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费教育的历史脉络与经验启示
2022-03-02沈晓敏
刘 玥,沈晓敏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上海 200062)
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环节,消费刺激并引导着生产,影响经济的运行发展。不良的消费阻碍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冲击公民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和价值选择,影响个体或社会群体的身份建构与认同。①伊志宏:《消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7 页。消费教育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国民消费素养,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最终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可以说,个体与他人、国家和社会之良好关系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现代意义上的消费教育。②卢嘉瑞,吕志敏:《消费教育》,人民出版社2005 年版,第8-11 页。为应对经济高速发展引发的一系列消费问题,日本于二战后借鉴美国之经验引入消费教育,积极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形成了面向全民的终身消费教育体系。
当前,我国的消费领域已经呈现出“消费主义”的病症,物化的生存状态、迷恋商品附加意义的炫耀性消费、滞后的消费认知心理等消费问题不容忽视。③江玲:《消费社会负效应的哲学反思》,《人民论坛》2017 年第11 期,第136-137 页。然而,我们的教育却走向了与消费的疏离,忽视了内嵌于人身体之中的消费能力的开发与养成,缺乏专门的消费教育。④张学敏,陈星:《教育:为何与消费疏离》,《教育研究》2016 年第5 期,第49 页。本文通过对日本消费教育相关政策和实践的梳理和分析,考察其演进历程,追踪其构建之路,进而形成对日本如何推动消费教育的廓清和总结,以期为我国消费教育的推进提供有益启示。
一、日本消费教育:概念及认识
1. 何谓消费教育
消费教育,由英文“consumer education”翻译而来。在日语中译为“消费者教育”,中国一般译为“消费教育”。作为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综合性概念,消费教育关涉环境教育、食育、国际理解教育、法治教育等领域。今井光映认为,消费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提供公民作为一名负责任的消费者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使每个人对消费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拥有更为丰富的深刻认识。①今井光映,中原秀树:《消费者教育论》,东京有斐阁出版社1994 年版,第331 页。
日本2012 年公布的《消费者教育推进法》从公民教育的角度深化了消费教育的定义,指出消费教育应注重深入认识消费责任与社会发展之关系,提升消费者通过消费参与公民生活、构建可持续社会的积极性。
2. 消费教育的必要性
在日本,终身消费教育的实施业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消费者基本法》(2004)第2 条指出,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教育机会是消费者的权利,开展消费教育是确保消费者权利的重要举措。据《国民生活白皮书》(2008),消费教育有助于促进现代社会向消费者公民社会(consumer citizen society)转型,使消费者的公民意识成为“使社会变得更美好的原动力”。消费者作为未来的世界公民,应充分考虑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世界形势的严峻性、未来社会的多变性以及将来世代的幸福,积极有效发挥消费力量,推动社会转型。
二、日本消费教育的历史演进
1. 萌芽期:消费教育由民间消费者组织主导
日本的消费教育最早可追溯至近代的消费者运动。大正民主运动(1905—1925 年)推进了日本的民主化进程,尤其推动了经济领域的消费者运动。二战后,各民间消费者组织相继成立,规模较大的主要有家庭主妇联合会(1948)、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联合会(1950)、日本消费者联盟(1956)。1957 年,日本首届全国消费者大会召开并通过了《消费者宣言》,强调大众消费者作为主权者,是“经济繁荣之母”。②日本宪法倡导国民主权,即主权在民,国民都是主权者,代表人民意志的体现。此时消费教育一词还未进入大众视野,但国民已经初步认识到维护消费者主权、开展消费教育的必要性。
1955 年成立的财团法人“日本生产力本部”③日本生产力本部,日语为“生产性本部”,1955 年3 月1 日根据“生产力提高对策”的内阁决议成立,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国际交流为目标。原为旧经济产业省所管,2010 年改为公益财团法人。于1955 年至1960 年间多次组织专家团赴美考察美国的消费教育,并在其机关刊物《生产性新闻》中指出,“今后日本应效仿美国,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设立由消费者自主管理的商品检测部门,提供消费信息”。④西村隆男:《消费者教育学の地平》,庆应义塾大学出版社2017 年版,第24 页。1960 年,生产力本部专门设立“消费教育室”,消费教育这一概念在日本正式登场。1961 年,“消费教育室”成立日本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迅即成为日本普及消费教育和商品检测的中坚力量。
总的来说,1960 年代以前,日本主要通过民间消费者团体来开展消费教育,并认识到了通过消费教育来培养明智的消费者,促进国民经济健全发展的重要性。
2. 发展期:消费者保护机制初步建立
1960 年代,恰逢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大众消费火热的同时衍生了各类消费问题,为消减和预防消费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本政府开始制定法律制度和应对措施。
