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迈克尔·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与叙事学的修辞转向
2022-02-14罗怀宇
罗怀宇
引 言
叙事研究离不开对叙事语言模式(亦即叙事的修辞选择)和叙事交流模式(亦即从真实作者经由隐含作者、叙述者、受述者、隐含读者到达真实读者的修辞行为过程和信息传递过程)的讨论。从这个意义上讲,修辞问题是叙事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叙事学的后结构主义发展阶段,叙事学出现了我们今天统称为后经典叙事学的多元延伸,其中一个重要分支便是修辞叙事学①。然而,修辞叙事学并非一个单一概念。从定名上看,虽然占据主导地位的中文译名是修辞叙事学或修辞性叙事学,但在英文中却一直多个名称并存,主要包括:Rhetorical Narratology(修辞叙事学,或译作修辞性叙事学)、rhetorical poetics of narrative(叙事的修辞诗学)、rhetorical approach to narrative(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和rhetorical theory of narrative(叙事修辞理论,或译作修辞性叙事理论)。在1996年出版的《作为修辞的叙事:技巧、读者、伦理、意识形态》(NarrativeasRhetoric:Technique,Audience,Ethics,Ideology)一书中,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1996:87,213)正式采用“rhetorical theory of narrative”的提法并明确了其与芝加哥学派的“rhetorical poetics”之间的渊源。迈克尔·卡恩斯(Michael Kearns)于1999年出版的《修辞叙事学》(RhetoricalNarratology)是第一本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本以“Rhetorical Narratology”为题的叙事学专著。然而,在其后很长时间,“Rhetorical Narratology”这一名称并未被叙事学家们广泛采用。直到2009年,费伦在Style上发表的一篇论文才在标题中采用“Rhetorical Narratology”,但在2017年出版的《某人告诉另一人:叙事的修辞诗学》(SomebodyTellingSomebodyElse:ARhetoricalPoeticsofNarrative)一书又回复到芝加哥学派的“Rhetorical Poetics”提法。2020年出版的克拉克(Matthew Clark)与费伦合著的《关于修辞叙事学的辩论》(DebatingRhetoricalNarratology)一书又重新采用“Rhetorical Narratology”提法,然而该书自始至终没有提到卡恩斯及其《修辞叙事学》一书。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费伦(Phelan,2005)为《劳特里奇叙事理论百科全书》(RoutledgeEncyclopediaofNarrativeTheory)撰写的“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词条中也没有提到卡恩斯,却在文后的“参考文献和延伸阅读”中加进了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
从涵盖的理论路径来看,修辞叙事学今天几乎被用来专指新亚里士多德主义或芝加哥学派的修辞批评。申丹(2021:131)在最新一篇论文中指出,“修辞性叙事学……是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小说修辞研究与叙事学相结合的产物,其领袖为詹姆斯·费伦”;尚必武(2011:53)认为,修辞叙事学“既有以梅尔·斯滕伯格(Meir Sternberg)为代表的以功能主义和叙述交际作为基础的修辞叙事学,也有以理查德·沃尔什(Richard Walsh)为代表的以关联理论为基础的修辞叙事学,而费伦的修辞性叙事理论则直接发端于‘芝加哥学派’”。由此可见,国内修辞叙事学研究主要围绕以费伦为代表的修辞性叙事理论。该理论与久负盛名的芝加哥文学批评学派紧密相连,在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理论浪潮的推波助澜下,经韦恩·布斯(Wayne Booth)和詹姆斯·费伦(布斯的学生)等两代学者发扬,成长为颇具影响的修辞性叙事理论学派。布斯和费伦都是小说及叙事研究领域造诣精深的学者,而且都得益于芝加哥学派的深厚渊源、国际叙事研究会(前身为国际叙事文学研究协会,费伦曾任主席)的重要学术阵地以及包括中国叙事学者在内的叙事学界的广泛支持,正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以他们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第二、第三代学者极大地推动了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的新发展,其学术价值和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以迈克尔·卡恩斯为代表的修辞叙事学理论路径也应得到重视。作为后经典叙事学的代表性成果,卡恩斯于1999年出版的《修辞叙事学》已成为研究后经典叙事学的必读书目之一,对其理论谱系和学术地位加以适当厘情是有必要的,也有利于促进叙事学的发展。
反经典,还是后经典?
