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节能监察现状分析及相关思考
2022-02-28海红张铁力
海红 张铁力
【摘要】“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乌海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五年。节能监察是节约能源,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本文立足节能监察工作实际,总结了节能监察现状,提出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思考建议。
【关键词】工业节能 节能监察 绿色转型
一、节能监察法律法规概述
节能监察在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用显著。
《节能监察办法》规定节能监察,是指依法开展节能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予以处理,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是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在工业领域贯彻落实、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对工业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活动。
二、节能监察工作影响
工业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用能单位,其能效情况关系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进程。而且工业节能作为用能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后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持续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规范,探索创新节能监察合方式,实现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在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节能监察对工业企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深入。
首先,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对企业的一次节能标准洗礼。被监察企业要按照现行标准进行对标对表,评估判断节能降耗制度执行情况,这无疑强化了企业的清洁生产理念。
清洁生产能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这对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大意义。2020年我市共有24家企业完成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次,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抓手,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后设备淘汰、能耗限额标准、能源管理岗位设立等情况实施监察。
再次,根据工作安排,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完成电石生产企业、焦炭生产行业准入能耗核查,电力生产企业热电联产能耗监测、核查。为热电联产企业举办了《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新标准宣贯座谈会,帮助电力行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多年来,我市节能监察机构紧紧围绕全区节能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检查措施,加大监察力度,对我市工业节能降耗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題
1、监察的深度不够
目前主要对国家规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对于年耗5000吨标煤以下的中小型用能企业如小化工、小冶炼等则未为实现有效监察。这些企业虽然能耗总量较低,但是能源管理基础薄弱,能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产品单耗更大,在淘汰落后设备的比例也更高。
2、部分企业节能管理水平低
近年来,大部分企业对工业节能工作较为重视,高耗能行业能耗明显下降,但仍存在少数企业节能意识不强、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节能统计分析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能源消费未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原始计录和统计台账不全,导致能源消费统计数据不完整、失真。二是企业计量器具配备不全。部分企业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计量配备率不达标,影响能源消耗、输出的统计分析。三是部分新入规企业未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部分工业企业节能岗位人员变动频繁。
3、淘汰落后机电设备效果不明显
通过对企业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的监察及抽查,大部分重点用能企业使用着国家明令淘汰落后设备(主要是电动机),但因企业认识高度不够、资金紧缺、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力和可操作性不强等原因,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效果不明显。
对使用高耗能落后设备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和模式,继续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4、企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有些监察人员对辖区内的重点耗能行业的能耗变化情况等节能形势掌握不清楚,不了解相关产业政策,节能降耗、碳减排形势分析不全面、深度不够,对服务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影响。
四、建议
(一)加强地方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指标先进、符合市情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为我市“十四五”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绿色发展起到标准支撑作用。以绿色转型为契机,结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积极探索在节能管理方式、节能政策和节能措施等方面新的变化,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能效持续提升,促进企业提高节能、节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充分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察
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融入节能监察之中,提高能耗数据的中和分析能力。探寻我市能源利用的特点,分析企业用能存在的问题,为节能监察部门实现精准监察和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提供支撑。并充分利用好自治区节能综合业务平台,提升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推动节能监察更加高效准确等。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提升监察能力
要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明确节能监察任务分工,加强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节能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工作。对重点高耗能企业一定要进行重点监察,因地制宜地用好创新的监察手段,促进节能监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准确,监察过程中,要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对于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给企业开出具体的整改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对未达标问题要实施整改。这是个强制性过程,监察工作要形成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张燕丽.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大科技,20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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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 年修正本)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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