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新警务下侦查模式的变革
2021-12-30孙秀兰陈炳森
孙秀兰,陈炳森
(1.广东警官学院,广东广州 510230;2.广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广东广州 510030)
0 引言
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社会新变革和新挑战,还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动能和新机遇。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治理方式要朝着智能和智慧方向发展,要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导向,深入推进智慧警务建设。为有效应对新形势,广东公安提出打造“智慧新警务”战略构想,从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情报主导警务逐步升级为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智慧警务,通过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实现公安工作的精细与高效,努力打造公共安全治理的“广东样本”[1]。广东公安机关开展的智慧新警务建设,是公安警务模式的升级,也带来了公安侦查模式的深刻变革。
1 侦查目标的变革
传统的侦查目标主要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个目标下,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一般是犯罪发生后才开始侦查行为,以尽量减少案件的发生以及侦破发生的案件为群众追回损失,被动性明显,犯罪预防性不高。传统警务模式也采用宣传告示、案例警醒等方式对犯罪行为进行预防,例如,在盗窃频发的小区张贴告示告知小区居民注意关好门窗、室内留人;在打架频发的地段张贴告示告知打架的后果等,但这些预防措施的效果不佳。
智慧新警务下侦查目标的变革从事后被动处置进一步向事前精准预警转变,运用大数据和智能技术实现对各类风险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例如,广东公安通过对电信诈骗可疑人员和潜在受骗人员的规律进行分析,形成不同类型的诈骗预警数据,并对潜在受害者进行分级、分类推送;同时,预警信息同步推送至民警端进行同步预警,民警按预警级别在规定时限内,对日常疑似诈骗交易实施预警劝阻和拦截止付,全力降低和遏制群众受骗的风险。此外,广东公安主动拓展新数据,积极与相关企业开展警企合作,将外部涉案数据合成汇聚后开展分析,实现外部数据与公安内部大数据的有机结合,从而更有效地开展精准预警及打击犯罪工作。2020年1-10月,广东省反诈中心累计劝阻疑似被骗事主302万余名,避免经济损失近330亿元[2]。
2 侦查方式的变革
在传统的侦查模式下,侦查人员对案件侦查采取的方式无非两种:一是由案找人的侦查方式。这种侦查方式是在犯罪发生后,通过各种侦查措施查明事实、获取线索、寻找犯罪嫌疑人,通常程序为犯罪结果发生、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赶赴现场、现场勘察、提取证物、案情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二是由人循案的侦查方式。这种侦查方式由犯罪嫌疑人出发,在被害人报案时确定怀疑对象进而展开调查,查明其活动轨迹,寻找线索,搜集各种证据,证明怀疑对象是否有作案动机、犯罪条件,最后推断犯罪过程。
上述两种侦查方式都依赖现场勘察作为第一手线索的来源,然而,随着技术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和交通运输的发展,一旦发生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往往会十分迅速地逃离现场并通过互联网关注案件进展,获取公安机关侦查情况,这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同时,群众从互联网得知犯罪分子在逃,难免会引起一定的恐慌。此外,犯罪类型上也出现了以往没有的犯罪行为,比如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网络贩毒贩枪等[3],这一类案件往往缺乏实际的犯罪现场,传统侦查模式的现场勘察难以派上用场。
信息时代视频监控、云计算、个人警务终端等技术和产品的出现,为智慧新警务下侦查方式的变革提供了有力支持。信息化时代,只要生活在社会中,个体必然会留下数据信息,没有所谓“无痕”犯罪现场,智慧新警务下新侦查方式借助大数据平台主动进行数据的收集,对各样数据和信息进行保存并加以分析利用[4]。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追踪赃款流通、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关联账号的出现情况等;从个案涉案信息入手,直接关联出具有同类特征的作案手机号码、QQ、支付宝、微信等账号,实现研判打击“由点到面”[5]。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曾从一宗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入手,循线追踪被骗资金流向,成功破获一个特大伪卡盗刷案。
3 侦查手段的变革
侦查手段是在侦查模式的指导下,侦查人员针对侦查目的采取的具体行动。在传统侦查模式的指导下,侦查人员采取的行动手段比较单一,劳动量多,效率较低。传统侦查模式破案,很大程度上依靠侦查人员的智慧和经验,而侦查人员获取案件的相关线索主要依靠审讯犯罪嫌疑人,而在未确定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对犯罪现场的勘察,因此,在面对当前社会突出的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缺少现场、缺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时,传统侦查模式束手无策。
