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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核心思路分析

2022-02-09李杰善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22年44期
关键词:双师型双师师资队伍

李杰善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济南 250103)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各行业与各领域均实现了产业结构升级改造与企业岗位调整。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愈发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阵地,高职院校应提高对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强化“双师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一、企业定位分析

本文主要探究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所以应首先分析企业定位。立足于经济学角度,企业属于一般性营利组织,具备相应的资源配置机制。立足社会意义角度,企业具备一定的社会权利与社会责任,包括教育责任。所以,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应从社会责任层面提高对企业的重视程度,并从经济层面提高对企业的认知程度。总而言之,在进行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企业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定位包含两个层面,一方面指的是企业能够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另一方面指的是企业能够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获取利益方面,企业通过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参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能够获得有力的人才支持与技术支持,以及专业程度较高的技术人才和职业培训师,并获取相应的外部支持,既能提高社会公共形象也能降低企业成本。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当对“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人力、时间支持与设备、基地支持,以及“双师型”教师参加产学研的平台与机会。

二、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与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学校与企业应联合打造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的专兼结合双师队伍,提高专业教师对接产业发展的能力以及吸收产业先进技术元素的动力,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育敏感度和课堂教学能力,用高水平的双师培养高质量的人才。

(二)建设内容

第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校企人员的双向流动。校企共同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标准,制定人才招聘标准、新教师培养标准、专业负责人选拔标准、企业讲师遴选标准等。继续制定或完善《校企人员双向流通办法及激励措施》《校企互聘教师管理办法》《学校教师企业挂职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构建双向互通人才互补机制。学校制定校企专业双负责人制,共同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企业制定校企项目双负责人制,共同推进项目的落地与开展。校企共建学校兼职教师库和企业兼职人才库,实现校企双方人才的身份认证与角色互通。

第二,推进教学互通,校企共同推进专业建设。企业定期更新岗位需求和标准,校企根据新的变化共同调整课程体系,提高课程体系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度。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反哺企业的转型升级。校企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开发团队,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推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共同开展模块化教学,共同开展各级各类跨学科、跨专业创新训练与生产实践。校企共建数字化管理综合实训室,培养学生的数字化意识、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能力,培养能够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数字化应用人才和数字化管理人才,以及新一代的数字化创业者。

第三,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推进全员教师到企业的轮训工作。促进专任教师对产业结构与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随时学习企业新技术、新工艺及技能要求与人才标准等,将行业企业的最新技术成果和案例融入课堂,以培养学生的技术思维、技术态度、技术文化和技术行为,推进教师感悟企业文化、学习工匠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通过企业实践流动站,既可以解决教师的实操短板,也有利于解决企业的理论研究短板,为后续校企共同研发、共同推广、共同促进成果转化打下基础。

第四,校企联合建立技术技能平台。学校可以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建设技术技能平台、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研究室等,联合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制定、横向科研项目等工作,推动校企科技人员相互交流与相互兼职,有效带动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推动科研成果向生产过程转化,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反哺教学。

第五,以校企创业双导师为核心,打造创业实践优秀队伍。充分发挥校企创业双导师的引领作用,促进师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打造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程化、个性化、专业化、实用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水平。校企共建虚拟创新创业教研室,建立混合式创新创业教学工作坊,引导创新创业教师进行反思与共创,从而建立一个持续赋能创新创业教师成长的机制与平台。

三、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第一,教师来源单一且结构不合理。据调查,高职院校的教师来源整体较为单一,其结构相对不合理,特别是“双师型”教师占比较少,甚至不到50%。很多一线专业课教师都是在毕业后直接聘请的,占比超过60%,企业来源教师不足20%。也就是说,大部分教师是在毕业之后直接进入一线教学队伍的,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经验,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其发展为“双师型”教师。同时,社会人才或企业人才在学校兼职的比例不超过5%,直接说明了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扩招,学生数量与规模不断增大,导致学校“双师型”教师更为缺乏,学校在培养“双师型”教师时也存在较大的难度。

第二,校企合作企业角色定位偏差。当前阶段,部分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仍有不足之处,使得师资建设方面的校企合作基本流于形式,这是因为学校在进行校企合作时,对企业存在定位偏差。在职业教育领域,企业角色非常关键,可以称之为学生的最终归宿。所以,“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但企业的逐利性特征使其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一定要获取相应的利益,这一点往往被学校所忽视。

第三,教师实践操作培训体系不完善。高职院校在采用校企合作模式进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时,既需要教师以满腔热情投入一线教学岗位中,也需要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参加技能培训、积累实践经验。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一线教师的课业较为繁重,很少具备足够的时间与精力进行职业培训,且校企双方所能提供的培训机会都较少,难以满足教师的现实需求,使得大部分教师都具有充足的理论知识,但缺乏足够的实践技能积累。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教师的职业培训内容包括学术交流、专业培训、校本培训、技能比武等,其中校本培训占比最大超过50%,技能比武一般大于35%,其余则为另外的培训,这直接表明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体系并不完善。

