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末鲜初儒教思想在朝鲜建国过程中的历史影响
2022-02-10崔海莲
吴 迪 崔海莲
高丽王朝末期,特别是恭愍王(1351—1374年)统治时期以来,帝王和官僚们的腐败行为日益加剧,税款和赋役金不断上涨,百姓起义风起云涌,加之自然灾害频繁,高丽王朝已经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高丽王朝突出的矛盾可以概括为四大事件,(1)[韩]闵炫丘:《高丽政治史论》,首尔:高丽大学出版部,2006年,第152-174页。即武臣政变、对蒙抗争、元朝控制、恭愍王上位。这四大事件导致的社会矛盾,加速了高丽王朝统治秩序的崩塌。高丽王朝的先进士大夫逐步认清荫叙制(2)荫叙制:又称荫位制(日本)、荫袭制(中国),是律令制体制中依据高位者的位阶对其子孙或弟、侄等近亲幼辈授予一定位阶的制度,是特权制度的一种。和功荫田柴制度下所确立的门阀统治无法满足朝鲜各阶层的发展和生存状态,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政治文化改革运动蓄势而发,(3)[韩]李喜周:《韩国政治思想史》,首尔:百山书堂,2005年,第168-171页。与思想启蒙运动同时发生的是政治变革。1392年,高丽将军李成桂(1335-1408年)推翻了高丽王朝,建立了朝鲜王朝,新生的王朝急需一种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加强专制统治的政治指导思想,于是郑道传(1342-1398年)进入了朝鲜统治阶层的视野。以郑道传为首的儒家士大夫群体所主张的儒教治国理念,逐渐为朝鲜统治集团所接受,且进一步取代佛教而成为朝鲜的官学,并最终由此确立了朝鲜王朝儒教治国的统治体制。本文选取特定历史时期,即丽末鲜初的时间段,具体分析儒教对朝鲜王朝的政治、教育制度和社会习俗等方面所起的影响,拟从丽末鲜初的政治体系、教育机制和社会风俗三个方面深入探讨儒教对特定时期、特定王朝的更替和革新所起的历史作用及产生的深远意义。
一、儒教理念下确立的新政治框架
忠烈王十六年(1290)朱熹理学传到朝鲜半岛,迅速在朝鲜士大夫中传播。高丽末期社会矛盾尖锐,郑道传依据儒家的“理气观”专门撰写了《佛氏杂辨》(4)《佛氏杂辨》:朝鲜初期郑道传所著基于性理学立场的批判佛教哲学的论著。书稿完成后,曾请权近(1352-1409年)为其书作序文。但由于1409年8月的王子之难,此书稿未能发行。后此书遗稿在族孙韩奕的家里被发现,并得以单行本的形式发行。后又于世宗十八年(1487年),在《三峰集》增刊时,被收录入《三峰集》中。一书,通过对比佛教与儒教的论述,强调佛教教义的虚伪及空洞,质疑并批判了佛教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朝鲜王朝建国之初,上层统治阶级吸收郑道传的思想,主张利用儒教开展中央集权,使儒教逐渐取代佛教成为统治阶级的执政纲领。郑道传作为先进士大夫的典型代表,引领着朝鲜的政治体制改革,其革新思想集中体现于他的著作《朝鲜经国典》(5)《朝鲜经国典》于朝鲜太祖三年(1394年)由郑道传等先进士大夫完成,其规定了朝鲜建国的基本纲领和关于六典的事务,成为朝鲜初期法律制度的核心。中。《朝鲜经国典》对朝鲜初期的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等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在此之后,以此为基础编纂而成的《经国大典》更成为了朝鲜王朝的治国基石。《经国大典》以法典的形式在政治方面确立起了集权的中央统治制度,建立了比较严密的政治治理体系。《经国大典》的编纂始于太祖六年(1397年)《经济六典》(6)《经济六典》是1397年12月26日颁布的法典,其收集了(1388年至1397年)10年间实施的法令。的编纂,并且在此后的80余年间先后经历了5次编纂,(7)[韩]朴秉濠:《经国大典的法思想性格》,《震檀学报》1979年第48辑,第199-206页。才最终于1485年颁布并施行。《经国大典》所主张的政治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六曹直启制,加强中央集权