评论界对《修辞叙事学》一书的接受和回应可以大略概括为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卡恩斯提出的修辞叙事学到底是一种反经典叙事学,还是一种后经典叙事学?这个问题关系到其理论谱系与合法性。二是卡恩斯提供的到底是一种科学理论,还是叙事学工具箱里一种可能的新工具?这个问题则关系到其学术属性及地位。
西方批评界对《修辞叙事学》的接受过程相对平静。该书出版后不久,《落基山语言文学评论》(RockyMountainReviewofLanguageandLiterature)刊载了阿纳斯塔修(Eleni Anastasiou)的一篇书评,给予《修辞叙事学》较高的评价。该评论认为卡恩斯的理论主要建立在经过苏姗·兰瑟(Susan Lanser)的《叙事行为》(TheNarrativeAct:PointofViewinProseFiction)一书修正后的热奈特(Gérard Genettte)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基础之上,并且吸收借鉴了布斯、普拉特(Mary Louise Pratt)和费伦等人的相关成果(Anastasiou,2000:155)。阿纳斯塔修认为,在卡恩斯那里,情境语境(situational context)和对受众②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为更好揭示文本与读者之间的关系,卡恩斯将叙事学依赖的工具从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转向修辞学,并且增加了言语行为理论这个有力的工具(Anastasiou,2000:156)。比较而言,《现代小说研究》(ModernFictionStudies)刊载的盖瑞特(Peter K. Garrett)的评论更具批判性。盖瑞特一方面对《修辞叙事学》聚焦文本和读者之间的互动、尝试揭示叙事要素如何被体验、用修辞学重构叙事学的做法表达了肯定,认为卡恩斯的研究是一种“实用性的成功”(a practical success),将大有裨益于叙事教学(Garrett,2001:547)。但另一方面,他对卡恩斯“反形式主义”的倾向表达了担忧,并引用斯坦利·费什(Stanley Fish)的名言:“一旦你选择反形式主义的道路走下去,你会发现永无止境”(Garrett,2001:549)。盖瑞特也批评了卡恩斯所谓的“强硬的语境主义立场”,认为这种立场存在悬而未决的更深层的问题,他说“意义或许受限于语境,但正如德里达在批判言语行为理论时指出的那样,语境是无限的”(Garrett,2001:549)。这句“语境是无限的”实际上解构并委婉地否定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境的过度倚重。最后,盖瑞特(Garrett,2001:549)做出这样的总结:“叙事学——无论其目的多么具有修辞性——都不可能与它的形式主义根基彻底割裂”。综合这两篇书评看,阿纳斯塔修的推崇立场较为明确;盖瑞特则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卡恩斯的探索与尝试,另一方面尖锐批评了他对语境作用的过分强调以至于表现出明显的“反形式主义”倾向,他认为这会动摇叙事学赖以存在的根基。
中国学者申丹对该书的评论无疑最具影响力。她在多篇中英文论文中深入细致地评价了这本书的“所长所短”。与盖瑞特一样,申丹犀利地批评了卡恩斯“强硬的语境主义立场”,即“只要有适当的语境,几乎任何文本都可以被理解为叙事,并且没有任何文本要素可以确保产生这样的接受效果”(Kearns,1999:2)。在申丹看来,卡恩斯无疑跨越了一条红线,“只要他持强硬的语境立场,他就与‘真正’修辞性的‘叙事学’无缘”(申丹,2003:4)。申丹引用卡恩斯关于书架“标签”对读者体验叙事的影响的例子并加以驳斥,认为“当一本电话薄、广告集、科学论著或缺乏浪漫色彩的现实主义作品出现在贴有‘浪漫文学’标签的书架上时,读者很可能会认为这本书放错了地方,会将它放到其同类作品中去”(申丹,2003:3;2020:87)。