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行动逻辑与治理路径
——以山东省B村为例
2022-02-26王文涛吴明永
王文涛,吴明永
(1.重庆工商大学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社会学西部研究基地,重庆 南岸 400067; 2.陕西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为了减少耕地保护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坚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该政策的初衷是探索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有效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各地掀起了一股“合村并居”与“农民上楼”的热潮。然而,在土地置换后增值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方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拆民居的现象。针对地方对政策的曲解和逼迫“农民上楼”的乱像,2011年1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坚决纠正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权益的保护,2019年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然而,2020年5月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山东省村庄布局专项规划》等项目和技术规程专家研讨会,会上提出要“编制全省村庄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制定全省合村并居规划指导,稳妥推进合村并居”,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学术讨论。
农民上楼容易导致传统的村落公共空间消失,而新的公共空间尚未形成或功能异化,社区整合难以实现[1]。生活场域的转换和生活空间的压缩导致农民生活境遇和社会心态的强烈变化。可以说,上楼农民是“时空压缩”背景下被动卷入城镇化进程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面临着一系列的结构性社会风险,而这些风险是新旧生活场域建构和转化过程中相互交织、多重累积的风险集合[2]。通过对山东省B村的实地调查发现,从农村院落搬迁到居民楼房导致农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大大缩减。在上楼生活几年后,出现了向农村传统院落生活方式“回潮”的现象,主要表现便是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这种对传统村落生活方式的“回潮”是一种自发形成的,即通过非正式途径驱动的农民自主性行为,亦是其维系自身生存和生产自身福利的一种非正式与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3]。
人们往往偏重于关注农民搬迁上楼的物理空间再造,忽视了由物理空间变动而引发的社会空间和意义空间的变动,从而导致农民社区融入和社会适应问题[4]。此外,现有的观点认为,居住空间转变后的农民空间再造要么是行政命令式的自上而下的外力驱动导致,要么是基层群众组织(村委会)基于社区整合而采取的一种集体行动,而农民个体性、主动性、非正式化的空间再造并未引起关注。因此,本文所要研究的是上楼农民个体性、主动性、非正式化的空间再造背后所展现的行动逻辑和社会意义。对上楼农民空间再造进行研究,有助于理解农村城镇化与现代化背景下农民的生存逻辑,从而回应新时代农民的内心关切,为乡村振兴视域下的“村改居”、农村社区化建设提供一个反思的文本。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视角
空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脱离了社会而仅仅是等待人们填充的“容器”,它深刻地参与到社会关系之中,对其中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都有重要影响[5]。人们建造了自己的空间,不仅包括生产、消费、循环和表征的空间,而且也包括休闲、娱乐、游戏或者想象的空间。社会空间不仅构造着我们的社会经验,而且也构造着我们理解自身作为个体、作为社会行动者、作为变革力量的能力。所以,空间是全面理解复杂性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性要素[6]。
列斐伏尔将空间从“被忽视的边缘”带到了“被重视的中心”,促进了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空间的社会性从此引发关注。列斐伏尔认为,特定空间的组合与安排影响社会活动,进而保证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而那些控制着空间表征(如标志、行话、规则等)的人则控制着空间生产、组织和使用。但是,有关空间话语的表达是灵活和多变的,它深受文化和社会力量的影响,并与传统和仪式等相互纠缠。这正是空间生产的三个根本要素:空间活动、空间的表征和表征的空间。张京祥等认为,空间生产理论的核心是,我们所经历的物质空间变化只不过是社会变迁的表象,物质空间变化的背后是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发展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隐含的社会权力、社会联系和社会日常生活的变迁[7]。围绕这一主题,国外乡村空间研究经历了“从物质层面到社会表征,从客体性空间到主体性空间、从静态单维空间到动态多维空间的转变”,这种转变启示我们在进行乡村空间研究中要注重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并将“社会-文化”置于重要的位置[8]。
