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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著读书会在本科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以辽宁大学法学名著读书会为例

2022-02-27王天一

高教论坛 2022年4期
关键词:读书会名著法学

王天一,全 姬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一、缘起:读书会创设初衷

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改革,不仅在于对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不断探索,还应包括对专业学习有辅助作用的课堂外教学活动的创新实践。其中,读书会就是在长期的本科教学中被广泛运用,且被证明行之有效的课外教学方法之一[1-3]。

但是,随着法学本科学生受教育背景的改变,要求法学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在教学第一线的青年教师,向读书会注入新的内容。笔者参加工作之后,借助担任法学本科一年级班主任的机会,了解到大一新生的学业难点与知识诉求。笔者发现,能够自觉阅读开展课外阅读、尤其是法学名著阅读的学生,仅占全体学生总数的一小部分。其中原因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不想读名著

主观能动性的缺位,是影响本科学生阅读法学名著最为重要的原因。本科阶段,尤其是本科一年级,本应是学生们求知欲、好奇心最为旺盛的时期,但学生实际阅读课外书的意愿偏低。对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原因归结为学生贪玩、不努力、不用功,更不能认为这是所谓的“学苗素质”造成的。事实上,随着社会各界对我国法学学科发展认可程度的不断提高,能够进入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大都是高中学业竞争中的佼佼者。不想读名著的现象普遍且非个例的出现,重要的原因在于,学生虽已进入了大学,但没有立刻摆脱过往十几年间所固化而成的应试教育思维。我们不能期待学生能够在一夜之间破解“既然这本书考试不考,那为什么还要费力去读”等类似问题。协助并引导学生自主自觉地学习,应当是高等教育工作者一项颇为重要的教学使命。以免学生毕业多年才后悔,在校时没有更多地去看一些“无用”的书[4]。

(二)没空读名著

法学院大一大二的本科学生,表面上看似乎暂时不需要准备法律考试、公务员考试,但其课业事实上的繁重程度,甚至超过了硕士生。可以说,法学院本科大一学生的最大挑战就是打赢每天的“时间战争”[5]:既要完成公共课与法学专业课所布置的各项内容,还要另外参加校内外各类创业创新项目、征文比赛、文艺汇报演出,等等。又加之这一切的课外活动均与量化考核(总成绩加分)相挂钩,这既有从众心理的推动,也有避免在奖学金、保研竞争处于劣势的考量,学生们都选择尽可能参与各项活动。以至于在课外活动中所投入的时间与精力,远远超过了在法学专业课上的付出。那么,在尚不能发现名著阅读现实益处的情况下,多数学生不愿意也不可能为读书会分配更多时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读不懂名著

笔者在刚入职时曾想当然地认为,既然法学是一门传统的文科专业,那么法学院自然应以文科学生为最大主体。但真实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根据当前高考填报志愿的规定,理科考生可以填报全部的理工科专业与大部分文科专业(其中包括法学专业),而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专业。此项规定显而易见的导向性,促使更多的高中生选择了理科。以至于目前法学院学生以理科生为绝对主体。理科学生从思维特点、知识结构到对于法学专业的设想与追求,让多数文科背景的法学教师感到陌生。幸运的是,借助读书会活动与班主任工作的平台,笔者获得了较多与理工科学生接触与交流的机会。据笔者的观察,理科班学生的人文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对于近代西方法学思想勃兴时代的历史进程,尤其是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重要阶段的基础知识知之甚少。因此,在独自阅读相关法学著作时,往往因欠缺背景知识而出现了对于文本内容的理解障碍,更无法自觉地将所遇到的法律理论与学说,置入相应的历史脉络中,理解其试图回应与解决的时代难题,至多只能被动将其作为既有知识加以记忆。使得本应是兴致盎然的名著阅读之旅,退化为枯燥乏味又不知所谓的应付差事。在没有功利目标牵引的情况下,阅读上的半途而废便在所难免。

二、愿景:读书会预期目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在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之外,创设了法学名著读书会,开放笔者所带班级的学生参加。笔者希望能够透过读书会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名著阅读习惯

