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容美土司爵府遗址的保护研究
2022-02-16陈鲲
陈 鲲
(1.湖北大学艺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0 2.湖北省大遗址保护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10 3.湖北大学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10)
“土司”是一个设立于少数民族地区完整的官职体系且权力世袭,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利,能自行处置本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事务。所以,这种制度使得我国古代多民族治理文化传统能够弘扬和传承下去,促使少数民族文化具备多样性特征,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能够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大遗址指的是文化遗产中规模比较大且具备显著文化价值的遗址。而地方传统营造出来的则是遗址中土司制度的物象,遗址本体和相关的文化环境载体组合而成综合体[1]。因为遗存包含的历史信息比较丰富,所以大遗址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且具备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征。2016年初,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文化遗产在中国梦实现中的支柱性作用。文物代表着古老的文明,将历史文化传承下去,弘扬了民族精神,是非常宝贵的遗产,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着很重要的价值作用,习近平同志的指示说明了文化遗产中的文物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2]。
容美土司已列入《“十三五”时期大遗址》名录。该遗址是研究土司制度和土家族特有的文化传统的重要物证;容美土司遗址充分体现了该区域社会发展状况,包含风俗习惯、文化艺术以及城市建设等等;容美土司文化是中国古代土家族文化的杰出代表,是巴楚文化的结合体,容美地区是土家族文学的主要发祥地,其文学艺术方面取得的成就,在全国少数民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探讨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容美土司遗址群中的大量洞穴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洞府文化,是容美土司文化的凝结和物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容美土司遗址内的建筑墓葬、洞穴遗迹等显示出容美土司时期当地的文化成就,是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和汉文化相互融合的艺术精品(如图1)。
图1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航拍图(图片来源:湖北省考古研究所)
1 历史沿革
容美土司遗址群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境内,是我国目前发现最大的明清时期土家族土司遗址群,1986年被鹤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在2002年将其批准为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国务院在2006年将其批准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5月,国家文物局《关于容美土司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同意了容美土司遗址保护规划的立项。
容美土司遗址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鹤峰县文体局、鹤峰县城建局共同重新划定,并报经县政府同意,于2007年,鹤峰县人民政府发布鹤政发[2007]68号文件《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美土司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2年的5月5日,发布了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美土司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爵府遗址(鹤峰县容美镇屏山村二组,东经110°04′27。5″,北纬29°56′16。4″。包括戏楼、鸣虎山关庙、瞭望台、大堂、二堂、院堂、小昆仑、地牢、祭祀台等)。保护范围:爵府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东面至小昆仑东侧村级公路,西面至1台区43号电线杆,南面至戏楼南侧公路,北面至古水井。
