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近臣与殿省政治论略
2022-03-01张光晗
张光晗
(咸阳师范学院 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陕西 咸阳 712000)
通常来说,在君主专制时代,近臣①本文所言“近臣”,指与君主存有近密关系之臣子,包括佞幸、侍从类宠臣,也指具有理政才能且获君主信任的信臣。“近臣”较“亲宠”“信臣”“宠臣”等词更契合本文内容,也更符合《史记》《汉书》等汉代史乘的表述习惯。另,先秦时期,“近臣”多指佞幸、侍从类官吏、家臣。讫至汉代,该词不但承袭了先秦时的含义,还可被用于形容中朝臣,通常与“中朝”“尚书”“尚书令”“光禄勋”等词同时出现。见张光晗《西汉近臣试说——对〈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亲宠”的考补》,载徐卫民、王永飞主编《秦汉研究》第15辑,西北大学出版社版2021年版,第173-178页。往往能凭借人主之信任攫取权力;而君主则以近臣制衡公卿,以便自己掌控朝政。秦灭六国,一统海内;汉儒法并用,开大一统之局。故论秦汉时代中央权力之升降、转移,则不可不论近臣。又秦汉处我国古代统一王朝的早期,各项制度尚不完备,皇帝需要通过“私恩”来任用官吏,使程式化的用人制度更加灵活。判定一名臣子是否为近臣,需要考察其与君主之间是否存有近密关系,也要分析其与君主活动空间之远近。
陈苏镇指出,“西汉未央宫中有宫、殿、省三个区域”[1],由此将西汉未央宫宫省空间分为三大区域。陈氏所指“宫”“殿”“省”,在秦汉史籍中通常表述为“宫中”“殿中”“省中”。殿中主要为皇帝、大臣日常理政之场所,省中则为皇帝、皇后及部分后宫嫔妃休息之处。所谓“殿省”,即殿中与省中之合称。而“宫中”则更在殿省之外。
从臣下的才能、与君主活动空间之远近等因素分析,可大致将近臣分为恩幸近臣与公卿近臣①笔者曾据《汉书·枚乘传》与《汉书·佞幸传》记载,认为君主对近臣存有“宠”与“尊”两种态度,由此可将近臣分为恩幸近臣与公卿近臣(《西汉近臣试说——对〈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亲宠”的考补》)。本文亦参照此划分标准,进一步讨论近臣与殿省政治之联系。。恩幸近臣主要为侍从类人员,多任职省中或随侍皇帝出行;而公卿近臣多在殿中理政,武帝以后多表现为加官为中朝臣者。就两汉朝局而言,西汉皇权强大,近臣虽时行奸诈,但总体上能奉行君主旨意,不敢公然对抗皇权。东汉近臣情形较复杂,若以太后为主位,则幼年皇帝依靠外戚集团对抗群臣;而成年后的皇帝多任宦官,与太后、外戚集团势成水火。外戚被诛灭后,宦官集团攫取了大量权力,以至于一定程度上胁迫、绑架了皇权。故由西汉近臣入手,可更易探察近臣背后君主之意志与中央政局之走向。以下即从宫省空间入手,对近臣与殿省政治作一分析。
一 恩幸近臣与省中政治
省中又称禁中,蔡邕《独断》曰:“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2]3《汉书·昭帝纪》伏俨注也引此语,意思基本一致。省中是皇帝、皇后、后宫嫔妃及部分皇室成员的生活区,有着严密的管理制度。《汉书·王莽传》载:“莽数叩头省户下,白争未见许,今幸赖陛下德泽……”[3]4050又载:“忠不听,遂与歆、涉会省户下。”[3]4185从这两则记载来看,即便是执政的王莽、刘歆等高官,无皇帝旨意亦不得入省中。又《史记·梁孝王世家》载:“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饮于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4]2090由此知省门有卫士把守,是士、宦的分界线。东汉时期,宫禁制度更加严格,“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5]2509。但西汉时期尚有一些士人可入省中区域。据笔者所考,有侍中、黄门侍郎、承担省中皇室教育的儒生,而倡优、文学之士亦有“待诏黄门”者,受传召可入内。此外,中常侍一职时用阉人,时用士人,亦在省中。
(一)佞幸类近臣
省中的近臣长期与皇帝相处,较容易凭借皇帝的信任攫取政治权力。高帝时的籍孺,吕后时的审食其,惠帝时的闳孺,文帝时的赵谈、邓通、北宫伯子,武帝时的韩嫣、郭舍人、所忠、李延年,元帝时的弘恭、石显,成帝时的张放、淳于长,还有哀帝时期的董贤,均属佞幸类近臣②其中董贤身份有变化,起先为佞幸近臣,其后虽贵为大司马,可视作公卿近臣,但从《汉书》董贤才不任职,以及群臣对其态度来看,仍未脱佞幸之列,故班固将其归入《汉书·佞幸传》中。。