《经国大典》的颁布标志着朝鲜王朝专制政治体制的最终确立。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加强专制统治,朝鲜王朝废除了“堂官合坐议事”的都评议使司制度,建立起以“六曹直启制”为基本结构的政治体系。其官职仿照中国,分为正从九品,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十八品。正三品以下的大部分官府作为属衙门归于正二品衙门的六曹负责管理,六曹的堂上官以代表身份参与朝议讨论国事,六曹的判书直接向国王报告有关事务,六曹实质上成为国家政治体系的枢纽。(8)[韩]李宪昌:《朝鲜王朝的政治体系:绝对君主制》,《经济史学》2017年第6期,第215-272页。为了使各曹可以高效率地完成自己的职务,又分别设立3-4个属司并任命堂上官进行管理。实际上,“六曹直启制”的核心要素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六曹的堂上官可以对属衙门的官员行使人事权,决定他们的登用和罢免。因此,属衙门的官员必须绝对服从于六曹官员。另一方面,属衙门只能通过六曹向国王呈文,没有独立发言权。属衙门包括堂上衙门和堂下衙门,衙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负责的各自职务不同。
(二)排除宗亲制对政权的干预
朝鲜王朝的政治体制构造和政治机能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是绝对王权与两班官僚之间、官僚与官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调和机制。但这种政治体系并没有被贯彻到底,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国王的同姓亲族,即宗亲的存在。朝鲜建国不久就发现了上述问题的存在,提出了排除宗亲参与政治的原则。宗亲作为奉承天意的王家一员,其身份和地位非常高贵。作为王族的宗亲享有天潢贵胄的声威,既是头等高门,又是特权阶级,由于宗亲身份的特殊性,其难以绝对从属于国家官僚体系中。古代政治的根本特征是家国高度一体化,宗亲在政治和社会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朝鲜建国初期对许多宗亲授予了军官一职,且大部分授予官职的宗亲因其参与了高丽末的武臣政变,普遍拥有强大的自家私兵。而对宗亲的支配和管理通常被认为是王的私权领域,官员们无法进行任何干涉,实际上这时期的宗亲任用、待遇和惩罚等都由国王个人的判断来决定,而非在朝廷上通过官僚们的讨论而议定。朝鲜王室尝试着通过军事一体化来剥夺宗亲权力,维护官僚政治制度的秩序。宗亲的政治排除原则首次确定是在定宗二年(1400年),皇子李芳远(1367-1422年)解决好第二次王子之乱后趁机将排除宗亲参与政治的指令载入到法典里,(9)[韩]契民锡:《契民锡的朝鲜王朝实录》,首尔:世界社(株),2016年,第41-77页。确定了排除宗亲政治的法定原则,将律文定为“祖宗成宪”,不可随意变动。太宗登基后赵思义之乱(1402年)发生,太宗不得不指派有经验的宗亲担任军事指挥官负责平定叛乱,宗亲排除原则受到一定程度挑战。太宗十一年(1411年),太宗对宗亲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排除宗亲政治的原则最终被确立起来。但是排除宗亲制也存在例外,即非太祖直系的亲族在放弃宗亲身份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保留已有的官职。除此以外,其他宗亲一律没有机会参与政治活动。朝鲜建国以来经历多次政变和制度改革之后,宗亲们不能再作为国王的政治同伴来共议国事,(10)[英]Martina Deuchler著:《韩国社会的儒教变化》,李勋相译,大田:Acanet,2003年,第42-50页。而通过科举制选拔的士大夫官僚群体则成为统治国家的中坚力量。
