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新环境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战略性研究
2022-03-05杜静
杜静
摘 要:本文论述了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新环境下,为了防止脱贫后返贫,构建政、校、企合作模式,文章分析了政、校、企三方融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脱贫攻坚 政校企合作
1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扶贫开发作为党和国家的政治方向、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国完成了现行贫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减贫规模和速度的奇迹,为其他各国脱贫攻坚提供了可借鉴、可实施的宝贵经验,助力全球减贫事业,为全球贫困地区全面脱贫作出了重大贡献。国际社会消除贫困的经验充分证明了教育对改善贫困的积极作用,职业教育在其中发挥了高效、便捷的强大动力,“职教一人,脱贫一家。”职业教育在构建贫困治理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通过职业教育增强贫困群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我国扶贫脱贫战略及政策的重要内容,有效的职业教育支持也将是我国后脱贫时代反贫困战略的重要部分。[1]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结合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前提下,政、校、企三方联动,除了消除贫困县(区)思想意识落后、经济基础条件差、生产力落后等因素以外,还要紧密合作,打造合作新模式,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培养引进技能人才,促进扶贫成果转型发展,成为解决贫困县(区)脱贫后不返贫的最主要的措施之一。
2 构建政、校、企合作模式
目前,在国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新环境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经是防止脱贫后返贫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进贫困县(区)、优秀企业产业、高职院校深度合作,创造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鉴于此,提出政企合作、政校合作、校企合作的基本框架和构想,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合作的模式,推动乡村振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
搭建由政府組织协调,高职院校牵头,企业联动,校企联合培养的校、政、企三方互动互联的新型合作模式。
院校和政府、企业双向互动:一方面,高职院校培养复合型优秀技能人才输送到政府和企业,满足政府、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和企业的人员可以到高职院校开展短期培训,学习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行业领域内最新的行业和技能标准,应用于工作实践。
企业和政府、院校双向互动: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需要,投资、开发有利于本地经济建设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企业与高职院校结合,开展校内实验、实训和产业基地建设,为企业培养企业需要,岗位融合度高的高质量员工。
政府和企业、院校双向互动:贫困县(区)政府创造有利于人才、企业产业发展的良好就业环境和营商环境;高职院校为政府输送发展地方经济的优秀技能人才,企业为贫困县(区)带去项目和解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问题。
综上所述,政、校、企三方互动互联的新型合作模式对于培养优秀人才、促进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政、校、企合作模式对产教融合和乡村振兴的积极意义
构建校、政、企合作发展的模式,对于培养优秀人才、促进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校、政、企三位一体的发展过程中,学校承担培养适应当前经济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责任,为社会和企业培养适应性强、创新性好的优秀人才;政府承担营造学校和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制定有利于人才、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企业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社会人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增强产教融合,使产教融合的成果在实际中应用。
3.1 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统筹规划政策合力
我国目前的产教融合政策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了多个行业的主管部门,还并未形成一个政府、企业、学校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的新模式,共同进步发展的全新局面,仍然存在政策激励并未同步,保障服务并未到位,管理权限的边界并不清晰,协同力度各不相同等问题,比如许多中小企业的机构中大部分都存在缺乏高校和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等机构的对接渠道等。面对这类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对制度的创新,完善顶层设计,突出统筹规划的引领作用等,紧紧围绕培养高质量人才服务发展的核心任务,尽快消除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隔阂和障碍,避免相关政策出现真空区域,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合力,才能帮助产教融合政策提供高质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3.2 加强人才吸纳和培养渠道,创新新型教学模式
通过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的模式能够加快产业发展的步伐,与高校拉近距离,企业能够给高校学生提供实习的场地,同时还能让学生参与到整体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学校将教学内容与项目生产研究的内容进行有效结合,根据具体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以此来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育人目标,培养学生的动手创业能力以及自主创新的意识,同时还能帮助教师实现教学和实践相结合的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企业中真实的实习过程,能够有效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技术困难,提高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创新更加新型的人才培养教学模式。
3.3 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收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企业利用校企合作的模式,给高校育人提供了建设性的参考建议,学校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展开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力。高校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人才方面的支持,还是培养了一批批具有职业素养的人才,给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经济收益的同时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4 校、政、企业三方融合存在的问题
政府对校企合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校企合作教育政策与制度体系,也没有配套校企合作对企业和学校的奖励方式,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学校利益均保护不够,没有制定专门的制度来明确划分校企之间的权、责、利,没有专门的校企合作机构来负责协调、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作,致使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大,统筹协调不畅,难以获得相关部门的充分支持,推进难度较大,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居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不明显。
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虽然积极寻求构建稳定、长效的合作模式,但是由于高职院校受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制约因素较多,没有成熟的校企合作保障方式,也没有相关的制度、条例把校企合作列入法律保障的范畴之内,没有制度和法律来制约双方的合作行为,表现出的社会现状是,学校积极参与,热情高涨,企业消极应付,主动性差,长此以往,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无实质性合作内容,致使校企合作仅呈现于框架协议层面,无法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目前,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凸显出一些问题。在教学和科研领域方面,校企融合度不高,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科研方面,企业和高职院校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精力共同制定详细的计划方案,加之校企之间没有完善的监控制度,致使企业不可能真正融入其中,以致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的岗位需求无法完全匹配,而企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方面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在校企双方合作的过程中,由于权、责、利边界不清,实施细则界限模糊,导致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一方无利可图,校企双方深度合作处于“鸡肋”的尴尬境地。
