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语中语素承袭类双音词成词规律浅析
——以《诗·国风》为例
2022-03-17陆震烁霍生玉
陆震烁,霍生玉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引言
汉语词汇的双音化研究在学界被广泛关注,其中,注释文体里的词汇双音化问题尤其值得注意。董志翘曾说:“在文体上,注释文体复音词的出现频率远比其他文体为高。上古汉语以单音词为主,而后代训诂家对于词语的训释往往使用复音词。”[1]注释语中双音词的大批量产生,是汉语双音词形成的重要途径。注释文体因其特殊性,需要满足其注解时代的阅读要求,注家必然要使用时人常用的语词或句子解释前代典籍。从上古汉语演变到中古汉语的过程中,双音词大量产生。《诗经》的毛传、郑笺、孔疏是我国注释文的代表性文献,对汉语词汇史研究很有价值。西汉初期的毛传具有鲜明的上古汉语特征,东汉的郑笺则处于上古汉语向中古汉语的过渡时期,唐代的孔疏则已经处于中古汉语的繁荣时期,这3家的注释语中出现了很多新生的双音词,这些双音词的形成途径多样。我们发现,其中有一类双音词比较特殊,它们是由前代注文中的单音训释词与母本中单音被释词组合而成的,鉴于这一类双音词的构成来自原典与前人注释,本文暂将此类双音词称为语素承袭类双音词。这种情况在注释文中非常普遍,但目前却尚未为学界所重视。文章拟以《诗经》的毛传、郑笺、孔疏为例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概念界定
什么是语素承袭类双音词?具体说来,对于《诗经》母本中某单音词A,西汉的毛传中用单音词B进行注释,东汉的郑笺中以AB作注,这类双音组合AB后来很多都成为了双音词。同样,东汉的郑笺以单音词C训释《诗经》母本中的单音词A或毛传中的单音词B,而后在孔疏中出现了双音节词组AC或BC,这类双音词组很多后来也成为了双音词。由于这类双音词的构词成分分别来自母本中的单音被释词和前注中的单音训释词,因此我们称之为语素承袭类双音词。这些双音词以并列式居多。例如:
【会合】
《大雅·大明》:“肆伐大商,会朝清明!”
笺云:会,合也。
孔疏:会合兵众,以朝旦昧爽清明之时伐之也。
按:“合”是郑玄用来解释《诗经》母本中“会”的注释语,在后注孔疏中用“会合”来诠释。从构成上看,“会”与“合”分别承袭自《诗经》母本和郑笺注释语。从语义上看,“会”指“聚合”,“合”指“聚集”,“会”与“合”的语义相近,二者融合而成的“会合”义为“聚集”。从使用频率上看,在北大CCL语料库中,双音词“会合”出现了815次。可见,历代文献中“会合”的使用非常普遍。例如:
乃诏河中节度使王彦超、陕府节度使韩通自阴地关入,与符彦卿会合进军。(《册府元龟·帝王部·亲征第三》)
日蚀是日月会合处。月合在日之下,或反在上,故蚀。(《朱子语类·理气下》)
孔疏中“会合”是一个语素承袭类双音词。再如:
【祉福】
《大雅·皇矣》:“既受帝祉,施于孙子。”
笺云:祉,福也。
孔疏:王季贤德之大,能比圣人,以此之故,既受天之祉福,延于后之子孙。
按:郑笺以“福”训释《诗经》母本中的“祉”,孔疏以“祉福”训之。“祉”与“福”同义相训,均为“福佑”义,二者融合而成的“祉福”也表示“福佑”。“祉福”作为双音词在《诗经》及传笺疏中出现了7次,在后世文献中也较为多见,如宋代的《摛文堂集》中出现了17次,《临川文集》中出现了7次,元初修订的《宋史》中也出现了12次。
因此,从构成、语义及使用频率几个方面看,“祉福”也属于语素承袭类双音词。“祉福”后又作“福祉”,如唐李翱《祭独孤中丞文》:“丰盈角犀,气茂神全,当臻上寿,福祉昌延。”“福祉”一词沿用至今。
我们发现,注释语中的语素承袭类双音组合,并非全都在演变过程中成词,有的只是在注释语中昙花一现,有的却凝固成词后世沿用,例如:
【沼池】【沚渚】
《召南·采蘩》:“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毛传:蘩,皤蒿也。于,於。沼,池。沚,渚也。
孔疏:言夫人往何处采此蘩菜乎?于沼池、于沚渚之傍采之也。