例如,追缉犯罪嫌疑人,传统侦查工作采取的措施为如设卡拦截、发布通缉令,但采取这种侦查措施的前提是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以及逃窜路线。这种侦查措施的缺点也十分明显,如设卡拦截,在截查犯罪嫌疑的同时也阻碍了正常人通行,在如今交通通行量巨大的情况下,设卡拦截显然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而发布通缉令的方式只在一定区域内才有效率,一旦犯罪嫌疑人的逃脱范围十分巨大,通缉令方式只能是“大海捞针”。此外,如果追逃发生在山区地区,在犯罪嫌疑人遁入深山的情况下,传统侦查工作是发动人海战术、利用警犬对山区位置展开搜索,效率低下且易受时间、天气的影响。
智慧新警务下的侦查手段,追缉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侦查工作是从视频监控、身份信息流通方面出发,通过遍布各个角落的监控视频,结合人脸识别技术,只要犯罪嫌疑人出现在任何一个视频监控下,就能第一时间识别犯罪嫌疑人[6]。北大弑母案犯罪嫌疑人吴谢宇落网、在张学友演唱会上抓获在逃犯等案例都反映出变革后的侦查模式对追逃工作的改变。此外,还可利用无人机、热感成像技术进行夜间搜索,不仅效率高,同时也减少了天气对搜索的影响。此外,传统侦查模式十分依赖对犯罪的审讯,如遇顽固的犯罪嫌疑人,传统侦查模式就会陷入困境,而智慧新警务下的侦查手段将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侦查工作方式,从数据方面入手,调查与犯罪有关的记录,如住宿记录、消费记录、交通记录、视频记录等,不仅能有效地打击犯罪,同时,数据和信息比口供更具可信性和客观性[7]。
4 侦查情报的变革
传统侦查情报收集通常立足于本辖区内,通过走访摸排、治安管理积极分子协助、走访入户、巡逻盘查、案件处理和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情报,但随着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大,日益严峻的互联网犯罪形势要求,情报收集的主体更加多元,情报分享也涉及更多的部门和警种,传统立足于本地区、本部门的情报收集方式暴露出许多不足,亟需改变。第一,收集情报的渠道窄,传统侦查模式下,情报收集靠的是侦查人员利用人力方式开展收集,主要有广拉人网、走街串巷、社区访问等,这种采用人海战术的收集情报方式难以适应当前人口流动大、群众居家时间弹性大的状态;第二,情报共享性差,传统侦查模式下,情报体系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情报利用也仅限于本单位、本部门[8]。
智慧新警务下侦查模式的情报收集可实现情报线索从粗放应用进一步向精准滴灌转变。一是建立以实战需求为引领的数据采集体系,扩大情报收集的覆盖面,推进医疗、教育、交通、水电气、物流寄递、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关键数据的采集;二是利用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搭建云平台,对数据进行保存、分析和共享,利用虚拟化技术、分布式计算、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警务人员进行情报分析和数据整理[9];三是打造智慧警务大数据平台,建立共享数据库,使情报信息能在各个部门之间共享流通,构建以业务为牵引、全警参与的数据共建机制。
5 侦查效率的变革
在以往经济社会欠发达、犯罪数量较少、侦查技术有限的情况下,公安侦查人员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中心、获取线索依靠现场勘察的传统侦查方式确实是一种有力的方式,但传统侦查模式的很多程序都依靠人力去执行,因此,侦查进展也取决于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总体侦查效率不高。
新的犯罪行为和传统犯罪的技术升级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挑战。目前,小案多发,大案少发,传统的暴力犯罪明显减少,“互联网+犯罪”的模式日益泛滥,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成为当前我国主要的犯罪类型,其数量与以往相比增长迅猛。这些类型案件的侦办存在以下难点:一是跨区域犯罪,犯罪人员、被害人均分散在各地,很多甚至跨省份、跨境分布,犯罪地和受害地无关联;二是犯罪手法专业,犯罪人员大部分呈团伙作案,通常有一套完整的犯罪方法,犯罪过程分工配合,赃款转移迅速;三是缺乏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通常利用互联网犯罪,没有传统的犯罪现场。传统侦查模式难以应对目前的犯罪形势,侦查破案效率不高。
广东公安从警务机制变革出发,找准公安业务痛点问题,以前沿科技作为推动力,构建智慧警务体系,有效提升侦查效率。一是开展移动警务云终端建设。开发了公安微信、视频会议、移动办公、警情推送等多项应用,实现警务人员随时随地连接云平台;借助移动警务的优势,实现不同层级、不同地域、不同业务部门的警务沟通和支撑服务,有效提升侦查效率。二是开发优化调证模块。从外部机构调取证据是目前侦查办案过程中的难题,广东公安通过搭建集中调证模块,为全省侦查人员提供便捷的调证服务,侦查人员只需在调证平台中提交手续,录入相关调证需求,待调证专班审核并集中调取证据,就可直接邮寄到侦查人员的单位,解决了侦查人员出差调证的难题,提高调证效率[10]。三是开发网上办理平台。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和流转,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审批耗时、资源权限不足等难题,确保侦查措施合规高效。此外,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和犯罪地分开的情况,通过平台将相关案件情况反馈给当地公安机关,及时采取行动,提升批量打击和精准打击水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