1961 年,日本政府设置“提高国民生活对策审议会”,该审议会于1963 年发布了《有关消费者保护的咨询报告》。1965 年更名为“国民生活审议会”并于次年发布了《有关消费者保护组织和消费教育的咨询报告》。两份咨询报告均明确指出“在学校教育中引入消费教育刻不容缓”,要求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⑤神山久美,中村年春,细川幸一:《新しい消费者教育ーこれからの消费生活を考える》,庆应义塾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第7 页。
基于以上两份报告,日本政府于1968 年颁布《消费者保护基本法》⑥2004 年修订并更名为《消费者基本法》。,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家、地方政府、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根据此法,由政府出资的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于1970 年正式成立,成为开展消费咨询、商品比较试验、调查研究和消费教育的核心机构。此后,日本在全国各地陆续设立消费生活中心,成为地方开展消费教育的主要据点。
可以说,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了消除经济发展、市场需要、消费事件的恶劣影响,日本政府逐步建立了包括法制建设、咨询审议机制、行政保障机制在内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保障了消费教育的发展。
3. 深化期:消费教育正式纳入学校教育体系
1973 年第一次石油危机至1990 年代初,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期,消费环境日益严峻,社会大众强烈呼吁加强消费教育,但是学校教育课程并未做出直接回应。这一时期可以说是消费教育的空白期。①植苗竹司:《消费者市民学の形成を目指して》,《自治研究》1996 年第72 期,第57 页。随着学校教育中引入消费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国民生活审议会于1986 年在文部省教育课程审议会上明确提出了“加强学校消费教育”的建议。1989 年版《学习指导要领》将消费教育正式纳入家庭科和社会科,大幅增加消费知识。这一年被称为“消费教育元年”。
1988 年,国民生活审议会在《关于推进消费教育的意见书》中提出,政府、消费者、教育者和企业应共同组建专业部门来构建面向全社会的消费教育综合体系。据此意见,日本于1990 年共同成立了消费教育支援中心。该中心通过教育研修、开发教材、举办讲座等活动,成为支持学校和地方协同开展消费教育的智囊团。
可以说,消费教育正式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是消费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反推的结果。学校和消费教育支援中心开展的消费教育共同推进了日本消费教育的发展。
4. 转型期:消费教育首次专门立法,确立消费教育体系
2004 年,日本修订《消费者基本法》,提出消费者政策应以尊重消费者权利和支持消费者自立为基本理念,明确指出接受消费教育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2005 年,内阁出台《消费者基本计划》,提出将消费教育提升至国家战略,强调实施消费教育是实现消费者自立的基本途径。同年,内阁成立消费教育体系专门调查小组。为统一管理消费者行政事务,日本国会于2009 年专门设立消费者厅,并于2013 年正式公布“消费教育体系”。②消费者厅:《消费者教育の体系イメージマップ》,载日本消费者厅官网:https://www.kportal.caa.go.jp/consumer/about.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2012 年,内阁通过《消费者教育推进法》。这是日本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消费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明示国家和地方在消费教育推进方面的职能,明确指出消费教育的目标不能停留在提升个人的消费生活层面,而应培养能够践行可持续消费理念的消费者公民,从而促进国民消费生活稳步提升和消费者公民社会的构建。根据《消费者教育推进法》的要求,2017 年公布的学习指导要领③“学习指导要领”相当于我国的课程标准。日本每隔十年对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修订。日本文部科学省于2017 年公布的学习指导要领为当前最新版本。在社会科和家庭科中大幅增加了可持续消费的教育内容。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本的消费教育从零敲碎打的自发状态发展成为较为完备的消费教育体系,在立法保障、行政建设及实施机制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三、日本消费教育的实施特征
日本对各阶段消费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主要内容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家校社协同的实施机制开展终身消费教育。
1. 多层次、复合领域的消费教育培养目标
日本消费教育体系涵盖学前期至老年期,聚焦于消费者公民社会构建、商品安全、生活管理和契约、信息和媒介四大方面,分别对各阶段培养目标和内容构成做出明确清晰的要求。消费教育体系不仅是个体“消费者力”的阶段性自评标准,也为家庭、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消费教育提供参考和借鉴。④岩本谕,谷村贤治:《消费者市民社会の構筑と消费者教育》,京都晃洋书房2013 年版,第71 页。
第一,消费者公民社会的构建。包括:能够基本认识个体消费对他人、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等产生的影响,理性选择产品和服务;基于构建可持续社会的目标,能够与他人团结协作;基于对每个消费者的个性特征和消费生活的多样性的尊重,能够与他人协同合作,共同解决消费问题。
第二,商品安全。包括:能够通过预测商品本身固有的危险性,确认安全性提示,及时规避危险;因商品缺陷导致事故发生时,能够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和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生活管理和契约。包括:通过信息的收集和筛选以及基于预测的决策行为,来实现生活规划和家计管理;了解契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识别违法、不公正交易和劝诱行为,解决纠纷赔偿问题,为防止问题再次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
