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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古典平等观的现代价值

2021-12-28赵同友

理论探讨 2021年3期
关键词:君子孔子思想

◎赵同友

鲁东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山东 烟台264025

儒家传统哲学以德行修养和政府治理为指向,因此君子培养和依礼而治构成其知识体系的主要两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用道德和政治解构传统儒家思想体系,忽略和消解了儒家源头关于君子培养的资格和政治规范问题,也就使得“有教无类”和君臣等级成为一个矛盾而缺乏系统分析的问题。

对于儒家思想的代表者孔子而言,由于其言论散落于《论语》各处以及后世学者继承和发展的着眼点不同,对平等这种关涉君子培养资格和从政资格的研究在学界显得稀少零落。一方面,平等作为一个现代概念,与孔子所在的春秋上古社会相隔甚远,但是现代与古代共同面临执政者的资格遴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后世儒学官方化,重在强调等级,使得孔子的平等思想遭受众多误解。由此,我们需要尽可能合情合理地走进孔子的思想世界,以便准确把握孔子平等思想的基础立场及其丰富内涵,辨析孔子平等思想的时代背景和多元内涵,洞悉孔子对平等不同维度的功能界定,整体把握孔子平等思想在先秦和后世平等思想演进脉络中的价值,从而构建理解其平等和等级思想双重面向的整体教育图景。

一、孔子的矛盾议题:等级与平等

平等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有争议的议题。亨廷顿(Huntington,1991)认为,传统儒家思想没有平等思想的内涵,因为它重集体轻个人、重威权轻自由、重责任轻权利,强调等级和秩序[1]。与法家强调的“法平”思想比较[2]98,孔子代表的儒家似乎带有明显的等级色彩。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1911批评者认为,儒家以牺牲平等为代价推动精英主义,与现代社会强调的人人平等悖逆而行[4]。特别是儒家对礼的强调,通过预设好的“角色规范”约束个人行为,具有明显的等级社会色彩[5]。孔子的等级思想在孟子的“明人伦”[6]96和荀子的“礼法”[7]141思想中似乎得到进一步巩固,成为儒家的思想传统。至晚近,在新文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孔子作为儒家文化的代表,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批判和冲击,俨然成为维护“吃人”礼教、保守反动“奴隶主”贵族阶级统治的代言人[8][9][10]。

从《论语》的语录看,孔子在“重等级”的同时,又抱持“平等”的思想倾向。最著名的莫过于他“有教无类”的不朽主张[11]168。意为不分地域、贫富、血统,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孔子进一步放低门槛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11]66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儒家思想中的平等只是理念上的平等,实践上难以实施。因此要区分“理想的儒家主义(Confucianism as an ideals and philosophy)”和“实践的儒家主义(Confucianism in practice)”[12]。那么,孔子在实践中是否通过自己的行动推行平等呢?章炳麟以为,孔子前的旧时教育,“师氏以教国子,而齐民不与焉。是故编户小氓,欲观旧事,则固闭而无所从受”。自孔子“布文籍,又养徒三千”,他开创了一个“六国兴而世卿废。民苟怀术,皆有卿相之资。由是产生阶级荡平,寒素上逐”的新时代[13]57。孔子实为中国“保民开化之宗”。由是可见,孔子的教育影响不局限于理念,而是改变了时代前进的轨迹。

按照中国古典革命理论,革命的本质并非“创制”,而是“恢复”原来的秩序。汤武革命是恭行天命,以有道征伐无道,匡正天下秩序的革命[14]。而现代革命强调以“新”换“旧”,否定过去,创建新制。从“恢复”和“创制”两个角度看,孔子古典革命行动中蕴含着现代革命内涵。具有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现代价值。一方面,他欲恢复周公所在的礼制等级社会,人人各具其位,从礼而行;另一方面,他希望破除名不副实的传统贵族世袭体制,给予所有人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培养德智兼备的君子来治理国政。

那么,孔子的思想到底是强调人人平等还是等级有序?二者如何协调?如果是人人平等,他是在什么意义上强调平等?如果是等级有序,他的等级意象与西周封建等级秩序是否存在差别?孔子的平等思想到底是促进了社会平等还是加深了等级分化?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具体的历史史料和脉络回溯予以澄清,明晰孔子平等思想及其育人活动的历史意义。

