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识教师的儿童研究:问题分析与改进路径
2022-03-02贺慧敏胡振京
贺慧敏 胡振京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 300191)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通过合适的路径有效了解学生是“关爱每一个学生”的前提,这就需要教师开展有效的儿童研究。儿童研究是高质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教师进行儿童研究的意义更为非凡,指导实践的价值更为凸显。教师开展儿童研究不仅能够夯实其专业基础、直接影响教学,更为关键的是能够提升儿童学校生活的品质,提高教育质量。
教师的儿童研究在国内起步较晚,近年来才出现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教师进行儿童研究的目的、价值、意义研究;二是教师儿童研究的方法、内容、路径研究;三是教师如何开展儿童研究。这些成果建构起了国内教师儿童研究的基本体系,为深入开展研究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受研究基础、实践推动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国内关于教师的儿童研究仍有许多薄弱环节,教师开展儿童研究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的研究就是其中之一。
当前,教师的儿童研究在实践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已有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但研究数量不多,研究比较分散,且专门针对研究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更少。问题研究对于事物发展至关重要,问题的发现、提出和有效解决的循环往复是推动事物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关键,深刻认识问题、系统把握产生原因、准确提出有效解决策略符合问题高效解决的逻辑特征。鉴于此,文章围绕当前教师儿童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路径。
一、不得不为:教师儿童研究的必要性
卢梭时代的法国,儿童被视为成人的附庸,当时的成人既不理解儿童,也不研究和关注儿童,而是集体漠视儿童。针对这种现象,卢梭提出了要转变成人对待儿童的观念,通过研究儿童进而发现儿童的独特性,通过研究儿童进而正确地理解和认识儿童。卢梭及其《爱弥儿》为我们开启了“教师的儿童研究”的大门[1],杜威则将儿童研究应用于实践,是实践推广的开拓者。杜威时代的美国,社会迅速变革,旧的教育强调儿童的顺从,在教学中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漠视学生个性特征和兴趣爱好,一时间学校教育成为社会批判的靶子。杜威在自己开办的学校中,鼓励教师进行儿童研究,并据此设定课程,开展教学。与杜威同时代的蒙台梭利,是倡导儿童研究的又一先驱。“要改革教育首先从儿童入手”是蒙台梭利的名言之一。[2]作为一名儿科医生,蒙台梭利从儿童实践开始关注儿童研究,认为研究儿童的生活是研究儿童的基础,儿童不仅是一种肉体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
从以上的简要梳理可以看出,教师的儿童研究发轫于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诸类问题,在研究范式上,属于基于问题的研究。纵观历史发展,人类社会经历了全面变革,如今的社会与卢梭、杜威等教育家生存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飞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提升,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和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因此,从理论上讲,过往教育领域出现的问题在现代社会应该不复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
究其缘由,这主要是由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决定的。受当前社会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则制约,鉴于儿童自身发展水平特点,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是由成人发起并主导推进的,成人思维、成人逻辑等因素渗透在教育活动的方方面面,这就不可避免地与儿童的认识、思维等形成二元结构,由此导致教育活动在目标设定、教学手段运用等方面出现与儿童实际发展不相符、甚至相悖的情况。正因为此,教师的儿童研究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是必须而紧迫的,都应该成为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任务。[3]
