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扬尘污染现状分析及其管控对策建议
2022-02-28南京市溧水区环境监测站欧小霞
南京市溧水区环境监测站 欧小霞
根据溧水区城建局提供的数据,2022年溧水区范围内在建工地300余个,面积为835.8676万平方米。根据公式计算,扬尘年排放量为1.44万吨,数量巨大。做好扬尘防控,对提高溧水区环境空气质量有重大意义。
一、溧水区扬尘污染成因
根据近几年溧水区扬尘污染来源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道路扬尘
道路上的积尘在机动车行驶、风力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造成道路扬尘,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要构成。通过调查分析,溧水区道路扬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二是机动车携带的泥土、货物等抛洒,以及机动车的尾气尘等;三是区里某些地段道路保洁标准较低,垃圾收运系统不完善带来的废物丢弃和抛洒;四是在道路两边的花草树木绿化后不能及时清理剩余土壤产生的散土,在风力作用下吹至路面形成灰尘。
(二)施工扬尘
在新旧小区改造装修、拆迁及市政工程等施工地和施工时产生的扬尘,目前已成为我区主要的扬尘来源。通过调查,我区建筑工地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内道路未硬化或者是一部分地面硬化一段距离、绿化面积不达标;施工过程中裸露土不能及时用防尘网覆盖且覆盖不彻底,相邻裸土之间留有空隙,经过长期的风吹雨淋日晒,防尘网老化破损现象严重;施工尤其是在搅拌作业中没有或者不及时或者间歇性洒水降尘,形成较多扬尘;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杂乱无章,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且现场的围挡没有连续密闭或者口子多、长期倒塌等。二是建设单位在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目前建筑工地基础工程大都采取“大开挖”作业方法,工地施工时间歇性洒水喷雾,流于形式。有些工地虽然配置了雾炮机,但雾炮机数量配备不足,有时还未按照环保要求开启,经过调查,某些工地的雾炮机摆在工地门口做样子,监管部门检查时才开启,湿法作业也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起到降尘作用。三是建筑原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清理。车辆尤其是大型货车在运输时,封闭不严,从原材料的出入场、土石方的搬运及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都会产生大量的扬尘。
二、溧水区针对工地扬尘开展的扬尘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溧水区各类工地扬尘防控水平,溧水区将从全面梳理污染源清单、严格监督检查、聚焦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管控标准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工地污染源全部实现高标准管理,推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一)强化联防联动
建立各类工地扬尘防治清单,应包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参建主体、施工阶段、属地监管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等详细信息并实时更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细化扬尘管控措施,项目部每日专人跟踪排查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车辆冲洗、道路保洁、裸土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及建筑垃圾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跟踪整改闭合。目前溧水区抽调城建、城管、生态环境等十余个职能部门精兵强将组成联合巡查督查组,其中城建主要负责已报监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行业领域,燃气管网改造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城管主要负责土方施工、渣土运输企业的扬尘管理,对其在工地土方施工阶段场地内倒、外运、弃土场等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生态环境局统筹指导各类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持续开展扬尘动态管控、渣土运输、夜间施工等专项巡查督查,确保监管无盲区、多时段、全覆盖。具体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面梳理污染源清单。建立各类工地扬尘防治清单,应包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参建主体、施工阶段、属地监管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等详细信息并实时更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细化扬尘管控措施,项目部每日专人跟踪排查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车辆冲洗、道路保洁、裸土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及建筑垃圾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跟踪整改闭合。
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生态环境局通过移动走航车、热点网格、雷达扫描等手段对全区裸土覆盖、工地扬尘进行日常巡查,并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街道、城建、城管部门,城建、城管部门每日按照生态环境局巡查问题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针对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扬尘执法检查,每个工地主管部门、属地、实施单位每日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基础及土方阶段应当增加检查频次,获得“差别化管理工地”称号的工地检查频次应适当降低,适时开展夜间抽查。每次检查应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存档。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排查-交办-整改-验收”的流程形成闭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连续两次发生问题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约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结合建设工程监管实际情况,城建、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安全文明问题。
四是开展扬尘夜查、巡查工作。开展工作日夜查、节假日巡查,针对发现问题现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是部门联动,开展扬尘管控联合执法检查。城建、生态环境局、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渣土车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推进智慧工地数字化和差别化管理
推进跨部门、跨系统协同和跨层级扁平化治理,以智慧工地为基础,整合各部门工地监管信息,实现全区工地“一网统管”。开发集检查上传、问题提交、任务分发等功能为一体的App软件,并依托大数据分析,提供监管信息预警等,以数字赋能,提升工地综合监管智慧化水平。同时积极推行工地“差别化”管理,由牵头部门对各类在建工地进行日常考核评分,将工地按A、B、C类划分,实现安全生产、质量监管、扬尘管控、疫情防控、民工权益等五大类工作的全方面“差别化”,对C类项目要假发巡查频次,提高违规行为的处罚等级,督促鼓励B类项目向A类项目发展,对A类项目要旗帜鲜明地给予奖励,做到有奖有惩,形成面上的示范带动效应。要求规模以上工地必须创建智慧工地,2022年溧水区新增智慧工地项目76个,建成智慧工程项目共计191个,在建智慧工地140个和差别化管理工地28个。
(三)强化全过程执法监管力度
各类项目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扬尘防治方案,明确责任人,详细分析污染源,并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更新。项目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属地共同参与监管,确保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在项目结束后应由主管部门对项目参与单位扬尘管控工作形成明确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类项目招投标的参考依据。城建部门组织实施信用考评工作,核减信用分督促整改,2022年开展建设工程红黑榜公示14期,黑榜通报项目23个,红榜项目5个。
(四)实施网格化管理
城建部门划分为7个监督组,实施扬尘管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成立扬尘巡查组,落实领导带队,工作时间以及夜间、节假日巡查常态化;设立视频监控室,对全区智慧工地进行不间断远程视频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将扬尘管控纳入重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内部责任,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聚焦薄弱环节
