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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实现乡村振兴

2022-03-12徐成华

唯实 2022年7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集体经济现代化

徐成华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大量频繁转移的关键时期,如何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长远的目光、更加自觉的态度,主动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认真研究、谋划、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深刻变动等,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

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所弱化。40多年来,农村改革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取消延续2600多年农业税的农村税费改革,再到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及征地制度改革为配套的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我国农村各种关系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能调整仍滞后于农村综合改革步伐,角色、职能的转变不及时,不到位,没有完全从传统思维定势中走出来。面对由征地拆迁、利益分配等引发的矛盾冲突,部分农村党组织没有办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群众信任,“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难以体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税费改革后农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依赖”程度减弱,市场经济对农民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村组集体、乡镇政府传统的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功能有所弱化,亟须重新构建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络纽带。同时,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还存在空白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外出、流入农民工群体中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的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基层法庭等单位党组织同样存在空白点。

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化”,谋发展、办实事缺少有效办法。经济全球化、农村市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生产要素广泛流动,专业合作组织大量涌现,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总体比较薄弱,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不懂不会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普遍薄弱。江苏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现象,苏北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下的占总数的5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过亿元的“名村”,如华西村、武家嘴村、永联村等主要分布在苏南地区。在位置相对偏远、资源匮乏、交通不发达及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部分苏北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且滞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透明度不高,集体经济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二是存在困惑。有的农村干部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都已包干到户,农民成了经营主体,各级都在放手发展民营和个体私营经济,再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不合时宜;有的对过去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些失误持片面看法,谈“集”色变,不愿也不敢发展集体经济。三是缺少办法。面对现代农业新要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没有能力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服务,上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当不了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排头兵”。部分地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必要基础和条件,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受地理条件、自然资源、产业发展等诸多因素制约,“无工无农”,经济基础薄弱,很难找到集体经济突破发展的新路子。

乡镇干部队伍“固化”,农村干部凝聚群众手段不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乡镇干部队伍流动较慢,来源相对单一,考试录用和上级下派占较大比例,年轻干部补充不足,年纪偏大的占有很大比例。据统计,近五年来进入乡镇(街道)的公务员中,考试录用、乡镇交流任职和上级机关下派的分别占47%、26.3%和12.6%,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干部等服务基层人员中选拔的只占2.3%和7.1%。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缺乏必要的凝聚服务群众手段,乡镇一级权力呈现条块分割、责权不对等的现象,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村一级缺资源、缺资金,村干部报酬待遇较低,缺少凝聚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和内生动力。有的基层干部宗旨观念淡化,缺乏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和深厚感情,缺少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群众的自觉意识,不愿深入联系农民群众;有的民主意识不强,仍然习惯于下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会联系农民群众。

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从江苏全省农村看,许多地方老党员多,青年党员少,有的村甚至多年不发展新党员,也没有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知识老化、思想老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村党员55岁以上的占43.9%,其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员)55岁以上的占34.2%。大多数农村党员包括村干部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少,平时注意学习不够,知识更新缓慢,缺乏必要的政策水平和知识技能。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对500名农村无职党员随机问卷调查,认为自己无力发挥作用的占39.7%,不愿发挥作用的占19.3%。一些农村党组织对党员关心服务不够,对党员权利尊重保障不足,导致党员主体意识淡化;有的党员长年外出务工,党组织跟踪服务不到位,党员与基层党组织失去联系。许多群众反映,现在农村中影响大的都是一些致富带头人和各种能人,有的党员的先进作用和影响力远远不如这些人。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只看重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对村级事务和集体经济发展不热心,对组织活动不参与,对身边群众关心不够;有的党员思想退化,先进性缺失,甚至与党组织唱“对台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着力强化农村基层党建, 助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近年来,苏州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现代化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一些经验”的殷切嘱托,大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美美乡村”党建品牌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探索率先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中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先行者,为“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105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7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889∶1,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地区之一。

建强堡垒,乡村“梦之队”绘织美好愿景。着眼于打造“三农”干部人才“梦之队”,坚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党员干部的主战场,致力于优化干部人才资源配置上精准发力,打出“组合拳”。首先,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要求,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县级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三农”工作经历的占比50.3%,有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经历的干部提拔重用、晋升职级达100%。其次,培育强村富民“领头雁”。率先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选、育、管、评、用、激为重点的村书记“专职五级”全链条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村书记“县乡共管”,加快推进苏州乡村振兴学堂等“1+8+N”村干部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建设,让村干部有情怀,有知识,有奔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群众公认,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真正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富力强、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目前,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4.3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5.8%,村级党组织实现了班子学历水平、专业素质、整体功能、年龄结构“三升一降”。最后,搭建乡土人才“大舞台”。制定出台《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依托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专业合作社吸引全球、全国高层次农业人才1200多人,用3年时间统筹培养农业专业、能工巧匠类等乡土人才600多人。精准选拔人才,盘活用好农村乡贤资源,积极打破地域、身份、资历、行业界限,采取内部挖潜、外部招引、机关下派等手段,真正把最优秀的人才选到农业农村现代化最需要的岗位上来。

