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权力制约与监督
——基于马克思《法兰西内战》的思考
2021-12-28贾丽民赵天淼
◎贾丽民,赵天淼
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387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1]435,这个阶段的国家政权还带有某些资本主义的历史遗留弊病,“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1]159,才能最终实现人的解放。它既承载着要铲除其脱胎而来的旧制度遗留的任务,又承载着向共产主义目标发展的历史使命。就此,马克思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必要和可能。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不但能够维护无产阶级政权性质不变,而且为无产阶级政权的终极目标——最终的彻底的劳动解放——奠定了各方面基础。当前学界对马克思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巴黎公社具体措施的经验总结上,而对其缘由—实践—旨向的整体逻辑关注较少。本文基于《法兰西内战》一文对巴黎公社权力制约与监督的现实必要、具体实践以及历史旨向进行梳理,对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思考展开分析,总结其当代价值,以期为我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一、为何要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
无产阶级革命推翻了作为压迫和统治工具的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的无产阶级政权。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且属于人民,这就要求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不仅要铲除旧的社会制度的遗留弊病,还要维护其政权的持续稳定,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
(一)无产阶级专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马克思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其一切权力属于大多数人——人民群众。巴黎公社是法国社会的一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体现,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1]195。因此,巴黎公社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要由人民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
1.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作为唯一具有社会首创能力的阶级得到公开承认的第一次革命”[1]160,必然代表着工人阶级的利益。在革命中,普通工人将革命领导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并在“侵犯他们的‘天然尊长’”[1]159基础上建立了新的政权,以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在无产阶级革命推翻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就是工人阶级的代名词,是进行革命的主力。由此而言,工人阶级是人民群众中的主要部分,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力量,是与“剥削者”进行斗争的先锋部队。这也决定了由无产阶级建立的新政权必然是“工人的政府”,必然首先代表工人利益。同时,公社“又具有十足国际的性质”,表现出极大的包容性与非排他性,它“使全世界的工人都归属于法国”[1]162,亦即代表着国际全部工人阶级利益。
2.公社拯救了中等阶级,解决了其内部纠纷之源——债权和债务问题。中等阶级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地位并不稳固,它的前途只有两个,要么成长壮大加入大资本家、寡头的队伍,要么在资本逐利的自由竞争中被大资本家兼并,失去资产,沦为无产者。中等阶级一直游离于二者之间惴惴不安,并随时面临被大资本家“交给他们的债主们去任意宰割”[1]160的境遇。在此种境况下,对资本主义的最终失望将中等阶级推向了工人阶级,使之“站到了公社的旗帜下”[1]160。正如马克思所言:“帝国在经济上毁了他们……在政治上压迫了他们……侮辱了他们的伏尔泰思想……激怒了他们作为法兰西人的民族感情。”[1]160公社破除了他们的压迫机器,这同时也是对中等阶级压迫力量的破除。
3.公社的胜利是农民唯一的希望。巴黎公社戳穿了“乡绅议员代表法国农民”[1]160的卑劣谎言。事实证明,这些资产者除了自身对农民以“附加税”之名进行剥削,还将数额巨大的战争之损转嫁到农民身上。与此相反,“公社在最初发表的一项公告里就已经宣布,战争的费用要让真正的战争发动者来偿付。公社能使农民免除血税……公社能使他们免除乡警、宪兵和省长的残暴压迫”[1]161。比较而言,资产阶级革命及其带给农民的利益不过是农民在资本主义宣称下所产生的“错觉”,资产阶级对农民表明的实际需要视而不见且明目张胆地进行压迫,其所带来的只有对农民越来越快速的剥夺;只有公社的统治,才能“使法国的农民马上就能得到的巨大好处”[1]161,公社因其“对农民切身利益和迫切需要的重视”[1]162,对农民阶级有着巨大号召力。
(二)保证无产阶级“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
无产阶级打破资本主义旧的用以维护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国家机器后,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和国家机关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了维护新生政权,对外要防止旧政府的复辟,对内要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铲除旧的国家机器以及一切旧的弊病遗留。
1.无产阶级专政脱胎于资本主义制度,带有不可避免的弊病遗留。资本主义制度中“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1]154。在这个政权里,行政、立法、司法的虚假独立性只是用来遮蔽“自己向历届政府奴颜谄媚的假面具”[1]155。这些弊病,在无产阶级政权这个过渡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并不意味着权力的虚伪性自然消逝,而是带着历史遗留色彩在新政权中存在。这就要求胜利了的无产阶级通过制约与监督的方式,“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1]111,使其成为维护无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有力工具,以保证无产阶级专政得以持续。
