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现状与反思
2022-01-01
(衡阳师范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
文书写作能力是法科学生的基本技能,在法科学生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这项技能的提升是凭借法学生个人对已学法学知识的理解或者悟性实现的。由于现在很多法学学生都缺乏专业化的经验交流和写作训练,更缺少实战性的经验,法学专业学生很难了解自己真实的写作水平。现在法学学生的文书写作大多存在逻辑性混乱或者词不达意的问题,得不到社会的认可,甚至很多学生只是单纯地陈述法律知识和摘录文献。如何提升法学专业文书的写作能力,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更好地运用,了解自己的写作真实水平,努力完善自己的写作水准,下面对法科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现状和反思进行探讨。
1 法科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现状
1.1 专业知识不扎实导致法律关系把握不当
法律人在处理具体的个案时才需要制作法律文书,而制作法律文书的前提是必须把握每个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否则就会导致方向错误。如在一起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讨加班工资的案件中,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书写好该份仲裁申请书必须把握以下法律问题: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加班事实存在与否?谁对加班事实的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哪一个仲裁委有权管辖?这些问题既涉及实体法也涉及程序法,任何一个问题出错都会导致仲裁申请书不合格。但是,笔者在法律文书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以至于在面对一大堆繁杂的案情材料时就陷入云里雾里的状态,不会从中抽丝剥茧提炼出基本的法律关系。法科生这种专业知识的储备显然难以充分满足法律文书写作的需要。
1.2 文书结构不规范
法律文书不光实用性很强,而且有严格的形式要求,自1979年开始,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都陆续地制定了本部门的文书格式。因此在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严格地遵循文书的形式结构,必须做到法律文书格式的统一、规范,为及时、准确地适用法律奠定基础。然而绝大多数法学院在培养法科生的时候并不注重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训练,把法律文书写作课当成是一门无足轻重的选修课,而且课时量很少,在这有限的课时里老师只能简单地讲授一些写作理论及写作方法,根本无暇对学生进行实际的写作训练,导致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很难写出合乎规范的法律文书,甚至于很多法科毕业生在从事实务工作时大呼如果没有网络资源可资借鉴自己根本没办法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1.3 语言表述欠准确
除了结构上的规范性,法律文书还要求部分用语的成文化。这类语言已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成为不可移易的程式化表述文字。而且文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写,如“原告、被告”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而第一审刑事案件则必须用“原告人、被告人”等,这些绝对不能混淆代替。然而法科生由于在校期间缺乏系统的写作训练,在制作法律文书时使用的法言法语经常不准确。比如说将“诉讼代理人”称为“代理人”,这就混淆了民事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的区别;又如将“反诉”写成“反驳”,进而不将被告反诉的内容写进事实部分,在判决书中也不标明反诉,这就混淆了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可能造成漏判。
2 加强法科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意思: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具有法律内容的文书。根据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各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不具有法律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指代一些狭义的法律文书,是对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等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中酝酿的产物,所以法律文书在各种法律活动中以及法律的事务的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法律活动的深入发展具有启发性作用,在法律事务问题的处理中具有指导性作用。通过法律文书可以实施法律,也可以充当法律的现实教材对法律进行宣传,对法律活动进行必要的文字记录,可以很好的体现出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提高学生们的文书写作能力是法学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培养目的就是让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可以更好的运用,对学生的写作能力和表述能力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为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全面、更准确和更真实的陈述案情和处理案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在生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对法科学生尤为重要。
