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爱国主义的伦理特质及现代转换
——基于现代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的审思*
2022-02-04刘传雷荆蕙兰
刘传雷 荆蕙兰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8页。爱国主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流淌在中华民族血液中,是中华民族抵御风险,经历考验,保持生机的独特精神标识。然而中华传统爱国主义是与特定的历史形态关联在一起的,植根于特定的经济关系与伦理文化。因此,必须要对中华传统爱国主义伦理特质进行现代追问,以现代爱国主义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问题进行再审视和再评价,批判发现现代价值,重新诠释意义系统,创造重塑时代内涵,以重新激活实现现代转换。
当前学术界关于爱国主义的研究,重点聚焦于爱国主义本身理论内涵、时代特征、价值意义的诠释,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主要内容、问题反思和优化路径的探讨,关于中华传统爱国主义现代转化问题的研究,学者们大多从整体性、系统性视角进行讨论,提供传统爱国主义现代转化的方法和路径,从现代爱国主义发展中存在问题视角对传统爱国主义的当代性进行挖掘和时代转化的研究相对不足。本文立足于现代爱国主义发展中存在的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问题的审思,对传统爱国主义的伦理特质进行深入挖掘,赋予中华传统爱国主义当代精神,进而对现代爱国主义进行批判性重构。
一、现代爱国主义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的审思
爱国主义是动态变化、具有历史特性的伦理道德问题,是国家整合社会力量,凝聚人心的精神灵魂,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伦理依据。如何建构爱国主义理论,进行爱国主义话语叙事便成为不同时代的主题。现代社会,以公民—国家关系为核心的“民族国家理论”“国家伦理理论”成为爱国主义叙事的主流路径。这种叙事方式意图以公民“权利—义务”统一的价值图式,国家伦理之善的实施,达到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平衡、和谐、有序,以期实现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和热爱。现代中国,以“公民—国家”关系为核心的爱国主义叙事,激发了公民意识、国民意识,依托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现代国家制度,塑造了现代化国家民族伦理,不断催生现代个体意识、权利意识、整体意识、国家意识,成为调整公民国家关系的道德依据和行为准则,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历史的巨大进步。
现代爱国主义理论叙事以其现代性、先进性和富有理性气质,以它描绘的国家美好图景引诱着人们倾向它。然而,这种叙事理论在展现自身魅力之时,在实践中也存在隐忧和风险。这种隐忧和风险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公民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的“个体化”,原子式的个体与实体国家的伦理精神相互分离,成为爱国主义的现代症候。这种“个体化”带来爱国主义精神的弱化,爱国伦理成为抽象的原则和教条,进入到黑格尔所说的从原子式而非实体讨论爱国主义伦理的误区,这样是“没有精神的,因为它只能做到集合并列,但精神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①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73页。这种原子式的爱国伦理就会带来公民国家关系的畸形发展,公民个体价值的迷失,意义的失落,爱国主义的发展式微,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强势。
(一)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的“个体化”,带来“单一物”侵蚀“普遍物”的伦理现象