二、本质认识:教师的儿童研究是什么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真理的探索来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并形成系统的关于该事物的知识,儿童研究属于科学研究的一种,具有以上科学研究的属性和特征。具体而言,教师的儿童研究是指教师为了更加深入、更加科学地认识学生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目的探索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关于儿童的系统知识。
一是就研究对象而言,教师的儿童研究是关于儿童个体或群体的研究。研究对象的确定是教师儿童研究能够正确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以个体为研究对象的儿童研究比较普遍,在历史上关于儿童研究的集大成者也多是此类型的研究。例如,卢梭关于爱弥儿的研究,皮亚杰关于其三个孩子成长过程的研究,裴斯泰洛齐关于三岁儿童的研究,陈鹤琴关于其儿子的观察研究,等等,都是关于儿童个体的研究。关于儿童个体的研究既是儿童个体成长的内在需要,又是教学创新、教学改革的有力推进手段。与儿童的个体研究相对应的是关于儿童集体的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者是瑞吉欧。瑞吉欧以儿童共同体为研究对象,取得了关于儿童集体研究的重要成果,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改进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实践中,个体研究和集体研究往往是交互在一起的,教师要根据研究的现实需要灵活选取。
二是教师儿童研究的任务是发现儿童发展的内在力量。发展性是儿童的重要特征,但实现从“发展性”状态到“发展”的完成,需要借助成人适时的帮助和支持。作为儿童成长过程的重要“他人”,成人要切实担负起这项重任,就要从全面地认识儿童、正确地辨识儿童发展的内在力量开始,并通过有效的方式让儿童发展的内在力量能够彰显出来。儿童的内在发展力量是一种复杂的多元存在,每个儿童的内在发展力量的呈现时间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成年人,尤其是教师要养成等待的习惯,用积极的、充足的耐心来面对孩子的成长。
三是教师儿童研究的目的是丰富关于儿童的知识。教育的实践特征决定了教师的儿童研究不是对专业研究人员研究行为的模仿或是研究方式的追随,而是为了创造更好地改造实践的知识体系,并发展和完善这种知识体系。教师在日常的工作中,通过对儿童的观察和研究,得出了关于儿童成长的鲜活知识。从知识的分类来说,教师的儿童研究创造的知识一般属于实践性知识,实践性知识与现象学是密不可分的,具有直接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的品质和价值。从教师开展儿童研究的历史来看,教师在研究儿童的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既有关于儿童如何更好发展的本体性知识,又有关于如何更好地开展儿童研究的方法论知识。
三、当前我国教师儿童研究的局限
1.研究对象不明确
儿童研究顾名思义是对儿童及其相关发展的研究,但是在实际研究工作的开展中,因为认识的模糊导致没有把握清楚儿童研究的本质,教师的儿童研究或是偏离了研究目标,或是演变成其他的研究。常见的是以班级研究、德育研究、教材教法研究代替了儿童研究。我国传统教育重视考试及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师研究过多关注能够直接影响和指导教学的教材和教法的研究,而非儿童研究。即使经历了数次的课程改革,教师的教育理念也随之更新,但评价导向下的教学任务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教师的研究重点及关注方向亦没有发生变化。即使有关于儿童的研究,比如德育方面的研究,在研究的实际开展中,研究重心也往往偏离了儿童个体及对其成长的关注。
2.研究立场基于成人
教师作为研究者在开展儿童研究时,未能建立科学的儿童观,未能在科学的儿童观指导下开展研究是目前儿童研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者本人尚不能秉持和认同儿童的独特价值,又如何在研究中正确地发现儿童、发现儿童成长中的真问题。通过调查发现,教师在开展儿童研究时,依旧是以成人之眼来看待儿童的。例如,教师在开展校本教研或是课堂研究时,受到固有话语体系的影响和认识的局限性,教师一般是用“好学生”“中等生”“差学生”等评判性用语来称谓学生的,而不是建立客观的认识体系,用发展的眼光和发现的态度,来关注每个儿童身上的独特之处和闪光点。另外,教师习惯性用自以为正确的、善良的意图去干涉学生的成长,殊不知,“善良的意图和善良的信念可以悲剧性地把我们引入歧途”[4],这些都是典型的基于成人的研究立场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3.研究的实践性欠缺
目前从事儿童研究的主体主要是教育科研工作者和一线教师,由于传统研究工作模式限制,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儿童研究多是“书斋式”的研究[5],一般是通过思辨或是推理来进行问题研究或策略研究,这类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儿童研究的理论建设和视域丰富,但对于教育实践中改善教师的儿童观念及儿童实践影响不是十分直接。较之专业研究人员的儿童研究,教师的儿童研究能够更好地发现儿童的价值,并据此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的教学活动,更好地促进儿童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受到职业特征的限制,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儿童研究往往被认为是“先进”的范式,教师的儿童研究被认为是“落后”的范式,因此,教师在开展儿童研究时也自觉不自觉地“模仿”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研究模式开展研究,没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基于教育现场,进行“共生共长”式的研究。
