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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策分析

2022-01-20柳振瑶

山西农经 2022年1期
关键词:攻坚发展

□柳振瑶

(新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实践。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数百万的乡村干部与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使脱贫攻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2020 年底我国实现了9 899 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迎来了由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跨越。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转折过渡期,如何处理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现阶段的头等大事。如果二者衔接不好,已经取得的成果可能会付诸东流,乡村振兴更是无从谈起。

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现状

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自2020 年以来,扶贫的侧重点由消灭绝对贫困转变为当前降低相对贫困数目。现阶段,我国对于脱贫攻坚不仅没有丝毫放松,更是将其纳入到了乡村振兴的体系之中,进行了统筹、合理安排。当下,更好地将脱贫与振兴衔接在一起,对于消除绝对贫困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和意义。近年来,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除了有效解决区域间差异过大、发展失衡等问题外,也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大幅度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处理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今,不少学者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逻辑联系、衔接路径等方面展开更加深入、全面的探索和剖析。尽管出现了众说纷纭的情况,但这恰恰充分印证了二者必须紧密衔接在一起、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从理论角度出发,脱贫攻坚的最关键任务就是改善贫困区域的经济状况与居住质量,这不仅是一项关键的战略部署,还是贫困地区脱贫实践的关键理论支撑,更是从实质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性举措。虽然二者在基本内涵和价值取向方面有一定差别,但是二者间具有紧密的关联。从实践方面而言,脱贫攻坚通过解决区域发展失衡与不平衡的问题,攻克了脱贫攻坚中的难点问题,完成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脱贫扶贫工作顺利完成,与其助推当地的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发展的科学政策分不开,这不仅为贫困地区的人民带来了福祉,拓宽了收入来源,使其收入水平获得了显著提升,还从根本上促进了贫困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投资。

2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框架分析

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研究主要有两点,一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互影响的作用机制;二是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过渡的相关路径研究。相关研究主要从二者有紧密关联、衔接机制及有效程度等方面展开论述,注重政策衔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理念值得借鉴,但也有更深入研究的空间。

现有研究仍旧没有建立明确、健全的结构框架,缺乏足够的解释说服力。此外,不少学者提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战略连续性。部分学者从方针策略、目标主体等多个角度对二者的关联作出了详细论述,然而维度仍然不够精简。在此前提下,由宏观方面的思想、中观方面的制度、微观方面的主体和产业4个维度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二者间衔接的重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以及有关策略等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建立起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念—体制—产业—主体”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分析框架

由图1 可以看出,理念、体制、产业与主体之间是彼此互通互关的。其中,理念代表着党和政府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过程中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发展思想与战略目标;体制机制是理念的外在呈现,体制革新将会给产业注入新的方向,推动产业进步与发展,其实现都离不开主体的参与和推动[2]。

3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内在关系

整体来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为了解决“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重要布局,二者具有连接性与继承性。具体来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理念、体制、服务主体等方面既存在联系,也存在区别。

3.1 理念的联系与区别

解决贫困问题,消除两极分化,实现普遍富裕,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坚持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体现了解决贫困问题、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两项政策都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幸福感,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2018 年12 月19—21 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要一鼓作气,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面临的难题也由解决绝对贫困转变为相对贫困,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促进农业体系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维护农民意愿,调动农民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农民能力,让农民由接受成果转变为创造成果的动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全方位的乡村振兴。可见,乡村振兴是在脱贫攻坚基础上的一次全面升级,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能力注入新的动力[3]。

3.2 体制的联系与区别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了有效的国家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取得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关于脱贫工作,党和政府自始至终都将其作为一项艰巨的任务与使命,坚决执行相关政策,保证了脱贫攻坚的有序进行。在脱贫攻坚中,中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力度和脱贫攻坚相适应;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集中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可以说是一类超乎寻常的体制。在乡村振兴中,通过系列政策文件的“规则下沉”,逐步形成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即“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这一方面具有延伸性,但由于乡村振兴是一场长期的持久战,将会面临如何形成常规有效机制的挑战。

3.3 产业的联系与区别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把实现产业振兴放在首要地位,产业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后脱贫时代,依然要发挥好产业的作用,切实推动产业发展。党和政府保障已脱贫地区产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总结推广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并进一步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始终秉承品质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的发展观,有效促进农业的个性化、绿色化及优良化,农业生产导向由增量变为提质。同时,努力促进农村产业多元化,加强科技兴农、智慧兴农;鼓励农业走出国门,提升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全面进步、升级与发展[4]。