西汉初年,佞幸类近臣基本上不预朝政,受宠信最著者莫若邓通,其官至上大夫,但“无他能,不能有所荐士,独自谨其身以媚上而已”[4]3192。当时邓通受文帝赏赐,得蜀严道铜山的开采铸造权,“邓氏钱布天下”[4]3192。但当其无礼于丞相申屠嘉时,文帝也只能使邓通至丞相府谢罪。邓通“免冠,徒跣,顿首谢”,“首尽出血,不解”[4]2683。后文帝使使者往求,方得释。邓通至文帝前泣曰:“丞相几杀臣。”[4]2684景帝即位后,邓通免官,后身死。邓通之境遇可视为整个西汉前期佞幸近臣之写照,佞幸虽一时宠盛,但才能有限,难以干预朝政。这种情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朝廷尚有边患内忧,无论是匈奴、南越国,还是各同姓诸侯王,实力均很强大,需要举贤任能而非任用佞幸。因此,可以看到,在文、景的某些时期,皇帝与臣下呈现出主弱臣强的局面。皇帝时不得自专,则佞幸难预朝政可知矣!
随着吴楚七国之乱的平定和武帝推行的一系列内外政策,武帝时期的君主专制得到空前加强。加之武帝广修宫室,游宴后庭,多纳嫔妃,这都使得省中人员不断扩大,省中政治地位上升。及至武帝晚年,省中佞幸屡屡构陷卫太子,苏文、常融、王弼“常微伺太子过,辄增加白之”③李峰先生曾指出,钩弋夫人因其亡父曾任中黄门,故与宫门宦官势力联系密切(《巫蛊之祸:西汉中期政坛秘辛》,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5-56页)。据此,则苏文、常融、王弼等构陷卫太子者,很可能就是支持钩弋夫人、刘弗陵的政治势力。。其中黄门苏文曾进谗,谓“太子与宫人戏”,武帝信其言,“益太子宫人满二百人”[6]727。苏文后在巫蛊之祸中与江充构陷太子。江充被杀后苏文逃走,“说太子无状”[6]730。后来武帝醒悟,可惜卫太子已自缢身亡,于是“族灭江充家,焚苏文于横桥上”[3]2747。苏文时任黄门,常融、王弼为小黄门,黄门即省门①宋杰先生认为,“汉代的‘黄门’就是宫内的禁门”,即省门。又认为秦尚黑,汉初尚红,时应无黄门;武帝改易服色后才推崇黄色,而元朔、元鼎时宫内禁门已为黄色,故省中官职也多加“黄门”二字(《汉代宫廷居住研究》,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50-58页)。,故此三人均任职省中。虽然三人是否为近臣仍缺少坚实的史料支撑,但从三人敢言太子过失看,也必然取得了武帝部分信任。
元、成时期佞幸亦有不少,元帝时的中书令石显残害公卿,为祸较深。中书一职本从尚书分出。尚书之职权在西汉有一个扩大的过程,而其本要在于审核、传递章奏,理政地点在殿中[7]。中书任职省中,同样有部分审核、传递章奏之权,其职权扩大应与皇帝留恋后庭,懒于赴殿中理政有关。武帝时期,司马迁任中书令,时“尊宠任职”,以致任安劝其“推贤进士为务”[4]2725。之后宣、元时期中书令仍具备相当权力,这从石显的事迹即可获知。石显主要于宣、元二朝典中书事,作为“信赏必罚,综核名实”的宣帝臣下,自然安分守己;而作为安于宴乐且“好欺”的元帝臣下,则越权乱政,败坏朝局。史载:
是时,元帝被疾,不亲政事,方隆好于音乐,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政。事无小大,因显白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3]3726
石显之所以能左右朝局,在于其很大程度上切断了皇帝与大臣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表现在宫省空间上,即皇帝所居之省中与大臣理政之省外的联系被隔断。一方面,宦官任职省中,石显受元帝信任,故在省中颇具权势。另一方面,石显又联系殿中的尚书诸官。因公卿群臣上书均要经尚书或中书,所以石显及其党羽将于自己不利的,甚至弹劾自己的章奏按下而不呈报元帝。《汉书·京房传》记载:“中书令石显颛权,显友人五鹿充宗为尚书令。”[3]3161又《汉书·楚元王传》载:“显干尚书,尚书五人,皆其党也。”[3]1948无论群臣如何弹劾,石显总能一一化解,且微寻人过失,如萧望之、周堪、张猛、刘向、京房、陈咸、冯野王等忠直的儒生均遭其陷害,或死或废,“公卿以下畏显,重足一迹”[3]3727。而其党羽亲信“诸附倚者皆得宠位”[3]3727。