(三)以“两班”为主的官人支配制
朝鲜王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根据专制原则而形成的,整体上呈现出君主集权制的特征。但从权力构造方面看,其性质并不是绝对君权制而是“官人支配制”。(11)[韩]金云泰:《朝鲜王朝政治体制的管制及特性》,《韩国行政史学志》2001年第4期,第1-21页。《经国大典》的编纂完成标志着朝鲜中央集权的“两班”官僚制度趋于完善,该制度以“两班”作为统治阶层,以文人治国为特点。而所谓“两班”,即朝鲜文武两班之合称,其本质为承担古代王朝“文武”双重职能的官僚集团。而在当时朝鲜按照出身实行身份制的社会制度下,官僚亲属家族等也被划分为统治阶层。因此,“两班”这一概念也可指广义上的统治阶层。“两班”官职包括散官与职事两大分类,其中散官与职事品阶类似,但也存在散官高于或低于职事品阶的情况,高于职事品阶的称为行职,低于职事品阶的称为守职。朝鲜官品六品以上是双阶(正从),七品以下为单阶(正),而文散阶则可以从一品阶到十八品阶,武散阶最高阶只到三品阶,故三品阶以上的升职只得转为文散阶。(12)[韩]李成茂:《朝鲜初期两班研究》,首尔:一潮阁,1985年,第75-76页。此外,正三品阶通政大夫及折冲将军以上则被称为行政机构首长级别的堂上官,从四品阶至正三品阶的通训大夫及御侮将军则被称为堂下官,六品阶以上可参加朝会的则被称为参上官,七品阶以下的则被称为参下官。高丽时期曾将各地方的乡里吸纳为国家官员而设置诸多散职,起初给予其一定的科田及俸禄,但随着散职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科田及俸禄则愈发难以维持。朝鲜建国后逐步将散职俸禄全部剥夺,散职即分为了享有实职和俸禄的禄官及无俸禄的无禄官。在朝鲜两班官僚体制下,无禄官虽无俸禄,却为实职,可直接参与政务,也具有较大权力。同时,在以无禄官的身份工作满360天后,即可申请调换到其他岗位。(13)[韩]李成茂:《朝鲜王朝实录2》,首尔:sallimbooks,2015年,第82-87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禄官的设立虽出于节约经费之考量,但乐于担任此官职之人仍然较多,这样一来,此官职显然也不会留位于非两班之集团。
在朝鲜建国初期,以“两班”制度为轴心的官人支配制度通过法典的形式,得以确定并施行,其在设立初期和一定时间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巩固了朝鲜王朝的政权组织。但在后期,随着社会阶级的固化、儒教教理的变质以及党派争论的激烈化,此制度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积极作用,最终重演了高丽的灭亡之路。
二、儒教理念下的教育制度改革
朝鲜建国初为了广泛普及儒教理念和培养儒生,在中央设立成均馆、在地方各地建立起了乡校。为了在官僚选拔制度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儒教理念,全国大规模地进行了科举制度。科举制虽然从高丽时期开始实施,但大部分官职只是形式上的幌子,都被门阀阶级垄断着。朝鲜建国以来实行的科举制,则充分考虑考试的公正性和官僚选拔的公平性,打破了门阀垄断的局面。朝鲜科举制在考查考生对儒教基本理念的理解与掌握之外,还非常注重实用性考核,并为此专门设立了要求官员入职前必须要熟悉、学习所属官衙技术的生徒制,以及选拔“医、律、算、书、卜”等专业技术官员的杂科制。在这种儒教理念的指引下,任何人都能同样地接受教育,有才智就可以得到相应官职。朝鲜王朝对残疾人和盲人也一视同仁,非常值得肯定。朝鲜王朝对于教育制度的改革首要就是中央的政策指引和地方附属设施的建立与完善。