申丹所举的情形直指卡恩斯“强硬的语境主义立场”的软肋。但同时应该看到,她所批判的并非语境主义本身,因为修辞叙事学的核心是交流(Phelan,2017:116;邱小轻、唐伟胜,2020:43),而交流必然离不开语境,这当然也包括读者阅读时的情境语境。事实上,申丹从未反对在叙事研究中纳入语境的视角,她的一个长期主要观点就是“语境化的后经典叙事学实际上巩固而不是颠覆了经典叙事诗学”(Shen,2017;宁一中、申丹,2018:3)。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卡恩斯并未将语境的作用绝对化,他强调的是“适当的”语境和“几乎”任何文本。虽然一本“电话薄”或“广告集”很可能促发读者的纠错机制,但设想当一本“缺乏浪漫色彩的现实主义作品”放在了“浪漫文学”的标签下,则读者几乎必然会产生“浪漫文学”的期待,阅读叙事的一些基本规约也会相应地起作用。随着阅读的深入和文本要素的汇集,读者也可能会产生怀疑、否定和修正,但“浪漫文学”标签触发的情境语境所施加的阅读影响毕竟是确证的。卡恩斯(1999:35)本人对此的说法是:“这种标记物会确立一种情境语境,而人们会在情境语境下理解文本的目的”。可见,卡恩斯谈论的似乎是情境语境对读者认知文本目的或者说对叙事受众“作者式阅读”的影响,他并没有说情境语境足以从事实上改变文类划分的规则。卡恩斯所举的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实际上,如果我们纵览《修辞叙事学》全书,会发现情境语境(或者说语境主义)是一个统揽全局的概念,是卡恩斯试图在经典叙事学的方法与言语行为理论(尤其是言外行为③)、符码(或者说图式、脚本、格式塔、框架)、原则(合作原则、关联原则、交际原则)、基本规约(作者式阅读、进程、众声喧哗④和自然化)、展示性文本的确立、隐含意义的确立等建立衔接的一个最佳接口,也是他意图解决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方法导致的文本与读者之间失衡的独特方式。
在言语行为理论方面,卡恩斯引用桑地·皮特里(Sandy Petrey)对新闻报道中“宪法被停用”这句话和政府法令中同一句话的比较。对此,申丹也做出评论。卡恩斯的举例是为了说明为什么相同一串词语可以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修辞效果,进而呼吁叙事学家研究情境语境和在不同情境语境中起作用的规约和预期。卡恩斯的这一诉求应该说是合理的,他或许也意识到可能产生的失衡,因而特意附加了一点说明:“这倒不是说言语行为理论忽视这种(形式)结构,而是说它不将这种结构作为确定文本‘意义’的基础”(Kearns,1999:11)。由于形式主义方法与言语行为方法终究相去甚远,将这两种方法熔于一炉的做法必定吃力不讨好,失衡似乎也在所难免,这想必正是申丹提出批评的原因所在。
综合以上分析,卡恩斯《修辞叙事学》的语境主义立场并不必然导向对经典叙事学的反动,而可以视为叙事学后经典性⑤的标记;相似地,就其本身而言,言语行为理论的引入未必影响修辞叙事学作为后经典叙事学一个分支的学科纯度。使申丹以及我们感到顾虑的或许主要有两点:一是卡恩斯一再强调他的语境主义是“强硬的”,这不免让人疑惑对文本内要素以及文本分析他将采取何种立场;二是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偏重是否会喧宾夺主,冲淡卡恩斯理论模式的叙事学属性。即便如此,申丹(2003:9)在一中一英两篇评论中仍然肯定了卡恩斯《修辞叙事学》“兼收并蓄,博采众家之长的包容性和全面性”⑥;在2005年发表的一篇英文论文中,她指出“经典叙事诗学构成了他(卡恩斯)修辞研究最重要的技术基础”(Shen,2005:164)。综上,鉴于卡恩斯对布斯和热奈特理论模式的推崇和对查特曼叙事交流模型的倚重,我们或许能够得出结论: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是后经典的,而非反经典的。
科学理论,还是批评理论?