鹤峰容美因为拥有多年的发展历史,新石器时代,土家族的先民容米部落就已经诞生了。古称拓溪、容米、容阳,秦时称南夷(黔中郡),汉时称武陵蛮(属武陵郡),唐宋时为施中蛮。元代以后设土司,容美土司属于军民宣慰使级别,以鹤峰中府为统治中心,管辖地东西约200km,南北约240km,容美土司区域还有其下属的几处长官司居住地,有石梁司、五峰司、椒山玛瑙、水劲源司等,这些低级别的土司归属容美节制,也是小型的居住城镇。据百度显示:田氏土王世袭相承,雄踞一方,800余载,雍正皇帝认为“楚蜀诸土司中惟容美最为富强”[3]。容美土司在元称黄沙寨千户、容美军民总管府、容美宣抚使司,在明称容美等处军民宣抚使司、宣慰使司,清沿明制,称湖广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容美土司,经过长达425年的发展时间,从公元1310年建立黄沙寨千户,到了1735年,容美宣慰司改土归流,历经425年,一共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如图2)。
图2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台地分区(图片来源:任玉进绘制)
2 爵府遗址现存情况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作为记录土司制度的重要遗存,之所以会受到多方的关注,源于其具有的独一无二的核心价值,无处不彰显着灿烂的艺术价值,将当地的历史融入其中并娓娓道来。就像《威尼斯宪章》提到的世代人民历史文物建筑见证了千百年人民生活的岁月痕迹[4]。
2.1 地形地貌
鹤峰地处武陵山脉,石门支脉。主要山脉“西南东北走向形成分水岭断俄桕向的石灰岩山地。境内地势高低不平,西北方向比较高,东南方向比较低。群山环绕,沟壑万千。全县平均海拔1147米。主要山脉有9条,大都呈西南至东北走向。”[5]
2.2 爵府历史环境遗存现状
台地1(爵府遗址Ⅰ区保存现状)为F1、F2正房遗址,台地平整,面积约为700m2,F1居中,长约21.5m、宽约7.2m,其两侧为月台,均用石块铺地,F2居左右两侧,尚未挖掘。遗址保存完好,能够清晰辨别房址所处位置、地基等信息。南边有石堆,大小不一,轮廓清晰,数量较多且杂乱分布。现绝大部分呈下陷状态,角落处尤为明显。石堆东西两侧分别有现代蓄水池,均呈不规则方形,水泥抹面。挡土墙破坏严重,肌理杂乱无章,未发现明显的后期维修痕迹。详细现状见图3。
图3 容美土司爵府台一(图片来源:自绘)
图4 容美土司爵府台二(图片来源:自绘)
爵府遗址Ⅱ区保存现状(台地二、台地三、台地四)即爵府遗址二堂,包括台地2、台地3、台地4,内有房址6处,包括:房址3#,房址4#,房址5#,房址6#,房址7#,房址8#;排水沟1条,小路1条,柱墩20个,塌陷孔洞33个,蓄水池1处,总面积约1000m2。
台地2尚未挖掘长约34m,宽约16m,台面有坟墓5座,有三座清代墓和两座现代墓。清代墓墓碑做法讲究,均为人工石刻,上部偏大,墓地用规则条石围堆,现代墓相对来讲,不是那么考究,周边堆砌石头很有可能来自遗址挡土墙,堆砌杂乱。详细现状见图6。
台3位于台2之北,与之相连,台面平整。场地左宽右窄,长42.8m,左侧宽5.5m,右侧宽4.8m。台面存有有房7、8遗址,分布在东西两侧,遗迹保存完整,边界清晰可见。在房7、8右侧各有一条排水沟,保存完好,但目前不具有排水功能。台面铺墁材料有残存。填砌的杂土块石出露,凹凸不平,长期暴露有水土流失隐患。台面夯土因雨水有孔洞和塌陷,孔洞较多详细。
房址7、8为正房吊脚楼部分,现仅存房基,房7东西4.7m,南北4.3m,房8东西5.8m,南北4.3m。现基址地面铺砖已不存在,台面填土裸露。房址7左侧台面边缘有踏步4,现仅存石构件。
台3南面石砌筑挡土墙大部分保存完整。但有部分石块杂乱无章,且尺寸较小,推测为农户为耕田进行的后期场地平整。
台4位于台3之北,场地平整,东西长44.0m,南北17.6m。台面上存有房3、4、5、6遗址。F3东西约22.4m,南北约7.2m。F4东西约8.4m,南北约7.4m。F5东西约9.2m,南北约7.2m,F3~F5内总计包括了20个柱础基石,且这些基石全部都是采用的毛石材料二拼砌成的。从它们的结构方面来看,F3、F4、F5、F7、F8共同构成了当地典型的建筑样式,即吊脚楼式建筑。基于方位的角度进行分析可知,F6在这个场地的东北部。贯穿在这个场地其中的小路中,L1是由两段构成的。F4~F5后是长轴段所在的位置。除此之外,小路自F6门前经过,且这个道路持续为前行,当来到第4平台的时候必须要在它尽头左拐下行。详情请见图5。
图5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台三、台四(图片来源:自绘)
考古发掘揭露后显示,目前遗存为各建筑台基的轮廓、石柱础等石构件残存与极少量铺砖、砖墙遗存。但总体格局基本清楚,有环绕建筑的排水系统,然而目前建筑的遗址状态,存在雨水顺势下排对遗址台面的冲刷隐患。
爵府遗址Ⅲ区保存现状(台地五、台地六)为台地5、台地6,内有房址13#,排水沟1条,柱墩11个,塌陷孔洞13个,六孔怪石1个,总面积约370m2。详细现状见图6。
