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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之管窥

2021-12-28张续明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不端成果学术

张续明

(辽宁警察学院 治安管理系,辽宁 大连 116036)

高校是知识创新、汇聚、产出与输出的源头,是培养人才和发明创造的主阵地。然而,随着近些年国内外一些高校频发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被相关媒体从不同侧面和角度揭露、亮相公布于众之后,学术不端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高校也相继发声,表示对此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学术不端行为从外表上看好似教师不注重自身修养、严谨治学精神缺乏而引起的不合规行为,但透过现象看本质,还是受到社会环境、学术道德实践经历以及本身思想道德修养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这种不良学术风气,应深挖根源、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有效加以遏制直至彻底铲除。

一、高校系统学术研究违规问题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科技教育工作者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部分学者的违背学术道德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极大不满。部分高校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因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不到位、文件学习不够深入、治理难度大等,使得学术不端行为在高校学术研究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学术不端者相继被惩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不到位

高校的教科研项目大多属于解决社会问题型、技术应用型、创新性研究、科学攻关、发明创造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科研成果大多为研究项目、论文、教材编写、译著、著作等。日常工作交流发现,教师认为“第三方”代写论文、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成果、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是学术不端行为[1],以及成果的不适当署名、“第三方”承包论文代写代投、代写著作,委托“第三方”购买专利,弄虚作假发放劳务费、咨询费套取科研经费等行为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 年5 月29 日发布并于同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行业标准,明确界定了论文作者八种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及表现,但现实中依然存在一种默认的所谓的“共识”,即认可对常见的代写论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虚假专利、不正当引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而对目前出现的较为普遍的,如代投论文、项目中的不当署名、套取教科研经费、编造虚假情况发放劳务费等学术不端行为,仍没有引起思想深处的足够重视。

(二)学术不端行为主体多、区域广

参与主体涉及面较广,可以说延伸到大多数研究领域和行业中的单位以及个人,如高校、企业、研究院所、学术组织或行业协会以及领导、学者、专家、高校学生等。学术不端行为在国内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高校、相关研究院所也时有发生,国内外的核心期刊论文、教科研项目、专利申请,甚至已渗透到科学奖励等领域之中。

(三)学习相关规范文件不够深入

教育部、中国科协、高校都早已下发了关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文件,但系统学习过文件的教师不多,部分教师对文件不了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教师对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文件没有进行很好的深度学习,没有吃透和领会文件精神,自然也就很难贯彻落实到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中。因此,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学术不端行为。

(四)治理学术不端行为难度较大

学术不端行为人一般都会采取各种隐蔽手段和措施隐藏其不良学术行为,规避检查,降低被发现的可能性,尤其是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发展,学术不端行为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既要做好预防又要进行必要的惩处与制约,并且还要善于运用网络信息和科技手段,对学术不端行为要与时俱进,进行系统综合治理上的创新,方能达到预期效果,彻底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乱象。

二、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剖析

高校教师是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的主力军,又是造成各种学术不良现象的源头,须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高校领导,高校内设的师资管理、教务、科研考核、职称评定部门的管理者对教师的学术行为规范、学风教育、监督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导向指引作用,同时,承担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对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引导并激励教师积极从事教科研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学术道德观念变异

教师在从事教学和教科研的学术实践中,将劳动成果通过学术论文、研究项目、著作等科研成果展现出来,将其成果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追求职称晋升后带来的各种精神利益和丰厚的物质报酬。教师要全面高素质发展,必须秉承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因此,教师应在完成知识传授和创新等使命的同时,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高尚道德观、崇高学术道德和境界等方面的社会重任,铲除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等不正之风的影响,避免造成侵吞他人劳动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外部不良环境的诱惑

形形色色违规交易等非法行为方式会对从事学术研究者的信仰和思想意识产生巨大诱惑,从而导致对其行为的潜移默化影响。教师在进行成果结题鉴定、学术水准评价、考试、业绩考核、学术研究等工作时,需要与各级领导部门、相关领导、同行、学生等接触,加之学术考核评价层面,评审材料报送的信息化程度、评审程序、机制上的缺陷等,很难避免评价结果不受外界干扰等问题的产生。因此,有的教师心存侥幸心理,进而导致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因此,高校系统教师的学术研究活动尤其需要一种优良的外部学术环境氛围的支撑[2]。

(三)学术评价制度的缺陷

学术评价制度,可以概括为对各类学术成果、研究项目、发明创造及其学术影响力等进行价值判断和评估鉴定的方法、原则、手段、程序等规则的总和。由于这些制度的不够完善、科学性较差,可能导致学术不端行为由此产生。现行学术评价制度过于行政化,严重违背了学术研究活动的自然规律,比如每个年度都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指标、重数量轻质量、重科研轻教学。部分教师一心忙科研,忽视教学,导致本科生培养质量下降[3]。