二、孔子的十字路口:世袭社会的瓦解与平等社会结构的形成

(一)世袭社会的瓦解与平等社会结构的形成

任何思想都形成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孔子的平等思想概莫能外。从等级明显的西周社会到诸侯纷争的春秋战国,平等思想及其外在的社会结构逐渐产生变化。

1.从静态的截面角度分析,周代的封建领主制,是公元前12世纪末推翻了东部平原的商族各国后建立起来的典型血缘宗亲社会,社会结构表现出很强的“家族+血缘”关系取向。具体而言,周天子将周王子和成员分封到不同地区,通过家族关系和封建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将政治首领和家族首脑合二为一。社会通过血缘纽带以遗传的方式维持着社会阶层分化,社会流动受到限制,表现出很强的等级特征[15]2。传统的说法认为周有五等爵,即公侯伯子男[16]。诸侯王与他的大臣间的关系犹如周王与诸侯的关系一样。大臣有两个等级,即卿和大夫。卿通常由最年长或势力最强的家族首脑担任。卿的职位在通常情况下是世袭的,实行长子继承制,国君的其他庶子,连同卿的年轻儿子们,通常称为大夫。顾颉刚认为:“所谓卿、大夫、士,除王官外,就是诸侯的诸侯;他们的职位虽不必全是世袭,但绝没有一个庶人可以突跃而称为卿大夫的。”[17]106西周时期的教育为典型的“学在官府”、官师合一,一般庶民受到教育的机会是很有限的。章炳麟认为,贵族垄断高等教育,而且仅仅是少数的贵族子弟,以诵经典、背掌故、演习士的礼节为主。平民子弟少有学习和上升的机会[13]57。

2.从动态的社会变迁角度看,西周的血缘等级社会结构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未能维持久远。自公元前770年周王室被迫东迁,周王已经不是溥天之主。“在周王朝的权威开始衰落时,第一代封建诸侯的后代们再也不受相互合作的规定约束。他们逐渐无视天子的号令,彼此争战不休,以至于强大的邦国开始吞并弱小的近邻”[18]14-17。诸侯觊觎天子的权力,卿大夫篡夺诸侯的权力,卿大夫的属下则竭尽全力侵夺他们上司的权力。在人人自危的年代,保命、保位自然上升为第一需要。因此,雇佣有能力的人担任官职成为诸侯国的普遍共识。社会由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逐渐过渡到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当君主出于人的能力任命官职时,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就确立起来了。契约关系较之血缘关系更尊崇人的贤能,关系也比较松散。如果某人欲谋得官职,其前提是具备某种能力,而不是传统的世袭身份。当雇员不满意雇主的时候,随时可以离开。因此,培养适合特定社会环境需求能力的专门教育就产生了,经由教育成才的“士”周游天下、“美玉待贾”“飞鸟择木”的时代也就开始了。

(二)孔子的十字路口:道家、法家与儒家的选择

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卒于哀公十六年(前551—前479)。时值春秋末期,封建天下逐渐过渡到专制天下初期。一方面,传统社会礼俗制度约束力犹在;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势力突破旧有规范体例,败坏礼俗,恃强凌弱[17]191。孔子面对的是一个社会道德失范、群体行为脱序的社会。

面对社会道德失范和群体行为失序,不同人有不同主张。老子认为,世之坏乱,不在制度不良,而在制度不足以治。仁义礼乐越复杂,社会越混乱[13]165。国家治理,当以天道明人事。“反者道之动”,因此治世当虚心致柔,“以退为进”[19]。孔子适周,老子告之曰:“聪明深查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3]1909此种哲学类如隐者桀溺批评孔子“悠悠天下”一片混乱,与其避不义之人,不如避世,但孔子显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避世之人,犹如鸟兽。君子当致有道之世。”[3]1929

鲁国的东方之国齐国以管仲为代表,走出另外一条法商治国之道。管仲治国,不以暴力合并诸侯,表现出仁义之心[11]149。尊君[20]28,重民[20]6,明礼[20]2,立法[20]42,“民到于今受其赐”[11]149。孔子称赞管仲之才德,但又批评其“器小哉”,管仲有三归、反坫、树塞门不知礼行为[11]31,其为政,“通货积财,富国强兵”[3]2132,“与俗同好恶”,孔子是以小之[3]2136。

孔子亦不赞成晋国以法治国的方略。《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晋赵鞅、荀寅铸刑鼎,著范宣子所谓刑书。孔子认为,这是亡国之举。“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21]废弃始祖法度,把法度铸于鼎,百姓只看刑鼎,凭什么尊敬贵族呢?孔子认为,这是乱贵贱等级秩序之举,国家没有等级秩序,则无从治理。