2.无产阶级专政初期对权力驾驭能力不足。这主要体现在其对权力的把控经验缺失以及组织队伍建设经验匮乏。一方面,在夺取政权初期,为了将人民群众吸引到无产阶级专政方向并使之聚集在工人阶级周围,无产阶级首先就要把权力集中在新的政府手中。这严峻地考验着无产阶级对权力的把控和驾驭能力。为了使权力不致过于集中而导致用以反对自己敌人的力量对准自己,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中的“代表和官吏”来自无产阶级内部,因而其利益与人民利益一致,不能有任何私利。为了保证这一点,关键在于保证本身能够制约和监督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否则,势必导致权力在其手中失控,“代表和官吏”成为“议会里的人民的假代表”,成为少部分人的特殊利益集团。
3.阶级斗争的长期性要求无产阶级政权具有强大且可持续的生命力。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就指出,“工人阶级知道,他们必须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1]198。在这几个阶段中,只有保持无产阶级专政的稳定存在,才能最终实现解放。因为无产阶级除了面临着“革新的事业将不断地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心理的抗拒”而“被延缓、被阻挠”,还承担着为最终实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1]199所需要的丰富物质文化条件而进行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建设任务。无产阶级政权的稳定和可持续存在是保证阶级斗争的获胜方必然属于无产阶级的内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看,稳固的政权离不开对其权力进行切实有效的制约与监督。
(三)清除革命队伍中存在的“幸存者”和“空喊家”
无产阶级政权的获取和维系并非直线式前进的,“在任何一次革命中,除了真正代表革命的人物,总还要挤进来另外一种人……他们极力阻碍工人阶级的真正运动……他们是一种无法避免的祸害”[1]164-165。“另一种人”的破坏实质上是思想上层建筑的偏差,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权力的运用、行使就会发生变质。为了保证无产阶级政权中思想的纯洁性,必须对“另一种人”进行清除。
1.以前各次革命的忠诚的“幸存者”。“他们由于具有人人皆知的忠诚和勇敢精神或者纯粹是由于传统力量,还保留有对人民的影响”[1]164。在无产阶级专政中,这些“幸存者”的政治主张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实际的社会存在,不能对历史的发展结构作出准确的判断,或超前或滞后于无产阶级专政当下发展之需要,无益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维系和发展,但是人民群众往往因其历史成就而被征服,无法及时自觉地对其错误主张作出判断,这带来的错误意识形态影响着政治上层建筑,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误用。由此而言,“幸存者”及其错误思想、主张必然要被清除出“代表者”队伍,清除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对其进行监督。
2.骗取“第一流革命家”名声的“空喊家”。这些“空喊家”的革命方式是“他们年复一年地用老一套的刻板语言大骂现政府”[1]164-165,但是“他们既不能在社会本身中找到改造社会的物质条件,也不能从工人阶级身上发现运动的有组织的力量和对运动的认识……认为宣传这些空想的图景和方案是真正的救世之道”[1]208。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使这些“空喊家”的主张真正破产。无产阶级政权建立以后,这些带有“乌托邦”色彩的思想对政权的影响不容小觑,如果对其放任,必然导致新政权的懈怠,丢失其原有革命性和活力。为此,无产阶级专政必然要接受监督,时刻警惕此种思想侵害,构筑纯洁的无产阶级指导思想,指导建设统一有序的无产阶级政权。
二、如何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
马克思指出:“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1]163巴黎公社作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对如何进行权力制约与监督作出诸多科学构想和积极尝试。马克思总结了其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实践经验,指出了其中有待完善之处,形成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的基本架构。
(一)经济地位平等保障普选权真实可行
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普选权是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最基本形式。这种权力制约与监督不同于以往旧政府的虚假民主,它不仅是在形式上,而且是在经济地位上对人民的普选权进行确证,使选举者和被选举者二者利益一致,消除了以往形式上的平等遮蔽下的根本利益的不平等。具体来看:
1.无产阶级专政剥夺了剥夺者,必然实现“个人所有制”和“计划生产”。公社不同于以往的一切旧政府,它已不是某一压迫阶级的代表,而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1]157。在无产阶级同占有者阶级——资产阶级进行斗争时,首先消灭了“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1]158。公社通过把“主要用做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1]158,实现了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在此基础上,所有合作社联合起来,按照共同的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使全国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这既是无产阶级政权存在的经济基础,也是无产阶级专政中一切人民参与政治活动的经济基础。
