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代化
2022-03-17林于良
林于良
(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苏州 215123)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时指出,“党的百年奋斗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1]。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丰富内涵,在政治现代化方面集中体现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即通过一系列民主制度建设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突破了“选举民主”的神话,使“中国的民主不仅仅表现在政治选举上”[2],而是在全部环节中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创造了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深刻把握这一命题的基本内涵,可以帮助我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上,更好地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满怀信心地将中国式现代化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
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
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3]。真正的民主绝不仅仅体现在某个特定环节上,而是在民主的全部环节中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从内在规定性上看,“人民”和“全过程”这两个核心属性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深厚的“人民性”,还具有“全过程性”,两者的统一极大地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外延。所谓人民性,是指在民主实践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人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依法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所谓全过程性,是指民主实践的范围和过程全覆盖,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全领域,确保人民民主是形式和内容、程序和结果的统一,体现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全面性。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必然选择全过程人民民主[4]。回望百年,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人民民主在中华大地生根、发展、壮大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回望历史,自人类社会出现对剩余劳动的争夺与占有开始,社会逐渐分裂为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民主就成为人类的一种理想追求。尽管一切剥削阶级政权都声称自己代表全体国民的意志与利益,并竭力建设一种缓和阶级冲突的社会秩序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但事实恰恰相反,剥削阶级政权的阶级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他们执掌政权是为维护剥削阶级集团的利益,而不是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一直被西方社会自诩为民主制度的“多党选举民主制”,表面上似乎允许全体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投票,但这只是 “民主幻象”而已。因为一切社会资源都被资本所垄断,一切政党的活动都要靠资本来开路,代表穷人利益的政党显然无法与拥有雄厚资本的资产阶级政党相匹敌,因而其只能作为多党竞争的陪衬而已,其政治主张永远没有实现的可能性[5]。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日益显露诸多问题,如种族矛盾突出、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经济发展乏力等。特别是这些国家政府在应对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时明显缺乏担当,其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其民主模式的虚伪本质暴露无遗。当然,西方民主制也蕴含有值得批判吸收的积极因素,但资本操纵下的政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代表人民利益。
近代以来,为实现救亡图存,中国曾尝试了君主立宪、三权分立等西方民主制,但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脱离中国实际的盲目选择均被冰冷的现实所击碎。解决人类政治文明史上千古难题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身上。中国共产党以卓越的政治智慧和强大的实践能力,成功跳出了西方民主模式的禁锢,致力于探寻适合中国国情和代表中国人民自身利益的新的民主政治道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动员民众、依靠民众、为了民众的政治主张。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确立了苏维埃民主制度,在各苏区进行了广泛的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实践;抗战时期,党又在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确立了“三三制”原则,推动了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建设;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民民主建设奠定了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吸取了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把大力发展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6],用改革开放这个改变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为人民民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被纳入民主制度体系,广大人民群众各领域的民主权利得到了日益充分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民主建设全面加快步伐,党中央从人类制度文明的原则出发创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畅通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贯穿政治生活的全过程,构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值得注意的是,为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利用了“协商民主”这个法宝。在中国,“有事好商量”具有日常生活的显著特点,是深入人心、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倡导各党派、各阶层以协商交流、平等对话的方式增进共识,广泛参与民主决策,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7],从而最大程度地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唯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靠其强大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生命力,才能确保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身份管理国家、建设国家。同时,只有通过一系列民主制度建设,将一切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越轨不逾矩,确保民主的“全过程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才能始终得到全体中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百年奋斗,在中华大地上创造了千秋永载的历史功勋,即在中国“实现了最广泛的人民民主”[8]。
二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中国表达
历史已经证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主创造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契合中国发展需要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实践形态[9]。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既不是每个社会成员都直接行使“公共权力”的社会无序状态,也不是多个政党争夺人民选票建立形式民主的过程,因而必须要有一个始终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来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其诞生之时就将人民作为核心要素。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过程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它跳出了西式民主的框架、规避了西式民主的缺陷,是最先进、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民主。
