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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陕西古代春节民俗的形成与发展

2022-03-01魏宏利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民俗陕西活动

魏宏利

(宝鸡文理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农历春节是中国最重要、影响最大的传统节日,其历史悠久,在长期的传承发展中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伴随这一节日也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并一直传承至今,凝聚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陕西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春节民俗文化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中扮演了积极和重要的角色,对其历史形成和发展进行讨论研究有助于进一步认识传统文化的样貌及其内在价值。

一 先秦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陕西春节民俗

春节民俗的发生、发展直至成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研究表明,至迟在夏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年终岁尾的祭祀活动,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一年一度举行的“腊祭”。据《礼记》载:“伊耆氏始为腊,腊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1]694腊祭是以祭祀农神为主,兼及百神和先祖的一种仪式,重点祭祀以神农氏为代表的八位神灵。有研究者认为这一祭祀活动是后来腊八节的雏形,而腊八节又是春节民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至周代,“改岁”的观念出现。《诗经·豳风·七月》记载:“穹窒熏鼠,塞向瑾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2]211《释名》解称:“岁,越也,越故限也。”[3]4《太平御览》引《易经》又云:“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则岁成焉。”[4]158黄焯《诗疏评议》称:“改岁犹今俗云过年耳。”[5]216显然,“改岁”标志着周人除旧迎新意识的出现。同时,在周代年终岁尾的时间也逐渐固定,一些新的庆祝活动内容陆续出现,比如“春酒”。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对此解释称“春酒即酎酒也……周制盖以冬酿,经春始成,因名春酒”[6]463,这是因“改岁”而举行的酿酒活动。

需要指出的是,“改岁”活动当时尚未固定在正月初一举行,而是在夏历十月到十一月几十天中的某一天举行。而且活动尚无较为固定的仪式和程序,仍然处在相当粗糙和原始的状态,与后世严格意义上的春节民俗不能同日而语。“这种活动还属于一种民间自发的无序的向上天和祖先祈福感恩的活动,虽然他已经有了一年一度的基本规律……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庆祝活动只能算是后世年节的雏形,或者说是年节的初级阶段”[7]21,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

周代在新年之际,还举办一种称为“朝正”的官方拜年活动。《左传·文公四年》载:“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8]358唐孔颖达认为,所谓“朝正”就是四方诸侯会聚一堂,向周天子朝贺新年。至春秋战国,这一礼俗也开始流行于诸侯国之间,《日讲春秋解义》称“公如齐、晋,岁首阙朝正之礼亦多矣”[9]451,可知在齐、晋之地岁首有朝正之礼,内容应该是臣子向国君拜贺。秦、晋密迩相接,这一风俗肯定也流行于秦地。

秦统一六国后,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采取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及文化措施对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就包括岁首时间的调整。具体来说,秦始皇采纳阴阳五行之说,以秦应水德而王,遂改周人“建子为首”的做法,以十月(亥月,亥属水)为岁首。秦朝应该继承了西周以降的一些传统,例如正月初一官方也会举行拜年活动,即前述“朝正”制度。

西汉继秦而起,改秦制以夏历一月为岁首,影响后世两千余年,以迄于今。汉初诸帝主要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以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在制度方面也多承秦制,直至汉武帝,遂有一系列大的改革,其中包括新历法的修订和使用。太初元年(前104),武帝组织大量学者研究历代历法并修订历法,并以年号“太初”为名,称“太初历”,颁行全国。太初历以夏历一月为正月岁首,其后除新莽和曹魏时期岁首一度有所变更外,以夏历一月为正月的制度就一直得以延续至今,影响深远。

同时,“改岁”这一祭祀庆祝仪式随之发展为中华民族的共同节日。至汉代“改岁”成为官方正式认可的重要大节,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据《汉书》记载,岁末皇宫要举行“大傩之礼”,驱鬼降福。正月初一,当时称“正旦”“正日”[4]246,据《太平御览》引《续汉书》也称,是日“奏食举之乐,百官奏毕受赐,宴饮作乐”。此外,君臣朝贺之时也似有游戏表演之类的节目出现,《太平御览》引《典略》称:“正月朝,造巨兽,鱼龙蔓延,弄马倒骑,备如汉西京故事。”[4]248可见当时元会活动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而且大大提高了其娱乐功能,这是后世春节民俗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以上官方庆祝“正旦”的活动,应该是前述西周、春秋战国以降“朝正”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从汉代开始,正月元日民间开始于门外张挂“桃符”“门神”,以驱邪迎祥。桃木质地温润,其色如血,古人认为一切鬼魅都惧怕火光,于是便以桃木来辟邪驱魔。同时绘画神灵以震慑百鬼,《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云“有桃人苇炭画虎郁垒,以此鬼食虎,今或画虎于门,此并其事”[4]251,后世将这一风俗发展为贴对联和门神,并演变为春节民俗的重要标志。

