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机制研究
2022-02-22王文治路
王文治路 优
(1天津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天津 300387;2浙江工商大学 经济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一、引言
当前,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其中信息通信服务、专利许可贸易及金融服务等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先导。[1]2007—2017年,全球服务贸易增速达到3.9%,显著高于全球货物贸易2.4%的增速。因此,尽管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尚未占据主体地位,但其呈现的发展潜力却是显而易见的。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形态。传统服务贸易的研究认为,服务贸易具有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不可贮存性,从而具有不可贸易性。而在互联网时代,这种传统的观点受到严峻挑战。如金融、保险、广告等服务行业多数已实现线上办公,软件等新兴服务业大多依托于互联网技术,传统服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度日益加深,线上点餐、线上购物、线上教育等服务业新形态发展迅速。此外,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持续蔓延,餐饮、旅游、零售、交通运输等以线下活动为主的传统人口密集型行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对线上交易的需求越来越大,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线上娱乐、线上消费等呈爆发式增长。加之5G通信技术、3D打印、物联网、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规模必然进一步扩张,发展前景广阔。在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稍显滞后。2019年中国服务贸易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5%,落后于发达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且长期处于逆差状态,服务贸易出口远远低于服务贸易进口。此外,中国服务贸易更多体现在规模扩大上,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制约了中国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二、文献综述
学术界关于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研究由来已久。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服务是农业与工业中的一个投入要素,因而对服务贸易的研究并不深入。Baumol W.J(1967)认为,餐饮业、理发、银行等服务业仅仅是服务于国内消费的,属于需要面对面的线下交易。[2]Bhagwati J.N.(1984)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服务业逐渐具备商品的特征,其可贸易性逐渐增强。[3]Baumol W.J.(1985)认为,金融、保险、业务处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等可被视为现代服务出口贸易。[4]
尽管当前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但大多数研究仍然是基于服务贸易规模即服务贸易的“量”而非“质”展开的,这也是有关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研究起步较晚的重要原因之一。自Lall S.et al.(2006)、Hausmann R.et al.(2007)率先提出出口技术复杂度概念并构建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标体系后,学术界关于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研究逐渐兴起。[5-6]早期,相关研究以计算货物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为主。如 Mishra S.et al.(2011)、Gable S.l.&Mishea S.(2011)最早将出口技术复杂度概念拓展至服务业,通过计算了服务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来研究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7-8]戴翔(2012)从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内涵角度出发进行相关研究,认为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内涵仍然偏低。[9]随着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入和细化,传统总值贸易核算已经无法反映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一国产业的真实比较优势。对此,程大中等(2017)、张雨(2017)提出了基于增加值视角的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概念,以更好反映全球价值链分工背景下一国服务贸易的“质”。[10-1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形态发生重大变化,服务产品数字化程度、可贸易性逐渐增强,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部分学者关注到了这一趋势,关于互联网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逐渐兴起。Freund C.&Weinhold D.(2002)较早实证研究了互联网与服务贸易之间的关系。[12]Choi C.(2010)利用引力模型实证研究互联网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发现一个国家和地区互联网接入的增加会促进其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13]Yousefi A.(2018)发现,互联网用户增加、GDP增长和贸易开放度加大等均会对服务进出口产生正向影响。其中,互联网用户增加对发达国家服务出口的影响更强,对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的影响极其微弱。[14]Hellmanzik C.&Schmitz M.(2015)以双边超链接和国家间双边网站访问作为互联网代理变量展开研究,发现虚拟邻近对视听服务贸易的影响大于对服务贸易总额的影响。[15]Salmani B.et al.(2015)采用非平衡面板数据并修正引力模型进行研究,发现互联网对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服务贸易具有显著正向影响。[16]Gnangnon S.K.et al.(2018)使用2000—2013年175个国家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一国和地区互联网使用水平的提高有助于该国融入国际服务贸易市场。[17]杨巧(2018)指出,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对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两方面均有提升作用。[18]朱贤强等(2020)认为,跨境电商有利于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规模和效益,对服务贸易的结构和层次起到了优化作用。[19]