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民主内容的整体性、民主形式的科学性、人民参与的全过程性、民主环节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等方面展现出鲜明的中国标识。其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西方国家民主的本质是资本逻辑主导的“金钱民主”,为掩盖其阶级本质,资产阶级用“选票”制造“一次性消费”式的民主来迷惑社会大众[10],其结果无非是每隔一段时间在资产阶级内部换个人上台而已,占社会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始终被排除在民主之外,而且除了选举投票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民主过程了,因而,无论资产阶级如何宣扬选举民主、选民平等,都不过是美丽的政治谎言,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就是雇佣奴隶制”[11]的内在本质。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实现人民利益服务的,因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一句虚假的口号,而是现实的人民民主实践过程。它通过合法的民主程序,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即国家主权由人民拥有并掌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民主行使的主体。当然,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要保护和实现的也不是部分精英群体的权益,而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二是民主内容上的整体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间歇性、碎片化的零散民主,而是具有丰富实质性内容的民主。就民主议题的性质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只关注选举民主的“一次性民主”,而是包含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等实质性内容。就民主议题的领域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又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多方面,即民主政治活动过程中对人民意志的吸纳、经济发展实践中对人民主张的运用、文化事业发展中对人民意见建议的吸收、社会事业发展中对人民意愿的尊重、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人民生态诉求的满足等。显然,同西方民主形式相比,这种多维度、全方位、多领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具有显著的整体性优势。其三是民主形式上的科学性。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形式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内容的发挥。也就是说,以何种形式展现民主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民主功能的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丰富的内容,还具有科学的形式。就民主的参与程度而言,有直接民主和选举民主;就民主的议题而言,有选举民主和决策民主。在民主实践中,中国还将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有机结合,通过协商民主先行、票决民主跟进的方式,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效率。其四是人民参与的全过程性、民主环节的连续性和持续性。从纵向的时间维度看,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全过程人民民主将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环节贯通起来,形成了完整的民主过程,确保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彰显出独特的制度优势;从空间维度看,人民关于民主的诉求涉及多个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的广泛参与,涵盖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等多个维度。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科学的形式,充分展现了民主过程的完整性、民主内容的丰富性、人民参与的全过程性,是对西方“一次性消费”式民主的根本性超越,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中国表达。
三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不断自我完善的特性
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但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12]当前,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机制有待完善。只有科学地设计和建立系统、全面的体制,才能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地运转起来,在实践中转化为民主的绩效。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但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还有明显距离,如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有时仍停留在“纸面”上[1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运行质量有待提高[14]、民主监督还不够到位甚至是缺位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尚未真正规范地运行起来。其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中群众民主权利行使的空间有待拓展。社会成员民主权利行使的空间是民主内容丰富与否的重要表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涉及多个系统、多个领域,其不仅包括政治民主,还包括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生态民主等多维民主空间[15]。但许多地方政府或官员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还存在对协商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等民主制度重视不够的现象,既不能及时听取群众呼声,所做出的决策也不能充分反映民意,这必然导致因民主运转通道的狭窄而难以取得全过程人民民主优质绩效的问题。其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渠道有待畅通。民意表达是民主政治运行的起点,也是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民意表达的前提条件是群众能够广泛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即政治参与的渠道是十分丰富且畅通的,但现实中依然存在着政治参与渠道狭窄、梗阻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现象,导致群众参与深度不够、广度有限等问题。更有甚者,“由于部门权力的界限和信访渠道的不十分畅通,造成公民参与难、维权难,面对合法利益遭受各种不法侵害却欲诉无门,因此公民并没有从现有制度中充分体会到‘当家做主人’的感觉。”[16]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生事物,尽管还存在着不十分完美之处,但我们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依法治国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不断自我完善的特性,其优越性和先进性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展现。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践中自主开创的,是立足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实际国情,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主政治形态,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可以确保人民依法行使权利,又能够通过一系列民主制度保障人民民主落实到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的全过程,是一种可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的民主政治形态。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不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一是逐步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机制。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必将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逐步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体制,促进民主运行各环节的相互支撑和良性互动,以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体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确保人民民主的性质和方向。二是不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行使的空间。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必将不断拓展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范围,积极拓展如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生态民主等多维民主空间,不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此来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和“过程”的全覆盖。例如,在经济民主方面,党将不断关注如何更为有效地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推动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文化民主方面,党将持续关注如何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实现精神文明的人民民主。其三是不断畅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渠道。在未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党必将进一步畅通人民民主参与的渠道。例如,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中,必将不断提升不同层级特别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界群众的参与率,进一步提升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在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施中,必将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程序,不断提升各民主党派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咨政建言的功能;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施中,必将既要加强党的领导,又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和能力,使基层社会自治真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
在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吸收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优秀成果,将人民民主的理念充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让人民民主的实践更通畅、更便利、更有效,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前进,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断发展完善中展现持久的生命力。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日益显现,历史和实践将更加清晰和有力地表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拓展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形态,具有世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