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创新研究

2022-02-08彭立立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9期
关键词:利益农户互联网+

彭立立,赵 姗

(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 西安 71005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得一切皆可互联,这样各领域的专业分工更细、组织化程度更高、交易成本更低、资源配置也越来越优、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这些技术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式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互联网+”技术是一种革命性的产业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对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将产生深远影响。

“互联网+”通过及时、高效、智能的技术手段,为农村土地确权、农业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农民筹措资金、农村社会治理等提供多角度、实时动态的全方位信息服务,从单纯的技术手段正进化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互联网+”农业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风险共担机制。

1 “互联网+”农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激励机制的作用原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某因素的激励作用越大,约束作用亦越大,两者是辩证统一的整体。“互联网+”农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指通过利用激励约束因素,使“互联网+”农业的整体产业链条能够满足各主体的不同需求,从而贯穿于整个产业链。

1.1 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规模化、信息化、现代化和智能化的农业经营,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我国当前的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①小额信贷。农村信贷的主要服务对象多为普通农户或养殖户,因此信贷额度小,资金分散,既不利于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又不利于农业经营者筹集资金。笔者认为,互联网完全可以发挥更好的平台和桥梁作用,通过互联网聚集借款人以及投资人,再借助银行等第三方机构通过风控体系筛选出有能力的借款人和投资人,使其对接交易的风险和成本都大大降低,实现线上O2O模式。②农业保险。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很多不愿在农村开展农业相关业务,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些地区甚至靠天吃饭,从而导致农业相关的保险赔付率高、风险大。实际上,大数据的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可以对农业的各个行业保险分门别类,并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投保精算,从而帮助经营者和保险公司控制风险。

1.2 创建廉价且高效的销售入口

随着各种带货平台的运用以及农村物流的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早已不是新鲜事,如何利用好这个销售渠道才是关键。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当地产销企业的本土优势,在最小的半径内确保控制好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深耕品牌,进而不断扩大输出半径。

1.3 建设大数据信息流,降低经营成本

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大数据技术,促进了订单式生产,农户完全可以根据用户企业的需求进行生产,再借助传感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转而使农业生产更加集约、精准、智能和数字化。从某种程度上讲,农业会获得类工业的产业属性。农业产业链各要素重组,线上线下的耦合度空前提高,这极大地拓展了未来农业经营模式的想象空间。此外,大数据搭建的平台极大地杜绝了供需双方之间产生的资源浪费,通过有组织的协调,最大程度上实现供需平衡,实现双赢。

1.4 建立各类农业主体的协调发展机制

“互联网+”农业运行机制的直接参与主体是涉农企业与农户,主要参与动机是获得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在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这两种要素也是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除此之外,农业经济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短期内无法获得明显的经济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的积极性。保证农村经济运行机制的顺畅,应明确各运行主体地位、确保关系协调高效运转,使运行主体间形成合力,从而强化运行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建议涉农企业所在地政府建立示范区,通过政策规范、法律咨询、技术扶持等手段,加大要素投入,鼓励和培养新的市场主体进入,形成规模,扩大产能。

2 “互联网+”农业的利益共享机制

“互联网+”农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就是要保证农业互联网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服务等环节中,达到协调、保障利益分配科学合理。

2.1 明确各参与主体的利益需求

利益共享机制必须能够满足信息服务类参与者的利益需求,产生开展信息服务的利益驱动力,即当各参与主体的利益收获大于成本支出时,各参与主体才能产生与其他主体合作的动力,进而推动农村信息服务的稳定、长效发展。

2.1.1 政府。政府在利益共享机制中起到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机制发展的作用,该机制的成功运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开展农村信息服务工作中的不足,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信息服务新局面。在支持引导农民社团组织开展信息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能够节约政府信息成本,促进政府向服务型转变,提升政府形象,为激励政府支持新机制的发展提供动力。

2.1.2 龙头企业。利益共享机制中龙头企业获得的利益主要体现在成本下降和合作风险降低这两个方面。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服务、交易成本的下降和合作风险的降低所能带来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各项成本的支出,保证了在利益共享机制中,企业能够具有充分的利益驱动力。