综上,学术界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对服务贸易“量”的影响方面,对服务贸易“质”的研究并不多见。对此,笔者主要从互联网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方面展开研究。考虑到全球价值链贸易发展及传统贸易总值核算下的出口技术复杂度局限性,笔者借鉴程大中等(2017)[10]的研究,构建了基于增加值的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标体系,以克服传统出口技术复杂度研究的局限性。运用中介效应模型进行机制检验,以便与多数研究文献仅检验互联网与服务贸易的相关关系进行区分。
三、影响机制分析
(一)生产率效应影响机制
数字经济发展优化了服务产品的生产流程。互联网将位于不同国家的企业和消费者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制造业不同,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更多直接面向用户,具有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服务产品的生产更多考虑用户体验。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使用使得企业能够获取更多关于市场需求与用户特征的信息,从而制造出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打造企业口碑与品牌,提升服务企业的生产率。随着服务产品个性化、定制化趋势增强,服务型企业必须更加了解技术前沿,更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提升企业服务产品的技术内涵。互联网加强了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服务产品的生产流程得以优化,服务行业生产率得以提升。此外,互联网大大提高了服务产品数字化、可视化程度及可贸易性,其生产经营流程能够通过算法进行监测与分析,不断促进企业转变创新模式与生产管理模式,高度注重客户体验,从而更好地把握客户需求,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互联网增强了服务业与制造业等其他产业的关联度。一方面,服务业为制造业提供相应服务产品,如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研发服务等,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得以加强。尤其是从事研发服务的企业为制造业提供的研发服务,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必然会更加努力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这种技术提升效应对知识与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的影响更加显著。另一方面,制造业使用服务,制造业技术溢出效应也会使服务企业获得制造业先进的技术水平,并将先进技术应用到企业自身,不断增强服务产品的技术内涵。
(二)贸易成本效应影响机制
国际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细化增加了跨国生产的工序与复杂度,对各生产环节间的联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交易数量的快速增长,企业交易成本也将相应提高。互联网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而使企业有更多可用资金投入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
一是降低企业信息成本。根据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冰山成本”概念,企业信息成本可分为地理距离成本和人为因素成本。一方面,互联网发展克服了地理距离障碍,为企业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业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世界各国消费者进行交流,充分了解消费者需求,快速获取用户体验,降低了地理距离造成的信息不畅成本。企业在充分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自身产品技术复杂度,增加出口数量。另一方面,在传统贸易理论设定的条件下,买卖双方若要进行“面对面”交易,需要花费大量交通成本、沟通成本、信息匹配成本,若进口国设置贸易壁垒、制度环境不佳,则这种信息成本将更高。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这些“人为因素”成本,买卖双方在网上即可完成信息交换,降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尤其是金融、教育等服务业,基本能够完全实现远程服务。此外,在互联网条件下,各国的服务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加之跨国支付、跨国物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企业跨国交易更加便利,企业信息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降低企业协调成本。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将服务视为不可贸易品,多数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具有同时性,只能在很小的地理范围内提供服务,服务贸易比例极其微小。因此,在传统贸易条件下,企业提供离岸服务花费的成本十分高昂,其中,又以协调各经营环节的成本即内部协调成本最高。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企业内部经营各环节间的联系愈加密切,内部协调成本大大降低。此外,相比于自身承担所有经营环节,将某些环节外包给其他企业可使企业节省资金,有利于企业整合资源,进而将更多精力转向企业研发和拓展国际市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三)出口增长效应影响机制
互联网对服务贸易进出口均有显著正向影响。首先,互联网发展有利于企业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及匹配用户成本,有利于服务贸易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服务贸易规模扩大。其次,互联网增强了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传统的图书、课程、音像制品等均可被制作为数字产品进行跨境流动,这些知识密集型数字产品以低成本、高度专业化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快速输出到世界各地,且贸易规模逐渐扩大。最后,互联网发展有利于企业打造自身品牌,提升服务产品异质性及知识含量,有利于拓展企业服务贸易出口份额与技术复杂度。