此外,汉代秦地民间于岁首有饮椒柏酒和放鸠的习俗。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称“元日进椒柏酒……进酒次第当从小起,以年少者为先”,又称“正月之朔……恭率妻孥絜祀祖祢,及祀日进酒降神毕,乃室家尊卑无大无小,以次列于先祖之前,子妇曾孙各上椒酒于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11]1。汉代秦地民间还有元日放鸠的习俗。《太平御览》引《三齐略》称:“荥阳有兔井,汉沛公避项羽追,逃于井中,有双鸠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鸠不集其上’,遂下道,沛公遂免难。后汉世元日放鸠,盖为此也。”[4]249

汉末大乱之后,经历西晋的短暂统一,中国历史进入长期分裂的动荡期,包括陕西在内的北方地区经济、人文遭到巨大破环,与年节有关的文献流传甚少。逯钦立辑《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正旦蒙赵王赍酒诗》云“正旦辟恶酒,新年长命杯。柏叶随铭至,椒花逐颂来”[12]2392,说明正旦在贵族、官员之间也存在赠送椒柏酒以辟恶延年的习俗。

随着佛、道思想的传播,春节习俗也直接或间接受到其影响。《北史·柳彧传》称彧见近代以来,都邑百姓每至正月十五日,作角抵戏,递相夸竞,以至靡费财力,遂上书请禁绝,文中描述当日情景:“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斥塞陌,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伎,诡状异形。外内共观,曾不相避。”[13]2624柳彧上奏虽在隋初,但《北史》中既有“近代以来”字样,则其所述正月十五日京城及外地的情状应在北朝时期。说明当时元夕是很热闹的,这为唐代正月十五观灯习俗的出现作好了铺垫与准备。

二 隋唐五代时期的陕西春节民俗

公元589 年,隋文帝出兵灭陈,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又一个黄金时代——隋唐盛世,而春节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庆典,正肇始于此。一方面,春节逐步升格为法定节日。另一方面,与春节相关的庆祝仪式和活动越来越丰富,其创新性、娱乐性、宗教性等特征愈发彰显,且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联系更为紧密,成为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隋唐五代的春节民俗在整个古代春节民俗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陕西作为这一时期的政治、文化中心,其春节民俗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初步确立了“百节年为首”的地位。

在国家层面,隋唐时期宫廷过春节的仪式更为隆重和形式化。《隋书·礼仪志》言:“隋制,正旦及冬至,文物充庭,皇帝出西房,即御座。皇太子卤簿至显阳门外,入贺。复诣皇后御殿,拜贺讫,还宫。皇太子朝讫,百官客使入就位,再拜。上公一人,诣西阶,解剑,升贺;降阶,带剑,复位而拜。有司奏诸州表。群官在位者又拜而出。皇帝入东房,有司奏行事讫,乃出西房。坐定,群官入就位,上寿讫,上下俱拜。皇帝举酒,上下舞蹈,三称万岁。皇太子预会,则设座于御东南,西向。群臣上寿毕,入,解剑以升。会讫,先兴。”[14]184这是对前代“正旦朝会”的延续和发展。此外,宫廷还于正月举行大型祭祀活动,分祭天、祭地两项,两种祭祀间岁错举,其隆重而繁琐的仪式,此不赘述。

除夕,当时称为“岁除”,宫廷要举办盛大的驱除厉鬼的傩仪活动。唐王建《宫词》诗描述其情景:“金吾除夜进傩名,画袴朱衣四队行。院院燃灯如白昼,沈香火底坐吹笙。”[15]638《南部新书》乙卷也记载:“岁除日,岁除日,太常卿领官属乐吏并护僮侲子千人,晚入内,至夜,于寝殿前进傩。燃蜡炬,燎沉檀,荧煌如昼。上与亲王妃主已下观之,其夕赏赐甚多。”[16]22民间也举行类似的活动,陶宗仪《说郛》引唐李淖《秦中岁时记》称:“岁除日进傩,皆做鬼神状,内二老儿傩公傩母。”[17]1077其性质与宫廷一致,但是极富生活娱乐色彩。