2.无产阶级专政中经济地位的平等决定了人民群众普选权的真实可行。经济地位是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的深层结构,它是社会和政权得以运转的根本。在取缔生产资料集中在压迫阶级手中的经济基础后,公社采取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明智而温和的财政措施”[1]163,如把一切承自资本主义社会但在无产阶级专政中关闭了的工厂或者作坊都交给工人协作社等。这些措施无一不显示出“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1]163。人民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摆脱了剥削和压迫的桎梏,切实获得了主权。树立于这种经济基础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必定是真实维护人民利益的机关和组织,进而言之,“代表和官吏”在人民中的普选就不再是以往旧政府的形式和幌子,而必定是真正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3.人民普选出的“代表和官吏”组成的政权机关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的初稿中对巴黎公社的普选方式作出了高度评价:“从来还没有过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1]190这些“代表”是无产阶级政权中最广泛政治主体的社会共同利益的代表者,因为他们来自与其政治经济地位平等的人民的真心实意选举,因而与人民的利益并无二致,他们“只为工人阶级所熟悉,但不是老奸巨猾的家伙,也不是因过去的种种劣迹、因孜孜钻营名利地位而出名的人物”[1]190。由这些“代表”所组成的政权机关也不服务于任何一种特殊利益,而是作为维护无产阶级专政中社会共同利益的工具而存在。
(二)“社会公仆”的角色定位确保权力制约与监督切实有效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1]110,“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巴黎公社采取了多种可靠的办法。这不仅是对旧的国家政权的打碎,而且是对“权力”这一受崇拜对象的祛魅。
1.言行公开是无产阶级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基础。与旧政府自诩绝不会犯错而用一切手段遮蔽自己对人民群众的实际剥削压迫不同,无产阶级专政“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1]164。无产阶级专政从不隐晦表达任何意思,它将自己的生产方式和政权组织形式及其“代表和官吏”都公之于众,除了无产阶级自身的革命性使然,还缘于无产阶级政权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无论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活动,还是与历史发展方向偏离的失误,无产阶级专政都会向公众坦白,并接受公众的评判。而旧政府所掩盖的一切丑恶事实,也将随着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公众眼前,在无产阶级专政中接受公众审判,为无产阶级专政所铲除。
2.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选举和罢免既是人民民主本质的体现,也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途径,特别是选民的罢免权,对权力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1]154。被选举人必须向选民负责,接受选举者的监督,一旦违背人民的利益或不称职,可以随时被罢免和撤换,从而保证权力始终掌握在选民手中,而不是掌握在选出的代表和官员手中。只有让选民在握有选举权的同时,能够使用对“代表”撤换的权利,使代表“并受到选民给予他的限权委托书(正式指令)的约束”[1]155,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才算切实可行。如若不然,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就会成为“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1]156的旧政权。
3.俭以养廉,以薪资制约公职人员权力。公社的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1]111。这就保证了公职人员与普通工人处于同等经济地位。他们之间只有分工之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任何特权存在,也没有高出社会的利益和好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社会公职成为阶级的或个人的私有物的性质,在收入层面上杜绝了公职人员成为俸高禄厚的作威作福的压迫者,以真正的责任制代替虚伪的责任制,提高了行政效率。马克思就此指出,“公社一举而把所有的公职——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归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所私有”[1]197。即便公社没有另外给这些代表签发限权委托书,也能防止代表去追求升官发财。
(三)在意识形态上保持立场坚定与思想纯洁
思想上层建筑对政治上层建筑具有或正面或负面的反作用。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证实了第一国际时期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破产,“正如笃信某种学说的人们掌权后通常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无论是蒲鲁东派或布朗基派,都做了恰恰与他们那一派的学说相反的事情,遭到历史的嘲弄”[1]108。尽管如此,这些思潮和派别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有时仍扮演着重要角色。有鉴于此,无产阶级政权为保持立场的坚定和指导思想的科学,必须通过对各种错误思潮的本质进行披露并在斗争中证实其歪曲性,以保证无产阶级专政的稳定发展。
1.颁布政教分离法令,将宗教课程从学校清除出去。巴黎公社宣布了教会与国家分离原则,不许教会干预国家事务。这是对资本主义旧政府思想上层建筑的清除。宗教与国家的密切关系,致使僧侣势力对国家政治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果在无产阶级专政中不改变这一状态,则不能使国家成为维护公众利益的工具。同样,宗教课程在学校教育中使人民对一切超自然存在物的膜拜根深蒂固,致使人民从来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权利需要是否得到切实满足,这极大瓦解了无产阶级谋求解放的阶级自觉。由此,无产阶级专政有必要对教会这个资本主义旧政府在思想领域的“遮羞布”予以监督,对其逾越本分之处予以清除,使教士回归其先驱者即使徒们的存在形式,“重新过私人的清修隐遁的生活”[1]155。