对全区各类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开展大排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强化扬尘长效管控,补短板强弱项。
(1)提升道路冲洗和路面保洁标准,施工现场配足洒水车和保洁人员按时对出入口、主干道进行打扫、洒水,保证施工区域内硬化场地湿润无积尘、不起尘。
(2)提升关键节点施工标准,项目土方开挖回填、市政道路施工铣刨、后期园林绿化配套施工等关键节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上述节点施工中,要采取封闭、遮盖、洒水、喷淋、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
(3)提升渣土车运输标准,渣土运输应由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渣土车车厢密闭严密,不得超高、超量装载,严禁带泥上路、抛洒滴漏。
(4)提升车辆清洗标准,所有工程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渣土车、混凝土车、货车、工程机械)驶出工地均要进行冲洗到位,车辆在冲洗装置进行冲洗的时间要满足要求,必要时配合人工冲洗。
(5)提升喷淋标准,施工现场除围挡喷淋外,应根据施工的不同进度设置塔吊喷淋和挖机喷淋,并保证水压和雾化效果。
(6)提升覆盖标准,防尘网编制密度应在六针以上,市政道路中土方或灰土路基48小时内未进行压实作业,或压实成型后,表面仍有松散扬尘的,应进行覆盖,长期闲置的裸土应采取绿化措施,在绿化效果达到之前,要使用防尘网另行覆盖。
(7)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标准,建筑工地对建筑垃圾分类设置堆放场地、建筑垃圾池上方应设置喷淋,采取覆盖、密闭等措施,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工完场清。
(8)提升拆除工程施工标准,拆除作业前,落实“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要求。拆除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缩短易扬尘操作时间。整理和清运拆除垃圾时,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被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9)提升小散工地的管理标准。各镇(街)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属地内所有小散工地情况,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到人,开展日常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对违反文明施工、扬尘管控有关规定的项目由责任单位移交环保、城建、城管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六)提高管控标准
施工现场应做到“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扬尘管理标准,提升改造房建、水务和市政交通工程施工围挡,根据市建委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全区划分为二类、三类两类区域。二类地区围挡表面可采用百叶格栅、户外喷绘布、人工草皮、夹芯板等;三类地区须满足围挡的基本要求。
对各类工地实施“差别化监管”。在日常检查中,对各类工地进行打分评比,分数在90分以上的项目,评为A类项目;分数在80分—90分的项目,评为B类项目;分数在80分以下的项目,评为C类项目。根据各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频次。
三、溧水区扬尘防控存在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溧水区政府、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问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也制定了具体措施,但目前仍有一些关键环节矛盾突出,管理存在难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内仍有大量裸土未覆盖,部分防尘网风化老化,在日常走航过程中发现一处就整改一处,未形成举一反三机制,定期查看裸土发开情况,及时更换老化防尘网;二是工程运输环节存在隐患。根据热点网格数据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存在“打游击”现象,白天工地颗粒物浓度较低,但在管理单位下班后颗粒物浓度出现高值,经调查为运输车辆在监管单位人员下班后进行违规运输,我行我素,土石方的搬运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密闭措施,车辆进出时也不加以清洗,在路面上形成大量尘土;三是建筑施工单位没有意识到扬尘污染给生活带来的巨大危害,施工场地喷淋设施不健全,施工方不能持续对场所进行喷淋,喷淋设施断断续续的工作;四是对偷倒垃圾的管理存在盲点。在对偷倒生活垃圾、偷倒建筑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时发现,当前溧水区偷倒垃圾行为仍有存在,并善于与城市管理人员“打游击”,在确定无管理地点后,进行投放,监管难度很大;五是超载车辆导致路面破损。近几年溧水区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新城建设和市政工程都在加快推进,拆迁工程量较大,城乡接合部拆迁工地较多,各种大中型货车超载现象尤为突出,造成本就路基较薄弱的路面更易破损,必须联合道路交管部门,坚决查处超载行为,防止路面破损所产生的道路扬尘。
四、对策建议
(1)充分保障资金投入。资金是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保障。扬尘预防是主导,建设单位要按时足额拨付项目扬尘治理施工措施费列入费用使用计划并用于扬尘治理,需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加大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资金力度,为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提供资金保障。杜绝未批先建,落实政府主导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2)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扬尘控制是最关键、最实质的落实阶段。针对施工现场是否及时清扫、重污染天时是否增加洒水频次、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是否停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等治理措施,完善扬尘控制全过程,把扬尘形成因素的分析和控制都纳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按关键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有的放矢,组织编制针对施工时扬尘治理的实用型方案,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扬尘治理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将扬尘治理工作列入监理规划之中,同时让监理公司人员对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明确防控要求。各工地要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工地须做到“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扬尘污染控制公示牌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具体内容要规范,包括具体工程名称,建设方、施工方、监理以及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和监督机构等要求信息完整、清晰、有效。
(4)积极宣传,做好引领示范,营造氛围。设立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在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生态环境局要多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场合进行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思想认识,提高其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社会责任和担当;对一些基础条件好的项目利用宣传册、公众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将其作为扬尘污染治理的示范工地,并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
(5)强化监督检查。持续落实建设工程红黑榜、扬尘夜查(巡查)管理等制度。工作日开展夜查,周末、节假日开展巡查工作,定期对扬尘管控工作较好的工地通报表扬,对不达标企业开展通报批评。
(6)完善制度,有效落实。我区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扬尘整治定期巡查计划表和奖惩制度,督促工地所属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严格的制度、科学的管理、奖惩相结合,确保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我区大气污染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