“个体化”原指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个人成为独立自由的社会再生产基本单元,从共同体束缚中解放出来。②尹岩:《现代社会中“个体化”的哲学审视》,《天津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第43页。这里特指爱国主义公民国家关系中公民个体伦理的扩张,从国家制度、义务和公民身份等之中脱离出来,成为原子式的个体。这种“个体化”带来的结果是“布朗运动”式的原子式个人成为伦理价值选择和行动的依据,也就意味着国家指向的公民道德图景、角色身份责任、国家设定价值标准的解构,带来爱国主义情感培育的隐忧。具体来看,带来这种“个体化”的主要因素在于两方面:一是,“原子式”伦理与国家“公共性”伦理具有异质性的发展逻辑。“原子式”伦理遵循个人本位主义、利己主义、权力争至上的原则和逻辑,而国家“公共性”伦理遵循集体主义、国家至上、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关于公民—国家关系理论叙事之中,无论是主张公民在权利—义务关系之中“权利优先”的理论,还是以契约为纽带的公民—国家理论,都仅仅把国家作为公民权利实现的保障和方式。换言之,这种理论叙事赋予国家以工具性的价值,公民出于对自我权利实现和利益获得的保障而热爱国家,显然这种热爱是不稳定的,并且在这种关系之中个体更注重自身权利的获得,更易于滋生“原子式”个体趋势。作为原子式的个体主张自我意义的获得,自我幸福的实现,并非依靠集体之荫和国家之善,而是取决于自我,主张权力至上,不愿意承担个人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让自身游离在国家之外,带来爱国主义的伦理式微。二是,市场资本逻辑渗透入爱国主义实践之中,带来“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的隐忧。在恩格斯看来,人们伦理道德总是从经济关系中获得产生。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9页。也就是说,伦理道德受经济逻辑和经济价值取向的影响。同样,桑德尔也发现市场逻辑会渗入生活的各处②桑德尔:《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邓正来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年,第16页。,进而重塑价值观念,调节生产关系。在现代国家之中,市场资本逻辑渗透到爱国主义理论叙事和实践之中,使得以利己主义为核心的“经济人”个体从国家公共性之中脱离出来,遵循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利己主义原则,主张个人权利至上、个人利益至上,在价值排序中,国家民族利益趋向边缘地位,甚至成为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工具和口号,以致消费国家、消费英雄等为个人谋取私利行为频发。
(二)否定爱国主义的理论叙事助长“个体化”现象
在现代爱国主义理论叙事之中存在爱国主义“合法性”之争。以麦金泰尔为代表的肯定爱国主义者认为,爱国主义是一种道德义务和公民美德,是一种作为公民自然而然无需佐证存在的道德责任、政治要求。然而,在全球化时代,这种主流理论叙事方式受到主张“世界主义”“普遍主义”的攻击。在他们看来,“道德防止处心积虑地仅仅考虑思考着本人的利益,也不允许处心积虑地以如下这种方式使得思考者本人变得‘特殊’”③琼斯:《全球正义:捍卫世界主义》,李丽丽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年,第137页。,换言之,爱国主义应坚持对不偏不倚的情感,不能差别对待,有任何倾向性。这种爱国主义主张的实质是主张剔除民族历史、特定文化脉络,力图寻找对待所有人不偏不倚,受普遍道德原则约束的爱国主义。事实上,这种爱国主义理论叙事,只是从抽象的“正义”、“公正”道德原则出发,否定个体现实性、情感和历史,以同质性、无差别的个体为爱国理论假设。最终不仅不能激发爱国情感,维系个体道德情感,反而会促使个体伦理无边界的生长,“原子式”脱离社会集体的个体产生,虚无爱国主义的文化、历史根基。
在现代爱国主义实践中,反对特殊化、个体化,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规避产生出新的变化,却带来特殊“原子式”个体的存在。这些个体从国家关系中脱离而出,成为个体的简单集合,民族共同体意识淡薄,爱国主义情感淡化。显然这种剔除民族文化共同体特质、个体情感关系特性的爱国主义理论叙事方式,排斥考虑爱国主义产生的根源和发挥作用的道德机制,反而让个体价值目标迷失,集体意识、归属意识和国家意识虚无。这样一来,公民个体与国家伦理精神分离,公民个体意识不断增强、个体伦理不断扩张,个体与国家价值目标、制度设计、教育引导脱离,严重冲击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和作用发挥,危及国家伦理精神安全。
二、中华传统爱国主义的伦理特质
中华传统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伦理共识、价值追求和意义追问,是驱动中华文明抵御各种风险、经历各种考验,保持生机活力、持续生长的精神根源。因此,基于现代民族国家共同体逻辑叙事的爱国主义必须建立在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的框架内,同时这种历史文化精神、伦理特质也是破解现代爱国主义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问题的重要资源。