4.研究取向过于功利化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大多数教师进行儿童研究的目的不是十分明确,或是单纯地要改变教学,或是提升教学质量,而指向儿童发展和更好成长的教师儿童研究并没有占据主流地位。同样,有研究者也指出,目前国内的教师进行儿童研究大致有两种目的取向,即诊断和理解。诊断的儿童研究取向侧重于将儿童看作是有问题的人,而教师的研究主题也多是如何对这些儿童的“不良行为”进行转化或是“学习困难”的攻克,让“有问题”的儿童变成教师心目中的“好学生”。而显然,教师秉持的所谓的“好学生”标准是基于外部需要制定的,而不是基于学生作为独立个体其充满了成长的潜能,教育是为了成全儿童基于自身优势和特征实现自己最大限度的发展来制定的。从长远来看,诊断取向的教师儿童研究是有碍儿童持续成长的,甚至是控制儿童发展的。究其原因,是单向度的评价方式造成了儿童成长的趋同甚至是异化。
四、路径改进:教师儿童研究的未来发展方向
1.明确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
所谓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是指在研究过程中,教师对其研究对象是一名儿童持有始终的觉知,并以此作为上位理念来引领活动开展和研究分析,确保研究的目标与价值。另外,明确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教师最应该做的就是有意识地区分“儿童研究”与“学生研究”的目标定位与价值意义,突出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避免传统“学生研究”的弊端。
首先,明确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可以有效规避对“学生”这一社会角色的过度关注。在教育实践中,大多数教师是关注儿童作为学生应该履行好学生这一社会角色,即遵守学校及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团结同学等。学校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做好学生角色是社会赋予儿童的一项社会责任,也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但是教师如果只关注学生这一社会角色的发展,会忽略学生首先是儿童这一本体的存在价值。学生角色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从外部功能层面赋予儿童的条件或是标准,功利性是其显著特征。
其次,明确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有利于彰显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价值意义,有利于儿童权益的保护。在传统的教育实践中,教室中的被称为学生的儿童对于许多教师来说是一个抽象和模糊的概念,教师头脑中的学生多是以集体的形象出现的,教师会关注到班级有极端学习或是行为情况的个别学生,对于大部分的学生个体是漠视的。正是因为教师对学生个体关注的缺失,教师对儿童成长的敏感期常常是无知的,这就错过了许多宝贵的教育时机,也造成一些教育策略的低效甚至是失误,引发师生关系危机。
再次,明确儿童研究的“儿童属性”有利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融合沟通,构建亲密和谐的家校关系。把学生首先看作儿童是对学生个体价值及发展的特殊性方面认识一贯性的体现。教师基于这一理念展开的教育教学活动更加有利于学生从家庭环境中过渡到学校生活,这点对于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当教师把学生当作儿童,承认儿童阶段心理和生理发展的特点,理性接受“每个孩子都有一个程序,他在某个年龄段该做到什么,其实是固定的,你没办法强求”[6],并由此指导和开展教学,有利于教师更准确地理解儿童,并有效地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教育,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
2.在鲜明的“儿童立场”中开展研究
认知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的行为方式。儿童研究对于教育教学的开展如此重要,首先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同样,儿童研究者也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只有在正确的儿童观指引下开展的儿童研究才是科学的,研究才可能深入,研究结果也才能够具有指导实践、提升儿童学校生活品质的价值。教师在进行儿童研究时要秉持科学的儿童理念,“不管他的外表如何,都应该按照他的年龄对待他”[7],并在研究中立场鲜明,这样才有可能在研究中正确地认识儿童,才能保证从事的儿童研究是指向儿童更好的发展和成长的价值指向。否则“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他们长的既不丰满又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7]