图6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台五、台六(图片来源:自绘)
台地5位于容美土司的正中位置,是爵府遗址的第五个平台,高于台地4约1.7m。台地五南侧为条石砌筑的挡土墙,整体保存较为完好,底部条石都属于狭长型,排列整齐。2处上部堆砌的条石大小不一,排列无序,疑似为坍塌后后期填补导致。台地五几乎没有任何石构遗存,根据早期照片推测,以前曾经被村民们种菜所用,但根据近期考察结果显示,现今台地五已经被杂草覆盖。
台地6高出台地5约2.0m,台地6表面有大量的石构遗存,根据至今的石构遗存可大致判断出房址13的具体位置,房址位于第6平台中部。处于平面的视角之下,它的整体面貌属于十分显著的“L”形,整个位置处于东南,与此同时面对的是西北方向。长轴一面房屋的墙基部分,全部采取点式毛石铺砌的方式,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地方是通过固定尺寸的砖垫齐,可以明显地看到房屋里面存在着黄褐色垫土。南北方向总计通宽8m,它的进深大概在6m左右。中间三间进深经过测量,全部处于3.5m。方形石柱础存在于东、西侧间南北两端,其边长为0.25m,相邻的柱础石之间的距离大概在4~5m。为了能够顺畅的排水,房址13房基北侧设置了专门的排水沟,它的中部所使用的材料为自然岩石体,从而可以增加其耐用性,能够明显地看到经人工凿成的痕迹,从而在整体上呈现出凹形以通水,通过俯瞰能够发现它的沟底中间高且两侧比较低。为了坚固性,沟墙用毛石块作为主体最终砌成,除此之外,在排水沟东端,长方形的石板盖于其上,能够明显地看到其呈现的是暗沟状,基于此,它的中部属于典型的明沟。根据测量,长度总计是23米。就最新的清理的情况进行分析可知,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的柱础或其他建筑的痕迹。六孔怪石的六个小孔直径均为70mm左右,中间的椭圆形洞约为1150×260×450mm,用途不详,疑似可能是祭祀所用(如图6)。
爵府遗址Ⅳ区保存现状(台地七)IV区为台地7,内有房址9#、10#和房址11#,内围墙1条,石凿台阶路2条,以及大面积基岩。总面积约868m2。
台地7位于容美土司的西北侧,是爵府遗址的第七个平台,整片台地因地势而建,为不规则形状。南北最长约40m,为南侧接壤台6排水沟的边界至北侧内围墙南部的边缘,东西最长约30m,为东侧内围墙边缘至西侧覆土平台的距离。台地7顺应地势由台地6排水沟起坡,在房址11处达到最高,高于台地6约7.1m。据考古推测,台7为容美土司的景观后花园,原有树木已被砍伐,整个台地在基岩凹处覆土,在基岩间形成了可以行走的覆土小路,整体覆土坡度约在14%~20%,房址南侧覆土相对平整,高于台地6约5m。
F9以及F10的房基已不存,考古大致推测出轮廓与位置,平面形制有待考究。F11位于第7平台北部,地处山顶的最高处,没有任何的遮盖。由此,整体被直接暴露在岩石的表面上,俯瞰可以确定它的平面呈长方形的面貌,且其具有的方向为58°。专业人员通过推定,借助于当地的天然优势,通过这些自然凸起的岩体,选择适合的石块在其上垒砌而成到一样的高度水平,接下来,用尺寸符合的大石板盖在其上,如此一来就建成了天然的岩棚屋。详细现状如图7。
图7 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台七(图片来源:自绘)
3 爵府遗址遗存保护对策研究
3.1 爵府遗址管理现状与对策
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政府对容美土司保护的历史保护现状:
1979年,鹤峰县文物管理机构成立,随即对容美土司遗址群进行调查、保护、管理;
1980年5月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之后,制定县民族工作计划,县民委、统战部、文化馆就列入民族工作计划的容美土司时期的屏山爵府、万全洞、万人洞、情田峒等古遗址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查、研究,取得了许多宝贵的历史资料;
1981年4月29日,县人大副主任郭景春、县委统战部部长田冬生、秘书祝光强、县文化馆馆长杨斌、摄影干事杨芳耀,在屏山大队党支部书记李明堂等引导下,为了解屏山之谜,挖开了容美土司末代土王管家向日芳、前锋营付总兵官向文宪的墓地,发现在向文宪的头下枕有方形青砖一块(即国家一级文物——河图洛书砖图)、墓志铭石刻一方;
1986年8月9日,鹤峰县人民政府以鹤政发[1986]21号文件《关于公布鹤峰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公布屏山爵府、万全洞、万人洞、情田峒、九峰桥、奉天诰命碑等容美土司遗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12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发[1992]166号文件《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官坟园石刻及九峰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教授柴焕波、湘西文物工作队队长龙京沙、恩施自治州博物馆馆长邓辉一行来鹤峰对屏山等容美土司遗址群进行考察;
