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全球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国际实践与经验借鉴
2022-02-13宋海川
宋海川 顾 凡 陈 晞
(上海海关学院,上海 浦东新区 201204)
2020 年1 月31 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0 年3 月起疫情开始在世界各国肆虐,世界经济严重受挫,全球供应链生产趋于停滞。全球贸易在第一波流行期间急剧下降后,自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恢复速度快于预期。政府强有力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支持以及新冠肺炎疫苗的出现促进了这种转变。世界贸易组织2021 年3 月31 日预测,2021 年世界商品贸易量将增长8%,2022 年将增长4%。OECD 预计2021 年全球经济增长近6%,并指出由于疫苗分配不均和各国公共卫生政策差异,全球经济复苏面临不均衡性。11 月24 日,南非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的变异毒株“奥密克戎”的出现。
一、文献综述
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贸易的影响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从宏观层面探究疫情对全球和中国经济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沈国兵(2020)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探究了疫情蔓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破坏国际自由贸易体系,冲击国际贸易供需两端,由此从国际组织框架下合作、区域疫情协调合作和贸易投资合作三个角度提出了纾解疫情的建议。王丽、黄得海(2021)从出口规模、个别省份外贸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和中美贸易角度分析我国外贸受到的短期影响并对我国长期出口形势进行了分析,进而从政府和企业角度提出了应对建议。朱京安、王海龙(2020)从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速、外贸企业压力、国际贸易摩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外贸受到的影响,并对未来的贸易趋势进行预测。
第二类,从微观层面探究疫情对外贸某个具体方面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张夏恒(2020)对企业的损失、复工时间、经营压力、流动资金等问题进行问卷分析,发现企业受影响程度因规模和产业等而异,由此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邓世专、林桂军(2020)构建亚洲工厂依存度模型,监测疫情对工厂依存度指数变化情况,同时预测了亚洲工厂的恢复情况,研究发现了亚洲工厂对中国和美日的依存度不同。管伟星(2020)对疫情防控涉及到的卫生检疫、防控物资通关、货物税收征管等问题进行探究,探究了海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依据所在。顾善松、张蕙杰、赵将、陈天金、翟琳(2021)聚焦疫情下全球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变化,指出市场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国际农产品规模缩减,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通过对以上研究进行梳理,结合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最新统计数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冲击,并整合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我国等经济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实践举措,为我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供借鉴。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世界经济遭受疫情重创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发布的2021 年中期《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预测,虽然在中国和美国强劲反弹的带动下,全球增长前景有所改善,但许多国家新冠感染率的激增和疫苗接种进展不足威胁着世界经济的广泛复苏。
自2017 年以来,国际货物出口总额趋于稳定,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际货物出口总额严重下跌(参见图1,2020 年上半年世界商品贸易量急剧下降)。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显示,2020 年4 月,制造商和服务业新出口订单分别下降至27.1 和21.7(基准值为50);2020 年5 月,制造业和服务业出口订单指数分别回升至32.2 和29.8,但仍大幅低于趋势水平。采购经理人指数的变化预示着实际贸易流量的变化,这表明贸易水平在2020 年4 月或5 月触底,在6 月开始复苏。
图1 2017 年第一季度至2021 年第二季度国际商品出口总额变化趋势图
图2 2019 年1 月-2021 年9 月全球制造业PMI 指数变化
(二)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各国实施贸易限制或便利措施
