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演变及特征分析
2022-02-22白子明周慧秋
白子明 周慧秋
(东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3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凭借丰富的资源和低廉的成本快速融入国际渔业分工体系,逐渐形成了向美国、日本、欧盟等出口,自美国、荷兰、东盟等进口水产品的较为稳定的市场结构。[1]但近些年来,一方面世界经济表现疲软,另一方面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球水产品贸易格局出现了很大变动。因此,调整中国水产品贸易结构、拓展多元化水产品进出口渠道意义重大。
农业农村部出台的 《2020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渔业“走出去”,开阔国际市场,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作为中国渔业领域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东盟在渔业领域与中国的合作规模及潜力都非常大。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全面启动以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双方在水产品方面的贸易合作更加密切,中国已经成为东盟水产品第三大出口市场,而东盟已经成为中国水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2]
目前,学术界关于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的研究成果颇丰,研究领域多聚焦于贸易现状、影响因素、贸易潜力等方面,研究方法多采用定性分析或计算双边贸易结合度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竞争力指数等实证分析。[3-6]这些研究文献大多是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总量数据来反映中国与东盟间的水产品贸易关系,没有深入刻画出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间的水产品贸易特征,因而不能反映双方贸易格局的变动。全面分析中国在水产品贸易网络中的相对地位及网络特征,对于有效调整国内水产品贸易相关政策、保障水产品贸易安全和渔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该方法以“关系”为核心,力求反映一个区域性贸易网络特征,进而准确描述一个国家在区域贸易网络中的地位。[7]少数学者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中国-东盟能源产品贸易网络进行了研究,但针对水产品贸易网络的研究文献尚不多见。
二、水产品分类及中国与东盟水产品的贸易特点
(一)水产品分类
东盟成员国包括印度尼西亚(IDN)、马来西亚(MYS)、菲律宾(PHL)、泰国(THA)、新加坡(SGP)、文莱(BRN)、柬埔寨(KHM)、老挝(LAO)、缅甸(MMR)、越南(VNM)。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中关于水产品的分类方法,结合相关文献提供的经验,笔者采用HS92编码制度对水产品作出如下分类:0301活鱼、0302冷藏整鱼、0303冻鱼、0304鱼片、0305腌鱼、熏鱼、0306甲壳动物、0307软体动物。[8]
(二)中国与东盟水产品的贸易特点
1.贸易额不断扩大,中国基本保持净出口国地位。2004—2019年,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快速发展,贸易额从2004年的2.90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42.68亿美元,增长了近14倍,年均增长率近20%。总体上看,双边水产品贸易额不断扩大,但增长率有所波动,大体上呈现 “平缓-快速增长-平缓-激增”的趋势。从贸易地位看,中国基本保持净出口国地位,仅在2019年出现了贸易逆差。出口方面,2004—2019年,中国对东盟水产品出口额基本保持增长,但2017年因全球经济疲软,加之以东盟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相继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9]出口额有轻微下降,2018年继续平稳增长。进口方面,以2017年为界,可以明显划分为两个阶段,2017年之前,中国自东盟进口的水产品增长相对缓慢,但2017年之后,中国自东盟进口的水产品规模激增,进口额年均增加近5亿美元(见图1)。
图1 2004—2019年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额变动趋势
2.贸易品类集中,结构较为单一。从中国对东盟出口水产品结构看,2005—2019年,中国出口的水产品主要集中在0303冻鱼、0304鱼片、0306甲壳动物、0307软体动物。其中0303冻鱼在整个水产品出口结构中占比超过一半,以绝对优势成为最主要的出口水产品,由此推知中国对东盟水产品出口增长主要归因于冻鱼出口额的增长。0304鱼片的出口占比从2005年的13.81%降至2019年的4.39%,0307软体动物的占比保持在10%~20%之间,0306甲壳动物的占比变化趋势与之类似,中间一些年份出现了波动,但出口占比总体超过20%(见表1)。
表1 2005—2019年中国对东盟出口水产品结构单位:%
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状况相似,中国自东盟进口的水产品主要集中在0303冻鱼、0306甲壳动物、0307软体动物。其中0303冻鱼、0306甲壳动物的进口占比较高,是主要的进口水产品,但二者的占比变化有所不同,0303冻鱼的占比呈明显倒“U”型,而0306甲壳动物的占比总体保持增长趋势,0307软体动物的进口占比基本维持在10%左右(见表 2)。
表2 2005—2019年中国自东盟进口水产品结构 单位:%
由此可见,由于市场需求及仓储物流水平变化等原因,中国与东盟间的水产品贸易种类较为集中。进一步分析,中国对东盟出口的水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0301-0305),而中国自东盟进口的水产品中,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不断上升(0306、0307)。
三、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演化及特征分析