第四,对“双师型”教师内涵认识不足。关于“双师型”教师,通常都有不同的解释,包括双师能力、双师结构、双师资格与双师素质等。但很多高职院校在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过程中,常常会直接以双证型教师来代替“双师型”教师。也就是说,很多所谓的“双师型”教师只是获得了教师资格证与职业技能证书就相当于有了双师资格。在这样的条件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于注重证书获取,反而忽略了教师本身所应具有的实践能力,忽视了实践经验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除此之外,有的高校认为“双师型”教师就是理论加实践教学,而高职院校的教师与企业人员相比,无论是工作经验还是实践能力,也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弥补差距,有的高校会直接引进企业人才进入院校授课,或是直接招聘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人员作为一线教师到学校工作。企业专业人才即使经过了教学培训,但在讲授系统知识点、解析技术要点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第五,缺乏“双师型”教师激励制度。当前阶段,越来越多的高校都认识到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大部分教师也愿意成为“双师型”教师。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教师都缺乏参与“双师型”师资队伍培训活动的积极性。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所开展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活动主要安排在教师业余时间或假期,有的教师因为时间关系无法参与。若是利用教学时间进行培训,高校就无法合理安排教师自身的工作,使得教师在参与“双师型”师资培训活动的过程中还有过于繁重的教学任务,久而久之,产生巨大的身心压力,整体培训效果较差。另一方面,一线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无法在职称晋升中具备明显的优势,难以与学术竞赛和论文相比,使得很多教师很少花费过多的精力积累实践经验。

四、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策略

第一,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高职院校要想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效果,则必须尽可能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号召力极为有限,需要借助一些外在资源与力量来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教育是百年大计,政府可以参与其中,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学校与企业之间进行良好合作,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支持,保障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政府应依据现实需求与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高校教师参与“双师型”师资培训活动,让“双师型”队伍建设真正具有实际效果。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为校企合作提供一定的资源支持与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学校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并为此提供政策保障,帮助双方进行联系,提高校企双方合作效力做到共赢。同时,高职院校也可以加大兼职教师比例,积极培养骨干教师与专业带头人,尽可能优化教师结构。

第二,深入探索校企合作。对于学校而言,在进行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应积极建立健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并从管理制度方面对校企合作进行说明与倾斜,凸显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企业的获利性,并创建相应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反馈与跟踪监控,最大限度地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效果。同时,学校也应立足于校企双方的共同需求,有效创建资源优势互补机制,最终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共同育人目标。最重要的是,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既需要明确师资建设要求,还应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探索,让企业成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受益者,并在条件与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向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与人才支持。

第三,完善师资培训体系。在校企合作育人的过程中,高校可以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作为目标进行科学的设计,以建设校企实训基地的方式,拓宽校方与企业方的合作范围。一方面,学校可以基于校企共赢理念,建立科研基地与实训基地,让专业教师能够有足够的机会与平台提升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训练教师的专业技能,促进师资队伍素质的提升,从整体上完善师资结构。除此之外,高职院校也可以寻找社会力量的支持与合作,与社会组织建立技能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教师培训渠道,为教师提供企业机会与行业交流机会,也可以与国家重点院校合作组建项目,派遣有潜力的教师进修。

第四,建立健全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立足于校企合作角度,高校要想真正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效果,则必须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学校可以立足于教师需求创建激励环境,激发教师参与“双师型”师资培训活动的积极性与热情。学校管理人员一定要把握“双师型”教师的现实需求,包括软硬件需求与专业理论需求等。高职院校也应尽可能完善自身的办学条件,赢得企业的支持与参与,拓展教师的提升渠道。另一方面,学校在开展教师评优选拔活动时,应对“双师型”队伍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凸显“双师型”教师的优势,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其健康发展。

第五,鼓励教师离岗创业。作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依据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结构,很多教师往往是毕业之后直接进入一线岗位工作,基本很难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面对这样的情况,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进行离岗创业,在获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后进行实践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并行,真正为社会培养人才。在实际工作过程,高职院校教师可以依据自己申报的科研项目或成果向校方申请离岗创业,经管理部门同意后即可开始离岗创业,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在此期间,高职院校教师可以继续在学校参加社会保险,依然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所获得的成果与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依据。在这样的模式下,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满足教学工作者与科研工作者的两种身份。除了分内的教学任务,教师也应积极参加校外社会服务,并以此作为科研活动。同时,离岗创业颠覆了教师的传统工作生活,让教师有机会与社会进行接触,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丰富教师的工作经验。离岗创业期满返校之后,教师的双师能力必然得到提高,有利于教育教学的进一步开展。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企业参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值得探究。高职院校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明确“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与内容,并采用不同措施弥补师资队伍建设的不足之处,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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