显而易见,无论教师抱持着多么笃定的倾囊相授意愿,读书会阅读书籍的数量、学生的参与次数、时间都是有限的。读书会的最大意义就在于,透过每周定期举行的读书会以及相关的课前提问与导读活动,让学生熟悉名著阅读的形式、内容与方法,并在长期且反复进行的强化训练中,培养名著(不限于法学专业)阅读的习惯。让学生在离开读书会之后继续读书,在功利性考试完结之后仍能不忘学习。

(二)扩充法学背景知识

自沈家本主持清末修律以降,中国便开始了逐步告别中华法系的历史进程。换言之,大学法学专业本质上属于一门西学。本科法学学习除掌握本土的法律制度规定之外,还要将视线置于西方法治发展的历史中,把握学说初始所试图回应与解决的时代问题。遗憾的是,这些背景知识对于绝大多数理科生来说,尚属于知识盲区。即使是文科生,由于高中文科教育的应试导向,以西方近代思想史为背景的法治博雅教育,仍要留待大学阶段才能完整展开。读书会就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契机与切入点,并与第一课堂联系起来,成为对于后者的良好补充[6]。教师借助法学名著中具体章节、段落乃至词句,进行历史知识的普及性介绍,避免了凭空灌输所可能造成的枯燥乏味。学生们在具体的阅读情境中进行学习,记忆会更为深刻,有助于日后的回想与再运用。

(三)融合思政与专业教育

无论是哪个时代的优质教育,都必然是德育与智育的统一体。目前,法学本科智育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大班讲授,该种模式下,课时长度与课时容量始终处于紧张关系之中。教师没有更多额外的时间与精力,关心学生个体学业进度、分享证照备考与职业道路选择的经验。于是相应的德育教育工作更多由高校思政队伍承担,而专业教师的影响力在迅速下降[5]。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的青年教师班主任制度,便是为了扭转这种德育智育相分离的现实状况。不过,笔者在担任班主任之后发现,或许教师并不欠缺与学生沟通和交流的意愿,但却非常欠缺与学生“围炉夜话”的适当契机与理由。如果事无巨细地耳提面命、千叮万嘱,既是对于自由校风的破坏,也是对于已是成年人的大学生自主性的不尊重。教师单向度的“掏心掏肺”,徒增学生的心理压力,让其对教师敬而远之。但倘若走向另一个极端,被动地依靠学生“主动上门”,则会让教师与学生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远。概言之,班主任制度若要发挥其预想的德育功能,尚需要与其他制度相互搭配。法学名著读书会正好能够发挥这一辅助功能。既利用班主任制度所自然形成的师生间联系,又结合读书会人数较少的优势,精准地了解与掌握学生在学业与生活上的各种困惑,并在每次读书会结束之后,与学生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对话与交流。让班主任制度能够更好地落到实处。

三、实践:读书会运行机制

法学名著读书会所描绘创设的良好愿景,需要借由具体的制度建构而使之变成现实。结合已进行两个学期的读书会实践,下面我们将从阅读书目、班级设置、课前准备、教学设备、课堂展现等五个方面,对法学名著读书会的运行机制进行梳理总结。

(一)阅读书目

法学名著读书会阅读材料的选择工作,理应由教师全面掌控与负责。选书并非易事,它是教师学术水平与教学能力的浓缩式展现。首先,既然我们将法学名著读书会定位为法学知识入门课程,那么教师就不可以将自己的阅读能力作为参考坐标系。借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真正的高手是用学生的眼光来读法学名著的。依据这一标准,读书会所优先选择的名著,理应是能够激发学生阅读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的法学经典。其次,读书会是第一课堂的延伸,学生在读书会上所进行的不是也不应当是纯粹的“快乐式学习”,经典著作的选择要顾及其对现今法学学习的指导价值,某些简明易读的著作如果现在只具有学术史上的研究价值,也应当被排除在读书会的书单之外。最后,确定了具体的书目,针对进入公有领域的名著,还要特别注意俗称“四本”的文本、译本、校本、版本的优劣比较;对于尚处于知识产权保护之下的当代著作,出版社选择的问题也不可忽视。这里所涉及的文献学基础知识,可以在每学期读书会开始前向学生们予以普及。