具体到乡村建设和“村改居”研究中,艾大宾等认为,乡村社会空间是“由于乡村居民的社会分化与隔离而反映出来的乡村日常社会生活的地域分异格局,它是以居住的空间分异为基础和前提的”[9]。空间实践赋予行动者特殊的行动力,从而带来社会关系的变化,重塑空间结构与社会结构[10]。“村改居”就是对原有生存空间的改变和再造。
首先,空间再造对社会秩序有一定的影响。崔宝琛等认为,“村改居”所引发的空间重构不仅是单纯的空间形态生成过程,还是社会关系重组和社会秩序再生产的过程。“村改居”社区呈现出空间布局的立体化与标准化、土地用途转换、公私空间分离和传统公共空间消失的空间特征,由此带来了社区公共空间形象混乱、社区居民社会关系网络断裂、社区居民集体认同消解、社区基层组织并轨,这些对社区公共秩序和基层治理带来挑战[11]。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因“村改居”导致的空间再造所带来的公共秩序和基层治理挑战,重在新文化价值理念的培育,正如孟莹等人所认为的,即空间营造的核心是乡村文化价值的营造,主体和客体在认知方面的统一才有利于乡村社会文化空间的保护和传承[12]。乡村社会治理偏重“人情治理”逻辑,农民上楼使乡村社会秩序得以重构,传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关系纽带走向瓦解,新社区中异质性的人际关系有待建立,加之管理权力的交接和管理方式的转换,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本和难度迅速增加[13]。
其次,空间再造对农村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从生活层面来看,农民上楼导致农民的生活成本增加,就业机会减少。从资产评估来看,虽然农民的固定资产有所增加,但是农民并没有获得满足感,反而导致了相对贫困现象[14]。从身份认同层面来看,农民上楼意味着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和生活环境的改变,在此影响下,农民面临着自我身份和自我认同的重构,从而对新建农村社区的基层治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15]。从农民的权益保护层面来看,农民上楼导致农民丧失了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加之征收理由不正当、法定的征收程序不合理且未被很好执行、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且管理混乱等原因,农民的财产权遭到严重破坏[16]。从文化保护层面来看,农民上楼导致农村院落所具有的文化象征和社会象征功能逐渐弱化乃至消失,单一性、同质性的楼房只发挥了简单居住的功能,传统民俗和信仰意涵、家庭的集体记忆和家族历史难以为继[17]。毫无疑问,农民上楼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可以感到乡土生活的基本秩序,仍可以触摸到伸展着的村落组织脉络,仍表现出村社区文化和家族文化的韵味[18]。
可以说,当前对上楼农民空间再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空间再造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对基层治理的挑战以及从院落到楼房空间转换后农民生活的变化、新身份的认同等方面。在以往的研究成果中,研究者习惯于站在社会精英的视角从宏观和结构角度审视农民上楼的社会影响,忽略了上楼农民的主体性。空间实践赋予行动者特殊的行动力,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拓展,其中还蕴含着特定的行动逻辑和丰富的社会含义。笔者将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行为置于社会空间理论分析框架下,从村民的视角出发,强调行动者主体性,从而对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展开分析,试图揭示空间再造背后的行动逻辑,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二、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
笔者选取一个农民上楼的典型村落——山东省B村为研究对象,该村是笔者曾生活多年的地方,因此开展实地调研有诸多便利。一方面,笔者亲历了农民上楼的全过程,并对上楼后农民生活和心态的变化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在熟人社会中更容易开展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调查资料。笔者运用非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对上楼农民空间再造的途径、表现以及背后的隐喻和逻辑进行探究。