互联网可通过提升生产率效应增加服务出口及服务技术复杂度。一方面,根据Melitz M.J.&Bernard A.B.(2008)[20]的模型,假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水平有临界值,只有高于该临界值时企业的出口才能够获利,此时企业选择出口产品,否则将选择不出口产品。据此,互联网发展可以使生产率、产品质量水平高于临界值的出口企业利润增加,进而促使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降低了出口产品质量水平临界值,部分原本选择不出口的企业看到出口行为有利可图,从而选择出口,使得服务出口数量增加。与商品贸易不同,服务型企业产品与用户体验密切相关,用户意见对服务产品而言至关重要,而互联网能够加速用户意的传播。因此,企业出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考虑,会竭尽全力提高自身生产率,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质量,切实维护企业形象。
四、模型设计
(一)基准回归模型
基于已有文献及影响机制分析,笔者构建了如下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
其中,i表示国家,t表示年份,SEXPYit表示一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Internetit表示一国的互联网发展程度,Xit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包括贸易开放度、人力资本指数、物质资本、FDI存量、本国服务业发展规模、制度环境,ξt表示年份固定效应,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中介效应模型
基于理论与影响机制分析,笔者重点考察互联网发展程度通过生产率渠道、出口渠道及贸易成本渠道对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借鉴温忠麟(2014)[21]提出的中介效应模型,构建了如下模型:
式(2)至式(3)中,Mit表示中介变量,包括一国的生产率(tfp)、一国的贸易成本(tradecost)以及一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sexp)。首先对基准回归模型式(1)进行检验,若系数α1显著,则进行后续检验步骤。其次对式(2)进行回归,若系数β1显著,表明互联网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是显著的。最后对式(3)进行回归,若系数λ1与λ2均显著,表明存在部分中介效应;若λ1不显著而λ2显著,表明存在完全中介效应。若式(2)中系数 β1不显著,或式(3)中系数λ2不显著,应当使用Sobel、Bootstrap或MCMC检验做进一步识别,其中检验信度较强的方法为偏差校正非参数百分位Bootstrap法。笔者先运用逐步回归法进行识别,若逐步回归法结果不显著再运用Bootstrap法进行识别。
(三)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SEXPY)。出口技术复杂度概念最早由Hausmann(2007)[6]提出。最初的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包含一国产品的出口,这种出口更多的是指总值贸易。然而,当前全球价值链分工不断深化,传统总值贸易核算方法仅关注最终产品出口,忽视了贸易产品中的国外增加值成分,并且包含大量重复计算,造成了“所见非所得”的统计假象,致使一国出口技术复杂度无法得到准确有效的计量。此外,制造业服务化程度不断加深,大量服务产品嵌入制造业,此时传统总值贸易核算方法无法将嵌入制造业的服务产品价值完全分离出来,服务贸易核算的准确度大打折扣。鉴于近年来全球价值链的事实以及传统总值贸易核算的弊端,笔者在 Hausmann(2007)[6]的研究基础上,借鉴程大中等(2017)[10]的研究方法,从增加值角度构建了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在Hausmann(2007)[6]的研究中,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xj,i表示i国j类产品的出口额,Yi表示i国经购买力平价之后的GDP。一国的出口技术复杂度越高,表明其产品技术水平越高,同时表明该国在国际市场分工中的地位越高。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笔者对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进行如下改进:以一国产业的增加值出口额代替出口技术复杂度中的总出口额。具体到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vxj,x表示i国服务行业j的增加值出口额,该指标可运用KWW增加值核算框架进行计算。在进行计量分析时,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进行了取对数处理。
2.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发展水平(internet)。参考已有文献,笔者以互联网用户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衡量一国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互联网普及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国互联网的发展水平。
3.控制变量:贸易开放度(trade)。适当的贸易开放度有利于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若贸易开放度过低,一国的服务出口数量将无法得到提高,相应地,其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也无法得到提升;若贸易开放度过高,一国将过于依赖对外贸易,其服务出口产品将存在低端锁定风险,从而抑制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贸易开放度(trade),笔者以一国进出口总额与GDP比值予以衡量;人力资本(hc),此处运用佩恩世界表 9.1(PWT 9.1)中的人力资本指数予以衡量,该指数是在人均受教育年限估值基础上,运用估计的教育回报率进行测算,最终得到一国的人力资本指数;物质资本(cap),以一国物质资本与GDP的比值予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fdi),以一国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对数予以衡量;本国服务业规模(service),以该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予以衡量;制度环境(institute),采用Fraser研究所发布的经济自由度指数作为衡量一国制度环境的代理变量。
4.中介变量:出口额(sexp)。鉴于当前总值贸易核算方法的弊端,笔者从增加值角度出发,采用一国服务增加值出口额予以衡量。贸易成本(tradecost),采用了 Novy(2013)[22]提出的双边贸易成本概念,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xij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额,采用了增加值贸易出口额。为计算i国的总贸易成本,先计算i国对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成本,再加总取平均数即为i国的总贸易成本。参考已有文献的通用做法,式中取σ=8。生产率(tfp),采用佩恩表的rtfpna指标表示一国生产率。
(四)数据来源