2.批判“小农和手工业师傅的社会主义者”——蒲鲁东派的失误性经济法令。恩格斯指出:“对于公社在经济方面的各种法令,无论是值得称道还是不值得称道的方面,首先要由蒲鲁东派负责。”[1]108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后,蒲鲁东派作出了很多正确的决定,规定了要进行各个生产部门的联合生产,从根本上铲除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动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完全符合共产主义方向的,然而他们在经济方面却“忽略了很多据我们现在看来是当时必须做的事情”[1]108,没有把银行这一经济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以致公社最后以失败告终。这种错误的出现,首先应归结于蒲鲁东派思想的遗存。对于这种思想遗存,无产阶级专政应当毫不留情地予以清除,并时刻监督其任何表现形式在政权中的复回。
3.提防各种机会主义思潮侵扰。在工人运动积极为未来战斗准备力量的同时,机会主义思潮也泛滥成灾,马克思恩格斯对其进行了积极的肃清和反对,其中,最主要的是针对拉萨尔主义和巴枯宁主义。拉萨尔主义者在经济上抛开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而空谈分配,把分配看作可以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在政治上主张“用一切合法手段去争取建立自由国家”[1]440。马克思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拉萨尔派的社会主义主张实质上是围绕分配兜圈子的庸俗社会主义观点,所谓建立“自由国家”则完全是向落后的专制主义倒向。从理论上看,巴枯宁主义同拉萨尔主义的“国家崇拜”倾向不同,它反对一切国家(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切权威,主张实行无政府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针锋相对地批判了这种观点,并揭穿了其瓦解、分裂无产阶级组织的阴谋。
三、何为权力制约与监督的终极目标
马克思指出,为了实现“劳动的解放”这一伟大目标,“公社一开始就厉行节约,既进行政治变革,又实行经济改革”[1]198。也就是说,公社作为“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既要在政治组织上,也要在经济条件上,甚至在思想建设上都要使劳动获得彻底的解放。由此,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就不仅要维护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不变,还要不断朝着共产主义方向前进,直至“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1]111保障完成走向共产主义的使命。
(一)在经济上:权力制约与监督促进无产阶级政权实行经济改革
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马克思指出,公社取缔了“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1]198。也就是说,无产阶级革命推翻了以往少部分人通过非生产性活动,即通过剥削压迫获取收入的形式,把“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僭取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1]197-198。无产阶级政权是这种解放的政治形式,权力制约与监督能够保障其政治形式的存在,促进经济进一步改革,为无产阶级政权向共产主义阶段过渡提供经济基础。
1.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使无产阶级政权经济改革得到政治保障。马克思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1]158政治上层建筑是由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对生产关系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具有两面性,除了有适应当下生产关系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也有与当下生产关系相悖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面。无产阶级专政中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能够随时检验政治上层建筑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向是否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一致,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释放生产力。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资料的扩张力撑破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加给它的桎梏。把生产资料从这种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因而也是生产本身实际上无限增长的唯一先决条件。”[3]在资本主义制度充分发展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已经不能在现有政治上层建筑下向前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将生产资料私有制推翻,规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这同时也意味着亟待发展的生产力从“桎梏”中解放了出来。只有在生产资料全社会占有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才能被极大激发,其劳动更加积极自主。唯其如此,整个社会的生产才能高度发展,才能创造出走向共产主义所需的极大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
3.“生产高度发展”为实现彻底的劳动解放奠定经济基础。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435-436而这都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阶段为前提的。可见,生产高度发展和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是无产阶级政权走向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保证这个基础持续存在而不能断裂,无产阶级专政才能走向共产主义,国家同时也作为“政治形式”最终消亡,劳动的彻底解放才能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不仅能够保证生产力的解放,而且能够促进物质资料的丰富创造,为实现劳动的彻底解放奠定经济基础。
(二)在政治上: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推动无产阶级政权进行政治变革
