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专项处方点评与分析
2022-01-14敖澜嘉刘志娴
敖澜嘉,刘志娴
1 中国药科大学,南京210009,2 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肿瘤防治研究所&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京 210009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是预防或治疗肿瘤化疗致中性粒细胞(NE)减少症的有效药物。它是由人体的内皮细胞、纤维母细胞和巨噬细胞分泌产生的蛋白质,能够刺激NE 的增殖、分化和功能活性[1]。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PEG-rhG-CSF)在rhG-CSF 的氨基酸序列N 末端共价结合聚乙二醇,分子量大,较传统rhG-CSF 药物生物稳定性增强,从而能够获得更长时间的疗效[2];但与短效制剂相比,其价格昂贵,临床用药证据相对较少。如何安全、合理、经济地用药仍有待深入探究。实施专项处方用药评价,是发现一阶段该药临床用药问题、促进其规范合理应用的重要措施。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随机抽取本院2020 年3 月出院并使用过PEG-rhG-CSF 患者的病历信息。
1.2 点评依据
综合参考各临床指南/共识和药品说明书,建立PEG-rhG-CSF 的点评标准,主要由用药指征、用法用量、用药禁忌症等组成,并对标准中每个具体项目进行阐明。肿瘤患者使用PEG-rhG-CSF 的点评标准见表1。
1.3 研究方法
以点评依据制订PEG-rhG-CSF 用药合理性评价标准,填写《PEG-rhG-CSF 使用情况调查表》,评价用药合理性。内容包括:①患者基本信息,含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体重、肝肾功能、临床诊断、放化疗方案、既往发热(FN)情况和自身危险因素等;②该药使用情况。然后依据表1 点评标准判断患者是否具备用药适应症、是否存在用药禁忌,并评估患者用药时机、用法剂量、给药方式的适宜性,满足表1 中所列点评标准,则判定为使用合理。
2 研究结果
2.1 一般资料
实际抽取病例200 份,其中男性85 份,占42.50%;女性115 份,占57.50%;平均年龄(55.80±12.92)岁。涉及癌种共15 种;病例数最多的是肺癌57 例(占28.5%),其次为乳腺癌44 例(占22.00%)和淋巴瘤25 例(占12.50%),再次为鼻咽癌、扁桃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根据患者发生NE 减少伴发热(FN)风险的不同进行分级[3,4,6,7],FN 高危(FN 发生率>20%)者21 例:FN 中危(FN 发生率10~20%)者41 例,FN 低危(FN 发生率<10%)者138 例。其中风险因素出现频次最高的为既往接受过化疗、放疗者93 例(占46.50%)。
2.2 PEG-rhG-CSF 使用情况
在纳入研究的200 份病例中,预防性用药共有197 例(二级预防共2 例,其余均为一级预防);治疗性应用共3 例;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达160 例(占80.00%),其中无适应症用药最常见,共144 例(占90.00%);用药剂量偏低有64 例(占40.00%),用药途径不适宜有6 例(占3.75%),用药时机不适宜有11 例(占6.88%),用药禁忌症有8 例(占5.00%)。
在无适应症用药中,最常见的类型为低FN 风险之化疗方案用药135 例(占93.75%),其次为中FN 风险、但不伴有危险因素的6 例(占4.17%),治疗性应用不合理3 例(占2.08%)。用药剂量不适宜均为用药剂量偏低,主要集中在肺癌、鼻咽癌中。给药方式不适宜表现为口服给药和静脉注射给药,多为医嘱开具错误。有11 例用药时机不适宜,其中为静脉化疗当天用药2 例、口服化疗药期间用药8例、单纯放疗当天用药1 例。见表2。
表2 本院肿瘤患者的PEG-rhG-CSF 不合理用药类型
3 讨论
3.1 无适应症用药
根据NCCN 指南,在每周期化疗前,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化疗方案、患者自身危险因素等进行评价。在本次纳入研究的200 例中,有144 例(占72.00%)属于无适应症用药,集中于中、低风险的患者。PEG-rhG-CSF 单支价格昂贵,用药不当会增加患者不必要的医疗支出。另外,rhG-CSF虽可刺激肿瘤患者NE 的增殖、分化和功能活性,但也有两面性。有研究指出,在肿瘤患者化疗并联合使用G-CSF 治疗时,长期应用会出现急性髓性白血病以及骨髓异常增殖综合征,其发生率高于未接受G-CSF 治疗的患者[8]。因此,明确患者是否存在PEG-rhG-CSF 的用药指征,对降低其他疾病发生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3.2 用药剂量不适宜