“守岁”习俗。唐太宗《守岁》诗云:“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18]15作者形象生动地描绘了除夕守岁时的快乐感受。当然这一习俗也广泛流行于民间,《全唐诗》中以“守岁”为题的作品非常多,比如储光曦《秦中守岁》“阖门守初夜,燎火到清晨”[18]1416,张说《岳州守岁》“除夜清樽满,寒庭燎火多”[18]957,等等。

“元日悬幡”习俗。唐武宗会昌二年(842),日本留学僧圆仁在首都长安度岁,后来他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中记载:“会昌二年岁次壬戌正月一日,家家立竹竿悬幡子,新岁祈长命。”[19]124不仅如此,寺院也高悬幡旗以祈吉祥,司空图《丙午岁旦》诗“晓催庭火暗,风带寺幡新”[18]10000,描绘的正是“元日悬幡”的景象。当天祭祀祖先之后,亲朋好友之间会互相走动,共贺新年,并次第以饮食相邀,称为“传座”。《南部新书》云:“长安市里风俗,每至元日以后,递余食相邀,号为传座矣。”[16]82唐人薛逢《元日田家》诗“蛮榼出门儿妇去,乌龙迎路女郎来。相逢但祝新正寿,对举那愁暮景催”[18]6331,均生动传达出普通民众参与这一活动的感受。

关于隋唐时期春节的饮食。《唐六典》称:“正月十五日、晦日加糕糜。”[20]446《开元天宝遗事》云:“都中每至正月十五日,造面茧,以官位帖子,卜官位高下,或赌筵宴,以为戏笑。”[21]84正月十五制作面茧的风俗一直沿续到清代。

这一时期,陕西春节习俗的特征有二:第一,春节地位真正得以确立的标志是春节假日的制定和颁行。公务人员的休假制度起于秦汉,但唐以前公务人员节日休假并不常见,可以说普遍以节日为法定假日的制度是从唐代开始的。据日本学者丸山裕美子《唐宋节假制度的变迁》一文统计,与春节相关的假日有四个,分别是元日、人日、上元和正月晦日,尚不包括腊日在内。自此以后各代大体相沿不改。春节假日的合法化对春节民俗活动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经济与文化生活的繁荣,宫廷、民间对春节假日空前重视,使春节民俗文化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因此更多人积极参与其中。第二,春节习俗的娱乐性较为突出。从历史角度而言,春节民俗一直都有其娱乐性,但此前春节的祭祀功能一直是其主要功能,但此后人们更注重积极参与节俗活动以追求身心愉悦的情感体验,即人们对其娱乐性的认可和主动追求。

以“上元夜”为例。正月十五古称“上元”,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中,这一天是充满信仰色彩的日子,如祭门户、迎紫姑、登高等,形式比较单一,娱乐性尤其不足,但到唐代则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比如唐代元夕观灯的出现。《资治通鉴·元和五年》胡三省注:“唐制:两京及诸州、县街巷率置逻卒,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元夕张灯,弛禁前后各一日。”[22]7671刘肃《大唐新语》更详述了当晚长安的繁华景象:“盛饰灯影之会,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贵族戚属及下隶工贾,无不夜游。车马喧阗,人不得顾。王、主之家,马上作乐,以相竞夸。”[23]167宫廷亦如此,先天二年(713)“上元节”,唐睿宗就亲临安福门关灯,“于京师安福门外作灯轮,高二十丈,衣以锦绮,饰以金玉,燃五万盏灯,簇之如花树”,来自长安、万年两县的女子千余人皆盛装打扮,“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欢乐之极,未始有之”[24]37。上元之夜人们不分男女老幼、不分阶层、不分城乡都参与其中,这种盛况是前代难以想见的。关于“观灯”之缘起。《古今事文类聚》“燃灯始末”条曾有唐前岁不常设的记载,有研究者认为当时不能生产植物油,只能用动物脂油,所以代价高昂,无法广泛地普及民间。[25]24民俗活动的创新及发展与当时社会的经济、生产水平是紧密相关的,唐代正月十五观灯正是“大唐盛世”的写照。与此同时,人们春节娱乐的活动范围在扩大,户外娱乐方式也相继出现,杨炯《晦日药园诗序》称,正月晦日“衣冠杂沓,出城阙而盘游;车马骈阗,俯河滨而帐饮”[21]1928,《开元天宝遗事》“探春”条亦称“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26]103,扩大了节日活动的空间,人们在享受节日娱乐的同时也亲近了自然。