朝鲜初期比较典型的教育改革方案主要包括:(1)太祖三年(1394年),为教育地方政府的士官子弟,专门设立学校;(14)[韩]李德日:《朝鲜王朝实录1》(太祖-实现革命大业),首尔:多山草堂出版社,2018年,第34-37页。(2)太宗二年(1402年),司谏院(15)司谏院:古代朝鲜监察谏议机构为司宪府和司谏院,合称两司,长官为大司宪(从二品)和大司谏(正三品堂上)。从职能上说司宪府属于监察部门,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司谏院为朝鲜古代检察谏议机构,相当于中国古代的谏院,职掌规谏朝政缺失,更倾向于提出意见,类似中国的答御史。上疏关于登用人才的计划;(3)太宗七年(1407年),采用权近(1352-1409年)的劝学事目以革新文科的初场考试。除此之外,太宗和世宗时期还有其他许多关于教育改革的措施。众多的教育改革方案中,郑道传作为开国功臣,对朝鲜教育制度的确立做出了非凡的贡献。郑道传主张继承中国周代教育制度和入官制度(16)西周在文化教育上的重要特征是“学在官府”,郑道传从中受到启发主张设立成均馆、乡校等国立学校。“政教合一”是官府办学条件下的必然结果,朝鲜王朝的儒学教育与科举制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基本精神,(17)[韩]韩英宇:《郑道传思想的研究》(韩国文化研究丛书15),首尔:首尔国立大学出版部,1999年,第125-129页。确立了儒生与科举制度。
(一)科举学制的变迁及考试科目
据《高丽史》记载:“光宗用双冀言,以科举选士,自此文风始兴。大抵其法,颇用唐制。”(18)[韩]朴宗启:《重新写的500年高丽史》,首尔:图书出版蓝色历史,2008年,第162-180页。据史料记载,科举制度在朝鲜半岛最初确立及实施是在高丽王朝光宗九年(958年)。当时的光宗采纳了双冀(19)双冀:中国后周人,在公元956年(光宗七年)到了高丽,因病滞留,之后归化于高丽。的建议,这正是高丽科举制度的开端。(20)崔成德:《朝鲜文学艺术大辞典》,吉林: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646页。但科举制在高丽时期并未受到重视,其作用凸显主要是在朝鲜王朝时期。朝鲜王朝依照科举制的要求设立成均馆、乡校等国立学校,入学的学子以士的身份学习和生活。国家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将其视为下一代官僚人才来进行教育和培养。每隔三年,朝鲜王朝会根据士的才能和考试成绩来选拔官僚。科举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朝鲜王朝也会不定时举行考试。科举制重视教育和官僚选拔的连贯性,即人才培养与登用人才政策紧密相连。朝鲜的科举制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不断地变化发展。太祖时期(1392-1398年)指明了科举制的基本方向,世宗时期(1418-1450年)确立了科举用人选官制度。科举制根据考试类型和应试者分为文科、武科、杂科、生员、进士等。成宗时期(1469-1494年)颁布的《经国大典》以法定化的方式,明确地规定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合格人数等具体事项。(21)[韩]金陈旭:《朝鲜王朝科举制度人事政策研究》,《现代社会和行政》2005年第1期,第161-185页。