2.1.3 农民社团组织。农民社团组织在利益分配中不仅能够从农业龙头企业获取先进的农业技术信息,扩充信息的来源渠道,提高自身对农户的服务能力,而且还能通过代训、提供交易服务等手段从企业获取服务费,弥补了协会活动经费来源单一、筹措困难等不足,为农民社团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最主要的是,农民社团从该机制中可取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2.2 创造新的利益增长点

我国农业在通过农业产业化提高效率的同时,继续增强信息化的引擎动力,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台的载体功能,使其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驱动新的利益增长点。

2.2.1 发挥平台服务与增值服务互补的服务化优势。这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服务;②农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③农业电子商务衍生服务(主要指基于平台上的应用服务,包括交易之外的其他产业链、价值链上的增值服务)。其中,第三类的衍生服务主要提高个性化、订制化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是农民成为增收主体的关键。实际上,“互联网+”的作用就是把家庭经营的个性化弱势变成优势,从而实现家庭经营与产业化矛盾在更高层次上的扬弃。

2.2.2 推动农业品牌建设。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依然处在“买进卖出”的初级阶段,没有分级,缺少品牌。农业融合互联网可以把农业生产的全流程呈现给消费者,打造农产品的新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整合产业链,使农业产业品牌化、企业化,打造休闲农业、有机农业、旅游农业等新业态,从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2.3 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

一般来说,产业链中所有企业都不会为了其他节点企业而牺牲自身的利益,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企业充分发展的动力,各节点企业能否获得产业链剩余价值是产业链能否稳定运行的关键,这就要确保利益共享的基础和原则稳固公正。①剩余利润要合理。“互联网+”农业产业链中的各参与主体所获取的收益是要大于加入产业链前的收益,即必须能获得产业链的剩余利润,否则各环节的参与积极性就会减弱。②付出与收益要对等。即节点企业投入大,则收益大,投入小则收益小,这样企业之间的利益才能保证,企业也能保持投资的热情。③风险与收益必须对等。如果节点企业的创新性越高,收益就应该越大,投资风险越大,预期收益就应该越大,因此在制定利益分配方案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的投资额,还要考虑企业承担的风险和创新程度。在综合考虑上述3个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合适的权重,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

3 “互联网+”农业的风险共担机制

“互联网+”农业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信息安全的风险、交易安全的风险以及法治“缺位”的风险。与传统的线下交易不同,电子商务具有自己的特点,如市场松散化、主体虚拟化、交易网络化、货币电子化、结算瞬时化。这使得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表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传统的交易风险甚至会被放大,因此构建“互联网+”农业的风险共担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3.1 建立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

企业下单、农户生产,是我国订单农业的主要形式,也是最能充分融合双方利益的方式。企业和农户签订种植养殖采购合同,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产品,同时可以使农户确保以稳定的价格销售完所种植养殖的农产品。要强化二者的利益连接,应鼓励企业参与到农民的生产过程中来,农户可以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农机具、养殖设施、劳力等要素与企业参股合作,形成有组织的行为,把参股农民的土地规模化,根据销售或加工的需求,划分区域,从而使企业和农户形成“资金共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3.2 建立风险基金制度

农产品生产涉及来自气候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同时,农产品种植的周期较长,订单是对未来交换的承诺,如果出现自然灾害很可能就会导致农户无法履行订单、企业无法完成订单。建议采取“国家补一点、地方拿一点、企业出一点”的方法筹集一部分资金建立风险基金,当出现自然风险导致农产品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订单要求时,利用风险基金来减少损失。除此之外,应该根据产业和覆盖区域,开展强制性农业保险机制试点。

3.3 建立稳定的信息管理系统

这是一项需要三方合作建立的完整系统,其中应该由政府主导,利用“互联网+”建立统一的专门的市场预测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发挥基层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发布可行的农业生产信息和价格信息,为订单提供相对可靠和准确的定价依据,也为订单品类做出参考依据。

猜你喜欢

利益农户互联网+
农户存粮,不必大惊小怪
让更多小农户对接电商大市场
粮食日 访农户
农户存粮调查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利益调整要十分注重“稳”字
利益链与新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