为分析不同时期贸易网络的变化情况,本研究选择将2004年、2009年、2014年、2019年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利用UCINET和Netdraw软件刻画出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拓扑图(见图2,其中各个节点的大小代表各个国家在整个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影响力的大小,各个节点之间连线的粗细代表双边水产品贸易额在整个网络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整个网络的特征及演化过程。
图2 2004—2019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拓扑图
(一)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密度分析
网络密度主要用于反映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各国家间联系的总体紧密程度,网络密度值越高,表示贸易网络中各个国家间的贸易关系越密切。如果两国发生了水产品贸易,则认为两国间发生了实际关系,网络密度的计算方法为:贸易网络中发生的实际贸易数与理论上最多能够发生的贸易数之间的比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Dm表示网络密度,M表示贸易网络中实际发生的显著贸易数量,n表示节点数量。
由图2及表3结果可知,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密度值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但低于最初值的变化,密度值均超过了0.8,整体上网络密度较高,表明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各个国家间的贸易联系比较密切,但近几年联系有所削弱。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全球经济不景气,水产品贸易发展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可能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水产品贸易格局越来越多元化,全球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伙伴越来越广泛。
表3 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密度
(二)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中心性分析
中心性是衡量一个国家在贸易网络中所占地位的指标。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是居于中心位置,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力越大。本研究进行的中心性分析包括度中心性分析、中间中心性分析、接近中心性分析。
1.度中心性分析。度中心性主要用于描述一个国家在贸易网络中是否处于中心位置,度中心性越高,表明该国家与网络内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越密切,越有可能位于网络中心位置。笔者采用相对中心度(RDC)来衡量各国的中心性,相对中心度是指一个节点的绝对中心度与网络中最大可能度数之比。[10]
表4结果显示,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各个国家的相对中心度都有所提升,其中,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的相对中心度排名靠前,占据着网络的中心位置。中国的排名在中上游徘徊,表明中国在贸易网络中较为靠近中心位置,而文莱、柬埔寨、老挝相对中心度较低,可能是因为地理位置偏僻、市场拓展程度低、经济规模小等,导致这些国家远离贸易网络中心位置。[11]
表4 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相对中心度
具体看,2004年整体网络的平均相对中心度为0.855,大于等于平均值的国家有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越南等7个国家,表明这7个国家与其他国家间发生的水产品贸易往来较密切,其中中国、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新加坡的相对中心度最高,居于贸易网络的中心位置。2009年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相对中心度有轻微下降,其网络中心位置有所丧失,相反,马来西亚成为贸易网络的新中心。2014年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的网络中心位置有所削弱。2017年各个国家的相对中心度整体有所上升。
2.中间中心性分析。中间中心度(BC)主要通过分析网络中某个国家对其他国家的“桥梁作用”来体现其影响能力,影响能力越强,越可能处在贸易网络的中心位置。
表5数据显示,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中间中心度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中国、泰国、越南始终保持着较高的中间中心度,在贸易网络中的枢纽作用较强,对其他国家的水产品贸易存在较强的“桥梁作用”,是贸易网络中的重要角色。反观菲律宾、老挝、柬埔寨、缅甸,其中间中心度始终较低,说明其在贸易网络中承担的“承接”作用弱,远离贸易网络的中心,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影响相对要小。
表5 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中间中心度
3.接近中心性分析。接近中心度(CC)主要用于衡量网络中一个国家不受其他国家影响、独立开展贸易的能力,接近中心度越高,对其他国家的依赖程度越低,开展贸易越便捷,越可能居于网络中心位置。
由表6结果可知,柬埔寨、老挝、缅甸的接近中心度始终低于平均值,说明这4个国家与其他国家“距离较远”,独立开展贸易困难,泰国、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中国、马来西亚的接近中心度较高,在水产品贸易过程中较少依赖其他国家。
表6 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接近中心度
