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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女职工 关注“她”权益
——7家企业工会就女职工权益维护服务工作分享经验

2022-02-04本刊编辑部

工会博览 2022年7期
关键词: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

□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首都工会不断创新女职工服务的工作载体,在提高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不仅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开拓进取,帮助她们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撑起了“半边天”,也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的重点与着力点。在“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来自首都不同行业的7家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过认真梳理总结,围绕本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亮点工作分享了好的经验做法,为其他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同步”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行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作为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在岗职工28296人,其中女职工6134人,占职工总数的21.7%。集团工会以积极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女职工的工作水平。

目前,中建一局局层面建有女工委员会1个,子企业层面建有女工委员会23个,工会专、兼职女工干部87人,子企业以下单位建有女工委员会和女工小组624个,健全的女职工组织机构为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建一局工会坚持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维护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开展了一系列女职工情况的调研,对女职工分布状况、文化程度、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座谈交流,积极了解女职工的诉求,使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更加有的放矢。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答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女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中建一局工会坚持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履约“三同步”,把女职工维权工作融入到整个工会工作大局中去把握和安排部署,努力营造企业认同、女职工满意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女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度。中建一局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和女工工作得到了局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局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子企业22家,签订率达到95%。

为了规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中建一局工会以点带面,把此项工作做得较好的总承包公司女职工集体合同作为参照模板在全局推广,各子企业结合实际草拟合同文本,并征求局女工委意见后确定正式合同文本。中建一局工会对子企业分类指导:一是对条件一般的企业重在搭建机制,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在女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落实上。如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将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等内容写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二是对条件较好的企业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重在维护女职工的职业发展、民主权利等方面。如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福利待遇、执行国家退休制度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歧视女职工;组织女职工素质教育流动课堂,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不得少于25%,将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全过程等内容写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此外,中建一局工会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比如,对新签订单位进行签订的指导,对合同期满3年的单位进行续签的提示。检查内容有集体合同的类型、覆盖三级单位数,合同备案号,合同签订的起、止年份,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姓名、职务、人数,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职务、人数,合同内容实效性,合同有效期等。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集体合同当事双方各留存1份,报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局工会各备案1份。

中建一局工会通过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把女职工权益维护方面的问题做了详尽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为女职工权益维护保驾护航,为女职工搭建了健康的岗位成长、成才、成功的上升平台。近年来,中建一局荣获市级以上女工先进集体12个、市级以上先进个人106人次,极大地激发了女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女职工普遍认为,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她们说话更有底气、维权更有依据、工作更加安心,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多措并举推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细

北京燃气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北京燃气集团是有着60多年历史的首都城市燃气供应服务保障企业,现有正式职工9914名,其中女职工2843名,约占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北京燃气集团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有9名委员,着力扩大对集团女职工的组织覆盖面,逐步在集团京内外建立33个基层女工组织,配齐配强工会女职工干部。经过多年探索,现已形成了“集团党委领导,行政各方支持,工会主体运作,女职工积极参与”的女职工工作格局。

女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因性别特点还承担着养育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因此,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落实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有利于稳定女职工队伍,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让女职工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中,有助于激发女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管理的主动性。

因此,集团工会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注重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熟悉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专项实施细则的专业知识、协商途径流程,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二是通过“小家宣传队”巡回演讲、工作场所性别平等调查等多种形式,普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三是注重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开展相关知识答题,举办女性生命安全课程等各类活动,提升女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集团工会一直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实施细则》的宣传,并根据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同步推进实施环节落到细处。

在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进入平等协商委员会,同时主动参与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各项工作中,代表女职工源头参与、政策指导,对涉及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和监督检查。

工会维权要讲全面,更要讲重点,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团工会一方面深入基层采用与女职工交流座谈方式,面对面倾听女职工呼声;另一方面发挥职工代表提案和平等协商议题征集平台作用,征集意见建议,以民主形式确保权益实现。

集团工会在第二轮集体劳动合同修订时,形成《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实施细则》,并首次以附件形式纳入到集团集体合同中,增强了女职工权益维护在集体合同中的重要地位。

