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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探讨

2021-12-29高建杰魏志艺邵哲平潘家财

航海教育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客船邮轮船员

高建杰,魏志艺,邵哲平,潘家财

(1.集美大学 航海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2.星旅远洋国际邮轮,福建 厦门 361026)

一、引言

豪华邮轮被称为“无目的地的目的地”“海上流动度假村”,是当今世界旅游休闲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乘坐豪华邮轮旅行。在国家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我国邮轮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已有四家邮轮公司:星旅远洋国际邮轮、三亚国际邮轮、招商维京邮轮和蓝梦邮轮。2019年,“鼓浪屿”号成为中国民族邮轮品牌“星旅远洋”旗下首艘豪华邮轮,也是中国第一艘自主运营的豪华邮轮。2021年,招商维京邮轮旗下的“招商伊敦”号成为首艘悬挂五星红旗的豪华邮轮。

随着国内邮轮产业的快速发展,邮轮船员的需求也与日俱增。邮轮公司不仅需要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而且需要大量的“非值班船员”。本文所指“非值班船员”特指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邮轮被赋予了旅游和娱乐的功能,但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海事条约,邮轮本质上的属性仍是船舶。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附则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客船”(passenger ship)是指载运旅客超过12人的船舶,可见,邮轮属于客船的范畴[1]。鲍君忠等[2]梳理了STCW公约关于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的修正草案,提出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王举等[3]概述STCW公约和我国相关法规制度中关于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标准的修订情况,对当前公约和我国制度中关于客船船员特殊培训的标准进行了差异化对比,提出相应的履约建议。目前专门针对国内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的文献较少,本文就此进行初步探讨。

二、豪华邮轮船员组织结构及特点

豪华邮轮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与一般客船不同的是,豪华邮轮主要功能是满足乘客的旅行度假和娱乐需求,有大量的服务、娱乐、维修等工作人员。“鼓浪屿”号这样的豪华邮轮在营运期间配备了700多名船员,其中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120名,“非值班船员”580余名。可见,豪华邮轮聘用船员数量多,其中“非值班船员”占大多数。

与一般船舶相比,豪华邮轮船员组织结构庞大、部门众多,如图1所示。邮轮上不仅有甲板部、机舱部的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还有酒店部、人力资源部的“非值班船员”。酒店部通常包含餐饮部、后厨部、客房部、娱乐部等七个部门,人力资源部通常设置人事部和船员工会,每个部门设置了多个岗位。这些“非值班船员”的岗位分工精细、职责多样。“非值班船员”中酒店部和人力资源部的管理层大多是公司长期聘用的船员,而非管理层船员则存在较多的短期在船工作和临时聘用人员。邮轮公司还会根据乘客群体类型、航线等因素聘请部分临时工作船员,如娱乐部中的演艺团队、餐饮部的厨师团队、合作商家等,这些船员在邮轮工作具有临时性强的特点。客房部、客户服务中心部门的船员流动性较强,邮轮公司需要及时进行补充。

图1 邮轮船员组织结构图

三、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的定义

豪华邮轮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工作人员的身份属性是否都是船员,可以从国内法规和国际公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国内法规对于船员的定义及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对于是否是船员身份,以是否取得船员适任证书为判断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进行处罚。

2.国际公约对于船员的定义及分析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4](下称劳工公约)采用了合并式船员概念,称为海船船员(seafarer,海员)。《劳工公约》第2条第1(f)段把海员定义为 :“系指在本公约所适用的船舶上以任何职务受雇或从业或工作的任何人员。”该广义型立法将船舶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均纳入船员范畴。

可见,我国现有的法规对船员的界定和《劳工公约》的定义都采用了广义的概念。船员的广义概念覆盖范围大,将传统认知中不被认为是船员的工作人员也涵盖进来,对于船员范围的界定及法律的适用范围确定上也一直存在争议[5]。考虑到这种情况,《劳工公约》第2条第3段规定了“如果就某类人员是否应被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员存在疑问,应由各成员国的主管当局与此问题所涉及的船东和海员组织进行协商后作出决定”。可见签署《劳工公约公约》的成员国对于船员的认定,保留有协商决定的空间。

四、STCW公约和我国法规对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的要求比较

2016年11月25日,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7届会议以第MSC.416(97)号决议通过经修正的STCW公约的修正案,以第MSC.417(97)号决议通过STCW规则A部分的修正案。涉及客船船员的修正内容有:第V章中现有第V/2条替换为“对客船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和其他人员培训和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以及对第V章“特定类型船舶人员的特殊培训要求的标准”的修正。

STCW公约对于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标准及要求有:

(1)应急熟悉培训

服务于客船上的所有人员应参加该项培训。该项培训无须签发完成培训的书面证明。

(2)为旅客提供直接服务的安全培训

所有在旅客舱室为旅客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应参加该项培训。该项培训须签发完成培训的书面证明,但无须再有效。