朝鲜王朝(1392年)建立之后,科举制中进士科和明经科合并为文科,分为小科(文科)和大科(文科)。小科(文科)又称为生员进士试(或者司马试),地方私塾和乡校的两班子弟经过两次考试合格后,成为下级官僚或有资格入学于成均馆。小科(文科)的两次考试分别为:以“四书五经”进行考试的生员科(明经科)和以文艺(诗、赋、颂、策)进行考试的进士科(制述科)。进士科与生员科均包括乡试和覆试,乡试是在地方施行,而覆试则是在礼曹举行。通过乡试后参加会试的人员中,会有100名左右被选拔为进士。(22)[韩]崔珍玉:《朝鲜时代生员进士硏究》,首尔:集文堂,1998年,第62-65页。应试大科(文科)的人员主要包括通过小科(文科)的生员、进士、成均馆学生和在职的官员。朝鲜科举制比较独特的是允许在职官吏参加科举考试,在职官吏通过科举考试后会被提拔为官员。大科(文科)要经过初试、覆试、殿试,最终结果由国王决定,成绩优秀者被颁发红牌,并头戴红花进行拜祝活动。(23)[韩]金道炫:《对科举制的批判性思考:以朝鲜时代的文科考试为中心》,《韩国行政史学志》2007年第4期,第1-35页。
文科的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由国家统一决定,主要考核参与国家管理的官僚们所必备的素养,即是否符合统治阶级所规定的人才标准。朝鲜初期选拔人才的标准主要有三项要求:第一,精通经学;第二,善于处理事务;第三,精于文章书写。初场考察士子对经学的掌握程度,中场以赋、颂、铭、记、表、笺等方式测试文学素养,终场通过“对策”评价个人对时政的了解程度与独特的政治见解。朝鲜初期争议不断的是初场的考试形式,究竟用口述还是用制述(著述)来考核经学,这就是所谓的“讲制是非”。初场考试有时用讲经,有时用疑、议等方式,不断地进行变动,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最终《经国大典》以法定化的方式明确规定文科初试初场是制述,覆试初场是口述。(24)[韩]尹珠熙:《高丽与朝鲜王朝的官僚管理制度:科举制度的再解释》,《韩国社会和行政研究》2000年第2期,第139-163页。朝鲜王朝的科举制本质上仍然是封建伦理纲常的体现,比如贵族的庶子不能参加文科考试,只能参加武科的考试;比如贱民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毫无疑问,科举制也仅仅局限于贵族阶层,平民百姓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财力应付繁重的学业和考试负担。
表1 成宗元年(1469年)文科(大科)考试科目(25)[韩]曹佐镐:《韩国科举制度史研究》,坡州:汎友社,1996年,第138-142页。
(二)成均馆的运行机制及其作用
朝鲜初期成均馆改革主要体现在教官的选拔上,大体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朝鲜初期成均馆教官机制的制定及整顿,始于太祖元年(1392年)7月改编新王朝官职。此次整顿除了修改部分教官的职称或品阶以外,大部分继承了高丽末期的成均馆教官机制。朝鲜之所以能够建国,得力于以李成桂为代表的武装派,以及高丽末期信奉朱子学的先进士大夫的共同协作。高丽末期的士大夫在政治和教育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成均馆更是改革的中坚力量。太宗元年(1400年)变更了成均馆教官的名称与品阶,确立起了以经学为主的教学体系。世宗时期颁布了成均馆振兴政策,儒生人数从100名扩大到了200名,也制定了成均馆的教育纲领。(26)[韩]张在天:《朝鲜时代成均馆儒生文化一考》,《韩国思想与文化》2001年第4期,第257-289页。第二阶段,《经国大典》所确立的成均馆教官机制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变更后的成均馆教官机制与世祖十二年(1466年)正月的教官机制相比,人数从23名扩到38名。其次,确立了直讲的终身制。成均馆教官机制中担任直讲的人数是4名,官品是正五品。最后,博士以下的职位由议政府的1名司禄与2名直讲兼任。
