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演变·实践: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思想探析
2022-03-17孔令璇
孔令璇,罗 昆
(西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社会治理是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法宝,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关键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1]。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治理长期探索历程中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社会治理道路,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巨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社会治理思想,为新时代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实践基础。
1 缘起:社会治理的概要综述与创新发展的内在逻辑
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实践,为社会治理积淀了丰富的基本内涵、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新环境新形势对我国社会治理的推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革新原有治理机制、应对现代化转型中风险挑战的期待更为迫切。
1.1 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基本内涵及内在关系
社会治理关系着国家长治久安、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是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种手段协调和解决社会问题以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系统工程。历经长期艰苦探索,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格局以及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参与社会治理体制的主体,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2],这三大主体对于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治理是党和国家、市场及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一项社会性工程,高效合理运用国家权力对人民利益合理分配、对社会矛盾整合调节、对公共秩序协调维护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举措。
国家治理是深度分析国家发展需求、正视国家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维护国家稳定发展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是一项以规范体制机制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制度,包含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现代化;二是国家治理制度执行能力的现代化。执行能力是治理体制优越的表现,治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科学有力的体制保障。一个国家,只有不断地优化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够获得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反过来说,只有对国家治理能力进行不断地优化,才能够将国家治理体系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国家治理是关于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的整体治理过程,而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部分,是国家治理的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相比较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亲和性更为凸显。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国家相关部门会主动要求包括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在内的治理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以此保证国家治理秩序的整体性和平稳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意味着国家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1.2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
第一,原有的治理机制亟待加强和完善。治理机制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遵循,原有的治理机制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的治理需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治理组织的执行力存在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改变原有对社会治理组织直接干预的政策,转变为由政府主导、治理组织执行的格局。然而,国家“对新的社会主体缺乏有效整合”[3],导致治理组织的职能走向两极分化。一部分社会治理组织在离开国家权力管控后显得“举足无措”,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缺乏明确的方向,其公益性、服务性的本质逐渐向盈利性商业性转变。另一部分社会治理组织在一些政府强权力的制约下转变为被动执行者,失去了治理的主动权。市场需求受到政府权力的限制,治理组织不敢放开手脚进行创新社会治理,造成“社会组织参与程度高,但治理效果却不明显”的现象。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参与意愿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社会治理的意愿取决于国家和社会带给个人的利益,因此对于很多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性的政策活动缺乏热情。究其原因是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职业背景、受教育程度是不同的,导致一些居民对于政府的社会治理策略无法理解,出现阻挠甚至破坏政府社会治理的情绪和现象。一些基层政府为了提升当地的民生福祉,大力进行社会治理改革,但其中就会有部分“钉子户”,拒不支持甚至予以破坏,严重阻碍当地政府的社会治理政策的贯彻落实。群众的利己性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于人民群众在对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缺乏热情、参与不足。
第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应对现代化转型中的挑战与风险的现实需要。我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现代化转型,向现代化转型必然要经历转型期的阵痛,这个过程是曲折的、艰苦的。不可否认,我国的社会治理处于阵痛期,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但相比较于欧洲的现代化转型,我国的现代化转型进程速度更快、进程更稳、成果更丰、质量更优。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匹配的工业化、城镇化,带来了经济总量增长、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职业结构变革以及人口向城市集中的红利。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经济文化、区域协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和挑战。而应对这些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正是不二之选。
2 演变: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历史回眸
社会治理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何种形式是个实践问题,是由一定发展阶段历史条件和国情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治理道路,经历从新中国成立前的初步认知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管控”、从改革开放后“管理”再到新时代的“治理”的演变历程。
1)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理念的初步认知。
中国共产党成立于民国时期,对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概念的认知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社会治理思想。杜赞奇运用“文化、权力与国家”[4]等概念讨论国家与社会结构重组的问题,可以说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治理概念研究的认知。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治理概念的认知相对浅薄,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相对较少,对社会治理的推进侧重于革命和战争需要。当然,也正是由于革命时期对社会治理的初步认知,为新中国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准备。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思想的早期探索。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面临着如何治理百废待兴的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问题。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5]。然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在高度的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的制度框架下,中国的国家和社会高度一体化”[6],对社会的管理更倾向于“管控”。国家与社会这两个概念交叉重合、界限不明,权力集中在中央,社会治理基本无从谈起。但不可否认的是,毛泽东对社会与国家管理的实践为后来改革开放和新时代全面推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思想的实践。