那么,孔子的理想社会及其治理应该是什么样呢?按照“正名”思想,他强调调整君臣上下的权利与义务。孔子所在的周衰时代,封建政治与宗法社会已然崩坏,天下秩序紊乱。究其原因,不得不归咎于周礼废弃,因此尊周室,敬主君,防止诸侯贵族僭越,方能恢复礼乐秩序。“依照孔子之意,君臣父子苟能顾名思义,依其社会名位尽其义务,用其所当用之物,则秩序井然,而后百废可举,万民相安”[13]64。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矣”[3]1934。孔子周游列国十四年后返鲁,鲁哀公问政,孔子对曰:“政在选臣。”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教育培养的君子,才能修己敬事、修己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三、孔子的平等观:自然平等、机会平等、比例平等与角色平等

职位世袭、父死子继在春秋社会末期依旧盛行,但是征伐乱世对人才的需求已成为一种客观需求。传统社会以血缘为基础、世袭身份的“旧君子”已不能理所当然地占据贵族地位。只有通过教育、学习成才的“新君子”,才有资格参与治国理政。到底谁有资格接受“君子”教育呢?孔子提出了四种平等观,并以此来建立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致用的教育过程。

1.接受教育的天赋(潜能)的自然平等(Natural equality)。自然平等主张人人生来具有的平等,可以从孔子的“性相近”思想中衍生出来。虽然必须承认人们天赋上的差异,“唯上知与下愚不移”[11]179,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在自然天赋上是相近的。自然平等即绝对平等,如同孟子主张所有人都具备仁、义、礼、智等四端的自然天赋一样。

2.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在自然平等的基础上,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平等的。孔子以“有教无类”的原则招收学生。不考虑学生的世袭等级身份、血缘和地域,一律给予受教育的机会。孔子弟子多为出身贫贱者。如孔子的学生仲弓,父亲出身贫贱,但孔子依旧说,仲弓是可以做官的[11]51。孔子这样解释:“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11]56他用“犁牛”比喻平民,用“骍且角”比喻贤能者。即使出身平民,但若本身贤能,就应该在政治上得到任用,崭露头角。不能因为是犁牛的儿子而舍弃不用吧?

3.比例平等(Proportional equality)。自然平等、机会平等并不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其中牵涉个人的努力与修为。况且,如果强调结果的绝对平等,会带来“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效果,对有才智、肯努力的人亦是不公平的。社会稀缺资源的分配应该按照“在应得基础上的平等”。孔子特别强调个人的努力与修为以及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这就使得人的社会地位的获得带有鲜明的“后致”特征,才能和地位的获得必须通过学习和自我修为。孔子反对人没有经过学习就去从政,如《论语·先进》记载,子路让子羔去做费郈宰。孔子认为,这是在害子羔。子路认为人可以在实践中边做边学,但是孔子是反对的[11]117。

比例平等是儒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在孔子那里,相对于传统具有先赋世袭身份的君子,他更愿意赋予“君子”一种经过学习获致的后天身份。所以他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11]108在这里,君子与野人是传统意义上的用法,指的是身份意义上的差别。大夫以上称为君子,出身身份低于大夫的,就是野人。野人与小人同义,是更古的一种说法,与国人相对,因居住地在城内、城外的阶级差异不同,称呼不同。在《论语》中,孔子明确赋予君子/小人不同却相关的另外一层意义,君子是指有贵族身份的人,也指与君子身份相对应的有道德修养与智慧的人。到了孔子的时代,君子的身份与人格、品德就分开了。相应的,孔子就将拥有那种人格、品格的人,也称为君子。身份与品格、人格分开,就会产生两类人:一类是具备贵族身份却没有应有人格、品格的人,如“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11]145;另外一类是没有贵族身份却具备君子人格的人。后者是通过学习礼乐而具备君子品格的。因此孔子说,小人还没有得到大夫以上职位之前,就先学习礼乐,是“先进”,自己是属于这种情况。

“小人”在孔子那里也有两层含义,既可以专指阶级社会中居于下层的平民,如“小人之德草”[11]127,也指在道德品质低下的那些人,如“无为小人儒”[11]58,“小人比而不周”[11]17。这是否意味孔子歧视小人且认为他们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对于多数人而言,天赋相似,“性相近”,结果差异取决于“习相远”。结合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可以推定,每一个人都有潜在的上升可能,每一个人都有受教学习的平等机会。