朝鲜初期,成均馆的改革与扩张,对朝鲜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立儒教理念作为朝鲜王朝的统治理念。成均馆作为中央最高教育机关负责研究性理学及普及儒教思想,奠定了儒教的绝对思想正统地位。二是成均馆的作用充分体现在朝鲜王朝的人才培养机制。成均馆通过教学内容与科举考试科目的制定,确立了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儒教人才任用标准。三是通过成均馆制度的完善,推动科举制取代世俗的座主门生制。成均馆以官僚人才培养为教育目的,直接影响官僚人才的任用。科举制的实施和成均馆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与选拔优质的官僚人才为国家服务。
(三)乡校的扩建与运营
朝鲜王朝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国家统治理念的儒教思想,依据“一邑一校”的基本原则设立乡校,达成培养地方官僚人才与教化地方社会的目的。朝鲜初期,中央接受地方官员的提议,投入大量资金建乡校,并扩大其规模和作用。根据史料记载,即便位于边境的军事警戒区域也需设立学士,并聘请教官实行教育。(27)[韩]金陈旭:《朝鲜王朝科举制度人事政策研究》,《现代社会和行政》2005年第1期,第161-185页。国家主导大规模乡校建设主要针对的是分散于地方各地的高丽末贵族势力,因为他们反对新王朝的建立并在地方行使其影响力。乡校可以强化地方教育,从而实现新政治理念的普及与散播。
乡校作为地方官学,可以看作是成均馆的缩小版。太祖继承高丽的教育制度,试图通过运营成均馆和乡校来确立儒教统治秩序。乡校教育贯穿了整个朝鲜时期,是朝鲜教育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世宗实录·地理志》和《经国大典》记载,在州、部、郡、县各设立一个乡校为基本原则,(28)[韩]金英泰:《寻找朝鲜时代的著名国立学校》,首尔:Ioneis出版社,2017年,第77-90页。随着高丽后期性理学思想的深入,道德守信与社会教化逐渐成为官学的主要目的。乡校从高丽时期到1910年,长达500年引领了地方教育,对地方人民的风俗文化发展和人才登用起了巨大作用。
表2 《世宗实录·地理志》中记载的全国乡校状况(29)《世宗实录·地理志》是端宗登基第二年(1454年)颁布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中的一部分,收录在148卷到155卷,是全国范围内比较完善的地理志。
朝鲜时期乡校的运营离不开四个部分,即校生、教材、教育过程和教官政策。校生是指在乡校学习的学生,《增补文献备考》(30)《增补文献备考》卷186,选举考3,科举3,太宗元年。中明确规定了乡校入学的资格:“无论是贵族还是出身于贫困家庭,只要作为儒生对学问有所追求都可以入学,没有身份上的差别对待。……另外还附加一项条例:入学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定要求,有10名以上的校生推荐才可以入学”。(31)[韩]金敬容:《朝鲜中期科举制度的整顿过程及其教育意义》,《教育史学研究》2010年第1期,第1-27页。《增补文献备考》的内容充分表明乡校入学的资格并非取决于身份的尊卑,而在于个人对学问的热情与才智。校生的最大特权是具有参加科举制的资格,甚至成绩足够优秀者可直接选拔为教官或进入覆试。乡校的整体教育过程中最重视的教材是朱子所著《小学》。《小学》作为儒教社会道德规范的入门书籍,对校生的道德与伦理意识的确立起了重要作用。