5 校、政、企新型合作模式实施策略
5.1 政策支持,完善制度,统筹协调
5.1.1 政策支持
贫困县(区)政府对产教融合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制定相关积极有效、能落地,切实能给高职院校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好处的产教融合优惠政策鼓励校企合作。比如:给予高职院校以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在配套经费、办学场地、实验、实训设施的投入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政府投入;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把开展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作为考核企业的指标之一,督促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知识产权以及政策上的优惠和鼓励。
5.1.2 完善制度
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制度,明确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和企业两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产生的科研成果权益归属、产生收益利益分配、亏损责任、违约责任划分等,以合同或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权、责、利。[2]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合同、协议、考核、评估等形式来约束双方的合作行为,提高合作的自觉性,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使合作得以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5.1.3 统筹协调
政府要积极协调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做好桥梁纽带作用,一是统筹协调,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二是宏观指导。政府在校企合作办学的方向、合作內容、财政经费投入等方面应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同时又充分尊重校企双主体办学的自主权,切忌越俎代庖,避免介入管理事务。[3]真正做到政、校、企一盘棋,政府宏观统筹和居中协调,校企联合具体实施,共同化解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共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5.2 校企共建,共生共赢
企业和职业院校都要尽可能地结合双方的优势资源,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5.2.1 共建实训基地,联合人才培养
学校人才培养要根据社会需求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作为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为了保证高职院校和企业产教融合的教学质量,在校内外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制定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制定与实施,并邀请企业对理论教学内容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建议,在培养过程中,校企联合培养,充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对人才的具体需求,共同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4]
5.2.2 侧重实践环节,提高职业素养
学校要侧重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根据企业工作内容和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才培养,结合当前推行的1+X证书认证,抓好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和企业顶岗实习环节,通过顶岗实习环节使学生对所学基础理论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理论认识水平,完成理论和实践高度融合,完成理论和实践相互指导和提高。减少企业的再次培养成本,尽可能让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做好从学校学生到企业准员工的角色转换和岗位无缝衔接。
5.2.3 创新培养模式,差异化培养人才
由于企业各岗位存在差异性,为了精准匹配企业的岗位需求,更好地培养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校企共建订单班或者定向班等,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基准的产教融合新模式,实现高职院校人才的差异化、科学化培养。例如: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就业岗位包括智慧物流、仓储配送、货运代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等岗位,可以根据合作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开展订单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企业急需的人才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同制定和实施,同时重视企业文化融入课堂,在校期间开展未来职业人的责任感、忠诚度、抗压性、诚信教育,把企业文化渗透到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课程始终,让学生认同企业文化和成为职业人做好心理准备,为学生更好地融入企业发展做铺垫,增强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社会适应性。
5.2.4 开展校企双实践,打造双师队伍
为了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好地实施,育人目标和观念高度一致,学校和企业都要开展教师和企业员工定期培训和挂职,双向交流实践活动。学校选派优秀教师发挥教学、科研优势,到企业开展行业基础知识培训,带领企业开展科研工作,推广科研成果,运用于企业实践,给企业带来收益。企业给教师提供挂职锻炼机会和场所,教师通过参与企业的科研和技术改革,提高了自身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弥补校内教师实践能力较差、行业经验欠缺,与社会行业领域存在知识脱节的现象,使教师由单纯的教学型转变为教学、实践、科研多面手,实现一专多能。而企业可以向合作院校积极推荐本企业的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授课的行业领域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到合作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改善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增强学校师资力量,加快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5.2.5 校企共赢,合理利益分配
为了保证校企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和合作主动性,要通过法律建立校企双方利益的保障体系。[5]
对企业而言,首先,校企合作后,企业能优先选聘优秀毕业生,保障企业的人力资源;其次,能把校企合作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成果顺利转化为企业效益;校企合作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比如政府可以给校企合作企业减免税收,获得政府补贴,校企合作收益能按投入比例分成;最后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企业树口碑和创建知名度打好基础。
对高职院校而言,首先,学校可以依托企业改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扩大了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场所;其次,可以引入企业实战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来共同指导和培养学生;最后,能获得政府或企业部分科研经费支持,能把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服务社会经济。
本文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新环境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战略性研究”最终成果,项目编号:jzky[2020]-9。
参考文献:
[1] 张劲英,陈嵩.“后脱贫时代”职业教育如何行稳致远[J].教育发展研究,2021.11.
[2] 洪霄.推进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对策[J].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29期第32卷,总663期,59-61.
[3] 陈春法.制约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问题及对策[J].高等教育研究,2014年2月第35卷第2期,59-61.
[4] 李静.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创新机制研究[J].科教文汇,2021 年第 22期,总第 538期,138-140.
[5] 屈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企业角色定位的实证研究[J].当代职业教育,2021年第4期,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