B村地处平原,交通便利,村民以务农为主,部分年青人在本镇或邻镇的私营企业上班。B村的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是黄瓜等大棚蔬菜。该村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滴灌、喷灌、微喷等灌溉方式应用普遍,大型小麦、玉米收割机被普遍使用。从2010年5~6月份开始,该村开始进行“村改居”以及农村社区建设。从2013年6月开始,B村村民陆续入住居民楼,并于2013年10月集中搬迁完毕。B村的“村改居”项目属于“就地城镇化”[19],即在原有行政村基础上,在不改变原有村落人口结构的条件下,将村民从平房迁入集中连片的住宅楼,形成具有城市特点的新社区[20]。B村是该市最早一批开展“农民上楼”项目的村落,因此在农村就地城镇化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其社区化的过程和经验对日后的农村社区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农民上楼”对B村农民日积月累所形成的生活习惯带来了较大冲击,从而倒逼村民重塑与回归传统院落生活方式。首先,虽然标准化的楼房空间格局使日常生活场域得到合理划分,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但是,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提升导致了生活成本的上升。其次,院落变楼阁后生活空间缩小,不仅导致与日常劳动生产相关的农具和农用机械无处存放,还影响到村民的日常生活。最后,农民对上楼生活的新鲜感渐渐退去,体会到楼上生活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后,回归田园式传统村落生活的欲望日渐强烈。然而,在短期内以提高经济收入的方式来解决以上问题并不现实,而城市化生活观念的培育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上楼农民只能利用农村社区管理相对松散的“漏洞”,通过空间再造来扩展自己的生活空间。于是,争夺和再造空间成为回归传统生活的一种选择。
(一)花园种菜
农民们虽然“提着锄头上了楼”,但是原有的农业生活方式却没有转变,骨子里的那份菜农情结仍然难以割舍。农民上楼后,社区在楼前花坛栽培了花草以美化环境,然而农民传统的村落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却对社区景观没有太大需求。此外,花园是社区的公共空间,村民普遍认为挨着自家楼房近的空间就属于自己可利用的场域。在村委会劝阻不力以及缺乏物业管理的情况下,他们将零碎的空地开垦成了小块耕地,甚至铲除花坛内的部分花草种上蔬菜。花园里种菜给社区生活带来了不便。一方面,瓜棚和菜架乱搭乱建,有碍观瞻,影响社区景观;另一方面,瓜果蔬菜容易滋生蚊虫,从而影响社区环境,不利邻里和谐。然而B村村支书对村民私自开垦花园的现象表示无能为力。
村民在花园里种菜根本管不住。上面有美化乡村的要求,我们也多次在广播上说过这件事情,让种菜的村民腾出地方来,可是都当做没听见。有几次我们是挨家挨户铲除花园里的蔬菜,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又种上了。(访谈对象:57岁,男,访谈时间:2020年6月27日)
“花园变菜园”给社区管理带来了很大困扰。一方面,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在日常社区管理中对村民的行为只可教育引导,不可行政命令式强制;另一方面,虽然村委会每年都会动员村民铲除花园内的蔬菜,但是动员过后,花坛种菜现象又会“死灰复燃”,难以根治。
(二)车库改房
B村在社区规划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农民对停放车辆和存放农具空间的需求,每一住户配套一个车库。车库位于小区楼栋第一层,车库面积约为15平方米,楼层低矮,通风和采光差。随着农业机械化普及,农业生产的农具日渐减少,可以说车库完全可以满足上楼农民存放农具的需求。然而,农民为了更好地利用公共空间,把车辆停放在楼下空地,将车库改建成房间,从而改变了车库的功能。车库改房简单便捷,经济花费少,但给上楼农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直接可见的好处,所以,一户改造成功,多户纷纷效仿。一位农户得意地讲述车库改房的便捷和诸多好处:
“很多人都是将自家的车停在车库外面,把车库改成了一个房间。把车库改成房间很简单,做一扇铝合金门窗,再接上水管,安上马桶基本就搞成了,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是住着方便啊。打牌、休息、聊天,平时还可以支个炉子在车库里烙饼做饭。”(访谈对象:38岁,女,访谈时间:2020年8月6日)
农民车库改房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家中有老人年纪大、腿脚不灵便。将楼下车库做简单改造,变作老年房,供家里腿脚不便的老人居住和养老。第二,对于楼层较高的住户而言,车库改房为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便利,吃饭、休息以及邻里互动不需要再爬上爬下。第三,为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做准备。可见,车库停车功能不断弱化,居住和养老功能增强。然而,车库改房后,狭窄的室内堆放着各种杂物,农民在狭小的空间内生火做饭、为电动车充电,从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小区晒粮
随着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屯粮的习惯和传统日渐消解,由此节省了较大的生产空间。B村主要的粮食作物为小麦和玉米,小麦和玉米采取集约化的种植方式,两种粮食作物收获后需要晾晒方可出售。上楼前,农民每家每户都有院子,虽然不大却为晒粮提供了极大便利,晒粮既方便又不影响交通。上楼后,农民没了院子,也不再采用以前田间地头“打场”的晒粮方式,只有占用交通道路、楼栋间的硬化路面以及文化活动广场晒粮。由于晒粮空间有限,农忙时节农户占用与争夺晒粮场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因为争夺场地而大打出手,影响邻里和睦与团结。一位经常在道路上晒粮的农户说:
“以前晒粮是在自己家地里‘打场’,后来村附近的路面硬化后就直接挪到路上晒粮。我们上楼后,各栋楼之间的路面都硬化了,给我们晒粮又增加了一些地方。每季晒粮得排队,这家晒完那家晒,有的还为争抢晒粮的地方吵架。”(访谈对象:57岁,男,访谈时间:2020年7月4日)