除了批评卡恩斯《修辞叙事学》理论模式上可能的失衡,申丹也勘正了卡恩斯的论述在微观层面的一些“矛盾和偏误”。比如,申丹(2003:10)认为卡恩斯对“叙述过程”(narrating)的过度强调与言语行为理论相违,这是因为“言语行为理论关注的是说出来的话(words)在特定语境中起了什么作用,而非说话的过程,故其英文名称为‘speech-act theory’,而非‘speaking-act theory’”。申丹的这条批评切中肯綮,揭示出言语行为理论与结构主义叙事学之间内在的冲突性。在就《修辞叙事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同卡恩斯进行交流时,笔者也曾提起这个问题,卡恩斯的解释是,言语行为理论并不区分话语的功能和话语的发出过程或者“说话”的行为。他认为,虽然动名词(比如asking、demanding、stating等)被用来标记言语行为是十分常规的做法,但“speaking-act theory”这个说法在英语中并不十分自然。申丹(2020:87-88)指出,卡恩斯一再强调的“作者式阅读”和他所声称的“强硬的语境主义立场”之间是直接冲突的。对此,卡恩斯引用他在《修辞叙事学》中的一节文字予以回应:“拉比诺维茨(Peter J. Rabinowitz)描述的那种作者式阅读一直属于非标记情形,至少从18世纪‘小说兴起’以来便是如此:读者期待能够推断出一种建构意图;他们期待被要求像叙事受众那样行事;而作者则会自动地假定这些期待……读者在讨论一则叙事时很少有不讨论作者意图的”(Kearns,1999:52)。换言之,卡恩斯认为,(拉比诺维茨定义的)“作者式阅读”可以被认为是“合作原则”的一个例证,因而,在卡恩斯的方案中,作为一种读者偏见(readerly bias)的“作者式阅读”是情境语境最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另外,对于卡恩斯从拉比诺维茨、兰瑟、费伦和巴赫金那里吸纳整合而成的阅读叙事的四大基本规约(分别为:作者式阅读、自然化、进程和众声喧哗),申丹也用大量篇幅逐一加以辩证和剖析,她尤其不认同卡恩斯将“进程”和“语言杂多(众声喧哗)”纳入他所谓的“基本规约”的做法,因为这事实上导致了“基本规约”的泛化(申丹,2003:7-9)。然而事实上,申丹的这条批评与卡恩斯的自我评价不谋而合(笔者在访谈时并未向卡恩斯提供申丹对这四个“基本规约”的看法)。在回顾《修辞叙事学》这本书的遗憾和不足时,卡恩斯对笔者说:“我认为这本书的主要局限在于我不加批判和辨别地断言我所谓的阅读叙事的‘基本规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⑦。
从以上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就某些(并非所有)相对微观层面的分歧而言,二位学者可以说各有各的道理,区别往往在于考察角度和理论背景。申丹在回答语境是否能帮助读者区分叙事和非叙事时非常恰当地指出,“语境只能决定读者的阐释,而无法改变文本的性质”(申丹,2003:4)。依照同样的逻辑,这个论述也可以启发我们从一个更宽广的视角看待叙事学,即:叙事学也有其主观性(而非绝对的科学性),它可以为读者提供一种可能的解读方式,但却不能规约(所有)读者的(所有)阅读。从这个视角看,人类对叙事的理解或许仍然远远不够,而且可能会一直滞后于叙事的实践;叙事学的发展让我们在看待叙事时不再是“盲人摸象”,但我们仍然很难说已经看清了叙事之象的全貌。围绕叙事的许多论争立场之间实际上具有互补的潜力,在本质上是阐释的天平在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应当如何倾斜的问题。
实际上,卡恩斯在书中已经明确表示他并不追求一种作为“科学理论”(scientific theory)的修辞叙事学,他说,“虽然修辞叙事学希望达成相对的全面性,但它并不奢望获得哪怕原始科学(protoscience)的地位”(Kearns,1999:46);“修辞叙事学不追求科学般的精确,它只是按照一套规约——基本规约——和问题进行运作,这些规约和问题有利于将批评注意力集中到叙事的重要特征上”(Kearns,1999:107)。对于文学理论是否能够以及应该达至科学性,布斯(Booth,1983:422)在《小说修辞学》第二版后记中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更大精确性的追求常常导致了议题的贫乏——使人文研究变得更科学的各种努力也不例外”。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希望提供一种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的批评工具,他的设想是用语境主义的立场和言语行为理论的批评利器弥补结构主义叙事学(主要以热奈特和查特曼的理论为代表)的不足,在此过程中,他吸收了语言哲学中的合作原则和认知语用学中的关联原则与交际原则,整合了解释阅读预期的四个基本规约,并试图重塑经典叙事学关于叙述声音、受众位置、时间结构、话语再现、叙事交流等理论。在论证过程中,卡恩斯广泛引用或转引《一位女士的画像》《远大前程》《荒凉山庄》《在迷宫里》《波士顿人》《无可名状》《厄舍府的倒塌》《萨拉金》《巴图比文书》《红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醋栗》《偷窥者》《写在身体上》《等待野蛮人》等小说文本并展开有针对性的分析。在全书最具特色的第五章——“叙事交流、读者脚本和言外行为”,卡恩斯采取彻底的文本研究方法,以珍妮特·温特森的《写在身体上》和库切的《等待野蛮人》这两部先锋小说为例,进一步论证了修辞叙事学的方法及概念。