哀帝时期的董贤也很具权势,“尝昼寝,偏藉上褏,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褏而起”[3]3733,由此可见哀帝对董贤的宠幸。其后,哀帝更是屡屡赏赐,并封董贤亲属为将作大匠、执金吾、光禄大夫、侍中、诸曹等职,又封董贤为高安侯、大司马卫将军,辅佐自己治朝理政,“宠在丁、傅之右矣”[3]3736。由此,董贤又具备了公卿近臣的身份。但其才不任职,尸位素餐,仍未脱佞幸之列。
总体看来,佞幸类恩幸近臣多任职省中。由于其长期与皇帝接触,较容易与皇帝产生私人情感,史籍中常见的表述有“与上卧起”“入侍帷幄”“常侍从”“侍从左右”“出则骖乘”等等②关于君臣间“信—任型关系”的表征,侯旭东有详致总结论说,见氏著《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2-57页。。他们熟知皇帝秉性、好恶,常能度人主之微指,进而干政,其尤甚者则联络其他官吏,干扰皇帝与大臣间的联系,从而达成自己久专国政之目的。
(二)侍从类近臣
除以上佞幸类的恩幸近臣,还有以忠事主,多掌宿卫之职的侍从类恩幸近臣,文帝时的卫绾,景帝时的周仁,武帝时的霍光、金日磾皆是此类。景帝还是太子时,周仁任舍人;后景帝即位,周仁任郎中令。周仁质重寡言,“以是得幸”,“景帝入卧内,于后宫秘戏,仁常在旁。至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4]2772。武帝时,霍光“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3]2931;金日磾“上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出则骖乘,入侍左右”[3]2960。《汉书·金日磾传》载:
是时,上行幸林光宫,日磾小疾卧庐。何罗与通及小弟安成矫制夜出,共杀使者,发兵。明旦,上未起,何罗亡何从外入。日磾奏厕,心动,立入坐内户下。须臾,何罗褏白刃从东箱上,见日磾,色变,走趋卧内,欲入,行触宝瑟,僵。日磾得抱何罗,因传曰:“莽何罗反!”[3]2961
从金日磾起先“小疾卧庐”,到“立入坐内户下”与莽何罗“走趋卧内”的情形看,金日磾原先应在省外,后进入皇帝所居的省中深处——卧内。最终,金日磾成功阻止了莽何罗的刺杀行动。
宣帝以降,外戚宿卫省中、入侍皇帝左右的情况逐渐增加,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其一,高祖至武帝时期皆主强而臣弱,然至昭帝时,政事决于霍光,主弱而臣强,所以宣帝即位后亲信寡少,只得使许、史子弟入内宿卫,遂有大批外戚进入殿中或省中,侍从皇帝。其二,自武帝儒法并用而宣帝形成“霸王道杂之”治国理念后,外戚就成为持“汉家制度”的最好人选。如霍光以外戚身份辅政,开创中兴局面;而宣帝遗诏也以外戚史高为首辅,制衡儒生萧望之、周勘等人。此两例均体现出外戚在治国理念施行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故元帝、成帝时一如武、昭、宣故事。其三,皇帝个人才能平庸与外戚专权。元、成二帝疏于政事,安于享乐;哀帝虽有兴汉之志,但思想过于幼稚。尤其是成帝纵容王氏外戚,哀帝无力对抗傅太后干政,以及哀帝时王、赵、丁、傅四家外戚争权,这都使得朝局混乱。在外戚总揽大权、太后仍有相当权势的情形下,大量外戚随侍皇帝左右也成了顺理成章之事,一些品秩较低的外戚甚至充当专权外戚的耳目,对皇帝进行监视,以稳固整个家族的权力禄位。
总体来看,侍从类恩幸近臣或以忠孝敦谨著称,或身为外戚与皇帝利益相连,他们本身由于宿卫职责所在,且身份较低,故较少干预政事。但一朝为皇帝所赏识,也可能被授予一定的政治权力,尤其是皇帝晚年或托孤之时。如武帝托孤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上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磾为车骑将军,及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夫,皆拜卧内床下,受遗诏辅少主”[3]2932。元帝被疾,嘱史丹善辅太子,“丹以亲密臣得侍视疾,候上间独寝时,丹直入卧内”,顿首进言,于是“上意大感”,令其“善辅道太子,毋违我意”[3]3377-3378。
(三)入省议政的公卿近臣
皇帝居于省中而理政于省外。省中宿卫严格,士人不得妄入。但在皇帝诏许时,省外的公卿亦可入内议政,这些公卿中受皇帝亲信者可称为公卿近臣。宣帝时就曾有过一段公卿近臣入省议政的特殊时期:
光薨,上始躬亲朝政,御史大夫魏相给事中。……会魏大夫为丞相,数燕见言事。平恩侯与侍中金安上等径出入省中。时霍山自若领尚书,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独往来,于是霍氏甚恶之。[3]2951