构建的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World Input-Output Database,WIOD)、对外经贸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UIBC GVC)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数据库(UN Comtrade)、加拿大 Fraser研究所数据库、宾夕法尼亚大学发布的佩恩世界表9.1(Penn World Table 9.1,PWT9.1)。其中,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双边贸易成本等指标中的各服务行业增加值出口额来源于WIOD数据库及UIBC GVC数据库,GDP采用了世界银行数据库中的购买力平价GDP;互联网发展水平、贸易开放度、物质资本、本国服务业规模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人力资本指数、各国生产率数据来源于佩恩世界表9.1;FDI存量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库;衡量制度环境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来源于加拿大Fraser研究所数据。基于研究数据的可得性,研究样本期间为2000—2014年,研究样本为WIOD数据库中涉及的42个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中国、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五、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首先进行基准回归,以检验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整体水平的影响。基准回归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并考虑年份固定效应,结果如表2模型(1)所示。回归结果表明,互联网发展程度促进了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在控制了年份固定效应后,其余控制变量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该结果与已有文献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固定效应检验模型中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为减少内生性问题对模型结果的干扰,笔者使用工具变量法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借鉴李金城与周咪咪(2017)[23]的研究,模型采用官方语言变量(English)作为工具变量,若某国的官方语言为英语,English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互联网起源于美国,网站语言多为英文,因此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在发展互联网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官方语言变量与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发展程度变量具有高度相关性。由于一国官方语言多在前互联网时代便已定型,就互联网时代而言,官方语言变量具有高度的外生性。因此,官方语言满足作为工具变量的条件。表2中模型(2)为2SLS回归结果,其中,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与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间的相关关系较为稳健,系数方向依然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
表2 互联网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整体水平的影响
考虑到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前后期具有关联,即所谓的出口技术复杂度“持续性”或“惯性”,笔者继续采用系统GMM两步法回归进行稳健性检验,在模型中加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系统GMM回归结果如表2模型(3)所示,其中,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滞后一期对当期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正向影响,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证明了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前后期的关联性;互联网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依然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将表2中3个模型的结果进行综合比较。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是稳健的,在3个模型中均表现为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大部分控制变量在3个模型中的系数符号与显著性均保持不变。物质资本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其为提升服务产品技术内涵提供了物质条件支持。FDI存量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外资有助于东道国将先进技术应用于服务贸易,从而提升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本国服务业规模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显著为负,可能的解释为:在国内发展的服务业多为技术含量低、不可贸易的服务业,这类服务业的发展对一国的服务贸易多为抑制作用。然而,也有部分控制变量的系数符号与显著性发生了变化。人力资本指数hc在固定效应模型与2SLS模型中的结果为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而在系统GMM动态面板回归中,hc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贸易开放度trade也存在同样问题,可能的解释是:上述两个变量具有门槛效应,在不同水平下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不同影响,此外模型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也会影响到模型的估计结果。
(二)异质性回归
首先,按照要素密集度将服务业分为以下类型,即劳动密集型服务业(L)、资本密集型服务业(K)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H),相应要素密集度服务业的出口技术复杂度分别为sexpyL、sexpyK、sexpyH。为克服内生性问题及考虑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影响,本部分采用两步系统GMM方法进行异质性检验。结果见表3中的模型(1)至模型(3),其结果显示,互联网对3种类型要素密集度的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均具有在1%水平上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互联网对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作用最为明显,其次为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对资本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作用最小。可能的解释是:服务多数为“轻资产”行业,对物质资本的需求相对制造业而言更小,传统服务业的需求多数为劳动力需求,即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而现代服务业多数具有高知识含量,更加需要精通互联网技术的人才,这会导致互联网技术向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倾斜。