2001年8月26号,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柴焕波教授,湘西自治州文物工作队队长龙京沙协助鹤峰县文物管理所对容美土司遗址进行了调查;
2002年12月16日,恩施土家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恩施州政办发[2002]48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屏山等容美土司遗址群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鹤峰县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对鹤峰进行《鹤峰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中对屏山容美土司遗址群爵府主体建筑、洞府建筑、屏山老街、躲步峡栈道进行复建,对通往各遗址景点的道路(石板路、水泥路)重新建设;
2002年至2003年初,已改造通往屏山的乡村公路水泥路面,修筑通往万全洞2km的村级公路;
2003年,为恩施州文物保护单位容美土司遗址群建立保护标志。2005年8月,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九峰桥”古建筑维修工程竣工;
2006年5月25日国发[2006]1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6月27日至7月5日,恩施州文物调查勘探队联合鹤峰县博物馆对鹤峰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容美土司官坟园石刻九峰桥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遭到破坏的清代古墓群进行抢救性发掘;
2007年,鹤峰县人民政府发布鹤政发〔2007〕68号文件《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美土司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2007年,鹤峰县人民政府发布鹤政发〔2007)156号文件《关于增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美上司遗址保护范围内容的通知》;
2008年11月,县文物管理所在部分容美土司遗址重新设置“容美土司遗址”石质标志碑;
2009年3月至10月,鹤峰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小组对容美土司遗址保存现状进行复查、登录工作;
2010年12月28日,县文物管理所为保护国保单位文物安全,在万人洞等部分容美土司遗址点设立公告牌。
2011年3月,国家文物局委派湖北省文物局考古容美土司遗址,且计划把它列入全国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录;
2011年9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成立了容美土司遗址考古队,黄文新教授一行7人正式进驻屏山,对“容美土司遗址”中的爵府遗址开展考古发掘;
2011年10月,为确保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杨波涌任组长、县文体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林业局、规划局、移民局和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容美土司遗址考古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8日-15日,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总院测绘大队对容美土司屏山爵府遗址周边1km2的地形地貌进行了实地测绘,为爵府遗址考古发掘提供完备的地形资料。
从以上的资料可以看出:遗址在被考古发掘过程中,其中的具体保护与措施并没有相关的执行。从保护工作层面给出一些建议:其一,当地的城乡规划部门、土地资源部门必须积极把大遗址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提前安排好大遗址保护用地,不能在遗址保护规划用地周围安排大型建设工程;其二,保护大遗址,基础工作是关键,要做好容美土司遗址考古与发掘工作,清楚掌握遗址分布和地上地下文物情况,加强容美土司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并且完善遗址保护地方性法规,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并能建立健全群众保护网络;其三,在编制容美土司遗址保护规划并能将国家遗址公园逐步完成,使保护大遗址能沿着科学的道路有序进行,提高遗址保护的可操作性;其四,用战略发展的方式实施大遗址保护项目,积极提高大遗址保护展示水平能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2 爵府遗址保护理念