在公共道路等场所晒粮,农民也实属无奈。近年来,因国家土地政策日趋收紧,一些麦场、地头都种上了庄稼,晒粮空间越来越小,农民只有选择“霸道”式晒粮。村民占用社区公共空间打粮、晒粮等农事活动尽管为自己带来了便利,然而却对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首先,铺满粮食的道路使村民日常出行不便;其次,部分村民为了防止车辆碾碎粮食,设置路面障碍物(如酒瓶、石块、木头等),阻碍了交通,提高了交通事故发生率;再次,小区晒粮不仅影响了社区景观,还对社区环境造成了破坏。“霸道”式晒粮虽被法律所禁止,可对路政执法部门以及基层治理人员而言,强制执法会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不严格执法,又会阻碍交通,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面对法律和民情,路政执法左右为难。“上楼农民”晒粮难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四)自建田间房
田间房是指农民在自家田间地里搭建的用于暂时或长久性居住、停放农用车或存放农具的院落。田间房与楼房相伴出现的原因是为了摆脱“被上楼”沉重负担,方便生产生活。当地冬暖式大棚瓜菜种植与大棚鸡鸭养殖较多,大棚种植和大棚养殖的管理需要占用村民很多时间。在自家承包地内建田间房,既解决了居住问题,更方便了生产。农具、粮食有了地方存放,还减少了上楼后额外的生活开支。
田间房大致分为两种,一种田间房比较简陋,一般不足10平方米,主要用于临时休息、放置常用农具。建有此类田间房的村民过着“钟摆”式生活,即节日或农闲时节,农民回楼上生活,而农忙时节村民便暂时性居住在田间房。另一种田间房面积大,多在40平方米~50平方米,有的连同院落与厕所等可达上百平方米,此种田间房显然不再是临时性的,已经变成农民生活起居的家。
每家的土地一般分为两块,一大一小,小的我们叫“园子地”,因为面积小,所以我们都用来种大棚蔬菜。上楼后,小面积种菜已经不挣钱,所以很多人就干脆在自己家“园子地”搭一个院落,买一个集装箱改的房子。很多人觉得这样住起来方便。(访谈对象:43岁,男,访谈时间:2020年7月21日)
田间房确实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一方面,村民可以有更大的空间来从事农业生产,还可以在院落里养鸡养鸭、种树种菜;另一方面,因为田间房搭建在田间地里,所以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农作后随时可以就近休息的场所。然而,农民无邻无舍分散居住在田间地里,易给盗贼提供可乘之机,田间房内物品被盗窃的事件时有发生。可以说,田间房的零散分布给基层乡村治理带来了困难。
从花园种菜、车库改房、小区晒粮到自建田间房,上楼农民不断进行着生活、生产空间再生产。在此过程中,他们对空间的利用表达了全然不同的意义和内涵。传统乡土社会的农民所持的价值是以“己”为中心[21]31,所以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具有自利性、跟风性特征。在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农具不断减少、农民生活方式日益改变的条件下,农民对空间的需求应该说不再具有急迫性,但他们为何热衷于通过非正式途径扩展生活空间?其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行动逻辑。
三、上楼农民空间再造的行动逻辑
戴维·哈维认为:“不可能存在独立于各种社会关系之外的任何空间策略。”[22]319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表面上看是物理空间的延展,其背后却蕴含着农民特有的生活习惯和行动逻辑。
(一)生活逻辑:黜衣缩食的现实主义理性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导致农民无法真正扎根城市,农民普遍存在对都市生活的向往。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与生活品质是农村人羡慕和追求的;另一方面,农村人渴望拥有城市户口,从而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城市人同等福利。虽然“村改居”并未解决农民的城市户口问题,却给农民提供了体验城市生活的机会。不可否认,上楼后农民的生活相较以前院落生活干净卫生。然而,由于生活成本增加、农事生产不便等问题,他们住楼的激情和新鲜感日渐式微。一位上楼农民在体验了上楼生活与院落生活的不同后如是说:
“以前觉得城里人住楼干净、方便,就经常盼着有一天也能住上楼。我对孩子说,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在城里生活,可别在农村土里来土里去的,脏得很,累死个人。但是住上楼之后,生活成本确实提高了,后来想想,还是住在平房好,空间大,生活方便。”(访谈对象:46岁,女,访谈时间:2019年11月23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社会,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21]31以农为生的农民自古以来便是黏在土地上的,农民对农村传统的院落生活带有情感,难以更改。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便上楼生活提升了农民的生活品质,但他们依旧怀念和渴望传统的院落生活,于是出现了从“上楼”到“下楼”传统生活方式的重构与空间再造。
(二)情感逻辑:对传统生活习惯的怀念与留恋
“在农民传统观念中,家不仅是提供食物、舒适、保护及老年照顾等徒具物质和经济意义的房舍。更重要的是,家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和仪式上的意义。”[23]首先,在传统的村落,每家的院落提供给了农民足够的活动空间。在院落里,农民可以种菜、养家禽,也可以修理农具等。其次,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生产需要对院落进行空间改造,例如在院落搭建炉灶、棚子等。再次,农村院落的开放性促进了邻里关系,村民可以从门外观察院落里主人的生活样貌与日常行为。最后,农民上楼后打破了他们原有的生活模式,楼房的空间格局有限且固定,限制了农民日常的社会交往和邻里关系。