综合上述3种中心性分析,中国的相对中心度排名始终较为靠前,中间中心度高于平均值,接近中心度高于平均值且排名靠前,这说明中国在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对其他国家的控制能力较强,“贸易桥梁”作用较为明显,而且受其他国家钳制小,具备较强的、独立开展贸易的能力。由此可以判断,中国在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中是处于较为中心位置的,尽管与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枢纽作用相比还有所欠缺,但总体上,中国在水产品贸易网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三)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核心-边缘分析
全球范围内贸易关系格局大致可以划分为核心国、半边缘国、边缘国。[12]基于前文对网络中心性的分析,划分出贸易网络的核心和边缘区域。核心-边缘结构的分析包含离散型和连续型两种,[13]借鉴陈银飞(2011)的评价体系,节点核心度大于0.1为核心国家,节点核心度小于0.01为边缘国家,节点核心度介于0.01和0.1之间的为半边缘国家。[14]具体划分见表7。
表7 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核心-边缘结构
此处有必要作出解释,核心国与之前分析的中心性并不完全相同,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相似性,一般认为核心度高是中心度高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由表7可知,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比较稳定,从2004年至2019年,整体结构未发生特别大的变动。在这个贸易网络中,核心国成员较为稳定,主要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越南等国家,这可能与这些国家适宜的气候条件及优越的地理位置有关。2004年,菲律宾处于半边缘国地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菲律宾在整个贸易网络中也逐渐成为核心国家,文莱也从贸易边缘国逐渐转变为半边缘国。
四、结论及建议
笔者主要描述了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特征并分析中国在整个贸易网络中的相对地位。首先对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现状进行分析,然后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运用UCINET和Netdraw绘制出 2004年、2009年、2014年、2019年网络拓扑图,对贸易网络进行密度、中心度、核心-边缘测算,得出如下结论:(1)2004—2019年,中国-东盟双边水产品贸易额增长迅速,从2004年的2.90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42.68亿美元。在此期间,中国的出口增速有所放缓,近几年还出现了下降,2017年以来进口快速增长,总体上中国基本保持净进口国地位。贸易结构上,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种类较为集中,中国主要向东盟出口低附加价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东盟向中国出口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品不断增加。(2)从贸易网络的密度分析看,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密度有小幅度下降,但整体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各国间水产品贸易联系较为紧密,双边水产品贸易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3)从贸易网络的中心性分析看,中国、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居于贸易网络中心位置。中国的相对中心度排名较为靠前,中间中心度高于平均值,接近中心度高于平均值且排名较为靠前,说明总体上中国较为靠近网络中心位置。(4)从核心-边缘结构分析看,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比较稳定,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越南始终居于核心国地位,菲律宾逐渐从半边缘国成为核心国,文莱从边缘国成为半边缘国,贸易网络中的国家都在不断提升自身地位。
由此可见,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但要进一步挖掘贸易潜力尚存在一定难度,具体对策措施上,可以采取下列方法促进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1)优化中国水产品贸易结构。中国与东盟水产品贸易种类较为集中且结构较为单一,贸易结构亟须优化。中国相关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进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中国水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2)强化中国在贸易网络中的中心位置。从贸易网络的密度分析和中心性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在贸易网络中居于核心国地位,距离中心位置也较为接近,但这个位置与中国现有的经济体量相比仍有差距。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应进一步推动国家间水产品贸易的协同发展,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巩固自身在贸易网络中的核心地位。(3)加强与网络内各国家间的合作。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渔业资源均非常丰富,同时双方对水产品的需求都非常大。中国应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渔业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提升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网络的密度和中心性,提高水产品贸易的一体化水平,打造全面开放的贸易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