社会的等级制度依旧存在,只不过,这种等级制不是由血缘这样的先赋因素决定的,而是由个人努力的后致因素决定。因此,孔子所承认的,是一个机会平等但结果不平等、社会地位存在差异的社会。虽然社会的上层永远是被少数的“士人阶层”把持,但其中具体的个人不断变换、不断流动,是儒家精英主义(Confucian Meritocracy)的人才选拔、流动模式[22]。

4.角色义务的绝对平等。通过教育选拔进入统治阶层的人,可以对民众进行治理,但是占据统治地位的君子并不意味着行为不受约束。特定的职位有特定的角色义务,而且这一角色义务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23]。孔子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来推动“正名”理想。所以,角色规范普遍适用于相同角色的人们,具有绝对平等的特征,与现代社会的科层制具有相似性。孔子认为,正是通过这样的机制,才能限制占据高位者的行为,保证政府治理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四、孔子平等思想的流变及科举制度的建立

汉代之后,儒家为官方所用,加以转化,孔子在人们心目中逐渐变成了一位政治上的保守分子,人们甚至说他的首要目标是复古和巩固世袭贵族的阶级利益。事实上,孔子倡导促进了一场彻底的社会与政治革命,所以孔子是一位伟大的社会变革者。他不但在理念上倡导平等,而且在授业过程中实践平等。“在他去世后的几个世纪之内,盛行于他那个时代的世卿世禄政治制度最终在中国消亡。对于这一制度的崩溃,孔子的贡献大于任何人”[18]1。

分析孔子的整个思想系统,能够看出,他认为,贤德者在位是好政府的基础。只是在他的时代,大部分人,包括许多天赋高的人,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孔子“有教无类”的不朽主张,让人不论出身高低均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均给予学问和道德上教导的机会,可谓社会与学术解放的先声[24]7。从这个意义上讲,章炳麟谓孔子为“于中国为保民开化之宗”并不为过。孔子以降,虽然中国社会经历了深远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迁,但尚贤举能、破除世袭成为社会共识。墨子所谓“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以德就列,以官服事,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夫尚贤者,政之本也”[25],反映出社会地位应由个人才能决定的共识逐渐深入人心。稍后于墨子的孟子告诉他的门徒“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还指出,很多人都是从寒微之位升至高位的[6]253。荀子则是更加直截了当地提倡平等观念:“虽王公士大夫之子之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于庶人。虽庶人之子之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7]114他继承了孔子“性相近”观念,指出人在生物上的平等。人的社会地位的差异,完全是后天学习的差异[15]170-173。

法家商鞅提出“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的思想[2]121,认为官职利禄不论高低,皆不能自动承袭,而是取决于军功。韩非子抱持同样思想,提出“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授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26]。庄子提出了更加开阔的人与世界万物的平等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肯定了一切人与物的独特意义内容及其价值[27]。

先秦百家以贤举才的平等思想,到了汉代逐渐进入制度化轨道。汉武帝元光年(公元前134年)以后,郡国必须定期举荐人才为政府所用,举荐以德才兼备为准的察举制。察举制后因流弊失败,代之以九品中正官人法。后自唐代竞争性的科举制永久地制度化以后,古代那种统治阶级成员应由个人贤能决定的观念,已经稳定地确立。随着时代的前进,贤才与平等的观念越来越狭隘。到了明清时期,贤才的观念为科举制度绑架,在大部分时间竟然紧缩至只剩经书的知识、僵化的行政理论和文学的知识[24]7,12。学校沦为“科举嚣争,富贵熏心”的场所[28],但是科举制度保证了官员们是有文化素养的人,它造就了一个有等级的民主社会,让每一个农民的儿子在理论上都有希望成为政府中最有权的大臣。孔子为使中国走向民主社会开了一个好头[18]304-305。先秦各家都了解贤能人才对社会公平发展的重要性,但只有儒家触及问题的核心。孔子及其弟子不仅建立了基于贤德决定人的社会地位的观念,而且还为贫寒之士创造了向上流动公正的机会结构[24]18。儒家相信社会公平的真实形式是教育平等。如果没有教育平等,缺乏教育机会,有天赋智力的穷人、勤奋努力的人都无法证明他们的价值,社会稀缺资源的分配就不能名正言顺。那么,社会就不能恢复真正的秩序,天下就不能太平。