按:孔疏以“沼池”“沚渚”作注,“沼池”后世作为双音词一直沿用,如《汉语大词典》:“池和沼。泛指池塘。”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草河录上》:“鸡头菱角,熟于池沼。”刘半农《扬鞭集·晓》:“是地上的池沼?丘陵?草木?”然而,“沚渚”除在孔疏中一见之外,其他文献除直引孔疏之外基本未见。再如:
【条枝】【枚干】
《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
毛传:枝曰条,干曰枚 。
孔疏:言大夫之妻,身自循彼汝水大防之侧,伐其条枝枚干之薪。
按:孔疏以“条枝”“枚干”作注,二者各自的构词成分意义相同,“枝”与“条”都表示树枝,“干”与“枚”都表示树干。“条枝”与“枝条”是同素逆序关系,都是树枝之义。自唐至清,“条枝”在历代文献中都见使用,只不过在现代汉语中“条枝”少用,“枝条”多用。而孔疏中的“枚干”却未成词。北大CCL语料库中,“条枝”共计出现了9次,“枚干”仅在孔疏中出现。
二、基本类型
从结构层面来看,语素承袭类双音词基本都是同义并列式双音词,但是“从构成联合式复音词的两个语素所贡献的意义分量看,可区别为两类:一是意义分量基本相当的平等联合词,二是意义分量有所区别的不平等联合词”[2]。这里的“区别”指的是构成复音词的两个意义相同或相近的成分中一个构词成分的意义比较具体,而另一个则相对抽象,具体意义对抽象意义产生了制约,使得两个构词成分的意义贡献具有“不平等性”。本文也采用这种方法来对《诗经》传笺疏中的语素承袭类并列式双音词的语义构成进行分析,将这类并列式双音词分为两类,即平等并列式与不平等并列式。
(一)平等并列式双音词
这类双音词承袭自《诗经》母本和前注中的两个语素,有的义同、义近,有的属于同一义类。
第一,同义并列指的是两个构词成分在意义上相同、相近,而且语义贡献基本相当。例如:
【嗣续】
《郑风·子衿》:“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郑笺:嗣,续也。
孔疏:言汝何曾不嗣续音声,传问于我。责其遗忘己也。
按:“嗣”,《尔雅》训为“继也”,义为“继承”,“续”义为“接上”,《尔雅》训为“继也”。“嗣”“续”意义相同。“嗣续”义为“延续”,“嗣”“续”对该词的意义贡献分量基本相当,“嗣续”为平等并列式双音词。再如:
【据依】
《邶风·柏舟》:“亦有兄弟,不可以据。”
毛传:据,依也。
郑笺:兄弟至亲,当相据依。言亦有不相据依以为是者,希耳。
按:“据”“依”本义都为“倚靠”,而后都由“倚靠”义引申出“根据,按照”义。由“据依”“依据”黏合而成的“据依”有了一个概括性意义——“依托,根据”,“据”与“依”对该词的意义贡献分量相当。也有作“依据”的,“据依”“依据”同素逆序,在古代文献中共同存在,今天已多使用“依据”而不使用“据依”,但在孔疏中还是依照前文注释作“据依”。“据依”表示“根据,按照”,一般是不及物的,这一点与“依据”不同。“据依”中,“据”的其他含义,如“占有、占据、割据、证据”等意义未被纳入新生的双音词的义域,这是因为“依”和“据”两个成分在语义上互相制约并融合,从而使得双方意义上的共同点“依托,根据”得到了凸显。
第二,类义并列指两个构词成分意义上属于同一义类,其语义贡献基本相当的。例如:
【祝诅】
《大雅·荡》:“侯作侯祝,靡届靡究。”
毛传:祝,诅也。
笺云:王与群臣乖争而相疑,日祝诅求其凶咎无极已。
按:“祝”义为“祈祷”,“诅”义为“诅咒”,二者都是人祈求神灵的一种活动,属于同一概念范畴,意义相类,融合而成的“祝诅”义为“祝告鬼神,加祸别人”。“祝”“诅”对该词语义的贡献分量相当。再如:
【敬慎】
《大雅·闵予小子》:“维予小子,夙夜敬止。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
笺云:敬,慎也。
孔疏:维我之小子,当早起夜卧,敬慎而行此祖考之道止,言将不敢懈倦也。
按:“敬”义为“恭敬,端肃”,“慎”义为“谨慎,慎重”,二者表示人谦恭的状态,意义相类,融合而成的“敬慎”义为“恭敬谨慎”。两个构词语素对该词意义的贡献分量基本相当。
(二)不平等并列式双音词
