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的思考与建议
2022-01-01王丽娜
王丽娜 徐 峰
(1.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武汉,430079;2.江苏省震泽中学,江苏苏州,215200;3.苏州市吴江区八坼中学,江苏苏州,215200)
2019 年7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新时代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在创新育人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从目标要求、落实机制、主要渠道、教师队伍、关键领域、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教育的长远和全局发展,2021 年7 月2 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
20 世纪90 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央开始逐步倡导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2002 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工作分类推进与评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实现贯通教育的工作要求[1]。九年一贯制学校作为我国义务教育学制的一个重要类型,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在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德育培养、师资建设等关键领域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是小学与初中的简单叠加,而是将九年义务教育整合成一个连续的、系统的整体,以九年教育的“序列化”和九年课程的优化整合为核心,以学校管理“一体化”为基本特征,高水平地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2]。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生年龄分布上与小学、初中有较大差异,其学生年龄既有7~12岁,又有12~15 岁,尽管学段不一样,但他们都处于两个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因此,如何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德育工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学生养成良好的精神品质和道德素养,关系到学生的今后发展,更关系到国家未来接班人和建设者的培养。
一、新时代德育制度化的价值意蕴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教育领域延伸的重要举措[3]。德育工作是一项关乎千家万户,决定人才素质的社会性系统工程,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制度是依法治校的基础,没有制度就没有依法治校的依据,教育是依法治校的载体,没有教育就没有依法治校的保障[6]。新时代,学校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和勇于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了保障“任务”目标实现,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实施教育的主导思想,制定相应符合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育法规。杜时忠教授认为,解决当前社会道德失范的问题,除了要靠社会、学校德育的自身改进以外,还需要科学的制度来保证。回顾德育工作制度化可以发现,学校生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生活,制度为学生规定了特定的价值导向,隐性影响他们的道德养成[5]。新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育要紧跟时代步伐,加快构建以制度为保障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通过以制度来规划实施和组织保障以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
1.贯彻制度育人是新时代德育制度化的现实需求
在2018 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因此,新时代学校推行制度下的德育工作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每所学校理应成为引领学生成长的“生态系统”,实现制度育人、文化育人的目的。
制度既是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的关键性要素,也是德育工作开展的行动框架,在健全的制度体系中培养讲道德的人,可以最大限度构建合理、有序的学校环境,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制度德育体系的建立将会是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绝不能抛开制度来探讨德育工作是否具有实效性和创新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出台,为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可能。因此,从制度层面总结学校德育工作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可以进一步优化德育制度在实践中的质量,也能破解德育制度中“知行分离”的问题,为德育制度工作创新发展开辟更大空间。
2.落实立德树人是新时代德育制度化的必然要求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也对学校的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离不开健全以及创新的机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培养具有中国心的人才,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坚定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对依法治校的各个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布置,努力开创“制度育人”实践的新局面,为新时代人才培养注入法治能量。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学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和“魂”,具体表现在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工作方向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所都深刻回答了教育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这也为学校德育工作指明了目标。而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制度不仅可以规范和约束人的思想行为,促使目标的实现,而且可以促进德育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更为重要的是,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能把坚持“立德树人”在新时代德育制度化落实到实处,发挥学校德育工作制度优势,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
3.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是新时代德育制度化的根本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是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依据时代特点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内容[6]。学校在此背景下,要将学生置于自觉遵守制度和规则、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之中,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从而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行为习惯,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变革。
简言之,学校制度德育是社会依法治国在学校的具体实践,也是健全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更是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性和创新性的重要举措。能否实现德育的制度化,关乎学生的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关乎民族的希望。如果个体置身于一个合理的制度里,符合道德成长标准,这对于促进他们的成长将会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国家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随着党对依法治国的不断加强,为适应新时期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学校德育工作制度也应从顶层进行设计,不断完善与优化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效果评价等,从而实现德育工作制度化和道德培养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德育制度面临的现实问题
