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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内涵与变形:一项全球思想史的考察

2022-02-23张旭鹏

社会观察 2022年12期
关键词:大革命观念革命

文/张旭鹏

艾玛·罗斯柴尔德认为,跨国思想史研究的一个危险之处就在于,当一种观念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中后,就会发生一次变形,同时取代原来的观念。如此反复几次之后,这一观念的内涵便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其最初的含义渐行渐远。不论观念是在横向的空间传播中,还是在纵向的时间演进上,都会划出一道长长的“观念之弧”(Arcs of Ideas),而从这条弧线的开端到终点,亦即从观念的最初形态到最终形态,已经发生了明确的变形。西方语境中的“革命”观念即是如此,它自产生以来,其内涵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丰富,直至具备了现代“革命”概念的各种特点。与此同时,“革命”观念向西方之外地区的传播,也使之在这一过程中发生变形,在新的空间中获得了更多不同的意涵。

现代西语中的“革命”一词(英文revolution、法文révolution、德文revolution、意大利文rivoluzione)源自拉丁语revolutio,最初是指时间或空间上的旋转循环运动,哥白尼《天体运行论》中“运行”一词使用的便是revolutionibus。16世纪时,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一些历史学家率先赋予“革命”以政治内涵。他们在著作中使用rivoluzione一词或其变体revoluzione来指称美第奇家族在佛罗伦萨统治的频繁更迭,并认为这种变动具有周期性地向过去的政治制度回归的特点。这种循环往复的政治变动,与天体的运动之间确实有相似和可比之处。

到17世纪40年代,因目睹欧洲各地频仍的战争、内战和政治动荡,一些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历史学家最早使用rivoluzione的复数形式rivoluzioni来描述此类历史事件,并撰写了相关著作。这一时期,rivoluzioni一词开始具有线性的、剧烈的政治变动的含义,比如王国的兴衰、朝代的覆灭等,逐渐接近“革命”的现代意涵。不过,该词在当时基本只出现在著作的标题中和开篇部分,或者以大写的方式印在扉页上,正文中则很少使用或几乎不用,这很可能只是作者或出版商的一种营销噱头,为了增加图书的卖点。

这种情况说明,rivoluzioni作为一个新词尚未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人们在习惯上还是经常使用传统的sollevazioni(起义)、ribellioni(叛乱)、cambiamenti(变化)、mutazioni(突变)等词。但在此后,rivoluzioni一词的使用开始增多,出现了与旧有的表示政府或统治更迭的术语并用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rivoluzioni一词除了有“大变”“巨变”之义外,依然保留了向旧有的秩序回归的内涵。

在英国,revolution一词获得政治变动的含义大致是在1648年。这一方面是受到了意大利学者在同样含义上使用rivoluzioni一词的影响;另一方面,英国当时正处于内战之中,一些学者希望通过了解其他国家所发生的类似事件为英国当下所面临的政治危机提供借鉴。1648年,在伦敦刊印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革命”(revolution)一词:“如果上帝秘密安排的毁灭之日来临的话,那些伟大的君主和政治家仅凭他们的智慧、权谋、勇气以及战士们的力量,是不可能阻止共和国和君主制发生变化和革命(revolutions)的。”显然,“革命”在这里的意思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神意所决定的政治变化。

可以看出,在17世纪中期英国内战的背景下,“革命”首先延续了以往的含义,意指一种政治变动。其次,更重要的是,“革命”是上帝旨意的表达,因而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左右的。不过,随着内战结束后克伦威尔独裁政权的建立,尤其是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革命”一词中向着旧制度回归的含义得到强调。雷蒙·威廉斯在分析“革命”一词在英语中的语义变化时也指出,17世纪“革命”一词在表示政治变化方面,与该词过去的意涵有所重叠,即周期性的恢复(restoration)旧有的政治秩序之意,但其主宰力量是上帝(Providential)而非命运女神(Fortune)。因此,“革命”较之之前用于表达同类意思的rebellion(叛乱)一词,更具正面含义:rebellion是破坏法律,而revolution是推翻暴君。或者说,revolution中的周期性含义意味着恢复或革新之前的法定的执政当局,与rebellion一词中所带有的不正当地反对执政当局的意涵不同。