第四,信息和媒介。包括:了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高度信息化社会中的重要性,能够通过信息收集和传递以提升消费生活;加强对信息和媒介的批判性认识以采取适当的行动,如个人信息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2. 连续性、终身性的消费教育内容
消费的终身性意味着对终身消费教育的期待。日本消费教育结合各时期人的发展特征和规律特点,明确各阶段培养目标,为个人根据自身消费能力和水平获得符合生涯阶段特征的教育提供可能,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消费教育的开展提供实施依据和评价标准。
日本消费教育体系从整体上对人的生涯各阶段的消费教育内容做出规定。学前期,儿童通过各种感知觉体验,对家人和身边的事物产生兴趣并进行探索。小学期,培养儿童基本消费素养,以及对社会和环境的兴趣。初中期,学生能够扩大消费行动的范围,了解权利和责任,培养问题解决能力。高中期,学生能够认识到生涯规划的重要性,理解个体的社会责任,提高自主判断力,培养国际视野。青年期,学生能够独自展开消费行动,形成符合消费伦理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中青年期,能够发挥个体的消费力量,推动建设可持续社会。老年期,能够将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分享、运用于可持续社会和消费者公民社会的构建。
以契约为例,契约充分体现日本消费教育的连续性和终身性。学前阶段侧重“遵守约定和规则”。小学阶段侧重“了解物品的选择技巧和购买方式,对规则具备初步认识”。初中阶段侧重“能够结合契约的具体内容,思考最为合适的交易方式”。高中阶段强调“能够基于理性判断做出消费决策,了解契约及其规则的有效利用”。青年期侧重“了解契约的内容和规定,养成先确认后交易的习惯”。中青年期偏重“在生活中善于利用契约及其规则”。老年期主要“传播在生活中避免遭遇契约纠纷的智慧”。
3. 分阶段、递进式、有侧重的学科课程
根据消费教育体系的指导要求,日本学校消费教育依托于社会科、家庭科和道德科等学科课程,辅之以综合实践活动、校园例行活动等德育活动。家庭科、社会科和道德科分别以环境教育、可持续消费教育和价值观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消费教育内涵。具体而言:
第一,家庭科。家庭科中的消费教育更加偏向保护环境的功能期待。小学阶段,以“实现环保的生活”为目标,主要学习“物品和金钱的使用以及购物基本流程”。初中阶段,以“助力环境问题解决的消费生活”为目标,侧重学习“金钱管理方式和购买方式、契约的构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和应对、消费者权利和责任、消费生活与环境的课题与实践”,以提高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境下的问题解决能力。高中阶段,以“实现可持续的消费生活和助力建设可持续社会”为目标,强调在现实社会难题中的应用,重点学习“家计管理、消费决策与契约、消费者权利和责任、消费者自立和消费者保护”。①文部科学省:《日本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家庭科》,载文部科学省官网:https://erid.nier.go.jp/guideline.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年 10 月 18 日。
第二,社会科。作为公民教育的学科课程,社会科中的消费教育旨在使学生能够负责任地消费,形成和发挥消费者的公民力量,从而推动可持续社会的建设。据学习指导要领,小学阶段,以“获得对日本本国消费和生产的丰富认识”为目标,了解“日本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实况、地区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包括废弃物处理、减少垃圾和水污染治理在内的消费对环境的影响”。初中阶段,以“现实消费问题的有效解决”为目标,强调学生“对契约、市场、财政、金融等经济社会的基本内容具备丰富的认识,以及了解消费者保护、防止公害等环境保护”。高中阶段,以“可持续的责任消费和可持续社会的构建”为目标,进一步涉及现实消费社会的难题,强调消费者在包括全球环境问题、贫富差距等国际经济问题和可持续社会构建课题中的影响力。①文部科学省:《日本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社会科》,载文部科学省官网:https://erid.nier.go.jp/guideline.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年 10 月 18 日。
第三,道德科。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教科”道德科中的消费教育,旨在通过特定德目的价值观教育,养成“节制、守法、惜物、公德”的消费伦理观。小学阶段,以形成“节制”“遵守规则”的价值观为目标,强调“珍惜物品和金钱、理解和遵守约定与社会规则、重视自我和他人的权利、履行义务”。初中阶段,以形成“节度·节制”“守法精神、公德心”的价值观为目标,强调“过一种节制、安全、和谐的生活,理解法律和规则的意义,实现法治社会”。②文部科学省:《日本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道德科》,载文部科学省官网:https://erid.nier.go.jp/guideline.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年 10 月 18 日。
此外,日本中小学结合饮食教育、法治教育、国际理解教育等,积极开展校园德育活动,以最大化协同提升消费教育的实效。
4. 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的教育实施机制
日本在推进消费教育的过程中,社会教育先行,学校教育齐头并进,形成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实施的教育模式。
第一,依托学校教育推进消费教育。基于消费者教育推进法,日本政府明确规定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学习指导要领对中小学家庭科、社会科和道德科以及高校消费教育课程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保障学生通过学校教育接受消费教育的公平机会。