自疫情爆发以来,世贸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在货物领域实施了384 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贸易措施,其中248 项(65%)具有贸易便利性,136 项(35%)被认为起到贸易限制作用。出口限制占所有记录的限制措施的84%,减免进口关税占所采取贸易便利措施的60%,多个成员国降低了对抗击疫情所需商品的关税。一些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世贸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取消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的某些商品的进口关税。
世贸组织成员和观察员继续废除为应对疫情而实施的措施,截至2021 年5 月中旬,大约21%的为应对疫情引入的贸易便利措施和54%的为应对疫情引入的贸易限制措施已被终止。自疫情开始以来实施的114 项出口限制中,有57%的措施已被废除。据世贸组织秘书处初步测算,仍然有效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贸易覆盖面(1796 亿美元)仍高于贸易限制性措施的贸易覆盖面(1060 亿美元)。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造成巨大的影响
疫情对我国外贸行业造成了多维度的冲击。首先,由于疫情蔓延的地理范围广,人员流转受限、人身安全较难保障,人力不足给外贸企业正常的生产运作一击重创;其次,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存在差异,造成生产协作困难,导致复工复产进程延缓。初期部分国外合作企业由于疫情,纷纷推迟或取消了中国的外贸产品订单。在疫情较为严重期间,中国企业尚未复工复产阶段,出口端受到影响。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20 年1-2月,我国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出口分别下降12.8%、20.4%和12.4%。
鉴于我国的进口产品结构,我国制造业生产中所需要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以及矿物原料占绝大部分,随着出口的减少,国内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的进口需求下降。但从长期来看,疫情不会改变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
三、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主要国际组织及国家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实践措施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措施
1.农业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为遏制病毒、确保国内粮食安全,世贸组织的诸多成员立即制定相应的政策。根据世界粮食计划署的最新估计,到2020 年底,2.7 亿人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粮食安全困境,这比新冠肺炎流行前增加了82%。WTO 各成员为保证粮食贸易的流动与开放、确保食品供应链的正常运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世贸组织成员支持各国出口商积极应对疫情,特别是通过促进出口、出口程序电子化和出口融资来支持并促进贸易。其中许多措施在2020 年6 月18 日和7 月28 日的农业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其中一些措施已向世贸组织通报。
另外,有关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发布对维护粮食流通至关重要。及时分享有关贸易措施的信息,提供有关生产、消费、库存和粮食价格的信息,将有助于全球市场有效运作,并有利于确保全球粮食安全。
2.电子商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期间,各国政府都采取了新的措施,利用电子商务应对疫情挑战。世贸组织为促进这一领域的全球合作,进行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讨论,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计划、联合申明、倡议和谈判。《贸易便利化协定》对各成员应对疫情具有启示作用。其中简化进出口程序和过境程序、电子化和单一窗口能有效减少人员接触,降低感染风险;风险管理能协助不同的成员对特定的货物进行风险识别监测,提前预防风险。
3.医疗用品方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WTO 的部分成员,包括全部G20 成员,已暂时取消或推迟收取疫情所需的关键性医疗产品和其他基本用品的关税和其他收费,加快了医疗产品的通关手续进程,降低卫生部门和公众为抗疫所需的成本。大多数国家暂时取消了用于人工呼吸或其他治疗性呼吸的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的进口关税,在特定条件下,对用于制造疫情应对物资的原材料也进行相应的关税减免。
同时,一些成员采取措施加快边境清关,相关措施包括建立医疗用品优先通关渠道,建立特别程序,暂时停止或简化进口许可证的程序,以及加强边境机构合作等,由此更好地获得基本医疗用品。
(二)世界海关组织的相关措施
1.启动“新冠肺炎疫情”支持项目
在能力建设方面,该项目将侧重于海关在国家和区域层面的能力建设,在向成员提供支持时,世界海关组织计划与参与人道主义援助的其他国际组织密切合作。该项目还将考虑到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和特殊需求,推广相关世界海关组织工具的应用,其中包括国家和区域培训在内的各种援助措施。
在方针指导方面,该项目将在收集的海关最佳实践的基础上,为各国海关管理部门制定应对各种公共危机事件的业务指南,使海关机构在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公共危机情况下,能够促进和加快紧急救援物资的流动,确保全球供应链的连续性,同时加强对海关关员的保护,以降低感染的风险。
在技术支持方面,该项目将为信息和专业知识共享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以提高海关管理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紧急情况的能力。为了确保及时传播信息和专业知识,该项目还将进一步升级世界海关组织门户网站。该网站汇编了有关世界海关组织的相关文书、工具、举措、数据库和国家实践的信息,可帮助解决成员和利益相关方面临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