经过17世纪中期英国的内战,“革命”一词具有了较为明确的内涵,即循环式的政治变动。这一特点在内战结束后霍布斯创作于1668年的《贝希摩斯》中,有着最为形象和全面的概括,人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国王权力被夺取后又渐次传递,最后又以相反的路线一步步重新回到国王手中的过程。而在创作于内战期间即1651年的《利维坦》中,霍布斯更加详细地描述了教会是如何逐步夺取国家的权力,这一权力后来又如何被国家收回的过程。首先是国王权力被剥夺并转移的过程:国王→长期议会→残缺议会→护国主;其次是逆向的权力重新回归国王手中的过程:护国主→残缺议会→长期议会→国王。这就是霍布斯所说的“革命”中的“主权权力的循环运动”(a circular motion of the sovereign power)。不过,霍布斯认为,这种循环并不只是一种简单地向过去统治形式的回归,因为复辟的君主制是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之上的。

从霍布斯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观念,那就是掌握了科学、理性的法则后,就会避免“革命”的发生。这说明,与之前的“革命”观念相比,主宰革命的力量已经不再是上帝或天意,而是理性与科学,或者是作为自然神的上帝,革命因而是世俗性的。这样,经由17世纪中叶的英国内战,revolution向现代意义上的“革命”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尽管包括从英国内战到光荣革命在内的一系列相关的政治事件也被称作“革命”,但一般认为,法国大革命才是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革命。法国大革命赋予了革命观念新的内涵,即国家政权、社会结构、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发生的全面的、彻底的、剧烈的变革。从由暴力导致的剧变、大变的角度看,人们对于现代革命的感觉和体验基本都来自法国大革命。

自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来,“变化”已经成为现代革命观念的一个核心内涵,这是它区别于以往的革命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也使得革命失去了其原初的含义。但与此同时,变化中也孕育了一种新异性,意味着新时代、新纪元的到来,也意味着与过去的断裂和重新开始等意象。汉娜·阿伦特恰如其分地指出:“用暴力和变革来描写革命现象都是不够的。只有在变革的发生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在暴力被用来构成一个完全不同的政府形式,并导致形成一个新的政体时……才谈得上革命。”

至此,革命所蕴含的“变”(change)与“新”(new)的意涵,最终赋予法国大革命及后来的所有革命一种时间向度,即革命是向前发展的,指向了未来。虽然这种未来的愿景是模糊的,甚至一开始是不切实际的,但它却点燃了人们无穷的想象力,推动人们去实现革命的目标。在法国大革命之后,许多革命都为自己定下了一个基本任务,即摧毁旧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一整套思想、感情、习惯和道德上的附属物。总之,革命不希望再重演过去,它力求摆脱历史的束缚,甚至逃离历史,哪怕是以剧烈和暴力的方式。革命因而就如弗朗索瓦·孚雷所言,它成为一个绝对的开端,历史的一个零点,充满了有待未来完成的大业。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面向未来的革命将创造新的历史,或者就是历史本身。

革命获得一种指向未来的时间向度,其实也就是科塞勒克所谓的概念的“时间化”(temporalization)的过程。经历这样一种转变,革命一词被抽象化、总括化,成为一个“集合单数”的概念。“革命”一词不再像17世纪早期那样,以复数的形式使用,指某些具体的、不同的革命。相反,“革命”开始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从其内部统合了所有个别的革命进程,从而上升为一个特定的和总体性的范畴。正如科塞勒克指出的:“革命成为一个元历史概念,与其自然起源完全分离……换句话说,革命获得了一种超验的意义,不仅成为知识的调控原则,而且成为所有被卷入革命中的人的行为的调控原则。自此以后,革命进程与一种既受革命进程制约又反过来对它产生影响的意识,不可分割地同属于一个整体。现代革命概念所有更丰富的特征都是在这种元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这种总体化的革命观念开启了一个新的“期待视域”,它吸引更多有着坚定革命信念的人参与其中。用詹姆斯·比林顿的话说就是,革命已经成为19世纪的世俗宗教。从此,革命告别了罗宾汉式的侠盗、乡间的秘密会社、各种千禧年运动式的农民起义、前工业化都市的暴民与暴动、劳工阶级的宗教门派等“原始”和“古朴”的形式,迎来了以知识分子为主的职业革命者参与并领导的现代模式。

最终,这种代表了总体性的、具有坚定信念的革命观念,让革命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得一种具有无限可能的普遍性。在空间上,革命意味着一场世界革命,肩负解放全人类的重任;在时间上,革命意味着一场永久革命,在实现其全部目的之前绝不停止。革命也因此超越其发源地,向欧洲以及西方文明之外的所有地区传播。革命进而成为普遍历史的一部分。