针对女职工体检,集团工会在三个方面不断提高标准。一是不断提高女职工体检的项目,由最初的妇科、乳腺最基础性检查,逐步增加了TCT、子宫彩超、乳腺钼钯及特殊疾病筛查等项目。二是不断提高频次及覆盖面。体检的频次由隔年体检,调整为每年专项检查。体检覆盖面由40岁以上涵盖为全体女职工。三是不断提高体验套餐标准,女职工专项体检费用从90元/人,逐步调整为未婚女职工190元/次,已婚女职工265元/次。

针对女职工怀孕、流产等特殊情况的保护,集团工会与中国职工互助保障北京办事处协商为女职工定制个性化《女工生育保险》。实施以来,集团平均每年有百余名女职工享受到了1000元生育保险理赔金,年均理赔金额达8万余元,大大缓解了女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带来的生活和精神压力。

同时,北京燃气集团工会不断提高女职工卫生用品发放标准。按照《细则》规定,企业按月向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其标准从12元/月逐步增加至目前的50元/月。这一变化,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及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确保女职工女性卫生用品的质量也随之提升。

这些政策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一致点赞,激发了女职工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将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落实到位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局集团)是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作为首都和全国路网中心,所辖线路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两市一省”及山东、河南、山西省的部分地区。公司职工175627人,其中,女职工20680人,占比12%。

集团工会认真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针对集体合同中“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休假制度和相关待遇。

集团工会切实把落实集体合同、确定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求各级组织各部门形成共识、齐抓共管的同时,把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细化成条款,专门作为一章,纳入集团公司和站段两级集体合同文本之中,在集团公司和站段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正式签署。会后,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采取多种形式对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召开集团公司和站段职工代表大会上,相关领导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严格完善的制度,为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集团工会各级女职工组织坚持把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纳入整体部署之中,在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在工会抓好女职工相关法规学习培训的同时,主动与宣传、融媒体等部门一起,加大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营造学法、懂法、维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女职工委员会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广大女职工呼声和诉求,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要求,会同集团劳动工资部认真修改完善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婚、育等假期及相关待遇的通知》《关于调整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对于女职工卫生费的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卫生保健用品的标准由原来的60元调整到不低于120元,还写进了集团集体合同之中,并在集团内实施。三是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女职工委员会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针对北京局集团点多线长、人员分散的特点,集团工会积极争取,公司每年投入300万用以开展女职工教育健康全覆盖,至今已总计投入2700万元,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站段、车间、班组,分期分批建立了“女职工健康活动室”。活动室一室多用,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劳动保护和健康训练“四大功能”,还经常利用工余闲暇时间开展灵活多样、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根据需要,一些基层单位还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设立专区,因地制宜解决育龄女职工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实际困难。在未能建立“女职工健康活动室”的车间、班组建立了“女职工健康活动点”,至今共建活动室288个、活动点142个,从而使集团活动室与活动点联网成片,实现了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女职工健康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如今,有6个活动室被市总工会命名为“母婴关爱室”,有62个活动室被中国铁路总工会命名为“铁路爱心屋”。

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机制建设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交集团)成立于1921年,集客运、汽车修理、旅游、汽车租赁、广告等为一体的国有独资大型公交企业集团。目前,集团拥有职工8.7万人,其中女职工2.3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6%。

北京公交集团工会完善组织建设,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从女职工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深化维权机制建设,多角度多层次维护女职工权益,切实当好公交女职工的“娘家人”。

北京公交集团工会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时,主动调研,积极反映女职工的意见,着眼于企业发展和公交职工队伍稳定的大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过程中代表女职工积极作为,既维护女职工的具体经济利益,又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大局,实现“双维护”。

在制定驾驶员安全行使百万、80万、50万公里奖励制度时,北京公交集团工会深入调研,分析研究了女职工因生育、退休年龄早等具体实际对女性驾驶员行车公里总里程影响程度,提出了将女性驾驶员安全行使公里奖励条件分别下调至80万、65万和40万公里的建议,并与企业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建议得到了采纳。目前已有512名女性驾驶员获得“金方向盘奖”“银方向盘奖”。在争当公交大工匠、技能大赛、选树先进等活动中,北京公交集团工会充分为女职工创造条件,注重对女职工的教育和引导,为女职工的成长提供平台。客四分公司1路车驾驶员常洪霞,客五分公司调度员崔嫚、行管员陈娟,就是通过技能大赛脱颖而出的女性劳模先进。目前集团公司在职劳模81人,其中女性劳模30人。