原真性的体现就是要保护历史遗存下来的历史原物,对所有的历史信息进行保护。在整治的过程中坚持的原则是整旧如故,以存其真。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文件》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文化遗产的性质、真实性评判,时间演进、文化语境和很多信息来源的价值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些来源包含诸多方面,例如情感和精神、背景和地点、技术和传统、功能和用途以及物质和材料等等。根据上述来源能够深入地考察文化遗产的科学纬度、社会、历史和特定艺术[6]。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第一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提到:“就文化遗产项目而言,在地点、工艺、材料以及设计方面应该具备真实性特征;需要注明的是,真实性所指的内涵并非必须一定是或者说仅仅为原始的形态和结构,真实性的特征同时涵盖了那些在历史过程中具有艺术以及历史巨大价值的人工的建构或者是增添。”因爵府遗址木构建筑早已毁去,现遗址所存砖石构件本体及其呈现的格局与台地式的地形利用设计,是遗址价值的核心内容。也是体现原真性的遗存表现。保护设计从现场调研入手、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通过访谈当地居民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详细考察了容美爵府的历史与现状,检索了完整的田氏族谱,清理了田氏所在这片遗址曾经生存的家族构成和传承关系。整理研究了有形和无形的爵府文化遗产。调研和分析了爵府的环境结构。提出了“保留遗址原真,保留环境遗存地标”,梳理爵府的族谱谱系。在现场调研发现,遗址原有排水渠均环绕于建筑台基外边界,因破坏残缺不连续,已无法发挥排水功能,排水不畅。此外,遗址表面因废毁后的人类活动破坏而凹凸不平。部分堡坎石墙外鼓倾斜:台5东侧堡坎因后期人为破坏与修补,原砌石形制破坏,砌法杂乱,墙体外倾,有坍塌隐患。遗址发掘边界陡坎存在坍塌隐患:因遗址发掘前为积土覆盖,发掘后的发掘区边界形成外高内低的陡坎,极易坍塌。正对现场的情况但能够体现其格局轮廓的砖石遗存大量缺失,加之多处于近现代掘毁,遗址现存地面凹凸起伏、沟壑杂乱,无法清晰体现原有格局。但能够体现其格局轮廓的砖石遗存大量缺失,加之多处于近现代掘毁,遗址现存地面凹凸起伏、沟壑杂乱,无法清晰体现原有格局。但能够体现其格局轮廓的砖石遗存大量缺失,加之多处于近现代掘毁,遗址现存地面凹凸起伏、沟壑杂乱,无法清晰体现原有格局。针对这些情况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必须将平面格局做有效的原真性复原才能将其作为有重要价值的历史信息展示。
文化遗存能体现历史风貌的是环境的整体性,因此需要保护环境的整体性,这是由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所组成。不管在何种情形下,修复前和修复后对古迹进行考究显得尤为重要。应该尊重各个时代为古迹建筑物做出的贡献,对于修复而言,并不是为了实现统一的风格。修补部分缺失要保持整体协调性,并且和原作要存在一定的区别,进而对其进行修复,能够见证历史遗迹的发展历史(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整体性是要通过遗址环境整治来体现[7]。原生林地整饬,山坡应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地表水土植被,或增加植被栽植;清理环境视线通道,拆除违反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要求的建构筑物,改造保留的建构筑物;保持周边自然地形的前提下,清理修整树木植被,整饬步行道路,既保证通行安全,又最小限度干预历史环境;保持周边自然地形的前提下,清理修整遗址上及其周边树木植被,避免树木植被对文物构成威胁;河道、溪水实施清理工程,保持自然形态及自然边缘;评估各片区道路交通,重新布置各类交通体系;评估各片区基础设施现状,对其进行改造,使其不会影响文物本体的安全,也不会影响文物的景观。
可读性再现了历史遗存留下的痕迹。我们能够将其称为“历史年轮”,对各个阶段留下的痕迹进行见证[8]。大片拆迁的情况下,显然和可读性原则相违背了。爵府遗址地基为在整体性较强的山体基岩上用土石混合填实砌筑,较为坚固稳定,基本无沉陷,仅台2南侧中部与台3东侧中部有较小下沉。在填土出露部分遗址大部分石构、砖构已不存,建筑室内外地面铺装材料几乎全部无存,经近期考古发掘后,上部积土被清除,原有填土出露,其填土因后期庄稼种植活动而表面杂乱、土质松软,加之考古发掘形成多处直角陡坎,常年暴露有极大的水土流失隐患。且因地处南方,植物生长迅速,年久则为植物覆盖,根系对遗址造成挤压破坏。此外,现有填土暴露、表面杂乱,不利于对遗址格局的展示。因此,要将这些压迫遗址的植物清除,还原遗址年轮。有的砖石需要做复原处理。
3.3 遗址本体保护设计原则