在19世纪乃至20世纪上半叶的所有现代革命中,几乎都可以看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子。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全球性影响,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指出,在同时代的所有革命中,只有法国大革命是世界性的。它不仅为日后所有的革命提供了榜样,其教训也融入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中。不过,对于法国大革命及其所孕育的现代革命的普遍原则的大多数理解,基本都是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展开的。也就是说,革命通常被看作是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彼此对立的两个群体或阶级之间的冲突。比如,为争夺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双方。然而,在现代革命中还有这样一类革命,它不是发生在一国之内,而是发生两个国家——更准确地说发生在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对抗的双方分属于不同的民族甚至种族,带有强烈的民族独立和解放斗争的性质。这类革命波及人数之多、涵盖地区之广,使之更具崇高性、鼓动性和持久性。正是借助这类革命,源自法国大革命的现代革命理念才真正全球化,获得了世界历史意义。

在所有这类革命中,海地革命因为最早爆发而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和象征意义:它是历史上唯一成功的奴隶起义,是第一场黑人推翻白人统治者的斗争,是拉丁美洲独立战争的先声,是最为激进的反对奴隶制和种族歧视的运动。不过,海地革命的贡献还在于它为现代革命提供了全新的内涵。在这场革命中孕育而生的反殖民主义、反帝国主义、反种族主义、普遍人权等理念,不仅是以往发生在民族国家内部或具有“内战”性质的革命所不具备的,而且也伴随着革命影响的扩散,成为19世纪以来发生在欧洲各帝国内部以及欧洲之外的革命的基本原则。

沃勒斯坦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看到,海地的法国白人移民者利用国内的革命原则不断加强自治权的行动,直接引发了黑人的革命意识,但是当海地革命出人意料地迅速展开时,所有曾经的革命者,不论是拿破仑、英国人还是美国和拉丁美洲的白人移民革命者都千方百计地试图摧毁或至少遏制这些现在的革命者。革命的精神到底何在?它是普世主义的还是仅仅为了满足国内的阶级利益?它是超越种族的还是局限于民族国家之内?海地革命的爆发,显然有助于从外部推动法国人去反思这些革命的悖论。

1807年,在海地宣布独立三年后,黑格尔出版了《精神现象学》一书。在这部书中,黑格尔提出了著名的“主奴辩证法”,其灵感就来自海地黑奴反抗白人主人的斗争。所谓的“主奴辩证法”是指,当同为自为存在的两个自我意识发生对立时,双方会发生一场较量,最终的结果会产生一种主奴关系:其中拥有独立意识的一方是主人,拥有不独立意识的一方是奴隶。黑格尔把海地发生的轰动事件,作为他在《精神现象学》中的论证的关键。加勒比海奴隶反对主人的这场革命,是相互承认的辩证逻辑成为世界历史主旋律的时刻,是自由的普遍实现的故事。

黑格尔的例子说明,两种对立的自我意识之间的生死较量,就是所谓的“追求承认的斗争”(struggle for recognition)。正是海地革命与法国大革命之间发生的对承认的斗争,而不仅仅是后者抽象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意识”,才使得一种糅合了两种革命观念的新的革命观念应运而生。这种新的革命观念将以往在欧洲语境中产生的变动性、总体性和普遍性与反帝国主义、反殖民主义、反种族主义,以及超越种族的自由、平等和人权统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总体性。而这种新的总体性将带来对革命观念更完整的理解,也使得革命观念具有了真正的普遍性。

如果说革命观念在欧洲语境中的演进,让人们可以从时间之轴上看到它的形成和变形,那么海地革命则促使人们从空间角度去思考现代革命观念的重塑与锻造。回顾革命观念在时间尤其是空间之中的“变形之弧”,人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现代革命观念不只是欧洲的产物,也不只是产生于欧洲的革命观念全球传播的结果,它是源自欧洲的革命观念与不同地方因素彼此影响、相互成就的混合之物。经过这一过程,革命观念既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变化,也增添了更为丰富和更具普遍意义的内涵。只有在不同的空间,与不同的地方因素进行协调,革命才会克服抽象的普遍主义,获得一种更加真实的和真有实践意义的普遍性。对于那些后来的革命者来说,不论他们来自欧洲还是欧洲之外,革命既不是对过往经验的重复,也不是对欧洲经验的模仿。相反,革命是为了实现自身更为切实的目标。唯如此,革命者才能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那样,“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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