亨利·詹姆斯(James,1948:18)曾告诫读者,与其挑剔作者对材料和方法的选取(subject),不如聚焦这些材料和方法的呈现方式(treatment)。詹姆斯谈的虽然是小说,但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读者如何看待学术著作。在材料和方法的选取方面,卡恩斯力求通过所谓的“有机整合”建构一个修辞叙事学的理论体系。这一尝试成功与否,见仁见智,但在材料和方法的呈现方式方面,卡恩斯的确达成了一定的说服力和实用性,也为叙事的修辞研究增添了一种较为完备的批评理论工具。对修辞叙事学与叙事之间的关系,卡恩斯在《修辞叙事学》的结尾做了务实而生动的评论:
修辞叙事学……永远会落后于叙事形式的发展曲线,因为形式会不断地对自身进行再创造。脚本、基本规约、非标记情形等等——这些为了便于分析而建构出来的术语必然会是保守的(necessarily conservative)。它们确立了一套规约,在这些规约之下,叙事——就像语言宇宙中一个永远的青少年——会一直竭力抗争下去。(Kearns,1999:190)
叙事学修辞转向的明确先导和重要环节
(一)学科自觉与正名的先声
如“引言”所述,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与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修辞批评直接相关。该学派的第一代学者继承发扬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实现了叙事研究从历史到文本和诗学的转变,以韦恩·布斯为代表的第二代又实现了从诗学到修辞的转变。在其重要代表作《小说修辞学》(1960)中,布斯认为小说(以及推而广之的叙事)是一种彻底的修辞行为(Phelan,2005:502)。布斯对修辞行为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隐含作者和不可靠叙述者等方面,因此,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布斯开启了小说或叙事研究的“伦理转向”。以费伦和拉比诺维茨为代表的第三代更加注重“交流”并推动了对“更全面、更动态、更多维的修辞交流”(申丹,2020:86)的研究。目前,芝加哥学派的修辞性叙事理论已进入到第四代。综合这四代学者的研究,他们都表现出显著的修辞方法自觉,却没有表现出特别明确的“修辞叙事学”学科自觉,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没有提出叙事研究“修辞转向”的呼声。费伦为《劳特里奇叙事理论百科全书》撰写的词条仍是以“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作为标题,这使一些学者开始思考以费伦为代表的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到底是属于一种修辞研究,还是属于一种叙事研究(江守义,2013:154)。在江守义看来,费伦的叙事学分析实际上包含在修辞学之中。
在结构主义叙事学内部也有修辞方法的先驱者,那就是被罗伯特·肖尔斯(Robert Scholes)称作“修辞学家”的热奈特。他的《叙事话语》一书几乎穷尽了叙事的结构和技术分析,设想他略微调整自己的研究路径——适当突显他已经涉及到的叙事交流过程,那么今天被奉作修辞叙事学开山鼻祖的就应当首推热奈特了。在更宽泛的文学理论领域,伊格尔顿也曾在他的《文学理论导读》最后一章呼吁按照“话语理论”和“文化研究”所指明的方向“再造修辞学”(the reinvention of rhetoric)(Eagleton,2008/1983:183),但他始终没有触及任何“修辞转向”的议题。
“引言”中也谈到,修辞叙事学在英文中对应着多个名称,而迈克尔·卡恩斯是第一个使用Rhetorical Narratology并撰写叙事理论专著的学者,这体现了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学科自觉和学科建构努力。他在整个叙事学界率先发出了叙事学修辞转向的呼声。比如,在《修辞叙事学》一书的“前言”,卡恩斯(1999:x)指出,“我对这两本书(热奈特的《叙事话语》和布斯的《小说修辞学》)近乎直觉的推崇正将我引向一个新的论点——叙事学需要采取一个强势的修辞学转向”。在该书的第一章第一句话,卡恩斯(1999:9)进一步强调:“我提出修辞叙事学的目的是为了给叙事学的修辞转向提供强有力的推动,我的做法有二:一是将‘叙事要素如何实际地对读者起作用?’这个问题置于研究的核心;二是借由言语行为理论对这个问题做出解答”。
由此可见,虽然芝加哥学派的几代学者笔耕不辍,在叙事的修辞研究领域积淀深厚、建树卓著,但从叙事学发展史的角度看,修辞叙事学的学科自觉与正名的先声确是由迈克尔·卡恩斯发出的。
(二)系统性整合的有益尝试
