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价值维度与实践向度
2022-03-05洪秀敏
洪秀敏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 北京 100875)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居有基础性和奠基性地位,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然而,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特别是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存在着编制紧缺、地位待遇低、专业发展受限、流动性较大等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影响着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和教育质量提升,与新形势下百姓对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热切需求存在较大的矛盾。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1]。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有效破解制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难题,加快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作出顶层设计,[2]并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近5年来,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数量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从2017年的243.21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319.10万人,增长了31.20%。与此同时,幼儿园教师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素养得到不断提升。2017年我国幼儿园专任教师队伍中,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79.05%,2021年这一比例达到87.8%,比2017年提高了7.83%。(1)数据来源:2017年教育统计数据、《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教育部:全国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总数十年增加200万人》,详见教育部官网。可以说,我国已基本建成了一支规模庞大、学历合格、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提供了人才支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顾和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探索与创新,探寻和解析党领导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价值维度和实践向度,对于更好地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举措,加快推进面向教育现代化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对学前教育的全面领导,确保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之方向
教师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党的领导是引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教师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它关乎教师教育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问题。[3]《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1],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在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上,一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对学前教育的全面领导。幼儿园教育是奠基国家未来的重要启蒙阶段,幼儿园教师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4]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幼儿园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障正确办园方向,引导党员教师自觉爱党护党为党,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学前教育这一儿童身心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阶段,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育人全过程,培养幼儿从小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的时代新人,帮助幼儿“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厚植教师立德树人政治信仰。2018年11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明确提出幼儿园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知准则,守底线。《准则》将“坚定政治方向”作为幼儿园教师首要的职业行为准则,要求广大幼儿园教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5]2022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进一步提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评估参考指标,强调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确保正确办园方向,推进党的工作与保育教育工作紧密融合,同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工有坚定的政治信仰,[6]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行为规范,铺就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之底色
师德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体现的道德观念、情操、品质及行为准则。师德师风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对学生有着深刻、直接的影响,而且也往往成为社会风尚的标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师德规范要求,出台多项政策,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促使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让广大教师成为引导儿童健康成长、引领社会良好风尚的重要力量。
首先,明确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内涵与规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研制出台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开展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师德先进典型教育,上好师范生“师德第一课”[7]。为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准则》确定了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培幼育人、加强安全防范、关心爱护幼儿、遵循幼教规律、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保教行为十项职业行为准则规范,为幼儿园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5]
其次,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的长效机制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是通过实现一个个的阶段性目标逐步完成的,具有连续性、渐进性、动态性和整体性等特点。[8]2019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强调“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尊重规律、坚持聚焦重点和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及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等内容。[9]2019—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连续3年发布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始终坚持要求各省(区、市)、各项目承担单位设置“立德树人”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模块,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最后,加强师德惩戒与警示教育,明确师德底线要求。《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4]《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则明确提出坚持师德师风从严要求、违者必究的方针,坚持正面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败坏师德师风的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触及师德红线的教师,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10]同时,教育部定期公开曝光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坚决惩处师德失范行为,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案例通报,加强师德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建立警示惩戒、查纠处理制度,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与培训,夯实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之根本
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是保障其完成职业要求和工作职责的必要条件,关系到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幼儿的健康快乐发展,需要经过系统的职前学习和培养。教师进入职场之后,还要通过不断地践行职业规范与要求,自觉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将理念和态度转化为良好的师德行为,将理论和知识转化为实践智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确立了国家对幼儿园合格教师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七个方面。[11]
一方面,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意见》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都提出要实施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优化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学开设儿童发展、保育活动、教育活动类课程,强化实践性课程,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12]《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为幼儿园培养一大批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师。[7]《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的四大核心能力,即师德践行能力、保育和教育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以及自主发展能力,形成贯穿教师专业发展全过程完整的职业素养标准体系。[13]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意见》提出要“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幼儿园,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鼓励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若干意见》提出要出台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4]同时,《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不断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教研员应深入幼儿园,支持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保教能力。[12]