(四)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现阶段,高校的科研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已经修改、完善、制定了许多制度,真正涉及学术不端、学术规范行为的管理制度不多。因缺少制度约束,便会产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现象。在科研考核中,一部分讲师的成果大大超过副教授甚至教授,而高级职称的人员有的刚刚达到科研工作量的底线。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相关激励制度对教师进行教科研具有一定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现在的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尽合理的倾向,比如数量越多,分数就越高,而不看成果质量,不但产生了不少学术泡沫,也降低了高校教学质量。

三、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路径

国内许多高校从进行学术道德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践行高尚的学术价值观教育、科学设计相关评价指标与手段、充分发挥学术考核激励引导作用及在师生中普及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等方式,防治和限制学术不端行为,成为国内其他高校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但同时,部分高校制定学术管理规定的时间较长,需要科学设计重新修订;部分国内高校起步较晚,没有在师生间进行普及和教育,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因此,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是当前国内各高校和科研单位迫在眉睫的工作和任务。

(一)不断强化践行高尚的学术价值观

1.筑牢学术底线思维。教育是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学术规范意识薄弱、学术道德缺失,是造成学术不端现象产生的内因。在新时代党中央大力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的背景下,高校系统必须更加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四个意识”,自觉抵制不良学术风气的侵蚀,不断强化高校教师的学术规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筑牢学术底线思维。

2.自觉养成遵纪守法,敬畏法律的意识。在进行各种学术研究、创造发明等有关教研科研的每一研究环节中,不论是院校级、市厅级、省部级,还是国家级的各级各类项目、成果、攻关课题研发中,不论是纵向课题还是横向课题的研发、攻关,高校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尤其是公安高校的教研科研工作者,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法律和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3.自觉践行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各种学术活动,最终研究成果借鉴、引用他人学术观点的,必须注明出处。学术研究中,不能、也不可以对知识产权人成果进行直接使用,更不允许对成果的关键部分或者核心部分进行直接使用。根据研究的需要,有时需要一些必要的引证,但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或者说明某一观点和问题。从某一研究文献中转引第三人成果时,要体现对该文献作者或成果研究者应有的尊重,一般应注明转引出处,而不能直接使用。为了更好地证明、主张自己或团队的研究所得,在对自己早期或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阐述、分析论证时,尽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辩证地把握分析问题,在较详细掌握相关可靠数据、国内外材料、现实与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全面论述,公正的评价。每从事一项科学研究,应该养成首先通过线上线下检索有关文献,进一步了解前人有关此项研究的进展情况,认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研究付出;善于建设和谐并互相尊重的科研攻关团队,发挥各自所长。合作成果完成发表前,必须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每位署名人应对自己研究内容负责,项目主持人应对成果整体负总责。

(二)科学设计相关评价指标与评价手段

高校应该结合本校的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制定一套符合本校实际的评价体系,摒弃拿来主义、兼收并蓄的思维方式,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观,对教师进行评价,全面考察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课程思政、教科研和服务社会等相关方面。创设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和手段,使心存侥幸的学术不端行为人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职称评定或绩效考核指标对一般本科院校而言,重点应聚焦在教学研究、学术成果的质量上,通过教学与科研的双轮驱动引领学术创新质量[4]。

(三)充分发挥学术考核激励引导作用

目标好比一把标尺,教科研考核的目标必须是现实可行的、合理的,符合不同层级岗位工作实际的,既不能定得过高,也不能定得过低,否则就会挫伤教师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教科研指标应具体落实到不同的教学岗位和研究岗位,分类实施。只有如此,才能在实施管理过程中产生内部激励作用。量化是对其科研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以及监督的依据,有效的量化能够促使公平竞争,互相激励,共同提高。在需要攻克难度较大项目课题时,可以优势互补,组成科研团队联合攻关。有的高校已经建立学术道德的奖惩制度,对勤勤恳恳耕耘在教学一线、踏踏实实做学问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通过现代化的、多渠道的信息媒介进行宣传和报道,使其成为广大教师进行学术研究的典范。同时,加大对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罚力度,形成互相制约、分工明确、互相监督、运行通畅的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机制[5]。

总之,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长期任务。虽然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学术不端行为,但只要采取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措施,只要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加强学术自律,端正科研态度,学术创新就一定会有不竭的动力和源泉。高校系统应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创新学术管理制度。对教师和研究人员要强化学术规范教育,围绕教师集体这个中心,科学施策、精准引导。同时,辅之以制度规避、甚至必要的惩戒,就一定能够强化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学术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为高校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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