此外,随着佛、道两教的发展,这一时期春节民俗活动中的宗教因素有所增加。比如正月十五日被称为“上元日”,明显体现出道教的色彩。唐人张仲素《上元日听太清宫步虚》诗“仙客开金箓,元辰会玉京。灵歌宾紫府,雅韵出层城。磬杂音徐彻,风飘响更清。纡余空外尽,断续听中生”[18]4135,就是描述上元日道观中的宗教活动。同时这一节日包含了诸多佛教因素。唐人崔液《上元夜》诗言:“神灯佛火百轮张,刻像图形七宝装。影里如闻金口说,空中似散玉毫光。”[18]668其中神灯、佛火、百轮、七宝等意象都体现了浓厚的佛教色彩。

三 宋金元明清时期的陕西春节民俗

唐五代以后,随着政治、经济及文化重心的转移,陕西地区退守西北一隅,其影响力与隋唐时期已不可同日而语。这一时期陕西又迭经女真、蒙古等族的统治,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变得更为频繁,而民族的融合与文化的碰撞不仅没有削弱中华传统春节文化,反而产生了互补和增强的现象。郑一民、武晔卿《春节》一书就举“过小年”和“祭灶”的习俗来作说明,并引宋范成大《祭灶诗》以为例证。事实上“祭灶”传统非常古老,《礼记·祭法》中就有灶祭的说法,但灶祭仪式定在夏天举行。《风俗通义》引《明堂月令》云:“孟冬之月,其祀灶也。”[10]361冬季“祭灶”开始出现并流行,此后《荆楚岁时记》有腊八“以豚酒祭灶神”的记载,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诺皋记》云:“灶神名隗,状如美女。又姓张名单,字子郭……常以月晦日上天白人罪状……故为天帝督使,下为地精。己丑日,日出卯时上天,禺中下行署,此日祭得福。”[27]77可见宋金元时期陕西地区腊月祭灶的风俗十分流行。

明清以来,陕西地区的春节民俗在整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其中既有新的民俗事象的增加,也包括春节民俗禁忌的增多,春节民俗生活化、娱乐化的趋向更加明显。此外,陕西不同地区之间的春节民俗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这与其所处的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有密切关系。隋唐时期有相当部分的春节民俗得以保留了下来,比如“传座”之风。《梦粱录》言:“正月朔日……士夫皆交相贺,细民男女亦皆鲜衣,往来拜节。”[28]139民众着“鲜衣”而庆贺,而在陕南汉中一带“传座”节俗中,百姓崇尚白色,传说是为诸葛亮戴孝之遗风,雍正时所修《陕西通志》引《陇蜀余闻》称:“华州、渭南等处尤甚,凡元旦、吉礼必用素冠白衣相贺。”[29]12

明清时期陕西春节民俗出现了很多不见于此前记载的仪式与活动。比如正旦凌晨“接天神”习俗。《陕西通志》引《高陵县志》记载:“正旦,比鸡鸣,各悬黄纸于长竿以祀天,曰‘接天神’”,又引《石泉县志》:“以黄纸作钱,结彩悬门,名曰‘宝盖钱’。”[30]5

“送穷”之俗,在魏晋至隋唐时期多在正月晦日举行。《荆楚岁时记》即有晦日送穷的记载,唐代诗人姚合也有《晦日送穷三首》,具体方式为“沥酒拜街中”,而明清时期陕西地区“送穷”在正月初五,且不同地区各具特色,如《盩厔县志》载:“五日,作纸妇持帚负杂谷袋,弃周行,曰‘送穷’。”[30]37渭南地区的做法是“束纸人,五更送掷门外”[30]45。韩城地区不称“送穷”,而称“崩穷”,具体方法是“以新肉置釜中,炭火炙之,或以麻豆,名曰‘崩穷’”[30]5。《延绥镇志》记载:当地正月初六,“炒黑豆散房壁,名‘爆六甲’”[30]5。

又如“补天”之俗。这一风俗广泛流行于陕西渭河流域,时间略有差异。“二十一日,置面饼于屋上,谓之‘补天’。《珍珠船》曰:池阳以正月二十一日为天穿,以红线系饼铒掷屋补天。”[30]45富平地区是在二十日举行,活动内容和意义则大同小异。此外,正月十五“送灯”、十六“散百病”、二十三“散疳”等也是这一时期陕西春节较为流行的节俗活动。