其次,参照国家发展程度进行分类,笔者按照世界银行组织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标准来进行分组,结果见表 3 模型(4)与模型(5),其结果显示,发达国家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本国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互联网对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尽管也具有提升作用,然而并不显著。对上述结果的解释是:发达国家互联网发展水平普遍较高,对互联网的使用更为成熟,能够更好发挥互联网提升服务贸易技术内涵的作用。
表3 按要素密集度与国家发展程度分组回归结果
最后,再进行细分,即将要素密集度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两个维度结合起来进行异质性分析。在各要素密集度类型中,发达国家互联网对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作用都大于发展中国家,且显著为正。发达国家互联网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与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系数十分接近,均高于对资本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系数。此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发展水平均显著提升了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印证了互联网推动网络教育、网络书籍等知识经济的典型事实,同时说明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意识到了知识密集型服务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正在尝试互联网技术与知识产品的深度融合,以从中获取更多的增加值。
(三)影响机制检验
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上述渠道进行检验,估计结果见表4。表4中的模型(1)为中介效应逐步法的第一步,即检验互联网发展程度对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总效应,总效应已在基准回归部分进行了检验。表5模型(2)与模型(3)为生产率渠道的效应检验。模型(2)中互联网发展程度对生产率影响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模型(3)中互联网发展程度与生产率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生产率在其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模型(4)与模型(5)为贸易成本渠道检验结果。模型(4)中互联网发展程度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互联网的发展显著降低了贸易成本。模型(5)中贸易成本的系数并不显著,而互联网发展程度的系数显著为正。此时使用Bootstrap方法进行检验,结果仍不显著,表明贸易成本的中介作用并不显著,其可能原因为:互联网的发展显著降低了贸易成本,而贸易成本降低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出口额增加,贸易成本此时主要充当出口渠道的完全中介,对于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直接效应则不显著。模型(6)与模型(7)为出口渠道检验结果,相当于生产率渠道的检验。模型(6)中互联网变量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模型(7)中互联网变量与出口额变量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出口渠道通过了中介效应逐步法检验,表明该渠道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
表4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
六、结论与建议
主要梳理了互联网发展对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机制。实证检验中,首先,从整体层面,运用固定效应、二阶段最小二乘法、系统GMM等方法检验了互联网发展对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作用。其次,考虑内生性问题及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持续性”,运用系统GMM动态面板回归模型,将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纳入模型,从要素密集度、国家类型两个角度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互联网对劳动、资本、知识3种类型要素密集度的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互联网对知识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发达国家互联网发展水平对其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发展中国家的这一影响却并不显著;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发展水平均显著提升了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技术复杂度。最后,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对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生产率渠道与出口渠道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而贸易成本渠道的中介效应并不显著。
随着互联网与服务贸易融合的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攀升,为更好地抓住互联网时代下服务贸易发展的机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应当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作用,重点是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不断推出异质性数字化产品,以增加本国服务产品的技术与知识内涵;其次,本土服务业企业应增强自身“内功”,提高生产率,在国际分工中努力占据中高端地位;最后,进一步加强服务贸易开放,打破各种服务贸易壁垒,降低贸易成本,进一步扩大中国服务贸易规模,改变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现状,推动中国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