第二,社会教育协同开展消费教育。协同合作弥补了学校和地方各自开展消费教育的弊端和不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消费教育提供广泛的学习渠道,保证消费教育的连续性。相对完备的学习设施为社会各类人员接受和自主开展消费教育提供了便利,包括图书馆、公民馆、地方消费生活中心、地方生涯学习中心等社会教育部门。这些部门通过面向社会定期开设讲座、宣讲会、工作坊、短期培训等方式,为社会人员不断接受消费教育提供充分的教育机会和条件。
第三,家庭教育辅助推进消费教育。人最早通过家庭接受消费教育,家庭教育是终身消费教育的前提与基础。大众可以充分运用文部科学省和消费者厅面向市民提供的教材来开展家庭中的消费教育,如文部科学省消费教育推进委员会公布的面向亲子的消费教育教材,消费者厅专门提供的面向各年龄阶段消费者的网络教材。
四、日本消费教育的经验及启示
通过对日本消费教育的历史回溯和经验总结,发现日本在法律保障、行政建设、实施机制和研究支持方面可为我国消费教育的推进提供可资借鉴的启示。
1. 法律保障:为消费教育立法,实现消费教育有法可依
完善消费教育的法律体系,为消费教育立法,是提升消费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和法律保障。日本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消费教育的推进作为一项国策来实行,为消费教育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改革开放后,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消费水平显著提高,但仍存在着庸俗消费现象蔓延、追求符号消费加剧、浪费型消费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强调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据统计,2019 年我国的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7.8%。③国家统计局:《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载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 stats. gov. cn/tjsj/zxfb/202002/t20200228_1728913.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10 日。消费连续5 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④国务院:《消费连续5 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动力》,载国务院官网:http://www. gov. cn/guowuyuan/2019-02/13/content_5365197.htm,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明确规定消费者具有获得知识权,也就是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获得知识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⑤彭华民:《消费社会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第260 页。然而,究竟如何保障消费者获得知识权?该法律以及之后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作为教育工作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详尽的说明。①刘飞:《日本小学消费教育及对我国小学消费教育的启示》,《外国中小学教育》2017 年第10 期,第19 页。与消费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缺失直接影响消费教育的实施,制约消费教育的发展。我国应加快消费教育相关法律体系的研制,从而为构建消费教育体系提供法理依据,实现消费教育有法可依。
2. 制度建设:完善行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体系
制度完备、责任分明的行政保障机制,是日本开展和推进消费教育的关键。日本业已形成国家、地方和民间组织三级管理体系。国家层面,统一管理消费行政事务的消费者厅和负责教育行政的文部科学省发挥重要作用。地方层面,地方自治机关是重要行政保障,如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地方消费生活中心和负责地方教育行政事务的地方教育委员会。还包括消费者自发成立的消费者组织、企业、行业组织等民间组织。据日本消费者厅统计,截至2014 年,日本消费者组织共计已达2121 家,包括全国性、省级和市级消费者组织等。②消费者厅:《消费者团体の现状について》,载日本消费者厅官网: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local_cooperation/local_consumer_administration/consumer_organization_list_2014/pdf/consumer_organization_list_2014_0005.pdf,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消费教育的行政保障做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未对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识获得权”做出规定。目前,消费教育主要依靠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但由于消费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教育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导致消费者协会的实施效果难以持久并得到巩固。2018 年,国务院在《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构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消费生态体系”。③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载国务院官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8-09/20/content_5324109.htm,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落实到实践层面,顶层设计和行政机制的缺乏阻碍了消费教育体系化的开展。我国应进一步综合完善消费教育的行政保障机制,搭建国家宏观调控、地方行政保障、民间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的三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网络的教育作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组织、技术监督行政管理组织、卫生监督行政管理组织。各地可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或咨询中心,运用图书馆、社区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讲座或消费咨询活动。成人学校也可开展面向社会的消费培训,提高成人消费素养。