四、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补齐幼儿园教师队伍发展之短板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起始阶段,是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先机与重要基础。[14]幼儿园教师作为乡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和首要资源,决定着乡村学前教育发展的质量。[15]在我国,近80%的幼儿园教师在农村,乡镇与村落幼儿园教师是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主体,[16]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是振兴乡村学前教育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17]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着力破解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18]
首先,多渠道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和师资供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要“以农村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19];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都强调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资源建设。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20]。2022年2月28日,教育部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要求协同计划开展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的培训,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为师范生授课的机制,提升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的质量。
其次,加强乡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与培训支持体系。2017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并明确指出“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21]。《振兴行动计划》在“目标任务”部分,要求为乡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合格教师,强调促进教育公平发展,重点关注中西部地区和乡村学校的师资保障,要“面向师资补充困难地区逐步扩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7]2020年教育部《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指南》旨在通过目标明确、行动导向、层级带动的专项培训,有效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建设立足本土、扎根乡村的幼儿园教师研训队伍,切实提高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的学前教育质量。[22]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大力培养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23]
这些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广大乡村幼儿园教师,通过扩大人才供给、吸引人才进入的激励政策和留住乡村人才的保障制度等多种途径,呼吁召唤更多教师投身于乡村学前教育建设中去。通过近5年的努力,“特岗计划”等政策让更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深入乡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下不去”这一问题;国家级培训的实施让更多乡村教师接受了多样培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不好”这一问题;中西部教育发展计划等支持性计划让更多乡村教师享受保障支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不住”这一问题,有效补充了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短板。
五、推动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增强幼儿园教师队伍权益之保障
教师的身份、待遇及社会地位是影响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24]合理的工资待遇是吸引、稳定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专业化成长的重要保障。高校毕业生、职业过渡期者、在职教师,在考虑是否进入、重返或继续坚持教师职业时,都会将工资水平作为其职业决策的重要因素。[2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6]。但长期以来,幼儿园教师专业性不被认可、工资水平低、地位待遇无法得到保障已是客观事实。2012年,《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颁布,幼儿园“两教一保”成为“标配”。此后,各地通过公开招考、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但编制却在收紧。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同工不同酬”,极大影响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近年来,为确保幼儿园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一系列解决编制、提升工资待遇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
首先,积极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情况的通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研究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27]。《若干意见》《行动计划》也明确指出,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其次,积极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21]《行动计划》中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二是提升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三是要求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12]
最后,通过督导评估进一步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将“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作为评估要点之一。[28]《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中提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政府保障标准应包括“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29]
六、深化教师评价制度综合改革,激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之动力
教师评价事关教师队伍建设方向。我国正处于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期,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评价制度。为此,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建立起一支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
首先,明确评价价值导向,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都强调师德师风是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明确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及教职工队伍督导评估的重要方面,通过“树标杆”,积极弘扬高尚的师德精神,通过“划底线”,明确划出师德的底线标准。[30]《评估指南》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评估关键指标,提出教师要按照“四有好教师”标准履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幼儿,严格自律,没有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6]
其次,强调突出过程评价,建立聚焦保教过程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幼儿园质量评估中重终结性结果评价、轻保教过程考察的问题,《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指出“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31]。《评估指南》强调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教质量的关键因素,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对班级师幼互动情况、对保教实施过程中教职工的观念和行为的专业判断进行评价,重点关注教师在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环境创设等教育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专业素质和保教水平。[6]
最后,着力改进评估方式,建立常态化自我评估为主、多元参与的评价机制。针对幼儿园被动参与评估难以发挥评估激励作用的问题,《总体方案》和《评估指南》都强调将自评作为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常态化手段,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坚持以评促建,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促进教师主动和深度参与,通过自我检查、自我评价、自我改进、自我建设,反思自身教育行为,促进专业素质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价机制,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教师不断完善自我评估,自觉改进保育教育工作。[32]
结 语
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全面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以来,尽管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显著,但是由于量大、面广、线长,底子薄、欠账多、发展不平衡,目前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对新的改革发展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新时代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育,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政策引领幼儿园教师队伍立足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同时,面对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新使命,应以系统思维和创新驱动进一步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桎梏与瓶颈,进一步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切实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不断保障和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真正让幼儿园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形成广大幼儿园教师乐于从教、安心从教且长期从教的良好局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美好期盼,为努力让每一名幼儿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