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手术时机治疗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的效果对比分析
2021-12-30郑素粉
郑素粉
(开封市中心医院眼科,河南 开封,475100)
先天性下睑内翻多见于儿童及青年,多伴有倒睫、内眦赘皮及眼轮匝肌肥厚等症状[1-2]。患者多因长期不明原因反复眼红、异物感就诊,轻度先天性下睑内翻可导致患侧眼出现弱视及屈光不正,若病情发展至中重度,可导致角膜上皮擦伤、炎症及溃疡,严重者还可导致角膜血管翳,对患者眼部健康构成威胁[3-4]。临床中通常在保守治疗无效时采用手术疗法,但是易导致患者错过视力发育的最佳时机。因此该疾病的早期诊断和干预时机十分关键。本研究旨在探究不同手术时机治疗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的效果,现将研究所得进行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选取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期间我院收治的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50例,接受下睑内翻矫正手术的99眼,其中男患儿31例62眼,女患儿19例37眼;年龄区间为3~13岁,平均区间为(8.77±2.95)岁。根据年龄将所有患儿分为低龄组(16例32眼)、中龄组(16例32眼)、大龄组(18例35眼)。其中低龄组年龄区间为3~4岁,平均区间为(3.34±0.28)岁。中龄组年龄区间为5~8岁,平均区间为(6.37±0.52)岁。大龄组年龄区间为9~13岁,平均区间为(11.24±0.35)岁。本研究已经我院所设置的医学伦理委员会部门进行审批。诊断标准:参照《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5]中的相关诊断标准。
纳入标准:(1)与以上所述诊断标准基本保持一致,且经临床检查诊断者;(2)所有患儿均为下睑内翻合并倒睫,部分伴有内眦赘皮及眼轮匝肌肥厚;(3)有角膜刺激症状者;(4)本研究经患儿家属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等。排除标准:(1)合并斜视、先天性上睑下垂等疾病者;(2)既往存在瘢痕体质遗传史者;(3)合并心、肝、肺、肾等脏器慢性疾病者;(4)合并内眼病变者等。
1.2 方 法
术前对所有患儿以下指标进行检测:裸眼视力(UCVA)、最佳矫正视力(BCVA)、角膜地形图测定角膜散光值(CC)、视网膜检影验光测定视网膜检影总散光值(RC)。其中低龄组患儿以点状视力表进行视力评估;中龄组、大龄组患儿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法进行视力评估;采用1%托吡卡胺滴眼液(国药准字H42021100,规格:6 mL:30 mg,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充分麻痹睫状肌后,行视网膜检影验光,屈光不正者可通过插片矫正测得BCVA。手术由同一位医师完成操作。低龄组患儿中,全身麻醉后,单纯眼轮匝肌切除术8例眼数16只,术后采用双层缝合法,合并内眦赘皮者同时接受内眦切开联合L型缝合术式8例眼数16只;中龄组患儿均于全身麻醉后,行下睑皮肤眼轮匝肌切除术;大龄组患儿均为轻度下睑内翻不伴眼轮匝肌肥厚,于全身麻醉后,行缝线术。以无菌纱布包扎术眼,术后7 d,手术区域涂抹妥布霉素眼膏(国药准字H20160312,规格:0.3%,西班牙爱尔康大药厂ALCON Cusi S.A.)。术后3个月,合并弱视及屈光不正者接受屈光矫正。三组均于术后随访6个月。
1.3 观察指标
①将三组患儿的临床疗效做对比:术后1个月,标准参照《实用眼科学》[6]评估:治愈:术后1个月,患儿向下平视及下转时,睫毛向外,未出现内卷;好转:术后1个月,患儿向下平视及下转时,泪阜睫毛轻度内卷,但与角结膜无接触;无效:术后1个月,患儿仍存在下睑内翻、倒睫。② 将三组患儿的CC值、轴位做对比:术前、术后6个月,分别测定三组患儿CC值、轴位。③将三组患儿的RC值、轴位做对比:术前、术后6个月,分别测定三组患儿RC值、轴位。④ 将三组患儿的BCVA水平做对比:术前、术后6个月,分别测定三组患儿BCVA值。⑤ 将三组患儿的美学评分做对比:术前、术后6个月,采用自制美学评分量表测定,包括切口瘢痕、双眼对称、睑泪沟、眼裂变化、内眦间距等,采用3级评分法,总分15分,分数越高提示美学效果越好。该量表效度为0.783。⑥ 典型病例图片。
1.4 统计学方法
以下数据的计算分析均通过应用SPSS 22.0软件进行,经计算,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此研究采用t检验以()表示的计量资料,用χ2检验以[例(%)]表示计数资料。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术后1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患儿临床总有效率均为100.00%(32/32,32/32,35/35),组间比较无差异(均P>0.05)。
2.2 CC 值、轴位
术前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CC值均逐渐降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CC值较术前均降低,且低龄组降低幅度更大;术前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轴位均逐渐升高(P<0.05),而术前、术后6个月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CC 值、轴位比较()