教官在教育过程中严格遵守学习顺序,先读《小学》培养校生的基本人格,之后读《大学》及《近思录》增加其知识储备。乡校的教育过程表明教官遵从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重视“仁”的培养,教他们忠、孝、仁、爱等道德规范和各种行为规则,实行伦理教育。《经国大典》中乡校的正式教官分为两类,一为教授(正六品),二为训导(正九品)。朝鲜初期的郡县数量过多,乡校的教官任职仍存在较大空缺。因此,即使不是正式教官,也有一些人可以担当此职务,一般是在郡县本地的生员、进士中进行选拔,被称为“教导职”或“学长”。在此运行方式下,朝鲜初期大规模普及乡校持续了近五百年之久。乡校通过不断地为地方及中央输送人才,有效地维系了人才的地域性流动及地方社会的稳定,其所传授的儒教伦理道德也成为维系中央与地方互动的精神纽带。
三、儒教祭祀的发展
儒教对韩国社会风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集中体现在祭祀方面。统治者通过祭祀宣扬孝、忠、信的思想,并通过儒教礼仪达成其至高无上的权威。《经国大典》“礼典”中记述的祖上崇拜是显示儒教精神最突出的仪式,通过尊重孔子和祭礼,可以凸显等级尊卑。儒教比较关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其中最基本的。为了长久维持好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一方面父母必须爱护子女,另一方面,子女要实践“孝”的精神。“孝”精神的传承不仅停留在先祖在世时,还可以通过祭祀等方式持续到祖宗去世之后。
(一)儒教祭祀之禁止淫祀
高丽时代从王室到一般百姓们都信奉巫俗,尤其在高丽末期达到顶峰。高丽末期经受性理学洗礼的先进士大夫们对巫风强烈批判,将其称为淫祀。朝鲜建国初期规定除了《礼典》内容之外的所有祭祀都视为淫祀,并对淫祀进行理论性地批驳。随着性理学逐渐成为朝鲜王朝的统治思想,批判淫祀的理论也愈加丰富。儒者们不仅批判淫祀,还提出了关于禁止淫祀的各种方案。太宗时期(1400-1418年)强化“抑佛崇儒”的政策,并进行了大规模地祭典改编,使百姓们普遍接受对山川祭祀的批判。成宗时期,支持儒臣的主张,根据他们提出的方案司宪部制定了“禁淫祀节目”(32)禁淫祀节目主要内容有:(1)禁止家里有丧事时请巫术师进行淫祀,否则会对巫术师和家长加以惩罚;(2)即使是神的奴隶也不能随意把祖宗的灵魂搬到巫堂里,有人违反此规定就会被判处罪行;(3)禁止巫术师进行空唱或跳大神而导致世人混乱和困惑,有人相信或传播此思想也会予以处罚;(4)知道上述事实不告诉官府的,同样会被判罪。。成宗九年(1478年)下令严禁淫祀,并逐步完善《经国大典》中《礼典》的内容。
(二)儒教祭祀之国家祭祀
高丽时期接受了部分的儒教理念,并将儒教思想与佛教思想共同作为统治阶级的重要思想统治手段。高丽太祖(918-943年)在儒教所主张的“天”思想的基础上,阐明了高丽王朝的建立与统一后三国的君权社稷合法性。他以儒教的方式实行祭天仪礼,试图根据天人合一说和天人相关说实现儒教的政治理念。成宗继位(981年)之前五庙制(33)按:朝鲜王朝的宗庙制度深受朱熹《家礼》影响,遵从中国传统礼学的基本精神,宗庙制度仿效中国“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的等级规定。太祖之初建宗庙,其中奉有其祖上穆祖、翼祖、度祖、桓祖四代,待太祖逝后祔庙,宗庙始建五庙。已形成且有建成的太庙,但仪式却在佛教、道教和土俗信仰杂糅的状态下完成。朝鲜太宗登基(1400年)后,对以前的国家祭祀活动进行了修订,展现出与高丽时期截然不同的气象。国家祭祀在朝鲜时期主要包括三大类:宗庙制、社稷大祭和释奠祭。