3.4 主体的联系与区别

脱贫攻坚作为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一个最艰难的任务,面临着脱贫数量庞大、脱贫期限短、脱贫难度大等难题,为了实现对人民的承诺——实现农村人口全面脱贫,党和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扶贫范围由区域精确到每一户甚至是每一人。2020 年之后,我国进入后脱贫阶段,任务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变为解决相对贫困,二者区别主要如下。第一,强调由个体富裕到共同富裕,推进城乡融合协同发展,无论是覆盖群体还是涉及范围都大幅度扩大。第二,由政府主导到由农民主导,扩大对农村人口教育的财政支出,提升农民素养,使其由接受财富转换为创造财富。可见,做好主体衔接是实现乡村振兴愿景的关键点[5]。

4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要点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分别作为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战略布局,虽然二者具有承接性和交互性,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理论目标、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和主体衔接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难点。

4.1 理论目标衔接要点:由脱贫到致富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分别针对不同方面,具体来说,部分特殊地区和群体是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与对象;相比之下,乡村振兴的范畴更加宽泛一些,其是面向乡村与一切人群。在当前形势下,要想更有效地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就应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利益,同时借助普惠政策解决各区域间发展失衡的状况,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

脱贫攻坚的目的是让贫困群体脱贫,乡村振兴的目的是让农民群体致富,这也充分说明了脱贫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职责,不论农民是否具有发展能力与发展意愿,只要存在贫困就得脱贫。致富是市场规律与能力竞争的结果,所以只能对那些拥有强烈意愿、迫切期望走出贫困窘境的人群实施相关政策。想要脱贫就应当更多地考虑微观层面,精准到每家每户;而要致富,需更侧重于整体环境,即宏观层面。因此,理念由特惠性到普惠性,目标由脱贫到致富的转变仍要面临部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等、靠、要”思想,以及部分地方政府过分关注自身政绩而忽略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所埋下的返贫陷阱。

4.2 体制机制衔接要点:由突击战到持久战

目前,我国已经实现全面脱贫,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由脱贫攻坚转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随着“三农”工作重点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应根据主要变化在体制机制、工作方向、工作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以乡村振兴为核心目标,在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脱贫攻坚的事事紧、任务重的突击性战役转为乡村振兴的高质量、高品质的全区域、常态化战役,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全面发展与进步。

4.3 产业发展衔接要点:由高产到高质

脱贫攻坚结束之后,我国乡村产业得到了发展,但品种质量、产品推广度、品牌影响力都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急于求成、盲目追求产量,没有根植于当地优势选取产业。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注重效率,更要促进质量提升,因地制宜,以特色资源、产业基础、历史环境等为依托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模式,紧盯市场动向,把握市场机遇,强化城乡融合,补齐农业短板,促进农业产业聚集,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和发挥更多功能。

4.4 主体衔接要点:由个体富裕到全面富裕

与乡村振兴相比,脱贫攻坚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根本目的是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针对的是个别贫困对象,主要是实现个体脱贫。相较之下,乡村振兴是统筹、平衡城乡二者间的发展,针对每一个贫困乡村人口,涉及每个区域和角落,以提高农村地区人口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统筹城乡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应努力促进城乡有机融合和协调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真正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衔接,在此基础上构建并完善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公共服务机制。

4.5 思想衔接要点:由一元到多元

要想在观念与意识方面获得有效加强,就需要重视衔接的目标导向。现阶段,我国脱贫工作成绩斐然。脱贫攻坚的主要目的在于彻底消除乡村地区的绝对贫困现象,绝对贫困状况的缓解离不开强有力的外部支持与持续推进,有助于更快完成共同富裕的理想。因此,在今后必须更全面地考虑各类因素,综合考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两者的协调性与相容性,借助更多有益探索,更充分地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按照相应的方针有针对性、规划性地发展。

此外,必须加强对基层党建的重视程度。充分扩大乡村地区领导团队,更深入地贯彻落实基层干部考核机制,加快乡村振兴战略施行。各地应尽快建立起多元化主体,令各主体一同投入到发展改革之中,激发社会大众的热情。

5 结束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伟大跨越,是党中央的战略性部署,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量到高质的必经之路,更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心中所想。要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处理好过渡阶段的衔接问题。要在衔接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民智、聚民力,调动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发展、提质量。中国共产党是历史的选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选择;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的生力军。两者的有机结合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是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石。在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做好两者的有效衔接,既是对脱贫攻坚所取得成果的巩固,也是对资源的优化与配置,将有力推动农业增质、农村宜居、农民增收,形成稳定的脱贫机制,更好地推动我国建成生态宜居、人民富裕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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