这类复音词的两个构词成分在意义上有联系,往往是由一个基本词汇中的单音词和一个一般词汇中的单音词融合而成,其中一个构词成分的意义囊括了另一个构词成分的意义。例如:
【秣养】
《周南·汉广》:“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毛传:秣,养也。
孔疏:又言是其尤絜者,之子若往归嫁,我欲以粟秣养其马,乘之以致礼饩,示己有意欲求之。
【畜养】
《小雅·我行其野》:“尔不我畜,复我邦家。”
毛传:畜,养也。
孔疏:尔既不我畜养,今当复反我之邦家矣。
按:前一例中,“秣”义为“用草料喂养”,一般指“喂马”,而“养”的指称范围更大,“养”本义为“供给人食物及生活所必需,使生活下去”,后不论是养育人、饲养动物还是养花草都可以说“养”,“养”的范围比“秣”大得多,二者融合而成的“秣养”属于前一个构词成分制约后一个构词成分的不平等并列式双音词。后一例中的“畜”义为“饲养”,一般都指“饲养动物”,也可以指“养育人”,而“养”的范围较“畜”宽泛,二者融合而成的“畜养”也属于前一个构词成分制约后一个构词成分的不平等并列式双音词。对比“秣养”和“畜养”可以发现,“养”是一个基本词语,可以说养育人、动物或者花草等,而“秣”和“畜”则属于一般词语,多数情况下指饲养动物,“畜”偶尔可以用于人,“秣”和“畜”意义更具体,而“养”的意义更加抽象和概括,“秣”和“畜”在词汇意义上对“养”进行了制约,故“秣养”和“畜养”都属于不平等并列式双音词。
三、成词条件
通过全面考察传笺疏中双音词的成词情况,我们发现,注语中的双音组合最终得以成词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构词成分词性相同
两个构词成分的意义相同相近,词性也往往相同,故合成的双音词的词性与其构词成分的词性也是相同的。传笺疏中的双音词主要有形容词、动词和名词。例如:
1.(n.)+(n.)→n.两个名词性构词成分融合成一个名词性双音词。例如:
【冠弁】
《齐风·莆田》:“婉兮娈兮,緫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
毛传:弁,冠也。
孔疏:与别,未经几时而更见之,突然已加冠弁为成人兮。
【宫室】
《鄘风·定之方中》:“揆之以日,作于楚室。”
毛传:室犹宫也。
郑笺: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廏库为次,居室为后。
【里居】【垣墙】
《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
毛传:里,居也。二十五家为里。墙,垣也。
孔疏:“无踰我里”,谓无踰越我里居之垣墙,但里者,人所居之名,故以所居表墙耳。
按:“冠”与“弁”、“宫”与“室”、“里”与“居”、“垣”与“墙”都为名词,它们作为构词成分组成的双音词“冠弁”“宫室”“里居”“垣墙”也都为名词。
2.(v.)+(v.)→v.两个动词性构词成分融合成一个动词性双音词。例如:
【赠送】
《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郑笺:赠,送也。
孔疏:我若知子之今日必来之,我当豫储杂佩,去则以赠送之。
【墐涂】
《豳风·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
毛传:墐,涂也。
孔疏:故穹塞其室之孔穴,熏鼠令出其窟,塞北出之向,墐涂荆竹所织之户。
【踰越】
《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
毛传:踰,越。
孔疏:汝当无踰越我居之里垣,无损折我所树之杞木。
按:“赠”与“送”、“墐”与“涂”、“踰”与“越”都是动词,它们作为构词成分组合而成的“赠送”“墐涂”“踰越”也都为动词。“踰”同“逾”,“踰越”今写作“逾越”。
3.(adj.)+(adj.)→adj.两个形容词性的构词成分融合成一个形容词性双音词。例如:
【硕大】
《卫风·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
郑笺:硕,大也。
孔疏:郑以硕人为形貌硕大为异。
【魗恶】
《郑风·遵大路》:“无我魗兮,不寁好也!”