壮大力量,村级“小账单”铺就美好生活。全市农村党组织始终围绕农民全体富裕富足,当好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主心骨,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蛋糕”,更分好“蛋糕”,实现“大户”“小户”一起致富。一是坚持高起点谋划。在全国率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围绕“三化一融”(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设置指标和目标值,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树立“苏州标杆”。制定《苏州市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20项重点工程。率先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创新4个方面15条实践路径,为全省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先行探路。二是推动高水平增收。持续深化富民强村先锋行动,常态推动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结对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搭建“红色心桥”村企联建平台等,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的幸福指数。挖掘市域集体经济强村占比99.84%的优势,总结推广常熟蒋巷村、张家港永联村、吴江开弦弓村等8类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示范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共享农庄、休闲农业、精深加工、电子商务、社会化服务等业态,实现新业态兴旺和多业态融合。三是做优高质量服务。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政府持续投入基础上,以集体经济为依托办好乡村医疗、养老等民生实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精心规划建成2385个“海棠花红”服务中心站点,打造“海棠花开满城红”市域为民服务特色品牌,以最大同心圆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的乡村振兴成果。

疏通源头,党员“生力军”增添美丽动力。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程序规范,持续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农村党员整体素质,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一是严控优选把好“源头关”。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和党组织的形象与威信。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苏州市创新建立“入党第一课”制度,将学党史、用党史的要求融入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被中央简报刊发肯定。昆山市实施“双征求双公示”机制,把居住地评价设为“硬杠杠”,将“八小时”以外表现作为入党和转正的重要依据,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党组织双向联动考察公示,实现全方位“体检”,杜绝“两面人”。二是定向调控把好“结构关”。实施发展党员“源泉工程”,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大学生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有针对性地实行指标倾斜,不断加强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发展党员力度。太仓市实施发展党员“思源工程”,组织各行各业代表性人物、先进模范、优秀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红飘带”“思享汇”“R.E.D公开课”等活动150余场,积极引导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中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全年新增入党申请人近3000人。三是规范流程把好“质量关”。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面向基层党组织印发《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及江苏省委组织部部署要求,全面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在2021年基层试点工作基础上,对全部9个涉农县级市区近2.5万名党员进行逐一排查,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021年,苏州市共发展党员20293名,其中,农牧渔民党员717人,35岁左右514人,大学生党员5455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3314人,社会组织党员383人,为农村党员队伍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增添了源头活水。

健全机制,治理“微网格”扮靓美丽乡村。积极探索“大村发展、小村治理”模式,全面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延伸“组织触角”,推进“组织扎根”,以党建“绣花针”穿起乡村治理“千条线”,全力建设善治文明、生态宜居、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一是建强治理核心。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6%,健全完善“镇党委—村党委—自然村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的组织架构。坚持把“支部建在连上”建党原则运用到乡村治理实践中,创新“行动支部工作法”,推动治理一线建支部,实现支部建在网格上、党员进到网格里和服务延伸到网格三个100%,将组织优势充分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二是提优治理效能。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完善民主协商、村务监督等机制,持续推广“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力、行动力、号召力。吴中区启动“先锋枢纽”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区、镇、村三级先锋枢纽站点1062个,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2.7万余人次,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400余件,实现区、镇、村三级组织“上下联动”和政府、社会、党员干部三类主体“左右协同”,打通了基层治理“最后一百米”。三是共享治理成果。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乡村创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全市农村公众安全感达到95%,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占比分别为100%、78%,建成2800多个特色乡村。

三、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几点经验和启示

党建引领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车头”强,“火车”快;人才兴,事业旺。苏州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加大“三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让“农业强”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民富”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农村美”的动人图景进一步展现,“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实践内涵进一步拓展,农业现代化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全国前列。在2020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苏州市和所辖四个县级市均获第一等次。

制度机制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苏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既直面难点、靶向施策,又立足长远、系统治理,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用现代治理体系串起了江南水乡的“美丽画卷”。2021年初,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认定,苏州全市一镇七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和示范村,入选数量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全省第一。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任务销号,昆山市入选“2019年全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太仓市被评为“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集体经济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苏州市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在引导鼓励各村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各类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1053万元,100个市级相对薄弱村年均收入达44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7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889∶1。强大的村级集体经济,不仅为苏州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增加了底气,也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齐抓共管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齐抓共管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苏州市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责任体系,健全“镇党委—村党委—自然村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的组织架构,推动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以党建“绣花针”穿起乡村治理“千条线”。实践证明,只要全面落实辖市(区)委抓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责任、镇(街道)党(工)委的直接责任,各职能部门分口子、有重点地管人、管事、管资源,形成统分结合、权责分明、科学规范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就一定能率先实现,变为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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