在开展儿童研究的过程中,教师如何能够保持儿童立场呢?一是教师要有足够的关于儿童及儿童研究方面的知识储备,为更好地进入研究现场、敏锐地发现问题和捕捉到儿童发展特征做好准备;二是教师要严格研究设计,要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即以儿童个体的成长为核心开展研究,一切的研究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展开,不要偏离研究主题;三是教师要在研究中保持敏感性、好奇心,对重要现象及时记录和分析,有效收集研究材料。另外,教师要注意身份的转换,避免成人思维方式对研究现象及问题的分析造成偏差。
3.在具体的“多维情景”中开展研究
情景是教师儿童研究中重要的一部分,一方面是因为情景为教师的儿童研究和分析提供了更多可靠的线索,另一方面是因为人在情景中的反应最接近动机本质。区分不同情景进行儿童研究有利于教师掌握多条线索,从而更加准确地识别学生的行为和心理活动本质,正确判断其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更加具体、清晰地发现儿童、认识儿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情景可以分为很多种,与儿童研究密切相关的情景是自然情景和社会情景。
自然情景是人的生命赖以生存的存在,在当前,无论是乡村儿童还是城市儿童,由于多种原因所致,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都面临着“去自然”“无自然”的状态,教师进行儿童研究并不是要直接改变这种现状,而是在研究中要有自然情景的意识,探索儿童在自然情景中成长以及自然情景是如何作用于儿童发展的,并将此作为儿童研究的情景原点和思想原点,寻找并重建儿童成长与自然情景的联系和纽带。
社会情景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情景,对人类发展影响也最大。社会是发展的,一定时期的社会有其固有的特征,也对人类发展有特定的影响。现代社会,科技高度发达,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对儿童的认识和成长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电子类产品对社会的渗透最为深入,对生活方式的影响更大,这些影响了儿童的成长,继而影响了教育活动。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儿童所接触到的以图像为特征的电子类产品文化对其认识、思维和学习习惯和方式的影响。教师的儿童研究要关注时代背景下儿童现象认识,研究这些现象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为教育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南。
4.以真实的“教师之眼”开展研究
从应然的状态来看,教师的儿童研究与大学或是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所进行的儿童研究的最大区别在于,教师在占有儿童发展第一现场的机会、获得第一手材料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是教师进行儿童研究的天然基础,教师要重视和利用自身优势,以“教师之眼”去开展研究,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或模仿看似“高大上”的“专家式”研究。在此处,“教师之眼”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强调教师这个群体进行儿童研究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是强调在儿童研究过程中,教师观察的重要性。因此,教师要首先从认识上重视对儿童活动现场的观察和记录,通过真实的“教师之眼”,第一时间去记录发生在学生身上的变化,分析变化的本质特征。在通常的研究中,教师选择的研究对象多是自己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教师对这些学生已有一定的认识基础,更容易判断学生表现背后的原因,其观察和判断更接近于事实真相。教师之眼在研究中的作用是关键的,教师要避免囿于模仿专家式的研究,要基于自身的优势开展研究。
以“教师之眼”开展儿童研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教师要对学生个体生命存有尊重和敬畏之心,唯有如此,教师之眼才有机会更加深入地认知学生;二是教师要有求知的欲望和探索的冲动,唯有如此,教师之眼才有机会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更全面地认识儿童的精神世界和认知世界,研究这一活动才算是真正发生了;三是教师要注意“教师之眼”的“方向”,不是俯视的状态,而是平实的观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在研究中不漏掉学生身上发生的细微的、真实的且真正影响学生成长的因素。在儿童研究中,若是以这样的教师之眼来开展研究,我们就会通过教师的儿童研究看到一个个具体的、清晰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