2.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1)与世界贸易组织发布关于相关贸易措施的联合声明
世界海关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同意密切合作,在确保公众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跨境贸易货物——尤其是医疗物品运输的干预。同时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世界海关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已邀请成员分享各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贸易措施,并于适当范围内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此类信息。此外,世界海关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还将促进跨境货物的流通,使得医疗物资尽快到达所需之处。
(2)与国际海事组织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供应链完整性的联合声明
2020 年1 月31 日至2020 年4 月3 日期间,国际海事组织就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船舶运营管理等方面发布多个通函,以解决全球海员与航运业相关的问题。世界海关组织官网亦开设专栏,分享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与供应链完整性有关的新开发的和现有的工具。其中包括:海关合作理事会关于海关在自然灾害救济中的作用的决议、《京都公约》专项附约J 第5 章的指南、《暂准进境公约》附件B.9、医疗用品的协调制度分类参考等等。
(三)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共性归纳
1.实行关税等税费征收的减免
推迟或取消对疫情防疫物资关税和各种税费的征收有利于加快此类物资的进口,最大程度上支援本国防疫工作。在许多情况下,关税削减的同时还会进行增值税、其他国内税和其他费用的豁免。此类措施并不局限于与疫情有关的物资,甚至可以扩大至取消所有其他必要产品的进口关税或临时关税。关税减免不仅适用于医疗产品,而且也适用于制造这些产品所需的商品或原材料。在进出口关税方面,中国政府扩大了免税进口的范围,包括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进口商品。有20 多个经济体(其中包括少数非世贸组织成员),在不同程度上对农产品和食品采取了关税豁免或其他类型的临时性措施。
2.简化海关手续,加快货物清关
多国政府规定紧急进口的特殊医疗物资可以免于海关查验,并简化进口防疫物资的单证要求,放宽对各种医疗器械的管理程序,取消其进口许可证并放宽此类商品的配额管理。优先检查和测试用于抗疫的关键医疗产品,同时将此类程序的数量保持在所需的最低限度内。此外,各国海关为紧急入境物资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实现救援物资的快速入境。国际道路运输联盟呼吁全球海关机关为商用车辆指定优先(绿色)车道,减少滞留时间,并采取其他措施确保供应链的连续性;避免国际货物尤其是医疗物资、人员和必需品运输的中断;避免在边境对商用车辆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3.加强电子化应用
通过单一窗口或电子化的方式提交单证,能够有效减少人员接触,降低疫情感染的风险。国际道路运输联盟呼吁加大《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等公约的实施力度,尽可能使用国际公路运输系统及其信息技术工具,减少物理检查和边境人员之间的接触。此外,通过电子化的方式提交通关单证能加快其审批流转速度,方便货物通关。
4.成立统一机构加强防疫工作的协调
许多国家建立了统一的机构应对疫情,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世界贸易组织建议各成员根据《贸易便利化协定》设立的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就熟悉新冠疫情期间采取的措施,各国设立的统一机构能确保各有关部门协同工作,监督措施落实,解决突发事件。
5.加强风险管理和对危险物品的通关监管
面对疫情防控态势,各国外防输入保障国内安全。一方面是加强对可疑或高风险的货物监测,各国海关对货物申报可以保留合理的怀疑,对货物进行查验或扣留。另一方面是防止危险和假冒药品造成的威胁,国际民航组织敦促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应对危险、不合格或假冒药品和疫苗等非法产品构成的威胁。同时,海关合作理事会也警示各国提防犯罪组织借机从事非法活动,防范不合格或伪造的药品与疫苗等非法制品带来的风险。
四、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我国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实践措施
(一)简化海关手续和加快清关
1.加快必需品的跨境流通
自2020 年1 月以来,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尽量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干扰。海关总署已采取措施,进口特殊医疗物资无需额外检查直接放行。海关还承诺加快国内关键急需产品的进口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的清关。
中国海关通过船上查验等查验方式,将救灾货物的放行时间缩短到45 分钟,并通过专人绿色通道和专人服务窗口快速通关。如遇紧急情况,贸易商可在办理完全部手续前登记后发放救灾物资。进口商可在收到舱单信息后立即进行汇总申报,货品到达时海关会放行,从而最大限度地缩短通关时间。
2.边境机构的合作
海关总署正与其他边境机构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并协调产品查验、检疫和通关程序,以确保贸易安全和便利。海关管理机构已与机场管理者联系,为装载有疫情救灾物资的货物开设绿色通道。海关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合作,实现中欧班列货物安全、快捷通关,支持中欧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3.完善经认证的经营者系统