读书会的展开不能脱离学生与教师法学知识水平的现实情况。从教师这一方来说,笔者自研究生阶段,便开始学习与研究刑法释义学。参加工作之后,也主要讲授刑事法相关课程。为了能够扬长避短、发挥专业特长,笔者所举办的读书会以刑事法为主题;从学生这一方来说,根据法学院本科教学安排,大一下学期开设刑法总论课程,大二上学期开设刑法各论课程。在大一新生刚入学之时,并不适合直接阅读偏重某一具体知识点的专著,而应以建刑法基本观念为首要目标。在接下来的学期里,随着同学们刑法学习的深入,所选书籍的主题相应地转变为更为具体、更贴近我国刑法的现实规定。

在读书会的实际运行中,笔者在第一学期选取了刑法传世经典贝卡里亚所著《论犯罪与刑罚》,让学生们从近代刑法的起点、古典刑法学派的源头处接触刑法学,了解注入人权思想的刑法理论以及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人文思想的嬗变。在紧接着的第二个学期,选择与古典刑法学派观点针锋相对的犯罪社会学派代表人物菲利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将刑法学的视野从刑法释义学扩展至犯罪学、刑事政策学,更加详尽地把握欧洲资产阶级勃兴时代的理论界思想动向。在即将到来的第三学期,也是刑法总则课程结束、刑法分则课程开始的学期,读书会的阅读材料将从西方经典转向中文刑法必读书目。笔者选择了张明楷教授所著《刑法格言的展开》一书。该书用传世的刑法格言来审视当今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学说,兼具法学素养培育与法律知识学习双方面的作用与价值。相信本书的阅读,能够有助于学生们贯通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知识结构体系。

(二)班级设置

为了方便读书会与班主任制度相结合,法学名著读书会首先在笔者担任班主任的班级中试点运行,让学生们自主自愿参与。显而易见,读书会参与人数的多少,直接影响了对文本分析与研读的深入程度。为了确保学生们能够充分地参与到读书会之中,积极地提出问题、表达见解,也同时顾及读书会与授课教师其他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协调,笔者预计开辟两个阅读进度相同的读书会班级,每班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这也符合国内学者对于读书会人数的预期[6]。十分巧合的是,实际报名参加读书会的人数,恰好与笔者预先的设想相一致。每周每个班级举行一次读书会,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上午。一则上午精力充沛,教学与学习效率较高;二则避免与学生的专业课或公共课发生冲突。

(三)课前准备

尽管笔者不想额外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但也要在每次读书会进行之前,适当地为学生们布置读书会任务。首先,根据校历的安排,每学期除去考试周之外剩余16周,据此将每学期的阅读书目分成16部分。每一部分容量的多少与学生每学期的课业负担成反比关系。在学业任务并不繁重的开学初,布置较多的阅读内容;临近期末考试时,则大幅缩减阅读内容。

其次,要求学生在完成阅读之后,针对所阅读的文本提出一个问题。该问题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清楚个别语句的文义内涵、不了解论述所涉及的历史背景知识、支持或反对作者见解、结合现实阐述自己观点,等等。参与者另外需要将所提出的问题,群发电子邮件给读书会同班同学与授课教师。这样一方面让教师事先准备好读书会的讲授重点,另一方面也起到督促其他同学的作用。教师负责先把内容雷同的问题进行合并,后将问题依次排列形成一个文件,留至读书会课堂上使用。

最后,要求一名同学(最初由教师指定,之后按照座位顺序逆时针传递)对本次读书会内容进行导读。所谓的导读不是对于阅读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要梳理出作者的论述重点与脉络,并制作成演示幻灯片或文字稿的形式,在读书会开始时进行5至10分钟的展示。