3. 实施机制:完善学校消费教育课程,推进家校社合作机制
日本于1989 年将消费教育正式列入学校课程,强调从中小学阶段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观念,养成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习惯和生活方式。家校社协同开展的教育模式有效保障了日本消费教育的实施效果。正规的学校教育保障了消费教育的基本水平。家庭教育被纳入消费教育轨道,公民馆、图书馆等相关的社会教育部门充分提供社会支持。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些社会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消费教育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但是,我国的消费教育尚未得以体系化开展,地方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教育内容停留于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技能。从学校层面来看,消费教育主要依托德育类学科和综合实践活动进行,尚未开设专门的消费教育课程。基于对现行课程标准的检视可以发现,整体上消费教育存在“重知识和技能、轻价值观教育”的现象。课程目标定位于“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消费问题的解决”。课程内容集中于“基础消费知识和技能的习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而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影响力方面的内容较为欠缺。④李雨菡:《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案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 年,第77 页。当前,我国并未设置专门的消费教育课程,学校消费教育主要依托于德育课程道德与法治课进行。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学生道德修养和法治修养”⑤姜春玲:《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中国教育学刊》2021 年第10 期,第107 页。,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学生提升消费道德,从而引领学生合理的消费行为,但是对于消费者整体素养和能力的全面有效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影响仍显不足。因此,我国有必要完善学校消费教育课程建设。
2019 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为1.54 亿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9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005/t20200521_457227.html,最后登录日期:2021 年 7 月 18 日。,这代学生将构成未来消费的主力军。频发的学生群体消费事件急切呼唤消费教育的落实,必须早日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上日程,保障学生通过学校教育接受消费教育的学习机会。具体来说,可推动消费教育纳入道德与法治学科等独立课程。或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劳动教育、环境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等,多样化开展综合实践和校本课程。或以“学科融合”②吴璇,王宏方:《关注生存力培养与可持续发展:日本中小学消费者教育探析》,《比较教育研究》2020 年第10 期,第85 页。的课程形式,实现各类学科知识的相互交融和贯通理解。此外,应推进家校社合作,协同实施消费教育,拓宽消费教育渠道,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消费教育体系。
4. 研究支持:加大研究支持力度,提升消费教育水平
实施消费教育,离不开对消费教育基本理论的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日本大力支持消费教育研究,推动消费教育研究工作的开展。如专设日本消费教育学会、成立消费教育支援中心等,为消费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我国应深刻认识到消费教育研究的先导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加强对消费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的投入和支持,确保以更加科学的研究依据来支持消费教育的政策规划与教育实践。我国教育部门迄今尚未出台与消费教育直接相关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原因在于学界对于消费教育的认识尚显不足,关于消费教育的相关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③刘飞:《日本小学消费教育及对我国小学消费教育的启示》,《外国中小学教育》2017 年第10 期,第19 页。当前我国消费教育的研究大多基于经济学和法学的视角,从教育学的视角来开展的研究尤显不足。由于消费教育缺乏系统性的内容,以致消费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标准模糊、内容分散等问题,直接导致了消费教育实践的效果寥寥。因此,我国的消费教育研究亟待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