中国与42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 互认协议。此外,海关总署继续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密切合作,在AEO 互认方面使企业优先通关并简化通关流程。截至202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AEO 企业28473 家,AEO 企业的进出口值占到全国进出口值的约53%。
(二)物流、运输和转运便利
新冠肺炎疫情给运输和物流部门带来了重大冲击。由于货运服务显著减少使得运营变得更加昂贵和耗时,为此交通运输部牵头建立了一个连接多个机构的综合网络,以解决物流障碍,帮助企业恢复运营。
1.优先通道的设置
在跨境运输方面,全天候提供绿色通道,以确保基本物资及时送达。在国内层面,包括桥梁和隧道在内的所有收费公路均实行免费政策。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促进交通顺畅和企业复工。对于运送紧急救援物资的车辆和包括卫生专业人员在内的重要人员,实施了“不停车不检查”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防控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154 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和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审核的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运输车辆,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刷的紧急运输通行证。
2.支持供应链的恢复
交通运输部制定了针对不同风险级别地区的客运站车辆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指南,并提出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计划。为提高运输能力,中国在边境进行转运,以保障特殊时期的跨境运输。与“一带一路”国家协调,促进多式联运和海关过境,以确保来自不同地方的国内和跨境贸易可以整合。
(三)电子化贸易便利化措施
1.加快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复杂的疫情形势下,持续推出多项便企利企的服务,为维护良好的通关秩序,支持外贸平稳发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促进贸易便利化做出了重要贡献。2021 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有729 项,累计注册用户超过396 万家,日均申报业务量超过1200 万票,服务覆盖全国所有口岸和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基本满足企业“一站式”业务办理的需求,并持续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进行全链条式扩展,以期服务质量与效果的最大化。
疫情期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时推出防疫物资申报通关相关的服务功能,发挥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势,新增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防控物资细化申报提示,优化旅客仓单申报系统,开展免于到场查验申请、防疫物资申报提示等功能,发挥“全流程、一站式、全天候、零接触”等业务办理优势,实现了企业办事“零接触”、“货物通关零延时”、系统运行“零故障”,全力保障了企业的通关便利,有力维护了正常的通关秩序,助力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
2.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实施,跨境贸易和投资大幅下降,传统行业贸易受到疫情冲击尤为严重。为了促进新冠肺炎疫情之后的贸易和投资增长,在现有59 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又新设46 个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帮助重振受疫情影响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验区内的企业享有零售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豁免以及更优惠的企业税率等支持。
五、结语
通过梳理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和国家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归纳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共同点,对进一步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国际贸易是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环节,贸易便利化能够促进全球贸易增长也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国纷纷出台贸易管控措施加以应对国际贸易遭受的严重挫折。在不景气的全球贸易状况下,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组织呼吁成员恢复国际经贸联系,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出台政策促进贸易便利化。我国在其口岸筑牢卫生防线,保障医疗物品的顺利入境,在保护国民健康的同时,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做出最大程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