(四)教学设备

依托本校法学院硬件方面的资源优势,读书会的举行地点确定在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避免了在其他学校普遍存在的读书会活动场地紧张这一难题[4]。此教研室可容纳8至10人,配有校园网Wifi、咖啡机、饮水机、空调等设备。更为重要的是,教研室可自主掌控使用时间,不存在与公共课或专业课相冲突的问题,非常适合作为法学名著读书会的长期举办地点。为了能够更好地促成热烈讨论的氛围,在教研室中摆放圆桌,创造围坐式的空间环境[6],为学生们创造面对面交流、观点对观点交锋的情境与机会。

在运行初期,读书会仍然利用白板,采取传统的教师写板书、学生记笔记的授课模式。此后为了顺应“互联网+”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势与要求,笔者对于教学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升级换代,建构一套以雨课堂为中心、腾讯会议为辅助的教学互动机制。具体的做法是,教师课前将参与读书会的同学编入同一个雨课堂班级,在读书会开始时,学生先通过扫码登陆雨课堂,之后即可利用发送弹幕的方式,即时与教师或其他同学进行互动反馈。如果因疫情防控或同学个人原因而无法参与线下授课时,读书会就改用腾讯会议共用雨课堂屏幕进行展开。

(五)课堂展现

法学名著读书会每次举行时间为一个半小时,首先由本次负责导读的学生进行5至10分钟的幻灯片展示导读。之后,由教师根据读书会前学生们已发送的问题,做文本背景知识介绍。内容可能包括历史概况、学说发展脉络、作者生平介绍、阅读注意事项,与现今中国刑法的联结及区别,等等。接下来同学们顺序,依次提出本次阅读过程中产生的疑问。每位同学提问结束之后,其他同学按照座位顺时针顺序,逐一表达对于此问题的自己看法。在所有同学回答结束后,教师做总结补充或修正。课前所有问题全部提问并回答完毕,由教师确定下一次的阅读范围与导读同学,该堂法学名著读书会即告结束。

四、反馈:读书会存在问题

法学名著读书会现已进行了两个学期,读书会基本流程与参与人数也趋向于稳定。笔者也十分注意在读书会的进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学生的意见。结合学生们的反馈,当前读书会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翻译问题

外国法学名著译文诘屈聱牙,既增加了阅读理解的难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学生的阅读积极性。即使已经选取了市面上最好的译本,教师还是不免要做进一步的注释工作。既然要注释就必须回归原文,而西方法学经典名著多数为意大利语、法语、德语等欧陆语言,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常常没有能力全部精通。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利用相关英文译本辅助理解。尽管总体而言英文译本相较于中文译本更易于理解,但我们也不能确定英文翻译百分百忠于原文。目前看来,这一问题仅凭法学院教师个人的力量尚无法解决。

(二)记忆问题

同学们全程深入参与到名著阅读的活动之中,而且做了越来越细致的导读。但在学期结束时,读完的书又变得模糊。名著固然应当常读常新,然而如此迅速地遗忘,笔者认为与读书会任务设定方式不无关系。一本篇幅并不算长的书籍被拆分为多部分,并且前后阅读间隔长达数月之久。阅读连贯性的破坏确实不利于学生吸收名著的内容。读书会又欠缺复习机制,面对学生注定产生的遗忘就显得有些无可奈何。这一问题笔者并非毫无感知,但是读书会的既有设计是与学生现行课程妥协迁就的结果,面对正式课程压力的日益增强,法学名著读书会面临着鸡肋化、泡沫化的危机。

(三)竞争问题

出乎笔者意料的是,校园中普遍存在的内卷化现象,竟然也延伸到了读书会之中。读书会初期,多数同学采用文字稿的形式进行导读展示,但自从有同学首次改采幻灯片报告的形式之后,不仅后续的导读同学全部转向了幻灯片的导读,还在幻灯片中越来越多地加入了表格、柱状图、知识逻辑导图等内容,以至于在同学间呈现出相互攀比的态势。笔者无法确定这对于读书会而言,算不算一种幸福的烦恼?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表示欢迎。有同学在课后反映,这些突如其来的竞争不但增添了计划外的工作量,而且附带不小的心理压力。虽然现代大学与“献给永恒的宇宙精神”(斯宾诺莎语)的古典式大学有着一定的距离,但笔者也不愿意让自己主持的读书会,成为应试教育的实质延伸。在笔者看来,竞争问题的产生,或许跟未能事先明确读书会课业任务的形式与内容有一定关系,这将是今后读书会的改进方向之一。