3 对提高法科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反思
3.1 将理论精简化
以理论为依据,写作理论指导写作实践具有直接作用,通过对法律文书写作基本理论的讲解,学生会掌握写作活动的基本方法,也会正确认识主要特点和写法,避免浪费一些不必要的时间,从无法下手到信手拈来,但是有些人观点不一,认为文书写作是理论性课程,不需要过多的理论知识作为基础指导。然而事实证明,没有基础的理论指导,很难形成规范性的文书写作习惯。所以,一定要精简和抓住要点的进行文书的杜撰;实践性要强,具有深刻的见解性。
3.2 广泛采用例文
法律文书标志性的特点便是实用性强。教师在教学授课的过程中,引用典型的例文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写作技能和开拓思维。一篇好的例文,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和领悟法律知识。在讲课过程中,规范的例文可以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使学生懂得各类文章的写法、概念、特点、结构、要点等理论知识,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阅读、分析方面的辅导,之后再做实践方面的练习,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可以使得教学过程精炼,而且可以形成流程化的授课方式,对学生学习法律文书方面的写作也有启发性的引导。这种上课方式使学生学到的概念是从法律学科表层到本质的升华,实现了知识维度的跨越。实际表明,这种层次性的授课方式,很具有氛围带动作用,效果较传统授课而言,教学成果更为显著。
写作过程的特点是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例文的引入,不但可以深化讲课内容,而且可以加深学生对众多理论直观、贴切地理解,教学内容更易吸收。传统的讲课便只是讲课,有的甚至只是对理论知识进行阐述,如此的授课方式对法科学生在文书写作方面的作用,只能帮助学生成为新时代“知道主义”的典范。
3.3 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
再复杂的事情都会遵循简单的逻辑推理,发现问题也是一样的。从逻辑思维上看,发现问题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看:(1)问题的主要因素是什么?(2)问题发生的环境、条件是什么?(3)问题的表现形态是怎样的?(4)问题产生的目的是什么?还可以把这个看成一个方法论问题,通常使用结构化方法来解决,例如有通过 5W1H,对问题提出 What,Why,Where,Who和How来产生问题,还可以使用水平思维中的六顶帽子来从各个角度评估问题。
3.4 转变教学方式,实行“转动课堂”
“转动课堂”较传统授课方式而言,学生在课堂中的带动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被放大。这种教育模式是当下教育界的新宠儿,也逐渐在各大高校中被尝试使用。通过实践证明,这种以学生为主导的“转动课堂”使得教学活动构成一种互动的,良性的传授方式。
法律文书的写作是考察学生法学专业知识、提高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在这门课程中,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学知识理论和写作技能的培养,同时,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得到良好改善。中国的教育从古至今都十分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培训,“转动课堂”教育也以这一点为重大突破点,实现了课程内容的特色设计。
精简的教学内容是“转动课堂”的又一重大特色,因为以学生为主导,所以就要求教授在上课时间上做出调整,给予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揣摩他人的意思。所以,精简教学内容很大程度上对老师提高了教学的要求,教师应该重新安排教学进程和相关教育流程。对此,我有几方面的建议:首先,教师应该以专业知识为重点,以学科理论为依据,以讲述写作技巧和写作技能为表现形式,简化格式的讲解,可以通过提供写作模板使学生方便快捷的填充写作内容。其次,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合理地分组,合理地分配人员,一般设置一组6~7人为最佳,人员太多容易造成资源调用不合理的问题,人员太少容易造成学生互动现象不明显。最后,教师应根据实际情景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教师只做对关键知识讲解和必要的写作审批工作即可。
3.5 考核和实践方式进行调整
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基层岗位,使他们在工作中真正地应用法律知识,了解法科专业对口的工作特点,国家机关单位也应对具有腐败性质的“端茶倒水”等歪风邪气进行责令整改,为广大法学生提供营养的工作环境。应加大对文书写作方面的考核力度,切实考察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力,提高法学生对文书写作的重视程度。
4 总结
法律文书的写作对学生的实践性有很大的要求,像一些篇幅较长的法律文书,就不只是依靠字数的多少,而是依靠问题的鲜明性、法科学生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的丰富性。法科学生应该积极地在实际生活中发现问题、寻找问题并且解决问题。法科学生应该为社会的法制建设做出积极地贡献,为广大人民企求公平。在当下知识爆炸性的时代,知识的传播速度已经不只是仅靠书本传播,而是通过网络资源的整合,高速地为广大服务者提供便利的服务。“转动课堂”较传统课堂而言,已经表现出氛围活泼、互动明显的等的优势,所以希望通过“转动课堂”,希望广大法科学友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会有更大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