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体系
——朔州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2-02-06王晓东
王晓东
朔州市财政局 山西 朔州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及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单位共216 户,资产总额28.4 亿元,负债总额2.5 亿元,净资产25.9 亿元。按资产分布情况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5.2 亿元,占53.5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2亿元,占46.45%。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流动资产6.5 亿元,占资产总额22.89%;固定资产16.6 亿元,占资产总额58.45%;在建工程4.5 亿元,占资产总额15.85%;无形资产0.5 亿元,占资产总额1.76%;公共基础设施0.26亿元,占资产总额0.92%;政府储备物资398 万元,占资产总额0.13%。
2.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市直单位土地账面面积23.2万平方米,账面原值3458 万元,累计折旧214 万元,账面净值3244 万元。从使用状况来看,在用23.2 万平方米,占比100.00%。本年度新增1.76 万平方米。
(2)房屋资产情况。市直单位房屋账面面积77.13万平方米,账面价值1.2 亿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9.4万平方米,占比12.19%;业务用房面积60.8 万平方米,占比78.83%;其他用房面积6.93 万平方米,占8.98%。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76.45 万平方米,占99.12%,出租出借200 平方米,占0.03%,闲置6560 平方米,占0.85%。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5.83 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1 亿元。
(3)车辆资产情况。市直单位车辆账面数量919辆,账面原值2.02 亿元,累计折旧1.6008 亿元,账面净值0.4192 亿元。从使用状况来看,在用852 辆,占92.71%;待处置67 辆,占7.29%。待处置车辆为已达到报废年限未核销资产车辆。
(4)在建工程情况。市直单位账面在建工程4.48亿元,其中,在建3.08 亿元,占68.75%;已投入使用1.4亿元,占31.25%。
3.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市本级新增固定资产3.44 亿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44 亿元,占42%;通用设备1.12 亿元,占32.56%;专用设备0.7 亿元,占20.35%;家具类1188.46 万元,占3.45%;图书档案311.54 万元,占0.91%;其他250.34 万元,占0.73%。新增无形资产394.72 万元,新增在建工程2.6 亿元。
4.资产处置情况
市直单位处置资产8283.29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82.54 万元,占99.99%;无形资产0.75 万元,占0.01%。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调拨(划转)4399.54 万元,占53.11%;报废报损3592.7 万元,占43.37%;出售、出让、转让291.06 万元,占3.51%。
5.资产收益情况
市直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2.73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42.77 万元。
6.资产绩效情况
固定资产成新率为56.97%;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96.57%;保障性住房成新率为100%。
二、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其安全与完整,在工作中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工作流程,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朔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类资产的配置数量、单位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明确了各类资产登记入账的政策依据和具体措施。
2.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1)实施单位资产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配置使用状况,在资产配置和使用时实行资源共享。2020年对涉及机构改革行政单位进行了资产合并,为全市事业单位转隶改革提供政策指导,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卡片调转,确保资产及时入账,实时反映了单位的资产状况。
(2)做好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对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督促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核对账务后进行资产清查,及时移交,避免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3)规范资产处置程序。资产报废处置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核查确认同意,报财政局审批,处置资产残值收入上缴国库后下达资产处置通知书。对机构改革单位的资产划拨、处置待双方提出妥善处理方案后报经上级部门同意后进行办理。
(4)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对各单位资产调配、使用、保管落实到人,特别是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要求各单位做到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
3.信息化建设方面
依托全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年报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对年报中对资产进行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如:卡片实行一卡一物,该重新录入的重新录入,该修改的重新修改;盘盈、盘亏的资产该核销的由单位提出申请进行核销。通过清查核实,在健全单位财务账目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补录更正。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1.建立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保管、处置核销等日常管理行为,明确规定账务登记设置、定期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日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依。
2.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时刻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内控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4.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资产配置标准是制定支出标准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目前需由财政部门制定的主要是业务用车标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及部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5.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依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监管,是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基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按照横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纵向“中央―省―市―县―乡”的架构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各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以该系统为标准版本,以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的统一规范和通畅传输,保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其他系统的有机衔接。
6.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制度
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用,节约财政资金
利用资产信息系统,掌握全市资产动态,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建立规范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一调剂使用制度和机制,对确需配置的按规定标准配置,能通过统一调剂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以节约财政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治性强、政策性强、事关重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朔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