五、孔子古典平等思想的现代价值

虽然孔子古典平等思想与西方现代社会的国家和公民平等思想表现出较大差异,但就其思想的内涵、维度与实践,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表现出的价值不言而喻。

(一)自然平等内涵的权利平等意义

孔子用“性相近”表达了人类自然性平等的思想,对破除基于血缘宗法的封建等级制度有重要意义,与现代社会人人生而平等意义相似。首先,在封建血缘宗法制度下,平等局限于等级相同的贵族内部,平民和下等人则完全没有平等可言。“性相近”等于在自然意义上宣布人人有平等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成为治国理政的后备人选。其次,与西方启蒙时代的革命政治平等思想比较,孔子的思想更接近社会意义的平等。西方古典的平等思想主要是针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压迫和统治提出来的。古典思想家设想出一种“自然状态”下的人人生而平等。例如,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认为,人类是生而自由的;《独立宣言》规定,“人人生而平等”;法国《人权宣言》第1条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把这些口号作为革命动员的基础,为建立新的国家政体作准备。孔子平等思想针对的对象是社会成员。虽然他有政治上的抱负,但成为治国者的首要条件是学习。在“性相近”的基础上,“习相远”取决于社会成员的选择和责任。

在宣告“性相近”的基础上,孔子打破了封建血缘宗法社会“生而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在社会意义上告知所有人通过学习可以成为德智兼备的人。虽然他有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说法,但这只是针对学习态度而言,并不是说人类生而不平等。同时,也不能否认学生在学习悟性和天赋上的差异。孔子的自然平等思想有“破旧立新”的划时代意义,与现代社会权利平等有着相似的意义。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对政治与经济平等的意义

西方古典时代的平等思想产生于反封建主义与君主专制的时代背景下,重在伸张人的个性和尊严,但这种平等思想只是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抽象平等,并没有论及如何创造条件,使每个人的权利在同等程度上得到实现。孔子的“有教无类”平等思想在理想和实践层面上对于破除社会等级、实现社会的实质平等有重要意义。首先,“有教无类”包含现代社会的“理想平等(Ideal of equality)”和“实质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双重含义,它既包括孔子对于平等社会建构的理想,也包含实现理想社会的机会条件,即教育机会向所有人开放。同时,孔子提出“因材施教”结合个体差异、社会环境将理想中的机会平等落实为实际平等[29]。其次,机会平等成为政治与经济平等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通过学习成为君子的人,才有资质进入仕途、治国理政。这是实现社会政治和经济平等的重要条件。也就是说,在血缘宗法制度下具有君子身份而无德行的人,在孔子眼中不是真正的君子,自然也就不具备治国理政的资质。这一点和罗尔斯提出的机会均等的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含义相似,即消除身份、地位、种族、信仰和性别等方面的差异对平等机会的影响,使每一个人拥有平等的机会获取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和资源。

西方古典时代之后的平等议题主要解决的是如何从“理想平等”走向“现实平等”,孔子的古典平等思想给出的答案就是借助教育机会均等实现政治和经济的平等。这一点对于后来中国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平等实现的程序正义有重要影响。

(三)比例平等对制度平等建立的意义

儒家思想存在“爱有差等”与“社会平等”的悖论。“爱有差等”以自然性为基础,由爱自己逐渐拓展到爱万物,以此构建社会治理的伦理秩序,合乎自然人性基础。“社会平等”则跳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缘伦理圈,以非血缘的机会平等和此例平等建构社会的政治经济秩序。作为新旧过渡时代的思想,孔子的思想中难免表现出两种思想的冲突,但是当社会形态从宗法的血缘纽带逐渐转换为国家政府形态时,社会平等就会逐渐代替“爱有差等”的伦理秩序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流。孔子的“正名”思想虽然承袭过去礼教传统,带有等级色彩,但是结合他的人性自然平等和机会平等思想,就可见他的比例平等和“正名”思想对后世制度平等建立的影响。从汉代开始探索的九品中正制到唐代比较成熟的科举制度都体现了政府对于建立制度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努力。

综上所述,孔子古典平等思想中包含自然平等、机会平等、比例平等和角色义务的绝对平等,建构了人才培养与致用的知识体系和社会运作机制,对后世科举制度的设立及现代中国社会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制度平等的推进与建立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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