郑笺:魗亦恶也。
孔疏:魗与丑古今字。魗恶,可弃之物,故传以为弃。
【安静】
《邶风·柏舟》:“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毛传:静,安也。
孔疏:既不胜小人所侵害,故我于夜中安静而思念之。
按:“硕”与“大”、“魗”与“恶”、“安”与“静”都是形容词,它们作为构词成分组合而成的“硕大”“魗恶”“安静”也都为形容词。
(二)构词成分语义上可融合
张世禄认为:“汉语词汇同义词丰富的特点使得在训诂学上形成‘同义相训’的体例,注家利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同义词来注解被释词,促进同义词之间经常联合起来运用。”[3]可见,注文中产生大量同义并列复合词,其构词成分意义相同或相近,语素承袭类双音词在这方面尤其明显。但满足语义相同相近这个条件还不一定能成词,两个构词成分还需要语义上具有可融合性。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了“黏合”的概念,认为“黏合是指两个或者几个原来分开的但常在句子内部的句段里相遇的要素互相融合成为一个绝对的或者难于分析的单位”。注释语中两个并列出现的,词性、意义上具有共同点的成分,还必须能够相互融合产生一个新的具有整体性的意义,才能最终凝固成词。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承袭类双音词的意义,既与两个构词成分的意义相关联,同时又获得了原语素所不具备的概括抽象义,而且通过黏合形成的语素承袭类双音词的词义,相较于两个构词成分单独使用时,表义更为明晰,这就避免了原单音词因一词多义而导致的表义模糊性。例如:
【娱乐】
《郑风·出其东门》:“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毛传:娱,乐也。
孔疏:彼服缟衣之男子,服茹芦之女人,是其旧夫妻也,愿其还得配合,可令相与娱乐。
按:“娱”与“乐”都有“欢乐、戏乐”义,二者组合而成的“娱乐”语义融合,产生了概括性意义“欢娱快乐”,意义更加明晰,后来还在此基础上出现新义“快乐有趣的活动”。再如:
【教训】
《大雅·抑》:“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毛传:训,教。
孔疏:所以得贤则强者,以此贤人有德,四方之俗有不善者,其可使此贤人教训之。
按:“训”与“教”都有“教导”义,二者组合而成的“教训”产生了新的整体意义“教导训诫”,语义融合,避免了“教”“训”因一词多义而出现的表义模糊。
注释语中如果两个语素的意义不能融合,就会出现两个单音语素的结合只能是一个双音组合而最终无法成词的情况,例如:
【剔治】
《大雅·泮水》:“桓桓于征,狄彼东南。”
笺云:狄当作“剔”。剔,治也。
孔疏:言以威武往征,剔治彼东南之国,其往之时,莫不相劝,有进进往往之心,不讙哗,不扬声,美其乐战之心,而在军又整。
按:“剔”的意义为“分解骨肉”,进一步引申为“去除,剪除”,“治”的意义为“整治,治理”,二者在意义上无共同之处,无法融合,故而未成词。
值得一提的是,传笺疏中有一部分双音词在当时满足语义融合这一条件,也为时人所普遍使用,但为什么后来却消失了呢?我们考察后发现,这与其构词成分后来的语义演变有关。例如:前文所提到的“枚”与“干”,“枚”的本义为“枝干”,《说文解字注》中段玉裁认为:“毛传曰:干曰枚。引伸为衔枚之枚,为枚数之枚。”枝干是相对较大的物体,而“衔枚”的“枚”则是非常小的物件,在“衔枚”的“枚”出现“微小”这一语义的基础上,“枚”有了“量词,相当于‘个’,多表示微小的物体”之义,这与原“枝干”的语义大相径庭,故“枚干”后来就消失了。可见,两个构词成分语义的发展与注家使用该构词成分构成双音组合时的意义密切联系,如果其中一个构词成分的意义在演变过程中未偏离原来的轨道,那么就能沿用下来,反之,就会使两个构词成分语义的黏合度降低,人们逐渐难以在二者之间产生联想,从而不再使用它。再如:
【溉涤】
《桧风·匪风》:“谁能亨鱼?溉之釜鬵。”
毛传:溉,涤也。
孔疏:有能亨鱼者,我则溉涤而与之釜鬵 。
“溉”的基本含义为“灌注”,也有“洗涤”义,“涤”的基本含义为“洒”,有“清除、清洗”义,所以可以用“涤”来训释“溉”,用来表示“清洗”义,但是“溉”的“洗涤”义现在已经不使用了,“灌溉”义成为其基本义。所以在后人看来,“溉”和“涤”之间已经不具备语义的融合性,故“溉涤”后未能成词。
(三)经常使用
使用的经常性也是注文中的双音组合能够成词的重要条件。由于经学注释具有权威性,人们会经常把注释词与被释词联系在一起组成双音组合来使用,从而使得注文中的双音组合在文献中高频出现。认知语言学指出人们在认知上存在“组块”效应,如米勒提出:“人们总是习惯于把单个信息组成更大的单位,也就是‘词块’或‘语块’来记忆,这有助于使用者进行长时的记忆储存,方便日后的检索与使用。”[4]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人们常把这些高频出现的双音组合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从而促使其进一步成词。因此,使用的高频率也是注文中双音组合最终得以成词的重要条件。例如:
【纾缓】
《小雅·采菽》:“彼交匪纾,天子所予。”
毛传:纾,缓也。
笺云:彼与人交接,自偪束如此,则非有解怠纾缓之心,天子以是故赐予之。
按:“纾”和“缓”都表示“延缓、宽缓”义,意义具有可融合性,融合成的“纾缓”义为“宽缓”。“纾缓”在历代文献中经常出现。如宋代的《北溪集》中出现1次,《读史管见》中出现3次,《慈湖诗传》中出现2次,元代的《宋史》《元典章》等文献中也都出现过。再如:
【负持】
《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毛传:负,持也。
笺云:蒲卢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煦妪养之,以成其子。
按:“负”和“持”意义相近,都表示“以身体的某部位支撑某物”,二者意义具有可融合性,融合成的“负持”义为“抱持”。通过查阅《四库全书》,我们发现,“负持”一词始见于郑笺,《汉语大词典》也引为始见例。后世文献中,“负持”亦多出现,如南北朝时期的《优婆塞戒经》出现7次,唐代的《法苑珠林》《备急千金方》《外台秘要方》《游仙窟》各出现1次,宋至清的文献中均有用例。
反之,如果一个双音组合出现次数较少,即使两个构词成分义同、义近,也往往不能成词。例如:
【击伐】
《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毛传:伐,击也。
孔疏:言蔽芾然之小甘棠,勿得翦去,勿得击伐。
按:“击伐”在北大CCL古代汉语语料库中仅出现10次,且只出现在《道法会元》一书中,《汉语大词典》未收录“击伐”词条。可见,“击”“伐”虽都有“敲打”义,但“击伐”出现频率太低,故未能获得双音词的地位。
四、结语
语素承袭类双音词是注释语中极具研究价值的一类词,原本分别作为母本被释词和注释语的两个单音词因为构词成分词性与意义相同相近,语义上可融合且经常使用,合成了一个双音组合,并逐渐凝固成词,这是形成汉语双音词的一个重要途径,很有研究的必要。本文只是对其作肤浅的探讨,希望能引起学人对这一语言现象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