表1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CC 值、轴位比较()
注:与术前比,*P<0.05。
2.3 RC 值、轴位
术前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RC值均逐渐降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RC值较术前均降低,且低龄组降低幅度更大(P<0.05),而大龄组术前与术后6个月相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前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轴位均逐渐升高(P<0.05),而术前、术后6个月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RC 值、轴位比较()
表2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RC 值、轴位比较()
注:与术前比,*P <0.05。
2.4 BCVA
术前与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BCVA水平均逐渐降低,且低龄组、中龄组术后6个月均低于术前(P<0.05),而大龄组术前、术后6个月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BCVA 水平比较( )
表3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BCVA 水平比较( )
注:与术前比,*P <0.05。
2.5 美学评分
与术前比,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大龄组美学评分均升高,且低龄组高于中龄组、大龄组,大龄组低于中龄组(P<0.05),见表4。
表4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美学评分比较( )
表4 三组患儿术前、术后6 个月美学评分比较( )
注:与术前比,*P <0.05。
2.6 典型病例见图1
图1 典型案例 a 术前;b 术后
3 讨论
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属于眼睑发育不全病症,受眼眶局部解剖特点影响,亚洲人群下睑眼眶隔附着点高,下睑缩肌腱膜止于睑板下,因此该病在亚洲人群中发病率较高[7-8]。有报道指出[9-10],随着病程推移,睑内翻可对患儿眼屈光发育,角膜散光造成影响。
单纯下睑皮肤眼轮匝肌切除术只需切开皮肤,切除多余的皮肤及眼轮匝肌,改变睫毛方向,术后采用双层缝合法,不但可以保持眼睑的形态,还利用微创的手段,处理下睑内翻、术后美观的问题[11-12]。合并内眦赘皮患儿通过L型缝合术,切除多余的皮肤及眼轮匝肌,松解皮下组织后,皮肤无张力缝合,在保证矫正效果的前提下,保持眼部美观。予以轻度下睑内翻不伴眼轮匝肌肥厚的患儿缝线术,通过松解、错构眼轮匝肌,无张力缝合浅层组织,在矫正睑内翻的同时,改善眼部美观,减少复发[13]。本研究结果显示,术后1个月,三组患儿临床疗效无显著差异,且术后6个月,低龄组美学评分高于中龄组、大龄组,大龄组低于中龄组,提示不同术式在不同类型年龄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中,效果相当,且针对年龄更小的患儿,能达到较好的美学效果。
伴有内眦赘皮的下睑内翻倒睫患儿,症状通常更严重,其肥厚的眼轮匝肌鼻侧端腱膜着位点越过内眦韧带向上移位,导致下睑内侧皮肤及眼轮匝肌向上牵拉移位,造成睑缘内翻,睫毛贴向眼球,手术时应先去除内眦赘皮的牵制,在根据具体情况适量去除下睑部分皮肤及眼轮匝肌。切除皮肤的宽度是影响手术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切除皮肤过窄,易导致矫正不良,并残留下睑皮肤褶皱;切除皮肤过多,易导致睑外翻。笔者的经验认为,充分切除赘皮,应以皮肤平铺在眼睑表面而不见赘皮为宜。切口位点应超过泪点,达至眦部,但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勿损伤泪小点;轮匝肌的切除程度应与患儿正上方注视睑缘皮肤平齐为准,切除量应>3 mm,且以内眦部为始,由内至外,切除量应逐渐减少,以内眦部切除量最大;为提高倒睫矫正效果,可行上下睑皮下组织及睑板的3~4对缝线,再间断或连续缝合皮肤,以确保手术后,睫毛不再触及角膜。
既往报道指出[14],在保守治疗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引发的角膜刺激症状无效时,可予以患儿手术疗法。但是随着患儿年龄增长,睫毛变粗变硬,对角膜形成持续的机械性损伤,此外,由于睑内翻肥厚的眼睑对角膜的力学压迫,可促进角膜散光的进展,因此应尽快进行手术,纠正弱视及屈光不正[15]。本研究结果显示,术后6个月,低龄组、中龄组CC值、视网膜检影RC值较术前均降低,而低龄组降低幅度更大,更有助于远期视力发育的提高,提示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越早接受手术治疗,越有利于提高视力。
综上,先天性下睑内翻合并倒睫患儿接受手术治疗后疗效显著,而在7岁前接受手术治疗,更有助于改善眼球散光值,矫正弱视及屈光,且美学效果更佳,值得临床进一步研究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