当前,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学校德育工作普遍存在实效性偏低的问题,学校德育制度化在制度规范设计、制度体系构建、制度实施过程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近年来,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德育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但是相比其他普通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制从小学到初中,学生年龄跨度大,学生之间身心发展差异较大,给学校德育制度运行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出现了一些问题。
1.外生性制度过多,限制了德育工作的实际效能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德育制度的制定者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纵观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制度,也同样体现了学校里不同学段之间的利益诉求。由于九年一贯制学校既有小学又有初中,因此,不同学段的德育部门为了应对来自教育行政部门或是其他部门的检查工作会制定符合本学段“利益”的各种规章制度,涉及学段德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既包括德育常规检查,也包含许多创新性德育活动,但仔细检查会发现很多都是重复的规章制度,严格意义上说并没有体现出“一贯制”要求,不能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实效。近年来,尽管国家三申五令不要让学校参与过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但是受到传统行政管理思维的影响,加之学生是参与各级各类活动的重要执行者和参与者,学校仍是参加各级行政部门活动和被检查的主力军。这种外生性活动的存在必然会产生外生性的制度,使得学校管理者不得不进一步细化制度,出现制度剩余现象。
2.学生年龄跨度过大,影响了制度设计的相容性构建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小学和初中进行联合办学的“一贯制”学校,学生人数众多、年龄跨度较大、课时设置又有所不同。从课时来看,我国大部门省份小学都执行每节课40 分钟,而初中大部分学校都以45 分钟为一课时,这就给九年一贯制学校统一开展德育活动带来了时间上难以一致的问题。在皮亚杰看来,个体对道德的学习和理解会不同程度的受到人心理发展和认知水平的影响和制约。由于九年一贯制学生在道德认知发展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德育制度设计时,小学中低年级学生的“德育”制度,更多会从说教的角度来进行教育;而初中生和小学高年级学生已经基本具备一般道德认知能力,学校德育管理者在制定德育制度时更多的是以建立激励机制或以惩罚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以此来提升学生道德素养。
3.组织管理条块分割,制约了德育工作制度整体性开展
如果说制度设计和制度体系构建是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制度的执行者就是德育工作开展的关键。从现行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来看,大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按照“条块”模式进行管理。根据中小学特点,将学校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有的学校细分为小学低年级部、中高年级部、七年级部、八年级部、九年级部,各年级部设立德育主任和若干副主任,全权负责该级部的德育管理,组织各学段所需的活动,以保证各学段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这种细分的垂直分级式管理虽然有利于“因人施教”,但由于分工、职责的差异,极易形成部门之间的“本位主义”和“山头主义”,制约跨部门合作,难以形成制度上的共识,致使小学和初中的德育工作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现象,甚至造成为了本级部的“利益”而不顾学校整体局面,难以发挥“九年一体,一以贯通”的优势[7]。
三、新时代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制度的构建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自身矛盾运动中实现的,而问题又是事物内在矛盾的外在表现[8]。学校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多变的系统工程,德育工作尤其如此。因此,在制定德育制度时,学校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善于发现关键性问题,找准学校德育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从制度层面加强德育工作的突破。
1.强化“一贯育德”意识,构建一贯制学校德育制度新体系
德育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只有符合行为规律的制度设计才能产生积极作用。当前学校德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其制度的设计必须要有助于提升德育工作实践效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的偏颇不利于德育大环境的形成[9]。学校德育制度要形成良性循环,除了有坚强的组织领导、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外,还需要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小学和初中德育工作既有相应的侧重点,也有他们的共同点。学校在制定德育制度时,要有“一贯制”的意识,从学校中心工作出发,设计出一整套求同存异,相对合理又能相互补位的“一贯式”德育工作制度[10]。
学校德育制度要走出“外生性”误区,还必须打破传统行政管理思维,走出“以管代育”的困局。政府层面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多考虑学校的中心工作,精简对学校的检查项目,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工作的自主性。学校自身也要考虑师生的实际需求,在制定德育制度时不能光做加法,还要做减法,要从学校全局出发对学校德育制度进行整合。更重要的是,学校要衡量现行德育制度对学生身心健康是否具有促进作用,注重实施后评估制度的可信度。
2.正确把握学生认知规律,规范德育工作制度设计适切性
从制度的制定逻辑看,制度存在虽然表现为主观设计的规章制度条文,但其内容却是客观行为规律使然。制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制度是否合适应以制度所指对象的现实存在来判断,只有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制度设计才能产生积极作用。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认知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在设计德育制度时要充分遵循学生内在成长规律,坚持行为导向,摒弃“捆绑”制度主义之弊,增加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把准制度设计的要义,以人为本增强制度运行的适切性,从而推动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设计的合规性。
柯尔伯格认为,由于每个人所处的道德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其个体的道德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具有明显的差异[11]。九年一贯制学校制度的设计需要抓住“一贯制”这一特点,在小学德育制度制定时,1~3 年级强调从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和法治教育切入,将道德教育引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4~6 年级还要创新途径和载体,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兴趣为起点,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将所学内容融入到可感的现实生活情境中,让学生在真实的“问题”中体验道德生活,学会解决道德问题。初中德育制度设计,要做好学生身心阶段分析,在良好行为基础上,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合理确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构建一贯制整体性德育工作制度
现代学校制度下的德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合理的管理机制能让德育工作更有条理、更有效率,有助于建立完整的德育工作制度,确保德育工作制度功能发挥“硬核”的力量。德育工作制度化离不开协调高效的组织机构,这就决定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德育制度化必须要树立整体思维,根据“一贯制”需求组织安排德育工作。
学校可以借鉴政府推行的“大部门”制改革,采取德育“大部门”,从源头上减少管理层次,通过完善学校德育机构职能体系,改革一贯制学校德育工作组织行动框架[12]。针对级部制、年级制德育管理中对“一贯制”德育工作制度化造成的限制,学校既要建立新的德育工作制度,又要突破旧的体制,通过任务导向的“一贯制”重构德育工作体系,破除德育管理中“分层管理”“各为其主”的固有思想,推动德育工作实现九年一贯制的无缝对接,真正将九年一贯制德育工作内置于一体化德育制度框架,确保德育管理制度并行不悖。
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要求,也是新时代落实立德树人的必然选择。在新时代开展九年一贯制德育工作,需抓住“制度育人”的根本,积极构建“九年一贯制德育一体化”工作体系,通过德育工作体系内部矛盾的制度性解决,建立一贯到底的制度体系,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效能化,不断提升德育工作成效。唯此,才能发挥九年一贯制学校“一以贯之”的优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