上楼后明显感觉太挤了,有些东西没处放。上楼以后我们串门都少了,以前有个院,只要家里有人就把大门四敞八开着。现在不行了,住上楼以后每家都是关着门的。现在走亲戚,七八个人就显得楼上特别挤,如果住在平房,屋里容不了那么多人,就拿几个马扎去院里。(访谈对象:55岁,女,访谈时间:2019年11月27日)
福柯笔下规训手段主要作用于时间、空间、计划、训练以及纪律,从而对人类活动进行控制和规范。有限的楼房空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活动范围,其身体受到空间的规训与限制。因此,只有创造空间才能征服空间,从而获得对空间的支配权。上楼后空间格局的转变与农民传统生活习惯存在冲突,于是在情理大于法理的农村社会,农民通常私自进行空间再造。
(三)乡土逻辑:“私”的传统价值理念深厚
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现代公民观念和公共意识,空间再生产的背后体现出上楼农民“私”的传统价值理念。晏阳初认为中国农民的四大根本性缺陷是“愚贫弱私”,其中农民“私”的传统秉性根深蒂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个毛病的。”[21]62农民的“私”意味着在社区中缺了公德。公德是指个人行为中具有公共性的道德意义的部分,且能对公共利益与社群凝聚有所贡献的个体行为,它指涉的是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即公共观念。“中国人,于身家而外漠不关心,素来缺乏于此。”[24]公德不彰的主因是一部分人极少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他们对陌生人缺乏尊重,甚至对伤害他人感到漠然。明确公共意识是公德养成的重要基础,缺乏明确的公共意识导致社会上对何物为公,何事为私认识相当模糊[25]。在上楼农民空间再造问题上,社区的公共空间是一个“公共池塘”,每个人都想从中占一点便宜。替别人着想不符合农村的习惯,因此大家经常忽视彼此的存在,于是村民对社区共有的空间便有了权利而没了义务。
此外,农民对独立私有空间的需求比较强烈。传统农村院落的居住格局,可以通过分家的模式造就父代核心家庭与子代多个核心家庭并立的代际居住空间格局,由此扩展了居住空间,创造了独立私有的个性化生活,还有利于容纳代际之间的矛盾和张力。农民上楼让农民的生活空间大大缩减,打破了代际居住空间既有的生产过程和逻辑,代际之间的居住空间受到挤压,在此有限的空间中形成的刚性结构加剧了代际之间的张力[26]。空间的缩减对上楼前的多子核心家庭影响最大。一方面,在农民上楼的过程中,一般原则是一个宅基地对应一套住房,但是多子家庭孩子成婚后需要拥有自己的住房,这样的空间生产和拓展压力一般传导给父辈,给父辈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压力。另一方面,家庭关系、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婆媳矛盾等问题促使家庭成员渴求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年轻子女不愿与老人同住,老人不适应年轻人的生活方式,私人生活空间是家庭成员的共同需求。
四、上楼农民空间再造的治理路径
建设一个良性运行的社区,既要有制度层面的合理设计和安排,还要有生活层面的人文关怀[27]。引导和规范上楼农民空间再造行为,既要考虑到上楼农民的切实需求,强化主体意识,培育社区认同,又要严厉打击占用公共空间、违法违规搭建棚户的行为。
(一)强化村民主体性观念
本质上说,农村社区治理是面向农民的工作,其核心和关键是增强村民的主体性和参与性,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培养村民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努力营造一种“社区无小事,你我共参与”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是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广大村民理应成为主角。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优化基层社区治理要强调“人”的价值和作用,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价值理念,使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配合与支持乡村建设工作。
上楼农民的感恩与奉献精神是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如果良好的社区环境治理制度得不到村民的自觉维护和遵守,那么终究会严重影响乡村治理成效。当前,基层社区治理更多的强调社区自组织的服务职能,而忽视服务对象对社会的回报和责任,导致部分获利对象只想索取,不想奉献,对社区建设和治理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因此,基层社区治理要坚持“谁受益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提供有偿服务或是“用奉献换服务”方式,增强上楼农民责任感。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要回归和强调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构建一种积极行动者逻辑,唤醒农民参与乡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性观念。
