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理性行为理论的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影响机制研究*
2022-03-04穆红莉王蕊陈蕾刘萍萍
穆红莉,王蕊,陈蕾,刘萍萍
1.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院资源管理系;2.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学系;3.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上升,并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我国多数大中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生活垃圾长期堆积,不可避免地导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垃圾处理得当,能够变成有用的资源。而垃圾资源化的关键是居民分类投放。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始在社区进行智能垃圾箱试点。课题组前期调研了北京近20个社区智能垃圾箱使用的情况,发现情况并不乐观,智能垃圾箱被废弃、挪走或闲置不用的情况非常常见。因此,迫切需要制定针对性政策。科学合理的政策要建立在掌握智能化设备影响居民行为机理的基础上。本研究旨在针对性地挖掘智能化对北京市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相关规制的建议。
二、理论基础与基本假设
(一)理论基础
理性行为理论是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研究态度与行为之间关系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行为意向的影响,而行为意向又受到行为态度与主观规范的影响。行为态度是指个体对某事的心理倾向,明确表达出喜欢或者不喜欢。主观规范观是指他人对个体行为决策的影响。行为意向是指做出行动之前的思想倾向和行动动机。理性行为理论一经提出,许多学者就开始在慈善、生育、消费、就业等各个领域以该理论为指导研究人们的行为。
(二)基本假设
1.垃圾分类行为态度
本文中的行为态度是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认可程度及由此形成的认知。对垃圾分类行为态度的测定主要从两个维度出发。第一,垃圾分类行为对环境保护的意义。第二,垃圾分类行为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价值。本文作者认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认可程度越高,就会产生较高的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居民对垃圾分类愿意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越大,也表明有较高的垃圾分类行为意向。本文提出假设H1:个体垃圾分类行为态度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2.垃圾分类主观规范
本文中的主观规范是指居民感受到的周边的人群对其实施垃圾分类行为的正向压力。对垃圾分类主观规范的测度从两个维度出发。第一,示范性规范,即周边人群是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是否对研究对象产生示范作用。第二,指令性规范,即研究对象周边是否形成了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从而对研究对象的行为产生了压力。许多学者在研究居民环境行为中得出结论,多数人有很强的“面子”意识和“从众”心理,愿意与周边人群在行为上保持一致。本文提出假设H2:个体垃圾分类主观规范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3.垃圾分类行为意向
行为意向是人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愿。本文中的垃圾分类行为意向是指研究对象愿意实施垃圾分类的程度。对垃圾分类行为意向的测度从两个维度出发,第一,目标意向,即垃圾分类的结果意愿,如主动垃圾分类,推荐别人使用智能垃圾箱等。第二,执行意向,即对垃圾分类付出努力的意愿,如克服垃圾分类中的困难,愿意付出时间等。本研究提出假设H3:个体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对其垃圾分类行为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量表设计
基于理性行为理论,借鉴王志伟(2020)等学者的研究成果设计了调查问卷,共包括15个题项。调查问卷中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行为意向、行为、智能设施五个潜变量的测量均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
(二)调查过程
2016年,北京市在1000个社区设置了3000个智能垃圾箱。课题组在2020年的实地调查中也发现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房山区的多个社区设置了智能垃圾箱。本研究针对使用过智能垃圾箱的市民进行调研。课题组委托专业调研公司利用在调研平台对北京市民随机发放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62份,样本的基本情况见表1。问卷的第一要求必须是使用过智能垃圾箱的市民才能回答问卷,这就保证了调查结果来自于调查对象的亲身体验。
表1 样本人口统计学特征分布
(三)样本信度效度检验
变量的信度、效度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结果表明调查问卷的内在信度良好。为了考察样本数据同源性偏差情况,计算了各变量的相关系数。结果显示,所有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9,说明同源性偏差不明显。行为态度与主观规范(r=0.587,p=0.01)、行为意向(r=0.635,p=0.01)、行为(r=0.593,p=0.01)、分类设施(r=0.560,p=0.01)之间显著相关。垃圾分类行为意向与行为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70,智能垃圾分类设施与垃圾分类行为相关系数最高,达到0.754,这初步验证了研究假设的合理性。
表2 测量题项和信度、效度分析
四、实证研究
(一)路径分析
采用最大似然法对模型的拟合度进行检验,结构方程模型见图1。检验模型的路径系数,结果如表3所示。垃圾分类行为态度正向影响行为意向,垃圾分类主观规范正向影响行为意向。垃圾分类行为意向正向影响行为。模型假设H1、H2、H3均得到支持。
图1 垃圾分类行为结构方程模型拟合图
表3 结构方程路径系数
(二)中介效应分析
本文假设模型中存在行为态度→行为意向→行为和主观规范→行为意向→行为两条作用路径。采用amos软件的Bootstrap法对行为意向的中介作用进行了检验,见表4。结果显示,行为态度→行为意向→行为路径的95%置信区间为(0.205,0.699),表明中介效应存在。主观规范→行为意向→行为路径的95%置信区间为(0.156,0.552),表明中介效应存在。表4显示,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对居民实施垃圾分类行为有较强的影响。
表4 中介效应检验
(三)调节效应分析
智能垃圾分类设施(简称分类设施)是指能够进行垃圾类型识别、计量、用户积分的一套智能设施。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显示,设施对于居民环境行为有显著影响。本文为了检验分类设施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是否有调节作用,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处理。第一步,将所有样本的分类设施三个观察变量的分数得出平均值。第二步,对所有分类设施样本平均值排序后,将前50%样本组成分类设施高水平组,将后50%样本组成分类设施低水平组。第三步,采用amos软件的多群组分析方法,比较两个组的路径系数及调节效应。
不同水平的分类设施调节效应情况见表5。研究结果显示,分类设施水平因素对行为意向→行为路径的调节效应显著。结合两种设施水平下行为意向→行为路径系数的差异,可以得出结论,高水平的分类设施更能够有效促进行为意向到行为的发展。结果显示,分类设施水平因素对行为态度→行为意向和主观规范→行为意向两个路径调节效应不显著。这是因为当居民进行垃圾投放时,设施完善方便与否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是否顺利完成。一般情况下,设施条件对行为层面的影响更直接、更具体。
表5 垃圾分类设施的调节效应检验
五、研究结论与讨论
本论文基于理性行为理论模型,以智能化垃圾分类水平作为调节因素,研究了北京市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对其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对其垃圾分类行为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在行为态度→行为意向→行为和主观规范→行为意向→行为两条作用路径上,行为意向的中介作用均显著。分类设施水平对行为意向→行为路径的调节效应显著。
本研究的结论对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应加强宣传,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对垃圾分类意义、方法的认知是居民主动垃圾分类的基础,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其次,营造社区垃圾分类的氛围。城市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主要发生在社区环境中。一般情况下,熟人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形成一种约束。充分考虑居民的面子意识和从众心理,在社区形成一种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最后,要注重促进居民的垃圾分类意向向垃圾分类行为转化。实现这种转化的重要决定因素是垃圾分类设施完善便利与否。优化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的设计、提升其方便易用程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