从“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1]111来看,处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国家”,其目的不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是资产阶级维护自身统治不断剥削和压迫劳动者的“手段”和“工具”,在其中本应属于社会的权力发生异化。无产阶级革命打碎了旧的统治机器,将“社会”解放出来,把权力归还给人民;与此相应,权力制约与监督就是要不断地推动无产阶级政权进行政治变革,实现彻底的劳动解放。
1.权力制约与监督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性质不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4],是在阶级冲突中产生,是在经济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镇压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手段。也就是说,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其本质是统治阶级剥削和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但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性质则不同于以往,无产阶级专政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从社会夺取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有机体。基于此,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功能就是要在任何时空中检查权力是否发生异化,以保证无产阶级政权绝对属于人民群众。
2.权力制约与监督保障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发挥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445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虽然具有“国家”的形式,但性质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既要把被异化了的权力归还给社会有机体,也要把“国家”定位到为社会机体服务上来,让国家发挥满足公共需要的职能。由此,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不仅维持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性质不变,而且保障国家发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共职能,使无产阶级政权中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得以彰显。
3.权力制约与监督推动国家权力最终转变为管理职能。“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338。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是“国家”,其前途是阶级的消失和国家的消亡,国家的政治职能转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无产阶级政权中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将公权力限定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范围内,制约着其“政治性质”所可能带来的弊端,不仅维护了其无产阶级性质,而且给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极大空间,促进了无产阶级政权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推动着国家自行消亡的进程,为最终的彻底的劳动解放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在意识形态上: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保证了无产阶级政权指导思想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层面的指导思想,它将直接参与指导政治上层建筑的建设,并通过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影响经济基础,从而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作用。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整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思想的地位都将贯穿始终,这不仅能够防止各种带有以往社会意识形态特点的思潮的侵袭,还能持续不断地坚定人们的理想信念,从而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思想条件。
1.打破了以往对异化权力的盲目崇拜。在旧政府中,国家成为压迫阶级获取自身特殊利益的工具,其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也是在本阶级内部执行的,实际上是与社会和人民群众脱离并遮蔽对人民剥削和压迫的幌子。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统治阶级对国家及其统治机器的依赖在思想层面表现为其对权力的崇拜,权力是获取一切的手段。无产阶级专政在打碎了旧政府统治机器的同时,也打破了这种崇拜。一方面,国家权力不再是压迫阶级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揭开了权力的神秘面纱,使权力回归到了大众中来;另一方面,对权力切实的制约与监督制止了权力的再次异化,大众对权力的崇拜转变为对权力的驾驭。人民群众不再在权力的掌控中谋求生存,以追逐权力为思想指引,而是通过对权力制约与监督实现自身根本利益。
2.构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人民群众对异化权力的崇拜消解以后,并不是消除了一切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而是要在消解的同时,构建与无产阶级专政相适应的新的话语体系,即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以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为基础,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追求建立在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上的科学认识。大众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同样也蕴含着对无产阶级专政指导思想的监督。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轨迹必然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相契合,其发展方向必然是共产主义方向,这样的专政也必定得到大众的承认和信赖;反之,如果无产阶级专政偏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其性质超出或滞后于过渡阶段,则会在大众的监督下被变革。