第一,宗庙祭祀。宗庙祭祀是东亚国家传统祭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某种语境下象征着国家政权。古代韩国首次建立宗庙是在三国时期,各国在始祖墓进行祭祀活动(34)《三国史记》中记载新罗国第二代的南解王开始立始祖赫居世庙,在四时进行祭祀。。朝鲜建国伊始设立“太庙造成都监”,并拆掉高丽的宗庙在原址新建朝鲜王朝的宗庙。现位于韩国首尔市钟路区钟路157号的宗庙,即是李氏朝鲜王朝时期(1392-1910年)用以摆放先王及王后牌位并进行祭祀的场所,该庙内有正殿、永宁殿、功臣堂、斋室、典祀厅、乐工厅等建筑,是最为神圣庄严的儒教祠堂之一。宗庙祭祀每年进行5次(春、夏、秋、冬的初月以及腊日当天),因此称“五享大祭”。
第二,社稷大祭。社稷大祭是朝鲜王朝时代国王和文武百官共同参加的大型国家活动,是祈愿五谷丰收、国泰民安的国家祭礼。祭祀对象为土地神“社”和谷物神“稷”。古代又把祭土地的场所、日期和礼节皆称为“社”;而“稷”则指五谷之神中的原隰之祗,即能使五谷生长的土地神祇,是农业之神。2000年被指定为重要文化遗产第111号。仪式通过向掌管土地的社神和掌管稼穑的稷神敬香祈福,来祈求国运昌盛,四时风调雨顺。
第三,释奠祭。韩国首尔成均馆大成殿供奉有孔门五圣、十哲、宋朝六贤及18位韩国性理学先贤的位牌,总共为39位。成均馆一年举行春秋两季大型的释奠祭祀活动,是现存各国孔庙中唯一完整的保存祭孔典礼原貌的文庙,在韩国被称为“释奠祭”。释奠祭源自中国宋代,高丽时期传入朝鲜半岛,中经改朝换代一度中断,后在朝鲜世宗大王时恢复后,一直延续至今。“释奠祭”在朝鲜时期一直是重要的国家级祭祀活动,由国王亲临主持,有64人组成的舞团和两个乐队专门从事祭孔典礼,场面十分庄严隆重。直到今天韩国成均馆仍然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一年两次的释奠祭祀,并有“释奠教育院”培训祭祀礼节、乐舞等。
(三)儒教祭祀之家庭祭祀
家庭祭祀的种类和方式受到地方习俗和个人身份的影响会有一些差异,下面主要介绍最常见的三种:第一,忌祭祀。忌祭是指一年一次在故人去世的日子进行祭祀的家族活动,对韩国家庭来说是最重要的祭祀活动。忌祭的对象原为祖宗上辈四代,但根据《经国大典》和《国朝五礼仪》的规定,不同的身份等级可以祭拜的祖宗代数不同。但到朝鲜中期祭拜祖宗四代的方式比较普遍化,不受身份的限制继续维持下来。第二,不迁位祭祀。原先的祭祀只是祭拜到高祖,即四代祭祀,过了第四代的长辈就不再拜祭。但是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或者声望很高的人物,国家会允许其牌位永远不被挪移。不迁位祭祀的对象包括开国功臣、王子、王妃的父母等。供奉不迁位祭祀是家族的荣光,也是一种权威的象征。朝鲜初期,根据官员的品阶规定一些功臣们的排位可留在祠堂里,过了四代祭祀后就把排位埋在墓里。第三,墓祭。《国朝五礼仪》中记载,在春节、寒食、端午、中秋、冬至等特定日期去宗庙和各种陵园进行墓祭活动。民间也依此规定在家里准备酒、水果和脯肉去祖宗坟墓祭祀,墓祭至今仍然传承下来。
四、结语
丽末鲜初,朱子学被传入至最终确定为官学,经历了以下三部曲:首先,被作为新的理论和学说而受到先进士大夫的关注并介绍到高丽;其次,被作为新的思想理论用于“排佛论”的思想斗争;最后,被革新人士所利用,逐渐确立为朝鲜王朝的执政理念,从此儒学获得了朝鲜官学的独尊地位。韩国的儒学思想是在本土固有思想基础之上,吸收了中国的朱子学,并在适应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的。本文主要从儒教建国的角度入手,分析了丽末鲜初的政治体系、教育机制和社会风俗等各方面的特点,进一步深入探讨了儒教对特定时期、特定王朝的更替和革新所起的指导性作用。儒教的影响并不只停留在了那一段时期,而是对当今的韩国社会都起着深远的影响。韩国近代史上的朝鲜王朝是以儒家思想为建国和统治理念的“儒教国家”,其对现代韩国儒家文化的传承仍然具有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