(二)重构新社区认同意识
伴随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群主义有所式微,地方社群逐渐向个体化与原子化方向发展,社区归属感逐渐减弱,集体认同逐渐消失。强化社群主义,重构社区认同是提升上楼农民主体性的重要手段。
社区认同的培育与重构必须让村民参与社区动员,即鼓励和动员上楼农民参加社区活动。在此过程中,可以发现彼此共同利益,以多样方式分享彼此生活,社区新意义便会由此产生。对于参与者来说,此种意义不仅存在于社区活动期间,而且存在于社区的集体记忆中。重视社区认同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培养,从而完成社区意识和意义的代际传承。通过社区认同地培育与构建,形成一种自我肯定的地方共同文化社群。在此文化社群中,社区是大家的,而非个人的。在社区中强化“家”的概念,使村民逐渐形成公民意识,从而在“我的社区”“我的邻居”“我的环境”中实现有效的社区治理。
(三)依法整治违规再造空间
首先,对零散的田间房进行集中搬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灵活性强,加之农民上楼置换出一定的土地空间,村两委可以在充分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并在民主集中决策以及征得政府支持的情况下,在临近楼房区划出一定范围,建设上楼农民生活与生产共享空间。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附加优惠与合理的有偿使用制度。
其次,对新建共享空间进行必要的规划与整治。新棚户不可随意搭建,在民主协商下要集中连片、统一面积、统一样式。新建空间要面积适中,尽量少占用耕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此外,要注重维护周边环境,形成整洁卫生、生活便利、生产便捷的上楼农民的辅助和补充空间。
最后,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侵占土地与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在一个有限的环境场域内,最微小的个体行动也蕴含着潜在的无限力量,足以改变局面[28]。在上楼农民空间再造中,那些追求个人蝇头小利,不配合集体行动或公共事务以及与公共决议唱反调的行为和思想会对周围群众产生潜移默化的“渗透”,形成从众效应。因此,这就必须对有此类行为的个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甚至是惩罚和打击。充分发挥“居民教育居民”“居民影响居民”的作用,为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营造一个“积极向上、人人参与、和谐共享”的文化氛围。
五、结语
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并非项飚笔下“新社会空间”[29]的构建,而是传统生活空间的回归与重构,体现了中国农民社会的连续性、执着性和创造性,也体现了在市场经济和个人竞争背景下,那种把集体利益置于私利之上的思想正在消逝。农民上楼后的空间再造不是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矛盾,而是传统生活方式与现代化生活方式之间的张力,也是农村社区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不可避免的问题。此外,在上楼农民空间再造的过程中,村社共同体及其村落意涵在城镇化过程中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甚至获得了新的生存机制和拓展空间,展现出强大的适应能力和融合性[30]。
部分的冲突恰恰是空间的恰当意义,这种意义应当被用来调节社会生活[22]254。也就是说,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上楼后因为空间的变化引发的邻里关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矛盾。因此,在治理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行为的时候,不仅要注重自治与法治措施的使用,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德治的作用。针对上楼农民不同形式的空间再造行为,一方面不能简单粗暴地将其拆除,要充分运用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与制止上楼农民各种形式的空间再造行为。另一方面,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整合资源解民忧,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合理规范上楼农民的空间再造行为。
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31]可以说,乡村振兴本质在于农民的振兴,农村现代化本质在于农民的现代化。农民住房不是衡量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唯一指标,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转变。在此过程中,不能运用行政的强力而一厢情愿地对农民进行现代化改造,强迫农民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转变。社区不仅仅是制度空间,更是生活空间,任何社区行动都应当考虑人的社会性和生活本质。理想的社区治理应该是制度理性与生活本性在本土化空间中的协调与均衡,个人的生活选择既要与其生活预期相吻合,同时要与整个社区的制度规则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