(3)拥挤人群管理培训

客船应变部署表中指定在紧急情况下协助旅客的其他人员应完成该项培训。须签发完成培训的书面证明,无须再有效,但应在5年内接受适当的知识更新培训或需提供最近5年内已达到规定的适任标准的证据。

(4)危机管理和人的行为培训

该项培训发证要求与拥挤人群管理培训一致。

我国对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的要求应遵循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取得健康证明。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的,按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6]第五条确定了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7]规定,目前客船非值班船员上船任职前需要持有的证书有: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Z01)、保安意识合格证(Z07)、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I(T06-1),非值班船员与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一样,需要参加培训、考试评估,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合格成绩后方能取得证书。

比较STCW公约和我国法规对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的要求,我国从安全的角度出发,要求客船“非值班船员”上船前经过的培训、考试、获取的适任证书比较全面,要求高于公约标准,有助于提升客船船员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客船的安全航行,但实践中也存在应急熟悉培训未有效实施,培训层次不清晰、培训重点不突出等不足[3]。除此以外,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标准单一,而豪华邮轮结构、设施复杂,船员组织结构庞大,现有培训未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国内豪华邮轮公司普遍反映,持有证书的客船“非值班船员”仍需经过在船培训才能胜任豪华邮轮的岗位。

五、国内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招聘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国法规对于客船“非值班船员”培训及证书的要求采用统一的标准,客观上国内豪华邮轮招聘“非值班船员”存在困难。

1.国内法规对临时聘用及短期工作“非值班船员”在船任职规定的局限性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豪华邮轮尤其是酒店部门需要临时聘用“非值班船员”,让其在上船之前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Z01)、保安意识合格证(Z07)、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I(T06-1)的培训、考试、取得证书存在以下困难:

第一,获得证书时间上存在困难。根据《海船船员培训大纲》要求,Z01证书需要48个理论学时及32个实操学时,Z07培训需要6个理论学时,T06-1证书培训需要11.5个理论学时及5.5个实操学时,培训总计需要103学时,再加上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海事局发证时间,从报名到获取证书一般需要30日以上。对于豪华邮轮短期工作人员来说,获取证书所需的时间较长,存在错过邮轮职位需求的风险,而邮轮公司也难以较快补充短期工作人员的需求。

第二,取得证书需要培训费、考证报名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对于短期工作人员,培训成本较大。

第三,市场环境不允许。邮轮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往往会根据需求临时决定聘用喜爱的演艺团体、厨师团队等,难以提前一个月以上的时间确定招聘计划。

2.邮轮聘用外籍“非值班船员”存在的困难

豪华邮轮要国际化,经营国际航线,面向各国旅客,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必然需要聘请部分国外知名的演艺团体、厨师团队、酒店管理团队、合作商家等外籍“非值班船员”。邢永恒等[8]、周啸[9]对中国籍船舶雇佣外国船员可行性和海员教育培训国际化进行了有益探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外籍在中国籍船舶上工作也应取得Z01、Z07、T06-1合格证。按上述规定,外籍船员(包括“非值班船员”,如演艺团队、厨师团队、合作商家等),要想到中国籍豪华邮轮上工作,必须在我国参加培训并考取相关证书,实际操作中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仅相关培训和考证过程中的语言障碍就难以逾越,因此中国籍豪华邮轮对他们来说缺乏吸引力。

六、国外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具体做法

国外豪华邮轮所在船旗国面对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问题展现出更多的灵活性。皇家加勒比邮轮、诺唯真邮轮和丽星邮轮等国际邮轮公司所在船旗国的做法是,船旗国按照STCW的规定,对邮轮公司及其船舶的培训硬件、培训课件教材、培训师、评估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达到要求的颁发培训师和评估人员资格证书,授权邮轮在船开展培训,并认可其签发的培训书面证明。根据曾在诺唯真邮轮“宝石”号上任职副船长的专家介绍,诺唯真邮轮“宝石”号得到船旗国巴哈马海事部门授权后,其在船培训的软硬件配备及做法如下。

1.硬件配置

邮轮上设有1间培训室和1间多媒体教室。培训室面积约40平方米,可容纳50人,配置了投影仪、音响等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面积约30平方米,配置了20台电脑可供船员线上培训、考试,还配置专门用于教学的器材供船员进行实操演练。

2.软件配置

邮轮上拥有符合STCW规定的培养方案、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方案,有符合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网上安全培训平台,该平台内有在线培训和视频指导等内容。

3.培训师配备

邮轮配备1名培训师,一般由船舶安全官担任,要求持有大副及以上证书,具有丰富的邮轮安全管理经验,通过公司的评估考核,并取得缔约国授权的船上培训师资格证。

4.评估师配备

邮轮配备1名评估师,评估师一般由副船长担任,要求持有船长证书,具有丰富的邮轮安全管理经验,并取得缔约国授权的船上评估师资格证。

5.在船培训、评估及签发书面证明程序

(1)离港前培训:必须在船舶离港前参加课时为1小时的基本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熟悉船舶基本构造、逃生路线以及集合地点,船舶应急程序的基础知识,初步了解船舶的消防救生设备。

