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河湖长效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2-01-01霍山县水务局汪劲松
霍山县水务局 汪劲松
一、基本情况
霍山县位于淮河一级支流淠河的源头,县域面积2043平方公里,其中淮河流域面积占97.4%,长江流域面积占2.6%。境内现有在册河流79条,渠道1条,大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108座。地貌呈现“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特征,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下游六安合肥等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
(一)构建河长组织体系
2017年9月底,霍山县各乡镇、村居全面建成了河长体系,全县所有在册河流及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体系管理,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分别明确了由相关党政负责人担任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其中东淠河(含佛磨白三大水库)8条主要河流分别由县委常委及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河长,其他中小河流设乡镇级河长管理。至目前全县共设立县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县级河长8名,乡镇级总河长32名,副总河长22名,乡镇级河长91名,村级河长181名。实现了境内河湖河长制全覆盖的目标。
(二)建立河长工作体系
制定出台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河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办职责,确立了河长制六大主要任务。同步出台了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职责分工细则,工作督查制度、工作交办督办制度、河长巡河制度、河长制考核验收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河长制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每年度接受河长制工作考核,并将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考评结果报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三)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通过县政府主要媒体对县乡村三级河长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在河湖岸边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597块,详细公布河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和举报电话等,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交由相应河长牵头处理,并跟踪问题处理结果,及时给予群众答复。
(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开展重点河道治理。投资二亿余元建成东淠河湿地公园项目,对城区生活及工业污业进行二次生态净化处理,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放水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投资二千余万元实施黄尾河二期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5.77公里,为美丽乡村点和旅游扶贫快速通道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投资二千余万元实施单龙寺扫帚河生态湿地项目,改善入库水质。投资五千余万元实施东淠河佛子岭坝下至戴家河口段治理工程,在提升防洪标准的基础上扮靓河道岸线。二是开展打击盗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以打击盗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对盗采、盗运、非法存贮的高压治理态势。成立“霍山县公安局水务警务室”,配置正式干警2名、辅警6名,与县水政监察大队合署办公,组成30余人的专业执法队伍,实行全天候监控、无死角监管。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对全县入河排污口的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建档、立牌,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开展电捕鱼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禁渔期政策,设立禁渔区,大力保护水生态。县农业、公安、水务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电捕鱼和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等行为,各乡镇上下联动,共同治理。五是开展河湖“清四乱”。由河长牵头,对全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开展大排查,重点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河湖生态及水环境的四乱问题。六是开展增殖放流。每年在东淠河及支流、库区投放草鱼、鲢鱼、鳙鱼等鱼苗近百万尾,有效恢复鱼类种群数量,维持生态平衡,净化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
二、取得的成效和做法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霍山县出境国考断面水质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Ⅱ类,三个重要水功能区全年达标率达100%。2018年2月4日,霍山县佛子岭水库群成功入选“中国好水”水源地,成为全国十大、安徽仅有的“中国好水”水源地。优质的水资源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名片,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党政推动是关键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坚决落实河长制改革任务,并将河长制建设作为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途径。
(二)协作联动是保证
在河湖管理中,河长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拧成一股绳的合力作用正日益显现。如开展砂石集中整治行动、禁养区养殖场拆除行动、电捕鱼专项行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环保督查等,河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机制优势作用明显。
(三)制度创新是动力
为治理河湖垃圾顽疾,制定出台《霍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按照“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把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整体对外托管给专业环卫保洁公司运营,负责全县所有道路、村庄、水面、河道、沟渠、塘坝等垃圾的清理、收集和处理。并将保洁员与脱贫攻艰公益性岗位有机结合,既解决了河湖保洁问题,又解决了贫困户脱贫问题。该项目运营以来,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城乡及水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年来持续的治理和保护,我县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效益逐年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各级河长河湖管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质目标管理压力大
东淠河出境断面以上流域面积1895平方公里,占到全县面积的92.8%,全县80%城乡人口的生活污水、工业园区的废水经处理后最终汇入东淠河,污染物集中度高。其次,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县城区污水管网集中收集率小于80%,乡镇小于40%。出境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P值被设定为0.85,大大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的标准,但枯水期达标仍较为困难。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
与城区相比,农村生活污染点多、面广,污染物收集处理难度较大,农村传统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环保意识有待加强,生活污染最终直接或间接入河入库,造成河库污染负荷加重,影响水质。开展禁养区划定及规模养殖场整改后,小散的集中养殖和农户分散养殖仍较为普遍,基础设施较差,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处置利用能力较弱。农业生产中施用化肥农药实现增产增收的方式未根本转变,化肥农药长期在水体、土壤中聚集,对水质影响极大。
(三)河道砂石管理形势严峻
由于近年来砂石资源日益枯竭,合法开采受到严格控制,供求关系失衡,导致沙石价格暴涨,面对暴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采时有发生,给水务部门河道砂石的管理造成较大的风险和难度,同时也对各级河长形成一定的政治风险。
(四)旅游开发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增加了大量的农家乐和宾馆饭店,其配套截污治污处理设施不尽完善,形成新的污染源。优美的库区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垂钓爱好者慕名而来,化学饵料、包装盒、生活垃圾等污染损害了水环境。近年来,外地客商投资霍山旅游的兴趣十分浓厚,地方政府开发建设的意愿也较为强烈,但受限于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产生了发展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新矛盾,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和风险。
(五)治理资金相对不足
按照流域面积和污染源治理任务的需要,每年在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方面需投入的资金近3个亿。而对照现有补偿机制,每年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不足6000万元,获得的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任务的资金需求严重不匹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保护的成效。
四、对策与建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落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聚焦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以“见行动”实现“见成效”,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一)建立完善权责协调,注重以结果为导向的监督考核机制
河长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党政领导为责任人的河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县级河长的组织领导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齐抓共管;重点督导乡级基层河长尽责履职,当好护水的“先锋队”,管好河湖“责任田”;切实保障村级一线河长的日常巡河工作经费,提高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河长,进行通报整改或问责。
(二)深入实施碧水工程
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分年度细化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结合国家、省、市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对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工矿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侵占河湖岸线等日常管护缺失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
(三)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
开展重点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明确河湖管控生态空间与管理边界,推进河湖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四)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集中清理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非法排污、盗采砂石、设障捕捞、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切实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
(五)强化河长制信息化建设
精心打造“智慧河长”信息化平台,结合“互联网+”科技,提高河湖管护的智能化、实时化、自动化水平,提升监督各级河长履职尽职的能力。
(六)注重宣传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真正以“全民治”推动“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