当时霍光已死而霍山仍领尚书事,按规制应该以霍山总领尚书事理政,但由于霍光长期专权,家族骄奢专横,故宣帝“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群臣进见也不经由尚书。当时,宣帝近臣外祖父许广汉、侍中金安上得到宣帝信任,可入省谋事①许广汉早年受宫刑后在后宫任啬夫,任职省中。时掖庭令张贺闻其有女许平君,与其相议,使皇曾孙(即宣帝)娶许平君为妻。后宣帝即位,许广汉封昌成君,此时许广汉所任何职,史无明文,但据笔者推测,由于身份变更,国丈许广汉应该不会再在宫内任职了。且霍光死于地节二年(前68),而许广汉受封平恩侯乃在地节三年(前67),《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许广汉“地节三年四月戊申封”(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96页),《汉书·霍光传》载霍光死后,“明年夏,封太子外祖父许广汉为平恩侯”(第2950页)。可见,若无宣帝诏许,许广汉是没有出入省中的权力的。又当时金安上任侍中,西汉侍中时在省中,时在省外。《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第739页)《续汉书·百官志三》注引蔡质《汉仪》曰:“侍中旧与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毕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司马彪《续汉书志》,载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93页)由此可见,许广汉与金安上本不在省中任职,是得到宣帝许可才入省议政的。另需说明,许广汉近臣类别实不好划分,早年应属佞幸类恩幸近臣无疑;宣帝亲政后,可据其国丈、侯爵身份划为公卿近臣,也可据其阉人之实且才干不足而划为侍从类恩幸近臣。笔者以为划归公卿近臣较宜。;魏相“数燕见言事”,说明他曾数次入省。在诛除霍氏家族及其亲党后,“宣帝始亲万机,厉精为治,练群臣,核名实,而相总领众职,甚称上意”[3]3135。时丞相魏相加给事中而领尚书事,在省外办公,于是省中这一临时理政场所的政治地位下降不少。但宣帝也并未完全将政务置于省外,可能由于后来宣帝“修武帝故事”,多在省中之故,所以中书一职权力似有所扩大。
魏相等人入省议事毕竟属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对于一般臣子而言,皇帝召之则入省,事毕则出省,此为常态。冯唐为中郎署长,文帝过而叹匈奴边患,冯唐云:“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让曰:‘公奈何众辱我,独亡间处乎?’”[4]2757东方朔任中郎时,曾援引经义驳武帝意指,“上乃起,入省中,夕时召让朔”[3]2852。当时文帝、武帝与众臣子在殿中议事,冯唐与东方朔均为郎官,宿卫殿中,故得犯颜直谏。文帝与武帝无以自处,归省中,而后将二人召至更为私密的省中责备问话,屏蔽诸臣子,从而保全皇帝威严。另,皇帝嘱托后事时,往往身染疾病行动不便,亦需将臣子召入省中。《汉书·萧望之传》载:“宣帝寝疾,选大臣可属者,引外属侍中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望之为前将军光禄勋,堪为光禄大夫,皆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3]3283
二 公卿近臣与殿中政治
(一)中朝臣与殿中地位的上升
从史家记述习惯来看,西汉尚书、诸吏、侍中等中朝臣均可称近臣①近臣有以职官而称之例,亦有以君臣间关系亲疏而判定之例,文首注释已有说明。本文所论中朝近臣,特指其中与皇帝关系近密者。,如《汉书·杜周传》载:“自尚书近臣皆结舌杜口。”[3]2680《汉书·杨敞传》载:“恽幸得列九卿诸吏,宿卫近臣,上所信任,与闻政事。”[3]2893《汉书·贡禹传》载:“又欲令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贩卖,与民争利,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3]3077由于西汉中朝臣在国家政务运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言中央政治不可不论中朝臣。陈苏镇指出:“所谓‘中朝臣’则是殿中官员可参与朝堂议政者。”②见陈苏镇《汉未央宫“殿中”考》,载《文史》2016年第2期。另,孙闻博较早关注中朝臣任职空间问题,认为中朝官的主要工作“实际均在殿内省外的空间进行”(《西汉加官考》,载《史林》2012年第5期)。只不过其论重点不在“殿中”,故不如陈说详致。其说是。