(四)成绩问题

如前所述,当下需要大一大二学生参加的各类课外活动日益增多,与其配套的量化考核加分制度在本科阶段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公共课与专业课。量化考核不可避免地对学生产生暗示作用:在课程之外所有时间精力的付出,如果不能和成绩、排名呈正相关,那就等同于变相损失。退一步说,即使参与读书会的同学不在乎,或者说不认为读书会能够影响自己的成绩,身为法学名著读书会的主持教师,也还是会因没有实现同学表现与成绩的相互转化而略感内疚。

五、成效:读书会教学效果

尽管读书会在其成立初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也同样应当看到其对于本科教学所起到的促进与推动作用。经过两个学期的刑法法学名著阅读,参与同学对有关刑法学理论演进历程的认识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扩充,同时激发了继续深入学习刑法的强烈兴趣。已经有多位学生告诉笔者,未来准备报考刑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另外,前期阅读名著的经验,也为之后专业学术书籍的阅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本学期读书会,学生开始阅读我国学者张明楷教授所著《刑法格言的展开》一书,多数学生表示,对此书中涉及的部分学说讨论,由于上两个学期阅读的名著已有所涉及,所以在本学期再次阅读之时,已经能够很快把握理论的总脉络。阅读效率与阅读质量同时提高,充分说明了读书会取得了预计的成效。

六、未来:读书会改革方向

法学名著读书会既然是本科教学改革的重要实践,就需要在不断总结经验之后重新出发。笔者认为,法学名著读书会还可以做如下的改进与提高。

(一)与本科班主任制度相融合

如果我们认为法学名著读书会对于法学本科学生的学习有着良好且必要的助益,那么读书会就不应当是个别教师的一时兴起,随着一届学生的毕业而自然结束,而是应当将其固定为一项常规且长期的课业活动。笔者认为,读书会可以成为班主任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学习经历的青年班主任教师,可以为学生开列内容更具差异化的推荐书单。再以为推荐书目为基础,在同年级同时开设多个名著读书会,选取不同法学部门法中的经典著作,使得学生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每位班主任可以借此机会打造自己专属的读书会,各个读书会之间所形成的良性竞争的关系,最终一定会让学生从中受益。

(二)与量化考核相关联

当法学名著读书会从社团性质的课外活动,转变为本科生选择参与的学习项目之后,读书会就有理由与学生的量化考核相互关联,移植本科课程课堂出席、课堂表现等考核机制。尽管有学者指出,读书会所依托的是教师的热情和理想主义,而不是依赖考核约束和制度强制[6]。但基于量化考试制度自身的特点,我们有理由将其看成一种激励。另外,在学期结束前布置名著阅读报告的作业,让学生在报告中回顾本学期阅读书目的主要内容,并阐发自己对该书主要观点的回应。以上均可以量化考核的分数予以体现。对于课前导读提出更为规范化要求,对于导读时长、导读形式、导读内容进行阶梯式规定,随着准备时间和难度的增加,而对应给予不同的量化考核加分。

(三)与外国语学院师生共同合作

新文科教学改革倡导突破文科之间的学科界限,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而一所综合性的文科大学恰好具有这样的资源优势,将新文科改革落到实处。为了解决法学名著翻译难以理解的问题,我们可以邀请外国语学院从事外语教学的专任教师,与法学院教师一起共同开设法学名著读书会。在具体分工方面,由法学院教师担任主讲,主要负责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外语学院的教师则可对书中个别疑难语句做重新翻译,外语学院的学生也可以作为助教参与到读书会之中。所有教师的授课时长应折抵相应的课时数,学生助教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些配套机制,可以确保读书会能够长期平稳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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