组织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四是强化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做到选拔、监督、奖惩、考核全过程全覆盖,并将作风纪律作为选拔和考核的重要考量因素,培养学生干部的廉洁自律。
(三)加强师生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为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学生利益,保障公平、公正,一方面,必须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廉政教育。采取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等方式,提升辅导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辅导员的岗位责任感与使命感,时刻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可通过正面楷模的示范和反面教材的警示,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思想的侵蚀,让辅导员成为廉洁的学习榜样,真正发挥思想引领的作用,引导学生干部树立正确的廉洁观。另一方面,要加强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群体的廉政教育。针对学生群体的廉政教育,应当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以更生动、更贴合当代大学生习惯的方式开展教育;要将廉政教育纳入思政课程,同时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的职业特点,与就业指导、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引导,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坚决杜绝腐败亚文化的侵蚀。
(四)充分整合学校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充分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动,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做好廉洁文化的宣传,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尤其是网络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微博、短视频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廉政文化、分享身边的廉政故事,提高师生学习廉政文化的主动性;教学部门用好思政课程,将廉政文化融入思想政治课堂,同时在专业课程中穿插廉政文化的有关内容,如廉洁从业观念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团委和各级学生组织发挥其自身优势,将廉政文化和学生活动有机结合,让学生得到更多实践的机会。通过学校各类资源的整合,实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从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