遗址本体采用夯土和原工艺原材料的方式进行修复,增加岩石抗风化能力和消除雨水对石构件的损害,以减缓风化破坏速度,保证遗址本体在目前保存环境条件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保护遗址本体时应该结合现状进行保护,对于原状要进行科学的保护,防止破坏和影响到岩石的生长。保护修复工程要达到可识别性和可再处理性的要求。保护工程的材料在工程实施之前必须取样进入实验室实验,并且进行材料性质、配比确定后再决定施工工艺。根据以上总体思想,提出以下几点原则:①最小干预性原则;②可再处理原则;③再现文物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原则;④可辨识性原则;⑤稳定性原则。
3.4 遗址本体展示方式
为了让其全貌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真实性展示,对残余遗址的展示方式将坚持“原状展示”的原则,基于新技术、新理念,开拓多元遗址展示方式。
首先,由于该遗址在国内的知名度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于此同时,再加上前面的世界文化遗产唐崖土司城的文化旅游开发与宣传,那么在对容美土司爵府遗址展示可考虑博物馆的形式,在场馆内利用AR(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来虚拟复原。在同一空间虚拟,将毁掉的部分与现实残存的遗址一起组成原来的样式,这样能直观地表达原环境。在实际环境中叠加虚拟环境的实时渲染,使受众有更丰富的观展体验。此方式能在短暂时间内让受众增强认知度与自豪感。促使容美土司在全国的地位的提升,同时增强其在国际上具备的号召力和知名度,促使业界能够重视其发展状况,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容美土司遗址。
其次,由于容美土司作为一个特定的城乡聚落,包括寨堡、官署、祠庙、民居、交通设施、园林景观等等。在本文前面的分析中可知,该遗址的全貌有部分残损,从而极大地影响了遗址的可观赏性。所以,这就要求应该积极地进行遗址具体物质的全貌与特征复原工作,通过查找和阅读整理相关的历史记载和研究文献的资料等,推动复原工作早日取得成效。展示策略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潜心分析和挖掘存在于遗址中的各类艺术以及历史价值,从而让考古遗存的附加信息含量得到大幅的有效增加。例如:在遗址中有一处六孔遗址。依据考古报告,这是祭祀用的灶。那么这么一个祭祀过程就可以进行虚拟复原。遗迹纷纷散落在房址中,这些遗迹包括柱墩保存现状(33处)、排水设施保存现状(7条)、道路和台阶保存现状(5处)、围墙保存现状(5处)、挡土墙保存现状(15处)、景观石保存现状(6处)、蓄水池保存现状(1处)。这些遗迹是可以运用图片、文字与AR进行重叠展示土司的生活秩序。
再则,源于该遗址所具有的区位特征,能够通过复原和展示该遗址来促进其和本地民俗空间再生的融合。早在1982年,我国《文物保护法》将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列为文物保护对象的核心价值。从整体上来看,事实上,在亚太区的大部分文化遗产其本就属于典型的文化空间,彰显着多个文化符号和内涵,属于当地大量的传统文化活动的载体,这和文化生活共同形成了艺术价值,对于这些遗址的称谓,如今被大多数人叫做“活态遗产”等,这也就是说,这些遗址持续的具有生命力,随着时代变迁而进行着相应的变化等[4]。容美土司司治建在中府,即鹤峰县城所在地。2013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工作报告指出:“容美土司所处的位置在当地十分重要,疆域十分的开阔,其间拥有大量的山岳连绵不断,沟壑众多,纵横其中,导致了当地的交通并不发达,外出十分不便,在当地的统治者,即土司的立场上,为了加强统治,频繁性的进行迁移,不仅如此,还在多处修建行署,且配备了一系列的相关设施,最终,在此基础上构成了规模十分巨大的容美土司遗址群。从整体上来看,遗址点分布的片面范围非常的广,且不具有集聚性,总计分布在5个乡镇(容美镇、五里乡、下坪乡、燕子乡、太平乡)7个行政村,由二十多处遗址构成容美土司遗址群”[9]。由于历史或自然原因的影响,导致了该遗址的面貌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已经很难对其进行全貌复原,地表上的大量建筑至今还未找到相应的痕迹,如今能够找到和发掘出来的文化遗物多数属于石建筑构件等。如果能把当地的传统工艺和饮食文化进行发扬,使其和遗址展示有机结合的话,势必能够通过重构民俗空间吸引到大量的游客前来,从而使得遗址发展更好。
4 结论与展望
西南山区少数民族的管理方式是中国封建王朝中一项重要的统治手段,它和普通的汉民族地区的城乡管理方式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中国特有的封建文化的组成部分,如今却已消失得全无踪迹可寻。从这个层面而言,容美土司遗址应该得到完整和科学的保护,源于其属于目前国内现存不多的能够佐证这一特有的封建文化模式的物质遗产,所包含的历史价值可说是无可取代。
容美土司作为一个特定的城乡聚落,内部构成有园林景观、农耕地、手工作坊、矿业遗址等。这些建筑、构筑物大多已经损毁,一些成为遗址和废墟,保存和展示这些遗址遗迹是保护中国文化遗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