(一)天下关怀为终极价值旨趣,超越以国家为终极目标的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以调整个体和国家关系为本。不过在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国家并非是理解生活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在国家之上还有“天下观念”。①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37页。孔子设想的大同社会是“天下为公”。孟子讲国家是天下的根本,“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荀子论述获取天下并非在于土地的多广,而是国家“道足以壹人而已矣”。可见,天下至少蕴含三种含义。自然地理意义上的天下,虚指以中原为核心的天下空间想象,显然是超越国家疆域范围的。伦理价值意义上的天下,代表着道义、至善至美至真的价值,是超越国家、民族、家族、地域的具有天下大同理想的文化价值观,这种道义、价值观内涵为人与人、国家、社会之间交往的道德法则,内涵对民族利益、民众利益的重视,对民心的珍视。《尚书·尧典》讲述了由道德教化到协和万邦的演化过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种协和万邦的和谐包容天下观内涵为中华民族的天下理想,以及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中华民族尊重包容文明、文化和种族之间的差异,坚持以心交心的处事之道,追求天下太平、天下和谐。以天下关怀为终极价值指向提升了爱国主义的道德境界,超越现代爱国主义以国家为终极目标,以公民与国家关系调节、国与国之间关系调节不可逾越的冲突矛盾和界限,这对于克服现代爱国主义理论叙事的局限性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家庭伦理实体是爱国主义的道德起点,提供维系个体爱国情感根基
爱国主义的核心和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传统社会中源于家庭伦理实体。“家国同构”②王泽应:《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先秦卷,上海: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51页。是中华传统爱国主义根本伦理和政治原则,国是家的延伸,依靠共同的伦理体系维系。在家庭之中,孝是一切伦理的根本,也是催生爱国主义的情感源头。孔子讲:“夫孝,德之本也”。孝是一切道德和教化之本,是维系家庭伦理和整个社会伦理的核心要义,更是爱国情感产生的关键环节。《孝经·开宗明义》讲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在家庭之中表现为侍奉、孝顺父母,推广延伸到国家之中则表现为对国家、君主忠诚,这样以孝核心的家庭伦理就成为传统爱国主义的道德情感根源。家庭作为伦理实体依靠情感和伦理展开,具有浓厚的情感伦理氛围,传统社会从伦理视角对家庭成员的道德义务和责任进行划分,个体也唯有在家庭中,在社会集体中践行道德义务和责任才能赋予自身完整的道德情感,提供维系个体价值的情感根基。由此,群体意识、家庭意识、国家意识成为个人价值的归宿,在家庭和国家中表现出极强的共同体认同、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加注重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强调为家庭、国家的利益服务,表现出强烈的热爱故土、维系孝道、为国尽忠的精神。这种以孝道原始情感作为道德起点,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传统爱国主义可以有效弥合现代爱国主义“原子式”个体与国家伦理精神消解的风险,提供激发爱国情感的家庭伦理体系和个体爱国道德根源。
(三)以义为上作为爱国主义实践价值选择,弥合个体本位现代爱国主义的价值取向
传统爱国主义实践中,义利关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孟子讲“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义指仁义、道义,而利则指利益、功利、私利。义利关系之辨关涉个体与社会、国家、民族相处之道和价值排序、取舍,具体内涵为三个方面。首先,主张“见利思义”。孔子认为要“见利思义,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成人”。同时,追求义与否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所在,君子是有社会追求之人,懂得坚持道义,而小人更加在乎利益,君子“以道制欲”,才能“乐而不乱”,而小人因为私利、欲望而舍弃道义,最终会“惑而不乐”。