从史籍记述情况看,秦及西汉初的殿中似乎并非理政重要地点,一是“殿中”一词出现较少,二是以尚书为主的行政中枢并不完全在殿中。《唐六典》云秦“置尚书于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汉初因之。武、宣之后,稍以委任”[8]6。《汉官仪》曰:“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人]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9]141又云:“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9]141由此三则记载可知,尚书为秦所置,其机构位于禁中,但同时选派四人往殿中任事。而“武、宣之后,稍以委任”的记载正与武帝设中朝,以加官形式令臣子入殿中理政的史实相合,这也解释了秦及西汉初“殿中”一词于史籍中较少出现的原因。
从秦至汉,殿中地位逐渐上升。秦二世多于禁中理政,《史记·李斯列传》载赵高“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于是劝二世“深拱禁中”,使群臣“莫得见其面”。“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4]2558但此则记载中的“朝”“朝廷”是否位于殿中,难以断言。至汉文帝时,殿中宿卫职能凸显。文帝初入未央宫时,“乃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以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4]417。直至武帝时期,史籍中“殿中”一词才更多与理政场所相关联,这一情形出现大致有两因:
其一,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武帝欲行大一统政治,而当时一批官僚多以积功阀阅、元勋宿将子侄为官,难以驾驭,且不能满足武帝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武帝设中朝,选拔亲信人才,入殿中理政。
其二,宫殿的兴修增扩。文、景以前朝廷崇尚节俭,至武帝广修宫室,游宴后庭。武帝活动空间的变化也使得殿中区域得到营修和扩大。秦及西汉初的重要理政场所应该是前殿,至武帝时期,虽然前殿仍是朝会、大型礼仪活动的场所,但殿中则是日常理政场所。当时殿中机构有很多,承明殿是其中的重要建筑,中朝臣严助就曾在此处办公,休息时止于“殿中庐”,故武帝有“君厌承明之庐”[3]2789一语。
(二)公卿近臣用事与君主专制的加强
武帝设中朝前,朝廷常以集议方式讨论重大事件;设中朝后,武帝则往往止于殿中论事,而以亲近的中朝臣展开和外朝以丞相为首的公卿之论议。由于这些中朝臣亲近皇帝且有参政议政之权,不同于恩幸近臣的服侍、宿卫职掌,故可称之为公卿近臣。这些公卿近臣有被召至省中议事者,前文已有论,但更多臣子则在殿中理政。他们以才干事主,参与制定、推行朝廷各项内外政策。
在朝政方面,其一,这些公卿近臣掌握了朝廷的部分决策权,而武帝在拔擢这些臣子后,其大一统政策也被更好地贯彻执行。《汉书·严助传》载:“是时征伐四夷,开置边郡,军旅数发,内改制度,朝廷多事,娄举贤良文学之士。……上令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3]2775建元三年(前138),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求救,太尉田蚡认为“不足烦中国往救”,严助难之,武帝云“太尉不足与计”,“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3]2776。严助之后,朱买臣在是否置朔方的问题上也与外朝公卿有过争论,《史记·平津主父列传》载其事:
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于是天子乃使朱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4]2950