北京公交集团工会在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将女职工权益维护条款纳入集体合同,加大协商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在进行协商前,集团工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了解女职工需求,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作为协商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专章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了解其他同类型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中女职工权益的特色,不断提升集体合同质量。“企业在职工培训、晋级、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应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企业支持女职工投保女性特殊疾病互助保险”“企业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体检(含TCT),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设置车组优质服务津贴,经月度考核合格后荣获先进车组称号的车组人员可享受随工资发放”“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建设部级称号100元/每人·月;北京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级80元/每人·月”……这些内容都被写进了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细则里。特别是“企业应为建立女职工哺乳室提供支持”“支持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育流动课堂活动”“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支持女职工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等条款得到了广大一线女职工的欢迎,现已成为集体合同女职工保护专章的具体条款。

北京公交集团工会把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的检查作为监督女职工权益落实情况的重要途径,确保集体合同女职工条款的履约率。各二级单位女职工委员会都建立了由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和行政相关人员组成的集体合同检查队伍,对于集体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方面协调整改,并每年向职工代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建立女职工权益维护群众监督机制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目前共有职工12035人,其中女职工3220人,占比26.7%。燕山石化工会始终关注女职工的需求和诉求,坚持思想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实现了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燕山石化工会以贯彻《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以提高广大女职工自我维权意识、树立依法维权观念为目标,加大对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女职工在掌握了解法律这个武器的同时,更了解了法律法规所赋予自己的权利,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女职工对专项集体合同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扩大了知晓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群众监督机制。

为了取得公司各部门的支持,工会一方面及时将上级下发的女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和法律知识读本等及时送达到党政领导,另一方面坚持通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公司班子会、专项工作汇报等形式向公司党政领导汇报女职工工作情况,以协调解决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女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通过邀请党政领导参加女职工各项活动和各类会议,不仅使党政领导进一步了解了女职工的所需所盼和诉求;同时也提升了党政领导对女职工维权工作的认识,以及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为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女职工权益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为了给集体合同提供制度保障,燕山石化工会从源头参与集体合同修订,并就女职工重点关注的职业安全卫生权利、劳动报酬、劳动防护、产假、卫生费发放、技能培训、晋升、专业技术评定、预防与制止职场性骚扰等内容写入集体合同中,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燕山石化工会将推行工作贯穿融入到工会整体工作中,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成了分管工会副主席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公司女职工委员会为责任落实具体抓,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及各基层工会女工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同时,燕山石化工会建立考核制度,协同安全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年5月,定期开展专项集体合同自检自查工作。燕山石化工会还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列入模范职工之家创建中,在每两年一次的建家考核中,女职工权益保护和特殊权益保障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燕山石化工会还将此内容列入每季度一次的党建检查考核内容。各项检查制度的建立,为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燕山石化工会始终将平等协商作为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抓手。在深入了解和掌握女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通过每年一次的平等协商制度与企业约商,关注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盼望解决的切身需求,通过协商保证女职工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将两年一次的女职工防癌检查增加到每年一次;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增加了TCT项目检查;每年免费为女职工投保两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等。

此外,女职工委员会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等为载体,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和新冠病毒防控知识竞赛、《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推广应用工作、女职工疾病预防及健康心理讲座、送关爱——为公司女职工投保一项特殊疾病保险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维护女职工权益氛围。近三年来,各项活动女职工参与达几万人次。

集体合同设立差异化的女职工专章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作为北京市的国有企业,现有职工9.2万人,女职工1.8万人,占比20%。面对数目庞大的女职工队伍,北汽集团工会以提升女职工幸福指数为己任,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