在孟子看来,假如一国之内“上下交征利”,那么这个国家就有灭亡的危险,而仁义之道才是国家兴盛的王道。其次,“先义后利”。传统儒家肯定正当利益的合理性,看中物质利益对人民生活、道德的重要性,并非是对个人利益的全盘否定。孟子认为百姓道德依赖于物质利益,但这种个人私利和物质的获得必须正当合法,符合社会道义,否则“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再次,在国家社稷民族大义之前要懂得“舍生取义”。中国传统蕴含以天下兴亡、民族大义为重的情怀,在追求义的价值超越了个体生命的前提下,主张“舍生取义”,“以义为上”。中华传统爱国主义关于义利之辨蕴含价值排序和价值取向上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尤其“舍生取义”、以天下社稷民生为重的道德理念能够有助于弥合现代“原子式”个体格外注重个人私利,忽视国家集体利益的价值主张,也有助于丰富权利义务统一的爱国主义理论叙事,提升现代爱国主义实践的精神境界。
(四)以自强不息、忧国忧民为爱国主义精神支柱的民族品格,为“原子式”个体提供精神导航
《周易》之中的自强不息内涵中华民族不断积极进取的精神、忍耐和坚韧之性格、奋斗拼搏之气节。孔子把自强不息作为“立人”的标准,主张不断奋斗“发愤忘食”,反对懈怠、懒惰“无所事事”之人。孔子倡导立人的最终目的是立国,实现天下太平。孔子向学生称颂管仲不用武力而“一匡天下”万民“受其赐”的行为,可见其由衷的维护百姓利益和国家独立的赤诚之心。孟子主张人和国家要有“浩然气节”,要有忍耐和坚韧之志,推崇贫贱而不失气节,富贵而懂得节制,不畏惧权势,倡导国家危难之际“见危授命”的爱国情怀,这种精神、气节和情怀的养成需要正义的不断积累,需要时刻坚守道义、弘扬大义。
中华传统忧患意识蕴含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孟子讲忧患带来长久的安定,安乐则会让人走向灭亡。可见,忧患意识是维系国家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丢失了忧患意识国家就难以保全。具体来讲,忧国主要是对国家社稷的安危,“关国家兴衰”之忧虑。韩非子是对国家社稷安危的忧,而孟子则是民心缺失之忧虑。忧民则是忧民生休戚相关之事,是对“民之饥”之忧,“民生之多艰”之忧,战乱、灾难霍乱之忧。这种“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民族情怀铸就了中华民族坚忍不拔、厚积薄发、居安思危的爱国情怀,有助于为现代爱国主义实践中受到资本逻辑侵蚀,遵循个人本位,注重私利的个体提供精神航向。
三、现代爱国主义建设中传统爱国主义的现代转化路径
古人“讲仁爱”“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爱国主义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意蕴,只有与自身文化传统结合在一起的爱国主义才是真实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否则一味模仿只能水土不服。中华传统爱国主义具有的独特民族气节、民族精神、天下情怀等可以为弥合现代爱国主义理论叙事中存在的个体与国家伦理关系中“个体化”问题提供文化资源和价值导向。同时,传统爱国主义也需要被激活和创新转化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伦理立场,对爱国主义进行重新解读,赋予传统和现代爱国主义以全新价值。切实传承发展好中华传统美德,用中华传统美德成风化人。①杜雪娇:《用中华传统美德成风化人》,《吉林日报》2021年1月18日,第4版。
(一)跳出“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以“源原整合”进行爱国主义现代转化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来探究爱国传统的本源、实质。关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话题,存在中西对立、现代与传统二分、本土与外来对立、体用二分等“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无论是倾向本土、传统,还是坚持不破不立,主张以现代和西方先进理念进行文化重构都不是正确的传统文化现代转化思维和态度。固守本土、传统让文化失去活力与历史进步性,只能与现代步伐渐行渐远;倾向西方、片面主张“拿来主义”,又让文化丢失民族性和历史性,失去独特性,只能沦为他者的附庸。因此,必须跳出这种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站在马克思主义视野下,以“源原整合”方法进行文化转化。朱贻庭教授针对传统文化现代转化之中存在的简单“二元对立”思维,主张以“优秀传统文化(‘源’)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时代要求(‘原’)相整合”。