如前所引,卡恩斯促进叙事学修辞转向的做法是将“叙事要素如何实际地对读者起作用”作为核心问题,然后借由言语行为理论提出回答。对“叙事要素”的强调表明卡恩斯试图建构的修辞叙事学并不会抛弃经典叙事学,所不同的是,他将会首要考虑读者和修辞效果。“实际地对读者起作用”预示着他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高度重视叙事交流过程、基本规约和言语行为。在这方面,他基本上沿用了查特曼的叙事交流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对叙述声音和受众位置进行了深入详尽的分析。在《修辞叙事学》冗长的“导论”中,卡恩斯综述了叙事研究的修辞方法、叙事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言语行为理论及其与文学叙事的关系,从故事、虚构性、叙事性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叙事和语境之间的关系,并将进程、要旨(point)和作者式阅读纳入到作为叙事受众对叙事的体验的所谓“叙事脚本”。在主要章节中,卡恩斯以言语行为理论作为基础,对包括故事/话语、虚构性、叙事性、进程、要旨、作者式阅读、自然化等一系列叙事要素展开讨论,以期建构一种可以用来解释实际读者与叙事之间互动的语境主义的修辞叙事学。
卡恩斯博采众家之长,他的理论整合是否如他所言是一种“有机整合”(coherent synthesis),叙事学界自有公论。但是,“中年的狂妄”⑧让卡恩斯自认为他的理论模式“与查特曼(Seymour Chatman)、热奈特、费伦和兰瑟……的模型相比,更足以解释作为文本的各类叙事以及人类的叙事经验”(Kearns,1999:46)。当然,他也轻轻一笔点出了自己理论模式的局限性,认为它“说到底也只是向前迈进了一两步,连跳跃也谈不上”(Kearns,1999:46)。总体上看,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理论表现出鲜明的修辞方法导向,在学术谱系和写作风格上延续了布斯、热奈特等学者倡导的文本研究方法,体现出很强的教学意识。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讲,卡恩斯所提出的叙事学的修辞转向其实也是一种教学法转向。
结 语
卡恩斯《修辞叙事学》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第一本以“修辞叙事学”命名的叙事理论专著,更在于它较早地认识到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困境并敏锐捕捉到20世纪80、90年代兴起的人文社会科学的修辞转向,在追求叙事研究的修辞学方法和结构主义方法的有机整合方面做出了卡恩斯式的系统性尝试。该书的理论模式成熟与否、完备与否或许值得商榷,尤其是对语境主义和言外行为的过度强调以及因此而突显对经典叙事学研究方法的背离,在论述方式上也可能存在一些谬误之处。但是客观地说,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本质上是后经典而非反经典的,它从未试图成为一种关于叙事学的“科学理论”,而是为了发展出一种能更有效地解释读者对叙事的体验的批评工具。从整个叙事学发展史的角度看,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不失为叙事学在后经典阶段的一种积极尝试和叙事学修辞转向的一个明确先导和重要环节,其独特的理论路径也有进一步研究借鉴之必要。
注释:
①申丹采用“修辞性叙事学”译法,国内叙事学界也常见“修辞叙事学”译法。
②国内多将audience译为“读者”,将authorial audience译为“作者的读者”。鉴于叙事文本也可能经由视听觉方式交流,比如代读、转述或表演,本文将audience译为“受众”。
③卡恩斯的修辞叙事学虽然强调“言外”(illocution),但也重视“言内”(locution)。他在书中这样写道:“言语行为理论家对语境的兴趣导致了他们做出了言内(说了什么)、言外(简而言之,意图是什么)和言后(话语对受众的影响)的重要区分。对修辞叙事学最重要的是言语行为的前两项”(Kearns,1999:12)。
④申丹在2003年发表的评论文章中采用了“语言杂多”的译名。
⑤戴卫·赫尔曼提出“后经典叙事学”这一名称主要是为了涵盖各种超越“经典的”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研究,后者因其科学性、拟人论、无视语境和无视性别而受到诟病(Herman & Vervaeck,2005:450)。
⑥申丹的原文是:“characterized by an admirably open-minded incorporation of various relevant concepts, models and methods, displaying a rich theoretical synthesis and an admirable comprehensiveness”。
⑦卡恩斯与笔者交谈时的原话是:“I think the book’s main limitation is my rather uncritical assertion that what I call the ‘ur-conventions’ of reading narrative are universal”。
⑧卡恩斯回顾《修辞叙事学》的写作过程时所说的话,他采用的表达是:“the hubris of middle-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