(2)上船后第二天的培训:在基本安全培训的基础上,更详细深入地让船员掌握船上的安全应急程序,带领船员实地熟悉船舶,并现场向船员展示船上所有种类的消防救生设备,对某些特定的消防救生设备进行操作演示。

(3)上船两周内培训:对邮轮的“非值班船员”进行分类,按照STCW公约和船员具体承担的岗位职责,分别进行安全培训、拥挤人群管理培训、危机管理和人的行为培训,评估师认定合格后由“宝石”号邮轮签发相应的书面证明。

七、国外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在船培训的优点

与我国相比,国外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1.在船培训实战性强

豪华邮轮在船培训使用本船的安全设备,操作环境与工作环境一致,使培训更具有实战性,培训合格后能快速胜任工作岗位。而陆地上的培训较为统一和标准化,与豪华邮轮实际工作环境有较大差距,实战性不强。

2.有利于迅速提高船员相关业务的英语使用水平

豪华邮轮船员来自多个国家,以英语为通用工作语言。我国的合格证培训使用的是中文,我国豪华邮轮的部分船员英语表达能力不足,不能快速熟悉船舶上的安全知识、安全设备,在履行应急职责时不能使用标准的英语服务、协调、指挥乘客,这对邮轮安全是非常不利的。而在船培训的理论和实操课程都使用英语讲授,能让船员迅速提高培训相关内容的英语使用水平。

3.培训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豪华邮轮上的船员数量大,应急队伍多,应变职责多样。国外豪华邮轮根据“非值班船员”承担的应变职责进行分类培训,培训效率高,培训层次清晰,还能针对船员各自承担的应变职责进行强化培训,培训重点更加突出。

4.便于了解船员的安全知识水平

在船培训能够让邮轮公司和船长更精准地了解每个船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对无法通过船上安全培训考核的船员,邮轮公司和船长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更有利于保障船舶的安全。

5.有利于提升邮轮公司的竞争力

在船培训并向考核合格的“非值班船员”签发书面证明的方式,节约了公司和船员大量的时间及经济成本,便利了邮轮公司聘用短期工作、外籍“非值班船员”。邮轮公司能够根据乘客群体类型、航线、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快速招聘所需各类工作人员,提高邮轮的服务水平,增强其吸引力和竞争力。

八、国内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培训建议

1.厘定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的定义范围

豪华邮轮上工作的演艺人员、厨师团队、合作商家工作人员等是否属于船员,建议主管部门与豪华邮轮船东和海员组织进行协商,厘清 “非值班船员”定义的范围。文献[10]从海商法律语境下对船员概念进行了解构,笔者建议采取列举模式弥补“船员”概括定义的不足,可考虑先期将邮轮短期演艺人员、短期合作商家等短期工作人员排除在船员概念之外,免除对其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培训的要求,规定其应在船参加STCW公约要求的应急熟悉培训,这样就基本解决了本文第四部分所提到的“部分‘非值班船员’招聘困难”问题。

2.借鉴国外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在船培训做法

建议根据“非值班船员”承担的应急职责将其进行分类,突出重点开展培训。另外,豪华邮轮相比普通客船有更为先进的消防、救生设备,比较复杂的医疗救援、安保事件,消防、堵漏、弃船等应急程序,因此建议培训的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内容应尽可能贴近豪华邮轮的实际环境。

3.编写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

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培训教材都是中文编写,而邮轮上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无论是与乘客沟通协调的口语,还是应变职责、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书面语,都需要船员经过英语培训才能更好地掌握,因此建议编写适合豪华邮轮的中英文对照的培训教材。

4.完善应急熟悉培训的相关规定

建议主管部门补充和完善应急熟悉培训的相关规定。文献[3]对此已做了详细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九、结语

为大力推动国内邮轮产业发展,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国家10部委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1](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35年,中国邮轮旅客年运输量将达1400万人次,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邮轮旅游市场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邮轮旅游市场,丰富邮轮旅游产品;重点突破大型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加快实现首艘大型邮轮建造;重点完善邮轮运输旅游服务标准,提升旅客服务质量水平;重点完善邮轮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等。

进入后疫情时代,乘坐邮轮旅游将会是越来越多国人的选择。我国自主运营豪华邮轮的时间较短,相关法规与培训模式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培养合格的豪华邮轮“非值班船员”,必然对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内容、教材、师资等教学要素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需要主管部门、豪华邮轮船东和海员组织对 “非值班船员”培养和使用给予更多的关注,提供更有利于豪华邮轮安全和“非值班船员”就业环境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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