②朱贻庭:《“源原之辨”与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关于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论思考》,《道德与文明》2014年第5期,第7页。“源原整合”并非简单的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传统与现代的对应衔接以及简单的糟粕与精华二分,而是批判发现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重新诠释文化的意义系统,创造重塑时代话语和内涵。具体而言,一是要对传统文化现代价值进行发现和筛选。林毓生认为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就是对传统中某些符号和价值系统进行改造,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进行改造,而是改造可以改造和值得改造的。③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328页。对于可以改造和值得改造的“发现”,不能简单以精华和糟粕二分进行取舍,而应放在“原”的实践和需要之中,立足民族、国家和人民利益进行筛选。二是要重新诠释被发现之“源”。发现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仅仅只是转化的初始工作,还必须重新诠释赋予其“原”的内涵和价值,实现与现代的契合。当然,这种诠释不是仅仅停留在古文的固有意义,而是需要不断进行积极创新和意义延伸拓展,以契合时代需要。④陈来:《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光明日报》2017年3月20日,第15版。三是创新超越重塑时代之“源”。对于传统文化的转化,张岱年提出“综合创造论”⑤张岱年,程宜山:《中国文化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06页。,旨在创造一种符合时代需要,辩证综合的新中国文化。同样,“源原整合”蕴含创新超越已有文化之意,不主张仅仅停留在文化字面的转化,而是主张以“原”为依据和需要,根据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进行新概念和新理念的提出。在守正创新中不断促进爱国主义的现代性转化。
(二)以时代精神激活民族精神,赋予传统爱国主义新生
坚持历史的方法,并将理论与实际统一,传统和现代相融合。习近平提出改革开放“铸就的伟大改革开放精神,极大丰富了民族精神内涵”。⑥习近平:《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9日,第1版。激活传统爱国主义的生命力核心在于把握其“内在精神”与现代爱国要求进行“内在转化”,以时代精神进行激活,赋予其新生。传统爱国主义伦理具有自身不可解决的矛盾性和时代局限性,在倡导具有世界情怀的“天下国家”之时,又主张“华夷之辨”,在弘扬孝道忠国之时,又带有典型的封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君爱国”的纲常伦理,在主张“以义为先”“见利思义”之时,又淹没个体权利、个体人格等。因此,激活传统爱国主义首要是“发现”传统爱国主义伦理的“现代价值”,舍弃传统的“糟粕”。在余英时看来,传统文化转换不应停留在文字话语等外在层面,而应是“内在转化”①刘梦溪:《传统的误读》,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35页。。对于激活传统爱国主义来讲,关键就是要把握“自强不息”“忧国忧民”“协和万邦”“天下大同”“以义为上”等核心价值和精神意蕴,将其纳入新时代爱国实践之中,赋予新生命和新内涵,以激活传统爱国主义。具体而言,一是在爱国价值观培育中激活传统爱国主义。现代爱国主义是一种公民价值观和政治道德要求,是从公民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来诠释理解爱国主义,这就需要在公民权利与义务、公民与国家民族、爱国价值观的培育之中来激活传统爱国主义。在爱国价值观培育之中要以传统爱国主义为文化底蕴和精神涵养,弘扬传统爱国伦理精华,同时也要肯定公民个体正当权利和合法合德之个人私利,弘扬集体主义和整体价值,赞扬特殊时期为国家民族“舍生取义”之崇高精神。二是赋予传统爱国主义现代内涵以契合时代要求。爱国主义的内涵要求随时代发展日益丰沛,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核心主题和本质要求。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②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5月1日,第1版。