韦昭注云:“以弘之才,非不能得一也,以为不可,不敢逆上耳。”[4]2950-2951时公孙弘为御史大夫,而朱买臣为侍中中大夫,从品级上说,朱买臣低于公孙弘。但由于他是中朝近臣,秉承了武帝意指,故公孙弘“不敢逆上”。其后,吾丘寿王也曾就“禁民毋得挟弓弩”事诘难公卿[3]2795;徐偃矫制,张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然终军③终军是否为武帝近臣尚难下结论,因为史籍无明确表现二人间近密关系的记载。但终军至少为武帝所赏识,起先任谒者给事中,后擢为谏大夫,常以经义奏对,颇得武帝信任。以《春秋》之义诘之,卒定徐偃之罪。[3]2817-2818此皆公卿近臣掌议论,制衡外朝大臣之例证。
其二,公卿近臣多于殿中理政,审核章奏,是皇帝与外朝臣子联系的桥梁。《汉书·苏建传》载霍光寝奏之事:
初,桀、安与大将军霍光争权,数疏光过失予燕王,令上书告之。又言苏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还乃为典属国,大将军长史无功劳,为搜粟都尉,光颛权自恣。及燕王等反诛,穷治党与,武素与桀、弘羊有旧,数为燕王所讼,子又在谋中,廷尉奏请逮捕武。霍光寝奏,免武官。[3]2467
苏武之子参与燕王谋反,又由于苏武与上官桀、桑弘羊有旧交,“数为燕王所讼”,故廷尉奏请霍光逮捕苏武。但“霍光寝奏,免武官”,表现出了一名成熟政治家的政治智慧:一方面,燕王虽屡次上书言苏武功绩,但苏武本身并未参与谋逆之事;另一方面,苏武留匈奴十九年而不降,功大,若因其子苏元谋逆而受牵连,必然令百官心寒。
然而,亦有其他公卿近臣为谋私利而寝章、寝奏。主父偃贵幸一时,其议常为武帝所采纳,“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及燕国事发,“赵王恐其为国患,欲上书言其阴事,为偃居中,不敢发,及为齐相,出关,即使人上书,告言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4]2962。当主父偃在中朝理政时,赵王不敢上书,至主父出为齐相时,才令他人告发,可见主父确有按核章奏之权。又元帝时期,儒生五鹿充宗以经义得幸,后任尚书令,成为元帝公卿近臣,然而他却与中书令石显相勾结,危害朝政。
在军事方面,公卿近臣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武帝任用了一批军功新贵,卫青以女宠得用;公孙贺早年为武帝舍人,当时武帝尚为太子;公孙敖虽非武帝近臣,但早年以骑郎身份侍从武帝,后救卫青有功而愈得武帝信任。元光六年(前129)汉廷对匈奴用兵,卫青、公孙贺、公孙敖、李广四人各领一军,其中两人为近臣,三人为武帝亲擢。后来卫青成为大将军,而任骠骑将军的霍去病早年也曾“幸,为天子侍中”[4]2928。正是这些公卿近臣早年有侍从为恩幸近臣的经历,才得以凭借皇帝之恩宠、识人而拜将立功,进入殿中议政。另外,武帝时的李广利、宣帝时的许延寿、元帝时的冯奉世亦以外戚而为公卿近臣,立功疆场。
三 结语
汉代的省中主要以西汉未央宫、长乐宫,东汉南、北宫等宫殿为参照,是皇帝、皇后、部分后宫嫔妃的居所,宿卫严格,秦代及西汉初称禁中。殿中在省外,秦及西汉初有宿卫功用,而理政功用不多显;至武帝设中朝,殿中才兼具宿卫、日常理政功用,为皇帝与中朝近臣日常理政场所,国家行政中枢所在。
西汉时期,省中的官吏除中书官外,其他臣子多未有明确理政之权,但一些恩幸近臣凭借人主之信任,以及“顾问应对”之职掌干涉朝政,影响皇帝选人用人。其中专权尤甚者,通过勾连中朝近臣与外朝大臣按核章奏,左右集议。殿中之中朝近臣有明确理政之权,有力支持了武、宣二朝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但过于集中的权力又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皇权,如霍光秉政的中晚期与成帝以降王氏外戚秉政之时,霍光、王氏外戚通过控制殿中尚书来掌握章奏按核呈递,并部分掌握殿省武装力量来蒙蔽、监视皇帝。
从“殿省”一词的使用来看,东汉之记载多于西汉,主要原因是西汉皇权强大,“省中”“殿中”官吏职责明确,勾连较少。而东汉和帝以降,皇权常式微,为外戚、宦官所裹挟。由于外戚、宦官活动空间常跨省中与殿中,又集中表现在宿卫力量的掌控上,即省中、殿中武装力量大致都有“禁兵”的属性[10]148-149,所以“扬兵殿省”“起兵殿省”见诸史籍记载。正确认识“殿省”一词的发展及其背后的政治运作,可从空间视角更好地理解秦汉时代宫省政治之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