北汽集团工会各级女职工组织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重点,积极参与到职代会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初期制定中,推动集体合同签订中的女职工工作专章,为维护女职工权益、保护女职工的合法和特殊时期的利益,积极发言发声。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协商代表,从男女工同工同酬、“四期”保护、职场性别平等、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直接参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制定。截止目前,北汽集团系统内部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专章)签订率达100%,实现全覆盖。北汽集团女职工队伍具有地域分布广泛、学历层次高、婚育适龄女职工数量多、工作地点较分散等特点,基层企业根据政策及集团要求均设立女职工专章,并结合企业特点设立差异化的集体合同女职工专章内容。如“女员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时,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哺乳期可以延长2个月”“不得安排怀孕女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等。集团工会积极组织各企业开展女职工权益讲座、法律援助,设立主席接待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版《计生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到实处。

北汽集团工会积极为女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提供帮助与支持。依托集团工会,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按照集团规定标准,在重要节假日对在档困难女职工发放补助金的同时,还为其就学子女提供每人3000元助学金。为缓解在职女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集团工会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为女职工投保特殊疾病保险,覆盖多达12种重大疾病,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此外,根据大病及意外发生导致家庭困难的女职工情况,还利用“北汽儿童大病慈善基金”和“北汽大爱温暖基金”进行针对性救助。另外,自2016年以来,北汽集团工会在北京市总工会的倡导和支持下,率先在集团下属企业内开办“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北汽股份汽车研究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牵头在研发基地开办了周末可以托管3岁以上小朋友的“匠宝之家”,解决了单位研发工程师周末加班多、孩子没人带的后顾之忧。职工子女托管工作,增强了北汽集团的“家”文化氛围,使得女职工更加投入工作、爱岗敬业、爱企爱家。除此之外,集团工会按照市总工会要求,从2013年开始已经连续8年推动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因地制宜,在研发基地、工厂车间、联合楼宇等工作场所设置母婴关爱室。截止目前,北汽集团各级工会共建立128个“母婴关爱室”,并结合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现状,集团工会联合公司食堂,提供营养搭配的孕期女职工关爱餐,开设专用窗口和专门用餐区域,并通过APP点餐,提供定时、定点专享服务。

北汽集团工会定期组织全系统各企业进行年度亮点工作交流,2019年推出了汽车研究院的母婴关爱室及“匠宝之家”建设运营、北汽海纳川的如何组织下属开展企业女工工作等一系列基层单位可复制的关爱女职工工作的经验。另外,针对疫情防控,集团各级工会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样化的服务平台,为女职工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和保障。“幸福北汽”APP推送大量健康讲座和视频课件,线上直播“家年华”和端午节、国庆假期职工私厨美食直播。这些活动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助力了家庭的和谐,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好评。

维护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权益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现有职工7080人,其中女职工2129人,占职工总数的30%。集团工会一直以提高女职工素质和发挥女职工作用为主线,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载体,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各级工会组织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女工干部、职工代表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通过培训,使工会干部及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平等协商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基本知识、协商要领及技巧,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同时,为满足广大女职工对暖心驿站、母婴关爱室建设的需求,在市总工会经费支持和政策指导下,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工会在各单位所属营业所及厂、站、班组建成了132个暖心驿站,14家市总命名的母婴关爱室。这些设施的设立,对职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给予呵护关心,为其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进而促进职工家庭幸福,促进单位和谐发展。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工会坚持通过每季度召开职工队伍状况分析会制度,定期分析和掌握女职工队伍思想动态,了解女职工诉求,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特别是针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及时了解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问题,掌握女职工所需所盼。在新一轮集体合同续签中,针对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及女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和具体实际,合同中增加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个性化”特色条款。

2019年11月公司签署的第七期《集体合同》及附件《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严格按照《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及《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各基层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将延长产假政策落实落细。集团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再增加女职工产假1至3个月,并且在延长产假期间发放固定工资,减轻产后女职工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同时,将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劳动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生育保险、“三八节”假期等特殊利益及禁忌从事的劳动、有毒有害工种防护等内容列入集体合同范畴。集团工会还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十八岁前子女医药费报销比例做了新的规定。

经集团二届职代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集团及集团所属12家子公司现已完成到期续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积极适应实施三孩生育政策,2022年1月,集团修订了《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集体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切合集团实际,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和职工的行为,增进集团公司与工会的合作,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时间落实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各级工会组织按照上级工会及集团党委的要求,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了解女职工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为女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女职工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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