要求传统以“忠君爱国”为政治核心内容的爱国主义要进行时代转换,废除与现代社会断裂的“忠君”等意识,将爱家、爱民、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国作为人民的情感寄托。三是在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激活传统爱国主义。现代社会,激活传统爱国主义就必须与中国梦实践相结合,在民族复兴实践中注入为国为民的责任意识,自强不息奋斗精神等,发挥传统爱国主义社会价值整合作用,汇聚实现中国梦的中国力量和中国精神,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价值支持和不竭的精神动力。“我们的民族精神从来就是动员和激励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③韩震:《民族精神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推力》,《光明日报》2014年8月25日,第11版。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灵魂,是家庭建设的基石。
(三)注重家庭伦理建设,夯实爱国主义道德根基
黑格尔认为伦理是一种实体,只有在这种实体之中,个体才能获得自身普遍本质的规定,获得自我确证和自我安顿。传统家庭伦理实体的瓦解,使得伦理实体对个体约束式微,个体缺乏自我安顿、归属和认同的自我确证。对于现代爱国主义来讲,家庭伦理式微瓦解传统爱国主义由爱家孝亲延伸推广的爱国伦理,弱化传统家庭道德教化功能,成为现代个体与国家伦理精神断裂的一个重要原因。注重家庭伦理建设并不是恢复传统家庭整体体系的伦理纲常,而是在反思现代爱国主义出现的公民“原子式”个体现象,以家庭伦理建设重拾爱国主义产生的情感之根,营造育人教化的家庭良好氛围,塑造最新爱国价值观培育载体。传统家庭伦理之中虽然没有国民、个体权利、公民身份等概念,甚至存在压抑个体自由、消解个体人格等传统局限,但是传统家庭伦理弘扬的“崇德向善”“家国情怀”“忠孝节义”“耕读传家”等美德在现代社会仍然是家庭伦理建设和家庭教化的精神文化资源,仍然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可弘扬的价值观念和公民美德,也是现代爱国主义的内涵和要求。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之中,传统家庭伦理注重个人道德修养、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养成的特性成为引导价值养成,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和文化土壤。因此,在爱国价值观培育和弘扬过程中,要发挥传统家庭讲究在家尽孝,为国尽忠的家国观,注重家风、家训和家教的挖掘和育人功能发挥,注入新时代爱国主义伦理意蕴和时代要求,孕爱国价值观于千万家庭之中,于个体道德教育和养成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人民普遍遵循、认可和敬畏的家国情怀。
(四)在不同文明交流之中创新传统爱国主义的表达方式
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在于拥有悠久、灿烂的文化。激活传统爱国主义必须在不同文明交流中,在国家与国家互动之中传播创新传统爱国主义话语和理念。中华传统爱国主义以“天下”关怀为终极目标,以“天下”观来处理看待文明交流,具有明显的天下情怀和现代世界意义。不过,今天重提“天下”理念绝不是要“复辟”传统“华夷之分”“华夏文明优越论”以及传统朝贡制等一整套传统封建伦理秩序,而是要立足民族国家的现代语境,走出传统“天下”观念的等级观、优越论等,面向新的世界秩序和国家相处之道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把握“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世界情怀,坚守“协和万邦”“和实生物”的贵“和”思想,主张“兼收并蓄”“和谐共处”的文化理念,在把握这些传统爱国精神之“神”的基础上与时代相结合,进行重新诠释、话语意义创新。显然,与不同文明交流传播创新中华爱国主义的首要前提就是与世界对话、与不同文明接洽,以适应不同文明和时代的话语传播中华传统“天下大同”“以和为贵”的理念,增强中华文化话语权,以历史和文化讲述中国故事,让世界了解中国,减少对中国意识形态和中华文化的误解。同时,与世界对话就要贡献中国智慧,赋予世界文明多样性、世界方案多样化。现代国家民族理论中不能解决国家之间对抗、非输既赢的零和博弈,而中华传统爱国主义主张和谐包容的天下观,尊重不同种族、国家、文化的差异,再纳入现代平等、互惠、合作、共赢的理念,就与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相吻合,成为中国新型外交理念,向人类文明贡献新型全球伦理,助力建构最新全球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