3.用科学的思想积极引导彻底的劳动解放。科学的意识形态能够为无产阶级政权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为无产阶级政权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奠定思想基础。科学社会主义将权力从旧政府的神坛中拉下来,使之在人民头脑中呈现为一种世俗的存在物,在此基础上,人民群众才能敢于且善于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放自己,自觉走向彻底的劳动解放。
四、当代价值
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具有深远意义,为当前我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我们应当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其理论意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奋斗,创造美好生活”[5],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为纪念巴黎公社55周年,毛泽东在国民党政治讲习班上的讲演中,指出巴黎公社失败的首要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政党进行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历史和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6]31。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和落实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以确保监督过程的有序进行以及监督结果的高效有力。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就要对我国各项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统筹规划和安排,对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引导,增强各项监督方式的制度化建设,使各种监督方式统合协作,共同致力于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党领导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合理合法进行。
(二)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马克思认为:“公社体制会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1]157可以说,任何国家制度所代表的权力原本就是属于社会的,也就是属于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的,无产阶级专政也无外乎此。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动摇,将人民赋予党和国家的权力嵌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确保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在巴黎公社中,权力的服务对象是广泛的,除了工人阶级以外,还包括农民和中等收入者。在我国,党和国家的服务对象也是广泛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乃至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是党和国家权力的来源,同时也都需要对其负责,接受其监督。
(三)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建设廉洁政党政府
巴黎公社倡导“言行公开透明”,这对当前我国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党务政务公开既是我们党公开性的体现,也是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障。党务政务公开透明是对党和国家权力进行监督的一剂良药,党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公开自觉,既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严谨态度,又要以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人民群众负责,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与此同时,我们党和国家要敢于承认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政党,在我们党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7]对于这些问题,正确的态度应是直言不讳,迎难而上,通过积极的自我革命建设廉洁的政党和政府。
(四)明确权力制约与监督历史旨向,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指出,“无产者对全社会负有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统治的新的社会使命,只有在这一使命激励下”[1]194,无产阶级才能夺取政权并朝着共产主义社会不断前进。与此相应,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根本目的就是确保无产阶级专政不断地巩固、发展、完善,从而完成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使命。这也为当前我们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的就是要确保不断朝着共产主义社会迈进。基于科学理论、历史现实以及具体国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6]63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当下,我们党和国家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6]63,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多种监督方式协同发力,对权力实行全方位监督,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