明清时期陕西春节民俗的一个特点是禁忌增多。秦汉以来陕西年节习俗中的诸多禁忌至隋唐时期有所淡化,但到明清时期出现了很多禁忌民俗。这些禁忌多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而秦汉时期的巫觋气息几已消失。《孝义厅志》载:“新春十日,喜晴忌雨,一鸡,二犬,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油,十麦。谚云‘新春十日晴,年丰乐太平。新春十日阴,谷米贵如金’。”[30]74正月初五称“破五”,忌向邻居借东西,如不得已,要以物易物。又水、火不外借,不可向地上泼脏水,以祈平安。正月初七为“人日”,陕西称“人齐”“人胜”,忌阴。《乾州志》称“人日,晴,人安”。正月初十或十二日,相传为“老鼠嫁女日”,亦有禁忌。《临潼县志》载:“十一日夜不张灯,十二日厨不动刀,谓之‘鼠忌’。”[30]49正月十五元宵节,陕西各地以灯会庆祝,但有些地区则有让新婚女性躲灯的习俗。《澄城县志》言:“元宵,迎新嫁女归省,谓之‘避灯’。”[30]48《中部县志》《洛川县志》《葭县志》《米脂县志》也有记载。正月二十三,忌出门。《洛川县志》记载:“《刘志》‘不出门。谚曰:大忌二十三,太上老君不出庵’。又云‘正月二十三,老驴老马歇一天’,俗谓是日为杨公忌,故不出门。然自他方归者,不再此限。是日,忌用刀斧,除炊刀不忌外,柴则于前一日劈之。”[30]128《韩城县志》也称“二十三日,作佛事,忌刀斧,恐伤佛故也”[30]6。

这一时期陕西春节民俗的另一个特点是生活化、娱乐化。以元宵节为例,《咸阳县志》载:“元宵……小儿骑竹马群相驱逐,亲友间歌管为乐。”[30]11《盩厔县志》记载:“元宵,……小儿骑竹马奔走驰逐,随以金鼓游街巷,或至夜分不息。亦有合数十人,各醵金于庙中演戏赛神,家各置面茧,相与饮酒宴聚。”[30]37《凤县志》云:“上元灯节,醵金结社,扮演百戏,如龙灯、走马、烟火、秋千之类,扎束甚精。社内有力之家,教习抬歌,择娟秀女子扮演,衣装服饰务出新奇,更兼宝玩毕陈,匪但罄其家藏,亦且取之外府,极一时之娱。游戏通衢、衙署,每至一处,彩红、酒果赏耗,务各从丰……火树银花,为近境所不多见。”[30]78又《永寿县志》云:“元宵,居民各立社会,宰猪羊,设香烛,张鼓乐,在庙迎神。又用熟面汤杂果菜,曰‘元宵米茶’。”[30]43又《葭县志》载:“是夜,乡民扮杂剧,唱春词,曰‘唱阳歌’。”[30]88《富平县志》载:“二十三,少者作百戏若狂,曰‘摆社福’,又曰‘过不当’,妇女会坐,闲游,不操工,曰‘忌不当’。”[30]47《汉南续修府志·城固县》记载陕南汉中地区“二十三日,士女于汉水搭彩船,上自柳林,下自桃园,登临游戏,曰‘游湖’,两岸人如蚁”[30]143。从这些描述中不难看出,当时陕西各地元宵之夜娱乐活动的丰富多彩,于今春节游艺民俗基本相同。

这一时期,陕西不同地区之间春节民俗呈现一定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是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风尚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暖岁”习俗。《怀远县志》:“怀俗岁时,惟以‘元旦’‘长至’为重,其余不过随便应节耳”,怀远有关春节的民俗除了贴春联、拜年及上元张灯外,还有当地独有的习俗:“各于门外砌一风炉,自朔至望每夜燃石炭于中,光辉如昼,以为‘暖岁’。”[30]80又如陕北地区于正月二十、二十五过“填仓节”,二十称“小填仓”,二十五称“老填仓”,《府谷县志》载:“二十日……夜用米面作灯盏,或作人物捧盏,名曰‘仓官’,凡有窗处点一二盏,为‘小填仓’。二十五日如二十日事,为‘老填仓’。又,此二日不开仓,喜进财,忌出财。”[30]92《绥德县志》《米脂县志》均有类似记载,然而同时期关中、陕南地区地方志未见记载。另外,陕北煤炭资源丰富,所以正月十四至十五《神木县志》则有“用石炭垒火塔,众相剧饮”[30]90的记载。

综上,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要举行众多的民俗活动,而且这些活动会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在节俗内容和形式上不断调整和演变,由早期不脱巫觋之风,逐渐走向生活化和娱乐化。在民众长期集体实践的累积和沉淀过程中,陕西春节民俗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最终成为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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