在本研究中,用药剂量不适宜出现64 例(占40.00%),均为单次用药剂量偏低。有研究分析了114 例同期放化疗所致的4 度骨髓抑制患者、应用不同剂量PEG-rhG-CSF 后,产生NE 的增殖状况,结果发现,P-50 组(单次皮下注射PEG-rhG-CSF 50 μg·kg-1)和P-100 组(单次皮下注射PEG-rhGCSF 100 μg·kg-1)用药后不同时间点ANC 值存在显著差异,推测可能是药物剂量增加后,NE 对PEGrhG-CSF 代谢时间延长[9]。一项关于PEG-rhG-CSF 注射液预防化疗后NE 减少的多中心随机对照2 期临床试验显示:单次使用PEG-rhG-CSF 注射液60μg·kg-1组,NE 减少的发生率比PEG-rhG-CSF 注射液100 μg·kg-1组或120 μg·kg-1组更高[10]。因此,建议临床上对确有PEG-rhG-CSF 注射液适应症的患者应给予足够剂量,有助于促进NE 增殖,降低FN 的发生率。
3.3 用药时机不适宜
本次抽查共发现11 例用药时机不适宜,主要集中在中、低FN 风险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静脉化疗当天预防性使用PEG-rhG-CSF 注射液;②在替吉奥或卡培他滨连续服用期间预防性使用PEG-rhG-CSF 注射液;③单纯放疗当天预防性使用PEG-rhG-CSF 注射液。
无论短效还是长效的rhG-CSF 制剂,NCCN 指南、专家共识和药品说明书均指出禁止在化疗前后24h 内使用。在化疗期间应用G-CSF,对于在G-CSF作用下被激活的骨髓造血功能,化疗药物的血液学毒性使得大量新生成的幼稚NE 被杀伤,不但不能促进粒细胞升高,还会损伤骨髓功能[7]。同时,由于PEG-rhG-CSF 半衰期长,一次注射至少可维持疗效12 d[7],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2 d 内给予预防性使用PEG-rhG-CSF 注射液,也起不到预防作用。在本研究中,无化疗前后24 h 或化疗前12 天内用药患者,只有15 例是化疗后3~4 天内用药的。根据NCCN 指南及rhG-CSF 相关临床试验,在静脉化疗后3~4 天使用PEG-rhG-CSF 也被认为是合理的。
针对替吉奥和卡培他滨这类口服化疗药物,在连续服用期间,是否可以使用PEG-rhG-CSF,指南和药品说明书均未提及。考虑到对骨髓功能的持续性影响,目前在指南和共识中都已明确指出,不推荐PEG-rhG-CSF 用于周化疗方案[3,4,6,7];而连续服用口服化疗药物的用药频率,比周化疗方案更为密集。有研究[11]报道了老年晚期转移性胰腺癌患者口服替吉奥胶囊40 mg·m-2,2 次/d,连续口服21 d,28 d 为1 个周期,6 个周期后骨髓抑制发生率达80.00%。考虑到持续使用化疗药物可能对新生成的幼稚NE 产生长期的杀伤作用,口服化疗药物期间是否可以使用PEG-rhG-CSF,其预防效果及安全性仍需开展更多的临床研究来证实。
在放疗过程中,对于单纯放疗的患者,如预期可能因为NE 减少而拖延治疗,可考虑预防性使用rhG-CSF。但2012 年欧美放疗协会推荐PEG-rhGCSF 在大剂量放疗后1~2 d 内应用,若在放疗期间使用PEG-rhG-CSF,可能导致骨髓新生细胞被放射线杀伤,预防效果降低。
3.4 超说明书用药
目前,说明书规定PEG-rhG-CSF 适应症是针对抗肿瘤药治疗时的预防性用药,而指南不再局限于化疗患者的用药,同步放化疗、单纯放疗患者也可使用。虽然对于患者单纯化疗导致NE 减少的治疗性使用,仍不推荐应用PEG-rhG-CSF[3];但对于同步放化疗的患者,PEG-rhG-CSF 的治疗性应用已有指南在推荐[2,7]。在PEG-rhG-CSF 用药时机方面,该药说明书规定化疗结束48 h 后使用,而相关指南和共识推荐化疗结束后24~48 h 使用,并且指出用药后3~4 d 使用也可接受。上述2 种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相关指南及专家共识给出了相应的循证依据,故本次点评中将上述用法判定为合理用药。
在用药禁忌症方面,PEG-rhG-CSF 说明书指出,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PEG-rhG-CSF 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证据支持,因此本研究中8 例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判定为用药不合理。NCCN 指南和专家共识指出,严重肝功能不全本身也是FN 风险的因素之一,且均推荐应用中FN 风险化疗方案的患者、若合并肝功能不全时,考虑预防性使用rhG-CSF。在PEG-rhG-CSF 的1 期临床研究中[12],中高剂量组(100、150、200 g·kg-1)均有不同例数、不同程度的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情况,考虑与试验药物PEG-rhG-CSF 可能有关;但1 期临床受试者为健康人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肿瘤患者使用该药的安全性尚无相关证据。因此,建议临床在使用PEG-rhG-CSF 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在用药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和血常规,保证其治疗期间的用药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