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至此,国家与社会开始有了明晰界线,社会活力在一定程度得到释放。国家对社会组织不再实行全面或直接干预,“而是在符合国家利益的基本前提下依据整个社会发展目标,对不同的社会组织实施不同的控制策略和控制强度”[7]。这一政策下催生了社会治理的新生主体力量,社会组织在有限的自由下成为社会治理的有力力量。然而,这些自由和权利都是有限的,社会治理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这些特征是与当时社会发展环境相适应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是社会“管理”思想的发展与实践,是“社会治理”取得重大成就的时期,社会治理在这一时期积累的经验教训也是最为丰富的。
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思想的丰富与完善。
回顾社会治理的艰辛历程,社会治理始终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始终是社会主义建设中举足轻重的一环。进入新时代,我国在对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社会治理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成效卓越,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大幅提高,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的需求。但是,现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表明了我国社会治理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和考验。
3 实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四重逻辑
社会治理是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就是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一次大考,表明了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国家才能在重大风险面前做到人民团结奋进、经济稳步发展、市场协调有序运转。
1)以政党引领为主导逻辑。
政党引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发挥社会主义治理优越性的根本因素。中国共产党拥有独特的领导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号召力,这为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党引领社会参与,需要更好地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势、组织优势,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全环节,把党的领导优势、理论优势、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党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是正确的,需要基层政府加强对治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市场调节、居民自治良性结合。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并不否认社会治理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以政党为引领要做到:一方面,对于市场调节下的治理组织,要综合治理、宏观调控,不能什么事都由政府说了算,让市场放开手脚地运行,而不是直接拍板。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在与群众接触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领导优势以及社会号召力是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所在。
2)以人民至上为服务逻辑。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宗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8],党和国家的性质宗旨决定了社会治理工作都是围绕人民利益展开的、围绕“坚持社会治理依靠人民、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的宗旨推进的,是在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中深化治理体系改革。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职业背景、受教育程度是不同的,在对待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存亡的重大问题上态度也是不同的。针对这样的现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通过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和倡导更多的群众了解社会治理的福祉。第一,坚持社会治理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智慧的“源泉”,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是社会治理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第二,坚持社会治理服务人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社会治理服务人民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宗旨。坚持社会治理服务人民,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提供参政议政平台,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把服务意识落实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细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3)以市场调节为效益逻辑。
市场调节正是高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在社会治理的三大主体中,政府是权力主导、社会组织是执行者、人民群众是参与者也是享受者,这三大主体界限分明、职责明确。然而,在自由宽松的市场调节下,社会治理组织表现出明显的逐利性特征。社会组织在失去了国家有效整合后,在市场调节中随波逐流、趋利避害,把公益性、服务性的治理组织转变为牟利性集团。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高效健康的市场调节机制必不可少。建立高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应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协调好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马克思强调:“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利益也是社会组织长远发展的一部分,要在不损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给予社会组织一定的利益支持,既能提高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也能保证其服务性公益性的本质。第二,严抓严打损害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挫伤了市场发展活力的“治理过场”。但是,市场调节机制并不否认国家行政部门对社会治理的主导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行政部门的主导能够确保社会治理发展的正确方向。
4)以制度创新为价值逻辑。
制度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度的基本遵循和根本参考。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建设是关键。第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社会治理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面向全体人民群众,是全体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共同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共享要求共建共治,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是共享的重要保障,尽责就要求每个人都参与进来,每个个体都成为承担责任的一份子,只有人人有责、尽责的实现,才能达到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效果,才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形式,以经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经济、创新经济发展形式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第三,加强统筹城乡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满足了,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民生保障好了,人民对党和国家就有更多的依赖感和归属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至关重要、极为紧迫的时代任务,应在充分发挥政党引领优势、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以市场有效调节取胜法宝、以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为基本遵循。在不断总结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巩固好新时代社会治理成果,推进更完善更全面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